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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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按照卫生部《2012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要求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且无正当理由,一次扣20元。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或医嘱或发现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的发现一次扣20元。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一)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二)住院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三)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不符合上述要求规定使用抗菌药物,每次扣当事人20元
三、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使用
(一)经验性治疗仅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
(二)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需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三)不得将氟喹诺酮类药物用作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扣当事人20元。

四、处方管理
医院医务科、药剂科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点评。

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通报,发现一张不合理处方扣当事人10元。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一、绪论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菌耐药性日益严重,给临床治疗带来了挑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菌株的形成,提高治疗效果,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根据患者病情和细菌培养结果选择敏感的抗生素,应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生素。

2.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得私自更改药物种类、剂量或疗程。

3.避免长期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4.加强药物监测,定期检测患者的血药浓度,确保药物浓度在疗效范围内。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目的和疗程。

三、临床应用管理流程1.临床医生开立抗菌药物处方时,需填写病患姓名、病历号、病情诊断和用药目的等内容。

2.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种类、用药途径、剂量与频次等符合标准要求。

3.护士按照药师审核的处方合理配药、用药,并严格按照用药时间给予患者服药。

4.医生应定期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效果进行评估,调整用药方案。

四、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管理1.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过敏反应、消化道不适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报告相关医护人员。

2.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转至重症监护室治疗。

3.医护人员应定期对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干预处理。

五、抗菌药物使用评估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评估系统,定期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培训计划,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意识。

结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希望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能共同遵守管理细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为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控制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3.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根据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患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4.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5,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对妊娠期、哺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6.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病人应观察72小时,重症病人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7.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

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9.长期应用抗菌药时,为防止真菌二重感染可短期联合服用抗真菌药物,或用微生态药物防止二重感染。

10.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效果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以二联为宜,一般采用广谱抗菌药物加用窄谱抗菌药物的联合方式。

11.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与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影响。

12.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一类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的药物,可有效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但不合理的使用会导致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为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安全并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各国纷纷制定了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我国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我国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理使用原则:明确指出抗菌药物应该是在患者真正需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并且要根据细菌的药敏试验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药物、剂量和疗程。

2.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

特殊级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如癌症化疗引起的感染等。

限制级抗菌药物适用于一般细菌感染,但使用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必须有医生特批或药剂师审核。

非限制级抗菌药物适用于常见的细菌感染,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

3.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培训,提高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水平。

4.监测和报告系统:建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细菌耐药情况,为制定合理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5.公众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知识,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认识,引导患者正确用药。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对于改善我国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及防止抗药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减少因不必要使用抗菌药物而导致的不良反应和药物耐药问题。

同时,通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还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医疗成本,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国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护患者权益,合理运用医疗资源,保障公众健康意义重大,需要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积极执行,并结合科学研究不断完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者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或者需要严格控制使用,或者在临床应用中需要密切监测抗菌药物毒副作用的抗菌药物。

二、组织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负责本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使用、监测、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抗菌药物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并提供必要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抗菌药物采购、供应、使用、监测、评价和培训等方面的要求,并组织实施。

三、临床应用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感染性疾病的特点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并组织实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的管理范围该细则适用于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所有抗菌药物的采购、存储、发放和使用都需要按照该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原则该细则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

不同等级的抗菌药物在使用上有不同的限制和要求。

特级抗菌药物为高度敏感的药物,只能在感染病原菌对其他抗菌药物耐药或无效时使用,并需经专家评审和批准。

一级抗菌药物为中度敏感的药物,可用于一般感染病例,但仍需严格控制使用,避免滥用。

二级抗菌药物为相对低敏感的药物,用于轻度感染或对其他抗菌药物敏感的病原菌感染。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过程该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必须设立抗菌药物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等工作。

专门机构要根据患者的感染情况和药敏试验的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给予适当的剂量和疗程。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提供充分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病情、药敏试验结果、用药原则和用药指导等,以确保合理用药。

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制度,对特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经过专家评审和批准,确保其滥用的风险。

四、抗菌药物的监测和报告医疗机构要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数据分析,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趋势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合理用药的意识。

此外,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宣教,提高他们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药的重要性的认识。

六、抗菌药物的追溯管理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抗菌药物的违规使用行为,医疗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

总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在抗菌药物的采购、发放和使用过程中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证患者合理用药的前提,也是抗菌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保障。

2.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是减少细菌耐药性发展的关键。

3.抗菌药物应用必须严格遵循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实施全程监控。

二、管理原则1.分类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特殊级、限制级和非限制级三个级别,根据药物的特点和临床应用需要,设置不同的管理和使用限制。

2.临床应用指南:建立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明确各种疾病的合理用药原则和药物选择方案。

3.科学培训:为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的科学知识和临床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其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4.全程监控: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全程信息化监控系统,对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5.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三、具体管理措施1.抗菌药物使用审批: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药师审批,并在患者用药记录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2.临床应用指南的实施:医院必须建立临床应用指南,并由专业组织进行审核和发布,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指南进行抗菌药物的使用。

3.药物选择和应用的监测:通过电子医疗系统建立抗菌药物的选择和应用的监测机制,实时记录医务人员的用药情况。

4.多学科联合会诊:对于复杂病例和疑难病例,建议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共同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5.抗生素限制使用:医院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限制,并设定每月和每年的使用量限制。

6.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医院设立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中心,定期对已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耐药性监测,并及时发布结果。

7.持续教育和培训: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用药水平和科学素养。

8.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向患者和公众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知识,提高对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意识。

四、管理评估1.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术语定义本实施细则中,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临床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抗菌药物管理机构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职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3.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等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

5.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每月和每半年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为加强我院的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和临床药学等学科建设,我们将建立一个综合体系,覆盖感染性疾病诊疗、疑难疾病会诊、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等相关内容,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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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副主任:药械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院方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题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强度、金额、使用量排名前几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时间等。

通过基本情况调查,找出我院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狠抓落实。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1.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配备感染专职人员;加强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建设发展,配备微生物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及相关专业培训,参与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培养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专业培训,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3.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由医务科监督实施。

4.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要求,与电子病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努力实现抗菌药物等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自动化、信息化。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和医师及药师资质管理。

1.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及规范化管理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至少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法律责任等;(3)细菌耐药预防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4)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2.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相关部门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患者加深对科学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认识,配合医院和医务人员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共同遏制抗菌药物滥用。

3.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制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

临床执业医师及药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4.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明确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程序,并严格执行。

严禁超处方权和违反程序使用抗菌药物。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均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可开具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人员会诊并签字同意后,再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5.预防感染。

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掌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并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仅限于1天用量。

6.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门诊药房不得配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1.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2.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35种。

3.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零售价格)报市卫生局进行备案。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每月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100人/天以下。

各科逐步控制在以下指标以内。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各科逐步控制在以下指标以内。

2.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控制在30%以内。

3.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医院力争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季度分析一次全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半年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1.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2.控感办对本院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每季度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公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配合医务科监督实施。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相应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九)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条)处方或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病例。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相应管理规范进行处罚。

4.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至少半年;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1.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院方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等处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院方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五、活动方式(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科室根据医院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根据发现问题,对照上级要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突出制度和规范建设,及时加以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

(二)全面实施。

各科室结合本科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各项措施要求,力争尽快达到目标和指标要求。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科室要切实从维护患者用药安全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各相关科室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科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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