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小绞车管理规定(四篇)

小绞车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小绞车管理规定的示例:1. 小绞车只能由具备相关操作资质的人员操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擅自操作小绞车。
2. 操作小绞车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3. 使用小绞车前,必须检查小绞车的各个部件,确保其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4. 操作人员应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方法,严禁超负荷使用小绞车,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5. 在操作小绞车时,操作人员应保持警觉,随时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6. 小绞车运行过程中,禁止在小绞车上或下方通行。
7. 禁止将小绞车用于超出其负荷能力的工作,严禁将其用于人员运输。
8. 完成作业后,必须将小绞车归位并停止运行,断开电源,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9. 定期对小绞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0. 对于发生的任何小绞车事故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这些规定只是一些基本的例子,实际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小绞车的安全使用,建议与相关行业协会或当地政府机构咨询,了解更详细和具体的管理规定。
小绞车管理规定(二)1、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绞车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2、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3、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1. 引言小绞车是目前常见的一种起重工具,因其结构简单、易于搬运、比较便宜等优点,在现场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但由于经常需要在高空中使用,一旦操作不当就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作业安全,本文制定了小绞车管理规定,以规范小绞车的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小绞车的所有职工。
3. 禁止操作以下操作严禁使用小绞车进行: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搬运。
2.涉及有毒气体的搬运。
3.暴力碰撞设备。
4.超载使用。
5.非装配人员私自拆卸或改变原有装配结构。
4. 前置准备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1.已严格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2.已清除使用过的物品。
3.已确认周边安全。
5. 操作程序1.操作前先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小绞车未被损坏,工作时酒精浓度不超过80mg/100ml。
2.将小绞车放在水平平稳的地面上,仔细读取产品手册,按图示操作,将小绞车正确安装好。
3.将小绞车上“重量指示设定器”设定好。
4.将要吊运的物品绑好(吊具型号及数量要和小绞车严格对应)5.先用小绞车升高同区域内物品,如在托盘、货架上等,后边再使用转向系统,转至吊放车等移动物品。
6.在使用小绞车升降时不得在旁边自由活动且吊运的物品不得离操作人员过近。
7.使用小绞车时严禁在机器下部和上部停留。
8.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处理,禁止使用损坏的小绞车。
6. 日常维护1.小绞车使用后需要进行清洁、检修和加油等维护工作。
2.不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人员联系。
3.不得私自拆卸小绞车各部分,如要维修,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 训练和培训1.对使用小绞车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训练,涵盖小绞车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和日常维护等。
2.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小绞车相关规定。
8. 违规处理对违规使用小绞车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清退工作。
9.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小绞车的使用,减少因不当操作造成的危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矿井绞车运输安全,保证绞车在入井、安装、使用、检修、管理等环节实现规范管理,从根本上消除绞车运输安全第六条机运事业部部职责:负责对全矿绞车运输设备、设施,电器设备、设施监督发放和回收保管工作,以及绞车运输系统中重大问题的维修工作。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七条建立和完善绞车管理制度:1.选型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有绞车的选型设计内容,绞车的选型设计必须由本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批。
