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谈判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或者降低合同管理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xx 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事业部,以及公司下属各级企业。
本制度下文所称“公司”,除特殊说明外,指 xx 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是指无论其形式和标题如何,由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作为一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平等法律主体之间签订的双方或者多方协议,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招标书、投标书、结算书、意向书、备忘录、框架合作协议或者其它设定了具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契约性文件。
本制度包括了合同资信管理、合同谈判、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核及审批、签署与用印、履约监控、策划及交底、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文件的管理及重大合同的备案、合同纠纷管理、奖惩等与合同事务有关的全部管理工作。
合同实行法人管理原则,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原则上均应由公司按本制度进行管理,公司下属各级法人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的,由下属公司进行管理,上级公司对下属公司重大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法人公司工程承包项目委托下属法人公司实施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以及与分包商、材料商等签订的各类合同也可以委托管理,委托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督。
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层级安排及经济业务性质,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级评审、审批及监控。
属于上一级单位管理权限的合同,下一级单位不得签订。
如下一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订超越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经上级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授权或者委托签订。
合同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管理需要,指定业务主管部门为其主管业务所涉及的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结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负责对本级及下级合同管理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项目部合同谈判管理规定

项目部合同谈判管理规定主题:合同谈判的基本原则和合同谈判的具体要求适用:公司各项目部目的:规范合同谈判,提高合同谈判质量。
预防合同谈判风险,降低合同谈判成本。
具体内容:一、询价与比价询价是指采购人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媒介方式询问、调查、收集和对方有关的情况,必要时现场核实,挑选备选单位,完成收集资质证照等材料、查证、调研市场情况。
比价是指采购方召集二家以上的谈判对象,就合同的数量、质量、价款、交易条件、合同条款等内容通过当面进行比较,择优选择的一种谈判方式。
二、谈判地点、谈判方式、谈判对象2.1谈判地点:优先考虑在公司住所所在地办公室或者会议室2.2谈判方式:2.2.1交易金额5千元以下的合同由项目部负责人指定2名经办人进行谈判2.2.2交易金额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当收集调查不少于两家备选谈判对象的价格、质量、技术等资料,与二家以上谈判对象分别或同时进行谈判。
2.2.3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一般不少于3家谈判对象按比较选择的方式进行谈判,比价可以分别进行,其中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进行比价的谈判对象不少于4家。
2.2.4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招标或者竞争性报价比选的方式进行谈判,其中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5家谈判对象。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5家谈判对象,500万元以上的,不少于7家谈判对象。
2.2.5因各项合同交易特点不能满足以上规定的谈判数量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报主管副总批准。
三、谈判小组的确定3.1项目部根据各工作内容的不同选择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
具体分为工程合同组、材料合同组、营销合同组、其他杂项合同组。
3.1.1工程合同参加谈判小组人员组成:项目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预决算部负责人、主管副总3.1.2材料合同参加谈判小组人员组成:项目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预决算部负责人、材料部负责人、主管副总3.1.3营销合同参加谈判小组人员组成:项目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谈判过程没必要参加,具体工作中,营销部要跟项目部、工程部结合制定工程计划一类的东西,工程部没必要介入营销合同。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第一条合同的制定1.1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签订流程,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明确合同签订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2.1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和附件。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原则3.1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3.2合同签订应当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害。
第四条合同签订的权限4.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合同。
4.2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4.3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的程序5.1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2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合同起草人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
5.3合同起草完成后,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5.4法律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
5.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归档保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纠纷处理7.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7.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保密8.1合同各方应当保守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过程等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合同各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附件9.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合同附件应当与合同一并签订、备案和归档。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0.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现将黔龙实业(来凤)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合同管理办法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附件: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合同法》、集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以下所称公司(简称)特指黔龙实业(来凤)有限公司。
第二条本合同所规定内容适用于。
第三条本办法管辖合同范围为:(一)购销合同。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三)加工承揽合同。
(四)运输合同。
(五)供水、电、气、热力合同。
(六)仓储合同。
(七)财产租赁合同。
(八)设备安装合同。
(九)技术合同。
(十)劳务合同。
(十一)其他特殊经济合同。
第四条凡单次经济业务发生金额在伍万元以上的均需订立相关经济业务合同。
第三章合同订立的要件第五条合同订立的必备要件:(一)合同立项申请表。
(二)合同谈判登记表。
(三)合同签订审批表。
(四)合同文本(含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五)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公司合同正式文本统一归口综合部管理,财务部留存一份原件,合同相关业务部门留存复印件。
第七条综合部合同管理职责范围:(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办法。
(二)参与并核查合同的订立和履约情况,并对黔龙实业(来凤)有限公司负责。
(三)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四)对公司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合同经办人员职责范围:合同的经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包括对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产、经营状况以及资质状况等。
(二)资格审查:合同当人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履约能力。
(三)起草合同:有国家格式化的合同的由经办人按合同文本规范结合具体合同事项进行完善。
商务合约部管理制度

