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思维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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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思维的主要特点

一、智力与思维

智力的核心成分是思维。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间接和概括的反映,是借助语言、表象、动作实现的,是理性认识阶段,它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本质特征。

智力的概念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心理学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智力定义。

西方心理学家对智力的认识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种是把智力看成是理解和推理的一般能力;

一种是把智力看成具有正相关的各种特殊能力的总和;

一种是把智力看成以抽象思维能力为中心的各种特殊能力的总和。

智力不是由单一因素构成的,而是一个具有多因素(如加德纳多元智力理论涉及的方面)、多侧面、多层次(智力的二维结构模式、智力的内容、操作、成果的三维结构模式)的复杂结构。

瑞士心理学家始终坚持认为,智力的本质就是适应,使人与环境取得平衡,这种适应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的结构。

思维分成直观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语词逻辑思维。

直观动作思维:是指通过实际操作解决直观而具体问题的过程。思维在动作中展开,动作停止思维随之停止。例如,电脑维修人员修理电脑时,动作思维是种重要的思维形式。3岁前儿童基本是直观动作思维。

具体形象思维:是指人们运用头脑中的各种形象或表象来解决问题的过程。

二、小学生思维发展的基本特点

“小学生思维发展的基本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但是这种抽象逻辑思维在很大的程度仍然是直接与感性经验想联系的,仍然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朱智贤)

1、小学时期是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两种思维形式交错发展的时期,主要是发展抽象逻辑思维。由具体形象思维逐步过渡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

小学生思维形式的这种过渡是思维发展过程中的质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形象思维的全部“消亡”。低年级小学生所掌握的概念大部分是具体的,可以直接感知;中、高年纪的小学生才逐步学会区分概念中本质的东西和非本质的东西,主要和次要的东西,学会掌握初步的科学定义,同时离不开直接经验和感性知识。

“即使是只要求儿童进行对抽象的数进行运算的项目,儿童往往会借助只管的图象来求解答;当解题遇到困难时,这种现象更为常见。”(心理学家刘范)

2、小学生思维由具体形象思维过渡到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是思维发展过中的“飞跃”、“质变”。

这个转折期一般认为在四年级(约10——11岁),如教育条件适当,这个关键年龄可以提前到三年级。林崇德运用横断法和纵向法,通过对小学生数学概括与运算能力发展的研究发现:在一般教育条件下,四年级儿童在数概括能力发展中,有显著的变化,这是一个“关键年龄”。

3、通过小学阶段的学习,小学生逐步具备了人类思维的整体结构。

在思维结构发展中,抽象思维要经历初步逻辑思维、经验型逻辑思维阶段、理论型思维(包括辨证思维)阶段三个阶段。

4、小学生思维的发展,在从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中,存在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既表现为个体发展的差异,也表现为思维对象的差异。例如,在算术教材的学习中,学生已达到较高层次的抽象水平,在历史教材的学习中有停留在比较具体的表象水平,

在学习分数和分数运算时,如果没有具体事物的支持,学生还会感到很大的困难。

小学生思维的基本过程和相关能力的发展

思维的基本过程是分析和综合。思维的过程也称思维操作,是对复杂的信息的加工过程,它以人们已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具体化等,由此而派生出概括、抽象、比较、具体化和系统化过程和相应的能力。

1、概括能力的发展

小学生概念的发展水平可划分成五个等级:

第一级直观概括水平。例如小学生依靠实物、教具或配合掰手指头来掌握10以内的数概念,离开直观时,运算就感到困难。

第二级具体形象概括的运算水平。

第三级形象抽象的概括的运算水平

第四级初步的本质抽象概括的运算水平

第五级命题概括的运算水平

林崇德在关于小学儿童数概念和运算能力发展的研究中研究认为:小学生对事物进行概括时,只能利用某些已经理解了的事物的特性,而不能利用充分包括在某一概念中的所有特性。低年级学生(7-8岁)的概括水平还和幼儿的概括水平差不多,属于形象直观的概括水平。二、三年级(8-10岁)的学生的概括主要属于形象-抽象的概括水平。四五年级(10-12岁)的学生的概括水平以本质抽象概括水平为主。

2、比较能力的发展

正确理解一个科学概念,需要了解各个事物的本质,就需要找出事物的不同点和共同点,就需要进行比较。

我国心理学家魏伥等人在儿童比较能力的发展方面进行了颇有价值的研究。他在研究儿童比较具体实物的研究中发现:小学生从正确区分具体事物的异同逐步发展到区分抽象事物的异同;从区分个别部分的异同到逐步发展到区分抽象事物的异同;从直接感知条件下进行比较到运用语言引起表象的条件下进行比较。

3、分类能力的发展

分类是人类思维活动的重要方法之一。刘静和和朱智贤都做过很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为:(1)6岁以后的儿童能够进行一级独立分类的人数超过一半。按二级概念进行分类,7岁以前的儿童都表现出不甚理解的状况。

(2)分类水平的年龄特点是明显的。三四年级的学生是字词概念分类能力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3)1-3年级学生对分类材料仅做一次分类,没有二次重新组合分类。四五年级学生组合分类能力有较明显的发展。

4、推理能力的发展

掌握比较完善的逻辑推理能力是儿童智力发展的重要环节和主要标志。推理可以分成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间接推理主要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直接推理是由一个前提本身引出某一结论的推理。例如,早晨看到外面地湿了,得出晚上下过雨了的结论。

小学生的直接推理能力的发展一二年级为一个发展阶段,三四年级为一个发展阶段,五年级为第三个发展阶段,四五年级之间有一个思维发展加速期。

学生掌握三种不同形式(换位、换质、换质位)的直接推理不是同步的,而是逐渐递进的。

间接推理是由几个前提推出某一结论的推理,例如,三段论。

林崇德的研究揭示小学生推理能力的发展趋势:在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的发展上,既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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