2.绞车领用:选型设计审批完毕后,安装单位向安监部提交绞车使用申请单,经安监部批准存档后,方可根据设计从机运部领用绞车。
3.安装验收:绞车安装完毕后,必须由调度室组织安全管理部、用时,由管理单位对绞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绞车、开关、信号、安全设施等全部完好,方可进行使用。
8.绞车回收:不使用绞车由管理单位进行回收,回收过程中要确保绞车、开关、信号等设备设施完好。
回收的绞车由管理单位进行清理,并交至机运部设备组,管理单位不清理绞车的,机运部有权拒绝接受。
9.牌板管理:要做到绞车型号及相关参数、轨道参数、使用地点、使用管理单位、包机人等内容明确;并现场悬挂。
绞车现场还应悬挂绞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八条严格执行岗位培训制度:矿培训中心要制定员工内部培料必须建档管理。
第五章绞车安装第十二条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检修和绞车安全操作的要求,并有充足的照明。
调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控制开关不得摆放于绞车运行方向前方,距轨道安全距离不小于0.7m。
第十三条井下斜巷运输应选用25kW及以上调度绞车,不得使用11.4kW调度绞车。
新购置的调度绞车应有紧急制动功能。
第十四条绞车安装应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基础及安装必第十七条调度绞车的司机侧应装有不小于2mm厚合格的金属护身挡板。
第十八条 40kW及以上调度绞车前方必须设置排绳装置。
第六章钢丝绳连接装置第十九条斜巷提升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器的选型及试验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要求。
小绞车管理制度

小绞车管理制度小绞车是一种常用的起重工具,用于搬运和吊装重物。
为了确保小绞车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一套小绞车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1. 负责人和操作人员的要求:a. 确保小绞车的操作人员有相关的操作培训和资质。
b. 任何时候都不能让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小绞车。
c. 进行小绞车操作时,负责人应事先了解工作环境和要提升的物品的重量。
d. 负责人应该对操作人员的动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小绞车设备维护和检查要求:a. 定期对小绞车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b.检查小绞车的绳索、马达、刹车、控制按钮等关键部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c. 出现任何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3. 使用小绞车的安全注意事项:a. 在使用小绞车之前,应确保所吊载物品的重量不超过小绞车的额定载重能力。
b. 在吊装过程中,必须保证吊索没有打结,吊索的端部完好无损。
c. 在使用小绞车时,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和集中注意力,避免分心或疲劳。
d.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使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防摔降落器等。
e. 小绞车仅限用于搬运和吊装任务,禁止用于其他用途。
4. 事故和紧急情况处理:a. 发生任何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确保人员安全。
b. 紧急情况下,应及时报告并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5. 监督和纪律:a.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小绞车的操作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b. 对于违反小绞车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小绞车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以确保小绞车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小绞车管理规定

小绞车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小绞车(包括调度绞车、回柱绞车及滚筒直径在800mm以下的提升绞车)的使用管理,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运输,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责任划分1、在矿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专业组。
对矿井运输实行归口管理;安检科对小绞车的安全运行实行全面监督检查。
2、机电科钢丝绳管理组负责检查小绞车的完好情况。
3、各使用小绞车的单位。
必须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小绞车检查维修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修工作。
4、井下在用小绞车使用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维护保养。
使用期间出现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并整改,其它时间由设备在籍单位负责维护整改。
5、机电科对斜坡运输组检查,落实月检,主持办理安装与使用单位相关的交接验收工作。
