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假期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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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管理制度通用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通用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二章假期种类第四条公司员工休假种类包括:1. 法定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2. 年休假: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带薪年休假。

3. 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假期,分为带薪病假和无薪病假。

4.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假期,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5. 带薪调休假: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自愿调休的假期。

6. 事假: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假期。

第三章假期规定与待遇第五条法定假日: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放假日期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六条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休息,可申请病假。

病假分为带薪病假和无薪病假。

带薪病假期限根据员工病情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

第八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可申请事假。

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具体假期天数和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带薪调休假: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自愿调休的假期,具体天数和待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事假: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假期,具体天数和待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请假程序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详细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第十四条部门主管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请假单》上签字。

假期安排管理规定

假期安排管理规定

假期安排管理规定假期是员工休息放松的时间,也是单位安排工作的重要时段。

为了更好地管理假期安排,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单位的正常运营,本文制定了假期安排管理规定。

请员工遵守以下规定:一、假期类型1. 年假:员工工作满一年即享有的有薪休假,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年假天数。

年假申请需要提前提出,并经单位批准。

2. 节假日:根据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员工可以享受固定的休假日期,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

3. 事假:因员工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疾病、家庭紧急情况等,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或证明材料。

二、假期安排1. 年假安排: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工作安排,在经单位批准后申请年假。

年假可以分段休假,但每一段的休假天数不得少于三天。

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递交假期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

2. 节假日安排: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单位会事先发布假期安排通知,员工应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自己的假期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休或延长假期,员工需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

3. 事假安排: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事假时,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员工休事假的天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三天。

三、假期管理1. 休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递交假期申请,说明休假类型、起止时间和理由。

单位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休假情况进行评估和调配,尽量满足员工的合理要求。

2. 假期调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休假期,员工需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

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安排,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假期记录:单位会对员工的假期进行记录和统计,以确保员工的休假权益。

员工需要妥善保留假期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4. 假期违规处理:员工在休假期间需要遵守单位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如发现员工在休假期间有违规行为,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附则1.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宣传。

假期管理制度表

假期管理制度表

假期管理制度表为了规范假期使用、提高员工团队合作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特制定以下假期管理制度:一、假期种类及期限1. 年假: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5天。

2.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有带薪婚假3天。

3.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有带薪产假90天。

4.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可提供医疗证明后享有带薪病假。

5. 事假: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请示经理并获得批准,如情况属实,可享有带薪事假。

二、假期使用1. 假期使用原则:员工需提前至少2天请假并经理确认后方可使用假期,年假需提前至少7天请假。

2. 假期调休:若假期遇周末或节假日,可调休至工作日使用。

3. 假期错过:若因业务忙碌等原因错过假期,需提前申请经理确认并延期使用。

三、假期管理1. 假期申请:员工需写假条并经部门经理或人事部门确认后可使用假期。

2. 假期跟踪:人事部门需记录员工的假期使用情况,定期提醒员工及时休假。

3. 假期统计:年底需统计各员工使用的假期天数,避免超标或滞留假期。

四、假期惩罚1. 假期违规:如有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假期或虚报假期情况,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警告、扣发工资或解雇。

2. 假期超标:如有员工超过规定的假期天数,公司有权取消其部分年假或其他福利。

五、特殊情况假期安排1. 加班补休:若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获得相应的补休假期。

2. 出差假期:派驻外地或出国出差的员工,可获得额外的假期补偿。

六、公司权益1.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假期安排,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2. 公司有权向员工提出员工假期使用情况,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七、生效时间本假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如有依据与本制度的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记录制度的附加内容:本制度制订人:XXX本制定日期:XX年XX月XX日以上是公司制定的假期管理制度,请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人事部门。

感谢您的合作!。

公司关于假期的管理规定(3篇)

公司关于假期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合理调整工作和休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

第二章假期种类及休假条件第四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假期:1. 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

2. 年休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天数,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

3.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4.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可申请事假。

5. 婚假:员工结婚的,可申请婚假。

6. 产假:女员工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7. 陪产假: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

8.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可申请丧假。

9. 调休:因工作需要,员工可在一定条件下申请调休。

第五条员工休假条件:1. 员工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 员工休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休假,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

第三章假期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假期申请:1. 员工休假前应填写《休假申请表》,详细说明休假理由、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2. 《休假申请表》经直属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七条假期审批:1. 直属上级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批。

2. 人力资源部门对休假申请进行汇总,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 休假审批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

第四章假期工资及福利第八条员工休假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间,员工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2. 病假期间,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3. 事假期间,员工工资按请假当月工资的80%支付。

4.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假期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公司设立假期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假期管理工作。

员工休假管理规章制度(3篇)

员工休假管理规章制度(3篇)

员工休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在册员工。

员工休假的安排需要遵循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经过公司的批准。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合理休假,保证员工的工作与休息的平衡,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第四条休假假期是员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以任何理由侵犯员工的休假权。