商务合约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务合约部的管理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务合约部是公司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公司之间的商务合约谈判、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
商务合约部负责人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第三条商务合约部的工作任务是尽快完成商务合约的谈判和签订工作,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商务合约部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商务合约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职员若干人。
主任负责商务合约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商务合约部下设若干个业务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的工作。
第七条商务合约部设每周例会,主任主持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商务合约部设立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商务合约部在收到合作方要约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约谈判工作。
第十条商务合约部根据合作方提出的要求,制定合适的合约方案,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商务合约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合同条款,草拟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
第十二条商务合约部负责合同的签订和盖章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商务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全程跟进合同执行过程,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四条商务合约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商务合约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能够与合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商务合约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小组成员的工作,共同完成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商务合约部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在面对复杂情况时保持冷静应对。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商务合约部负责人解释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
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一)职能部门职责: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合同管理人员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合同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条款应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益;(三)效益原则: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合同风险,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四)保密原则: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人员职责第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合同审查: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二)合同谈判:参与合同谈判,维护公司利益,争取有利条款;(三)合同签订:负责合同签订手续,确保合同及时、准确、完整;(四)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五)合同变更:参与合同变更谈判,处理合同变更事宜;(六)合同解除:处理合同解除事宜,确保公司权益不受损害;(七)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确保合同权利义务得到妥善处理;(八)合同归档: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完整、安全;(九)合同风险防范:识别、评估、报告合同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十)其他职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谈判技巧;(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合同管理流程第六条合同管理流程如下:(一)合同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合同申请;(二)合同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申请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三)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进行谈判,争取有利条款;(四)合同签订: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签订手续,确保合同及时、准确、完整;(五)合同履行:合同管理部门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各项条款得到有效执行;(六)合同变更: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合同变更谈判,处理合同变更事宜;(七)合同解除:合同管理部门处理合同解除事宜,确保公司权益不受损害;(八)合同终止:合同管理部门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确保合同权利义务得到妥善处理;(九)合同归档:合同管理部门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完整、安全;(十)合同风险防范:合同管理部门识别、评估、报告合同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合同争议管理制度

合同争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互利原则,制定本合同争议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双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解释、履行、变更、效力等问题。
第三条协商解决争议原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保持沟通,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条协商解决争议程序1. 双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发生的争议,并注明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
2. 双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共同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提交至协商途径:双方选定代表,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2)选择独立第三方进行调解: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调解解决争议1. 双方共同选择独立第三方进行调解时,应当签订书面调解协议,确定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调解费用等。
2.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当诚信地提供有关争议的资料,积极参与调解,并尊重调解员的调解意见。
3. 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当及时签署书面调解协议,并履行调解协议。
第六条诉讼解决争议双方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庭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诉讼材料。
第七条仲裁解决争议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仲裁解决争议,当一方提出仲裁申请时,双方应当遵守约定,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争议。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法律适用本管理制度的解释和适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据事实及法律适用。
第九条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及补充均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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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谈判管理规定
主题:合同谈判的基本原则和合同谈判的具体要求
适用:公司各项目部
目的:规范合同谈判,提高合同谈判质量。
预防合同谈判风险,降低合同谈判成本。
具体内容:
一、询价与比价
询价是指采购人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媒介方式询问、调查、收集和对方有关的情况,必要时现场核实,挑选备选单位,完成收集资质证照等材料、查证、调研市场情况。
比价是指采购方召集二家以上的谈判对象,就合同的数量、质量、价款、交易条件、合同条款等内容通过当面进行比较,择优选择的一种谈判方式。
二、谈判地点、谈判方式、谈判对象
2.1谈判地点:优先考虑在公司所在地办公室或者会议室
2.2谈判方式:
2.2.1交易金额5千元以下的合同由项目部负责人指定2名经办人进行谈判
2.2.2交易金额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应当收集调查不少于两家备选谈判对象的价格、质量、技术等资料,与二家以上谈判对象分别或同时进行谈判。
2.2.3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一般不少于3家谈判对象按比较选择的方式进行谈判,比价可以分别进行,其中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进行比价的谈判对象不少于4家。
2.2.4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招标或者竞争性报价比选的方式进行谈判,其中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不
少于5家谈判对象。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5家谈判对象,500万元以上的,不少于7家谈判对象。
2.2.5因各项合同交易特点不能满足以上规定的谈判数量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报主管副总批准。
三、谈判小组的确定
3.1公司根据各工作内容的不同选择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
具体分为工程合同组、材料合同组、营销合同组、其他杂项合同组。
3.1.1工程合同参加谈判小组人员组成:公司分管领导、工程部负责人、预决算部负责人
3.1.2材料合同参加谈判小组人员组成:公司分管领导、工程部负责人、预决算部负责人、材料部负责人
3.1.3营销合同参加谈判小组人员组成:公司分管领导、工程部负责人、预决算部负责人、营销部负责人
3.1.4其他杂项合同:公司分管领导、相关经办人员
3.2公司严厉禁止单人进行合同谈判,项目部要组成谈判小组,合同谈判小组由以上分组人员组成,公司分管领导在征求合同审批会签表中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按办公OA流程上报审批。
3.3谈判小组应在公司分管领导的召集组织下,就合同的谈判方式、方案、具体谈判人员的分工、谈判要点、策略、方法等进行讨论。
3.4谈判小组讨论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决议,决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谈判小组可对参与谈判的具体人员和谈判方案做出决议。
谈判小组通过集体做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谈判人员对自己的意见承担责任,并应在谈判记录上签名,需求部门要将此谈判记录表附合同审批表后上交公司归档。
3.5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谈判小组的成员。
3.6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复杂的公司分管领导应当考虑时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示财务部门,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根据情况介入参与。
四、罚则
4.1合同谈判人员因失职、渎职的、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4.2对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4.3对收受贿赂出卖公司商业情报等损害公司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4.4除严厉追索其赔偿公司的损失外,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奖励
合同谈判人员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应视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并给予合适的物质奖励。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