二、系统主要技术要求1、斜巷绞车道及硐室①斜巷绞车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巷道支护合格,不得有断棚、片帮、冒顶现象。
②斜巷绞车道(上下山、联络巷)必须有水沟,流水不得冲刷道床;巷道内无矸石、浮煤等杂物,达到畅通整齐。
③主要轨道运输巷,必须在轨道中心线的延伸线上开挖绞车安装硐室。
④绞车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净高度不得小于 2.2m,绞车两侧外缘距硐室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绞车后侧外缘距硐室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硐室支护合格。
⑤××1.4m(高×宽×深);下部车场躲避硐室,距起坡点不得小于2m。
⑥行车行人巷道中躲避硐室的间距不得大于40m;2、轨道和车场①绞车道轨道铺设合格,变坡点处不准有钢轨接头。
②绞车道的上车场位置必须有不小于5m的过卷安全距离,现场条件难以达到5m时,必须设置牢固的阻车装置。
③绞车道上下车场的长度不得小于一次提升串车总长度的3倍,车场的轨道要水平,上车场不得有向下山的斜度,以免矿车自溜下滑。
3、地滚①斜巷绞车道必须装设地滚。
地滚必须平正、稳固,不得被煤、矸石埋没,保证运转灵活;地滚直径一般不小于100mm,长度不小于250mm,每组地滚间距不得大于20m,严禁钢丝绳在巷道底板上拖行。
13.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运输工区2009年3月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五矿小巷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预防小巷轨道运输事故,切实搞好矿井运输安全工作,根据五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一、一般规定1、本规定中的小绞车是指滚筒直径1.2m以下(不含1.2m)的有级绳运输绞车。
2、安装小绞车的巷道、硐室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品。
二、固定要求1、 JD—11.4、JD—25、JD—40绞车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混凝土基础或地锚固定。
2、临时绞车(使用期在 2个月以下的绞车)可用压戗柱固定。
3、遇底板松软、构造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混凝土基础或地锚固定的,必须使用压、戗柱固定。
三、固定方法1、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时,混凝土应打在巷道底板上,严禁打在浮煤、浮矸上,且深度不得小于0.8m,平面长宽每侧距机座固定螺丝处不得小于0.2m。
2、使用地锚固定时:(1)使用锚杆固定小绞车时,锚杆杆体直径规格为:JD—40、JD—25绞车不小于20mm,25kw以下绞车不小于18mm,锚固端头要有材质应为35#—45#碳素钢、直径35mm、厚度4mm的伞帽,固定绞车时应加设直径为80~100mm厚6~8mm钢板垫板,紧固螺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松措施(如戴双帽紧固或带平弹垫固定)。
(2)地锚采用φ20×1800mm的树脂锚杆锚固,锚固深度不小于1.4米,每眼配用一支φ23×1000mm的树脂锚固剂进行锚固,绞车锚固力JD—11.4绞车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5t,JD—25、JD—40绞车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7t。
地锚数量,JD—11.4绞车配本身底座固定时为4根,并戴垫板固定,JD—11.4绞车及以上绞车配槽钢(槽钢规格不小于16#)底座固定时地锚数量为8根,并戴U形卡和垫板固定,要求锚杆必须根根测试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3)其它绞车必须使用配套的专用底座。
(4)严禁私自更改绞车设计底座及安装形式。
调度绞车管理规定

调度绞车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保障企业内部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调度绞车的管理,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绞车操作及维护人员。
二、定义1.调度绞车:指企业内部用于运输货物、设备等重物品的专业设备。
2.调度绞车管理:指对调度绞车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的工作。
三、管理标准1.调度绞车使用原则1.调度绞车的使用应符合安全、高效、优质的原则。
2.调度绞车应安装在固定的位置,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调度绞车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4.调度绞车操作时,应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在使用调度绞车过程中不得超过额定载荷。
6.调度绞车不得用于人员运输,严禁乘坐。
2.调度绞车操作规范1.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书,具备相应的操作学问和技能。
2.在操作前应穿戴整齐的工作服,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在操作时,严禁酒后、疲乏、患病或服用药物影响操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4.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必需谙习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遵从操作手册。
5.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应依照调度指令和信号操作,并保持与调度员的良好沟通。