第二章假期种类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假期包括年假、年度调休、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和其他特殊情况休假等。

第六条年假是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的带薪假期,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长而定,具体细则由公司制定。

第七条年度调休是指员工没有使用完的年假可以在有效期内向公司申请调休,调休的具体时间由员工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八条病假是指员工因病无法工作所需休的假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会根据员工提供的病假证明进行批准。

第九条事假是指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比如赴亲属丧葬、处理紧急事务等,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

第十条婚假是指员工因结婚事宜需要休假的时间,在员工婚礼日期前提交婚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产假是指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休假的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休假。

第十二条陪产假是指男性员工因陪同配偶生育需要休假的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休假。

第十三条其他特殊情况休假是指员工因意外事故、家庭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休假的时间,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经公司核实后批准。

第三章休假申请与批准第十四条员工准备休假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提交休假申请,申请中需明确休假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并且需注明休假事由。

申请需提前合理的时间提交,具体时间根据公司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员工与上级领导协商确定休假时间,并且员工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比如婚假需要提供结婚证明,病假需要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等。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公司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假期管理,包括国家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享受假期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确保假期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国家法定假期第四条国家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员工在假期期间享有工资待遇。

第五条春节、国庆节等长假期间,公司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次性休息或分段休息。

第三章年假第六条公司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作年限递增,最高不超过15天。

第七条员工在年度内未休完的年假,可在下一年度内补休,逾期作废。

第四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第八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时,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第九条员工在请假期满后,需按时返岗。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公司申请续假。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享受产假、陪产假期间,享有工资待遇。

第五章假期审批和管理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满后,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享受假期。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假期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对员工假期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员工在假期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假期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七条公司应在每年年底对假期管理制度进行回顾和修订,以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公司各种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各种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假期管理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员工在享有法定假期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

第二章假期种类及时间第四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假期:1.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2. 公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探亲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4.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经批准后可享受病假。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时间:1.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2.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3. 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享有15天带薪年休假。

第六条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时间:1.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2.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3.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4. 陪产假:男员工生育,可享受7天陪产假。

第三章假期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请假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请假事由;2. 请假时间;3. 请假天数;4. 请假期间工作安排。

第九条直接上级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请假审批流程:1. 员工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申请;2. 直接上级审批;3. 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假期工资待遇第十一条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第十三条员工在享受病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园林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规定

园林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规定

园林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规定一、前言园林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园林景观设计、建设和维护的企业,为保证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公司制定了本规定,以规范员工的假期及考勤管理。

二、假期管理1. 年假(1)员工年假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2)员工请年假,需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要求提前30天提交计划书。

(3)员工年假的补休规定,以公司年假补休管理办法为准。

2. 病假(1)员工出现疾病需请病假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每年的病假天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

(3)员工病假期间,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病情。

3. 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假不超过7天(含休息日)的婚假;员工办理婚礼的当日不计入婚假天数。

(2)员工请婚假,需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要求提前5天提交计划书。

4. 产假(1)女员工生育的产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员工请产假,需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需提交相关产检报告、病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3)员工产假结束后,需如实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丧假(1)员工家属因故去世,员工可以请丧假。

(2)员工请丧假,需提前3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3)员工可请假3天-7天不等,具体假期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核定。

三、考勤管理1. 考勤制度(1)公司执行考勤制度,要求员工每天按时上下班,并按时签到、签退。

(2)公司使用电子考勤系统管理员工考勤。

(3)如果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则要扣除相应的工资和奖金。

2. 考勤统计(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考勤统计,每月15日前,考勤记录应汇总到人事部门统计。

(2)如果员工考勤记录有误,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申请补卡,并依照公司补卡管理规定执行。

(3)如果员工未按要求签到、签退,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依照公司缺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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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裕发【2018】17号关于各类假期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规在岗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各类假期的政策标准、审批程序及工资福利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利益,确保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病假(一)医疗期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入院治疗或根据医院诊断结论必须停工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集团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集团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集团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职工患重大疾病的,由企业医疗鉴定委员会依据病历并到所住医院查证后,确认是否重大疾病,并经医疗鉴定委员会成员签字认可,超出规定医疗期,经研究同意后,可办理医疗期延长,医疗期延长的,经济待遇执行企业规定。

5、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含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在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由企业劳资部门协调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病退、退职手续,享受病退、退职待遇;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职工本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企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能够复工不复工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权限及程序1、职工因病请假,需履行请病假手续。

请病假条必须在三天以办理完毕审批备案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2、病假2天(含2天)以的,由企业部门负责人、职工医院院长签字审批后,到企业考勤管理部门办理批假手续。

3、病假在2天以上的,需凭县级或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包括个人病例、诊断结论、化验单据、住院证明、用药清单等),病假条由企业部门负责人、职工医院院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企业考勤管理部门备案。

4、月度同一病症出具门诊病假累计不得超过2次,未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的病假证明一律不予承认。