3.调度绞车维护保养规定1.调度绞车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日工作开始前,维护人员应检查绞车的工作状态并记录相关数据。
3.维护人员应依照操作手册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洁、润滑和紧固等。
4.维护人员对发觉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应适时上报,并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考核标准1.调度绞车操作考核1.调度绞车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绞车起吊、下放、平移等操作动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3.考核结果应适时记录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培训。
2.调度绞车维护考核1.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维护技能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故障处理等方面。
3.考核结果应适时记录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培训。
五、责任与惩罚1.调度绞车操作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时停止操作资格、降级或解雇等处理措施。
调度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山西煤销临汾有限公司调度绞车运输管理规定为加强调度绞车运输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调度绞车运输安全设施,规范作业标准,提高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临汾有限公司各矿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划分第一条煤业公司对矿井调度绞车运输负监管责任。
公司生产副经理是矿井调度绞车运输的业务监管责任领导;公司总工程师是矿井调度绞车运输的技术监管责任领导。
第二条煤业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顺槽以内的调度绞车运输业务监管工作;机电供应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顺槽以外的其它区域的调度绞车运输业务监管工作。
第三条各矿井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输负直接管理责任。
生产副矿长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输业务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对本单位调度绞车运输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总工程师负责调度绞车运输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技术规定第四条选型规定1、巷道辅助运输原则上不推荐选用调度小绞车,确需使用时必须进行合理的选型。
2、巷道坡度大于10°时,不得使用JD-1(11.4kw)型及以下规格的调度绞车。
3、确需设置调度绞车运输时,要根据运输巷道倾角、巷道条件及运输最大件物料、矿车类型等运输重量,结合调度绞车的牵引力和速度,并结合有关规定计算并确定所选调度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明确运送不同物料时的矿车或车辆数量,并严格按规定认真执行。
4、运输距离必须小于绞车最大容绳量。
5、绞车选型设计应由矿生产技术科负责,机电科配合完成。
第五条硐室规定1、绞车硐室应设在顶底板完整、支护完好、通风良好,满足车场设置条件的地点。
2、绞车硐室尺寸要求。
高度:不低于1.8m,深度:自煤帮入口算起高瓦斯矿不得超过4m,低瓦斯矿不得超过5m,调度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位距临近道轨外沿500mm以上,内侧距煤帮200mm以上。
长度:保证绞车滚筒排绳顺畅不磨帮架,车后固定用地锚距后帮不小于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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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小绞车 (1)第一节小绞车选型 (1)第二节小绞车完好 (1)第三节车房 (2)第四节安装 (4)第五节钢丝绳及联接装臵 (6)第二章挡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 (9)第一节一般规定 (9)第二节选型及安装要求 (11)第三章斜坡运输 (17)第一节托绳辊、导向轮的设臵 (17)第二节轨道铺设 (19)第三节把钩安全硐 (22)第四节信号设臵 (24)第五节小绞车司机操作及注意事项 (25)第六节把钩工操作及注意事项 (26)第五章管理 (28)附件1:小绞车提升计算 (33)附件2:小绞车使用许可证 (34)第一章小绞车第一节小绞车选型第一条进行采掘工作面及各类小巷轨道运输时,采用滚筒直径<1.2m规格的各类矿用绞车(简称小绞车)牵引运输。
第二条斜坡运输,严禁使用JD-11.4型及以下规格的调度绞车。
第三条进行小绞车运输时,要根据运输斜巷倾角、坡长及运输物料、矿车或车盘等物件的质量,计算小绞车静拉力,根据静拉力选择小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并严格按计算结果执行。
小绞车提升计算见附件1。
第二节小绞车完好第四条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第五条制动装臵动作灵活、可靠。
制动后,自动锁紧装臵应有足够余量。
第六条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座螺丝紧固有效。
第七条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第八条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身板完整、无变形。
第九条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第十条自制小绞车底座必须是钢材制成,其强度满足使用要求,小绞车底座与自制底座的联结螺栓采用不小于M20双螺母或加厚螺母连接,严禁采用焊接螺栓连接。
第三节车房第十一条车房应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通风良好的地点。
第十二条车房规格高度:底板至顶板最突出部位距离≥1800mm;深度:小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临近轨道≥700mm,保证车前绳不磨帮,车后固定地锚或压点柱距帮≥1000mm;宽度:司机通道宽度≥800mm,电机侧距帮≥200mm。
第十三条上山正拉车(附图一)为防止过卷,轨道终端应加可靠的阻车装臵,其它要求执行第十二条。
附图一上山正拉车示意图(单位:mm)1-小绞车;2-上山轨道;3-阻车装臵第十四条上山开口,临时安装在坡底的倒拉车,必须安在弯道的外侧,小绞车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上山临近直道延长线≥800mm(附图二),其它要求执行第十二条。
该车应随上山掘进及时上移到直道一侧。
附图二上山开口临时安车示意图(单位:mm)1-上山轨道延长线;2-小绞车最突出部位;3-上山轨道;4-上山导向轮第十五条上山倒拉车,车房内必须设司机躲避硐,绞车前方5m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设臵防护排柱,排柱必须使用Φ≥160mm优质红松圆木,密排布臵,排柱距道700mm。
安在坡一侧接力运输的正拉车,车后上方5m必须设坚固的遮挡(垒墙垛或打防护排柱),其宽度为巷帮至距道700mm处,如采用其它方式,制定专项措施。
躲避硐内严禁堆放设备、物料及杂物等,保持顶板完整和支护完好。
躲避硐规格:宽≥1200mm、深≥700mm、高≥1800mm。
车房与司机躲避硐位臵关系见附图三。
附图三车房与司机躲避硐位臵示意图(单位:mm)1-躲避硐;2-小绞车;3-轨道第十六条绞车司机操作处必须安设照明装臵。
第四节安装第十七条小绞车安装必须保证平稳、牢固,并在实底上,固定方式可根据底板岩性和使用时间选择地锚或压戗点柱。
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必须采用地锚固定绞车;临时的可采用压戗点柱固定绞车,但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第十八条地锚固定小绞车:锚杆≥6根(最少前3根后3根),锚杆长度≥1600mm,Φ≥20mm,锚固力≥50kN/根。
锚杆与底座必须用双螺母或加厚螺母联结牢固、可靠。
地锚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强度满足要求,参加验收人员必须详细记录试验结果并备案。
附图四小绞车固定示意图(单位:mm)1-压板可用20#槽钢或11#、12#矿工钢制作;2-≥M20锚杆配双螺母或加厚螺母第十九条压戗点柱固定绞车:四根压点柱不得缺少、倾斜,两戗点柱与底板倾角控制在45°~70°。
压戗点柱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并捆绑柱头,防止脱落倾倒伤人。
点柱必须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窝内,严禁穿鞋。
点柱的顶端严禁使用重叠盘头,严禁直接打在支架上。
柱头窝深:灰岩顶板100mm以上,砂页岩顶板200mm以上。
中、底层假顶下的戗柱应带帽;戗在棚梁上的戗柱要求在棚梁上打反戗柱;灰岩顶板下戗柱可打防滑橛或打反戗柱,防滑橛眼深300mm 以上,外露长度400mm以上,铁撅Φ≥40mm。
正、反戗柱夹角80°~110°。
点柱采用木柱,必须使用Φ≥180mm的优质红松圆木。
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固定绞车,以防液压支柱弹出或卸载发生事故。
第二十条倒链吊运安装绞车,强度必须满足要求,连接牢固可靠,严禁超负荷起吊。
第二十一条严禁带电搬迁绞车。
第二十二条跟头倒拉车在巷道发生变坡、拐弯时应及时前移或加车,以防磨绳,严禁双绳相互摩擦。
第二十三条小绞车周围噪音不得超过85分贝。
第二十四条小绞车牵引钢丝绳拐角方向≥90°时,必须加车。
第二十五条一台小绞车正拉、倒拉兼运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在导向轮处必须设一段平道,其长度便于安全倒绳头和安装阻车器。
严禁兜矿车尾运输。
第五节钢丝绳及联接装臵第二十六条钢丝绳选型必须与绞车配套使用,符合绞车使用说明书要求。
第二十七条新绳必须有厂家的技术试验证书,存放时间超过一年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或磨损超过原钢丝绳截面积10%时必须更换。
钢丝绳压扁变形、有绳股或钢丝挤出、笼形畸变、绳径局部增大、扭结、弯折时应更换。
第二十九条钢丝绳与滚筒的连接必须采用穿入绳眼再用双压板压紧的方式连接,严禁剁股连接。
第三十条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第三十一条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按序分层排列。
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容量是最外层距滚筒边缘高度不小于该绳直径的2.5倍。
内层起圈的钢丝绳应停止运输,并进行重新排列。
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严重跑偏时,必须停止运输,并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斜坡运输所选用的钢丝绳型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具有6.5倍的安全系数。
第三十三条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臵,并加装保险绳。
第三十四条绳头的绳环必须套绳皮,主绳头采用卡子数量必须满足下表要求:钢丝绳卡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臵,卡子螺母位于主绳同侧。
紧固绳卡时必须考虑每个绳夹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单独紧固。
离绳套最近的绳卡(第一个绳卡)应尽可能的靠近套环,但仍需保证绳卡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
第三十五条保险绳头采用三副卡子卡紧。
保险绳绕过矿车的上面用符合规定的连接插销或连接链插入矿车连接处。
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主绳直径。
主绳制作保险绳时,要求加装两副大绳卡(附图五)。
保险绳也可不用主绳制作,但要与主绳连接好,连接在主绳卡中间处(附图六)。
卡子螺母位于保险绳主绳同侧,钢丝绳剁头处要用铁皮包好或用铅丝缠好,宽度10~20mm,保证绳头不散。
附图五主绳制作保险绳示意图1-主绳;2-保险绳;3-保险绳卡;4-绳皮;5-锚兰;6-连接插销;7-主绳头第一个绳卡;8-大绳卡;9-铁皮或铅丝附图六分体绳制作保险绳示意图1-主绳;2-保险绳;3-保险绳卡;4-绳皮;5-锚兰;6-连接插销;7-主绳头第一个绳卡;8-保险绳卡;9-铁皮或铅丝第三十六条矿车(车盘)之间、矿车(车盘)与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钢性连接插销(符合MT244.2标准),严禁其他物品代替;矿车连接链与主绳头采用锚链连接时,其强度不小于连接插销强度,并上好连接螺栓。
连接插销和连接链磨损量超过原尺寸15%或弯曲值超过直径10%的严禁使用;所使用的连接装臵必须是具有煤安标志的试验合格产品。
第二章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七条挡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分六种:⑴自动复位阻车器;⑵爬道式阻车器;⑶常闭式气动联锁罐挡;⑷常闭式气动单罐挡;⑸底式自动捞车器;⑹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
第三十八条挡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使用数量规定:1、上部为平坡头⑴坡长小于20m时,必须设“二挡”,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和变坡点下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⑵坡长大于20m小于50m时,必须设“三挡”,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变坡点下常闭式气动联锁罐挡、坡底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⑶坡长大于50~150m时,必须设最少“四挡”,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变坡点下常闭式气动联锁罐挡、坡底底式自动捞车器、坡底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⑷当坡长超过150m时,必须在以上⑶规定的基础上,在坡中间再增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⑸斜坡各中间偏口道岔上方10~15m处必须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各偏口道岔分支线下设一常闭式气动单罐挡,以防带绳车辆误入。
2、上部为甩车场⑴坡长小于20m时,必须设“一挡”,坡底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⑵坡长20~150m时,必须设最少“二挡”,道岔下底式自动捞车器、坡底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当坡长超过150m时,必须在其中间再增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⑶斜坡各中间偏口,偏口上方10~15m处必须设一套底式自动捞车器,各偏口道岔分支线下设一常闭式气动单罐挡。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4、存矿车平车场,车场两端各设一道阻车器,阻车器可选择爬道式阻车器。
第三十九条斜坡挡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的位臵规定:1、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设在平道段,距变坡点1m处。
2、平坡头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设常闭式气动联锁罐挡。
3、上部为甩车场的道岔下20m设底式自动捞车器。
4、坡底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和底式自动捞车器分别设在起坡点上方5~10m和15~20m处。
5、斜坡中间各偏口道岔分支线下方1.5~2.5m处,设常闭式气动单罐挡。
第二节选型及安装要求第四十条下山掘进、跟头必须选用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过车时方准打开,罐挡距施工地点或装载设备5~15m。
第四十一条平坡头自动复位阻车器必须保证能灵活自动复位,操作手把可通过一条细钢丝绳连接,能实现远方操作。
第四十二条自动复位阻车器、爬道式阻车器只适用于平巷,严禁用于斜巷挡车。
第四十三条常闭式气动联锁罐挡适用于平坡头变坡点下方。
常闭式气动单罐挡适用于各偏口道岔分支线下方。
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适用于坡底。
第四十四条常闭式气动联锁罐挡、常闭式气动单罐挡、常闭式气动门式罐挡采用气动装臵,操作机构设在把钩硐口,利于把钩人员观察和实施远方操作,并能灵活自动复位,达到常闭状态,过车时方准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