5、职工办理请病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长期病假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否则,除追缴回支付的病假工资及各项福利外,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6、各单位职工医院或考勤管理部门建立病假职工档案,企业工会、职工医院、所在部门支部书记对长期病假职工要定期走访,及时了解职工病情。

(三)工资福利待遇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病假工资按本人岗位基准工资的70%计发;累计超过180天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病假工资按本人岗位基准工资的60%计发,医疗期医疗待遇按企业现行规定执行。

2、超过规定医疗期,经企业研究适当延长医疗期的,不再发放病假工资,按每天40元发放病假补助,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实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二、事假(一)审批权限及程序1、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事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审批后的请事假条必须交企业考勤管理部门备案,无特殊情况事后补条无效。

2、事假为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3、事假为3-5天的,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事假超过5天的,需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

5、企业助理级(含)以上人员请事假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6、不办理请事假手续离岗或超过请事假天数未返岗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7、全年请事假连续不得超过22天,累计不得超过44天。

(二)工资及待遇1、月度因请事假达不到法定出勤天数的不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工矿龄补贴、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

2、因请事假当月出勤达不到法定出勤天数的,企业按其实际出勤为其缴纳“五险”,差额部分(企业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在本人以后月度工资中扣回。

3、全月请事假的,请假人员需提前到企业财务部门先行缴纳当月“五险”的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办理事假审批。

4、企业各部门要加强对事假人员的管理,建立单独的职工假期管理档案,记录请假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请假起止时间,家庭住址,通讯方式等信息。

三、产假(一)休假期限1、《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15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2天;7个月以上引产、死产、或早产胎儿不成活的,产假为75天。

2、女职工生育后要及时报企业计生部门,计生部门书面通知本企业劳资部门到人社局备案登记。

3、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男职工给予7天护理假。

(二)审批流程1、本人写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计生办根据规定批假,报考勤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2、产假期满上班职工哺乳期1年(孩子出生起计算),每天给予2小时的哺乳时间(往返路程时间包括在),请假手续按照长期事假审批程序办理,计生部门审核把关。

3、男职工的护理假请假手续与产假手续相同。

有效假期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4、法定生育假、护理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待遇规定1、法定的生育假期间工资、医疗费用及与生育有关的其他费用,由人社局从女工生育基金支付,企业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符合上级政策规定人社局未发放工资的产假月份,由企业按照保险缴纳基数发放产假工资。

生育假期间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先由企业垫付,待产假结束上班后,由企业在本人工资中扣回。

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未参加城镇、新农合医保的,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由人社局从女工生育基金支付。

3、退女职工符合计生规定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在岗职工执行。

4、休产假、护理假期不享受各类安全生产综合奖。

四、探亲假(一)期限1、凡家距超过300公里或公休日无法团聚职工可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探亲有效假期视为正常出勤。

3、探父母假,已婚的每四年一次,每次20天。

4、未婚职工工作满一年后探父母假与已婚人员探配偶假每年一次,每次20天。

5、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往返路程假。

探亲假可分次休,总天数不能超过20天。

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企业据实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岗位基准工资30%以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企业报销。

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探亲假:(1)工作不满一年者。

(2)结婚不满一年者,不享受探望配偶假。

(3)请工伤假、产假时间超过60天(含)人员。

(4)年度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含)、事假超过20天(含)、旷工超过15天(含)者。

7、凡申请休探亲假者,必须先休带薪年休假。

(二)审批流程1、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经企业劳资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休探亲假。

2、企业劳资部门要建档立案,财务部门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三)工资待遇当月休探亲假的,按休假天数、以本人岗位基准工资为标准支付探亲假工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曲阜市最低工资水平。

五、婚、丧假(一)婚、丧假期限1、婚假(1)按法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丧假:直系亲属死亡的,企业给予3天的丧假,另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二)审批流程1、本人根据请假事由写出申请,申请需写清法定假期和申请的路程假,经部门负责人签批,由计生办或工会审核,报企业考勤部门存档备查。

(三)工资待遇按规定,当月休婚、丧假的,休假天数视同出勤支付工资。

六、工伤假(一)停工留薪期1、职工属于工作期间及工作场所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或旧伤复发(以人社局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为准),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结合《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

2、职工所受伤害部位或组织器官未列入《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者经治疗相对稳定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3、停工留薪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停工留薪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

5、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已达到12个月工伤假,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的,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向企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

企业结合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定延长停工留薪期期限。

企业对停工留薪申请有异议的,在接到停工留薪申请7个工作日持该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住院或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职工延长停工留薪申请等资料,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

用人单位未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6、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费用及相关检查费由企业承担;停工留薪期不需要延长的,确认费及相关检查费由工伤职工个人承担。

7、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企业和工伤职工协商上岗,协商不成又不到单位报到上岗的,企业按旷工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8、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的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9、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以人社局出具的工伤认定书为准)的,必须在停工留薪期积极配合治疗及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否则停发工资。

10、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未在停工留薪期满前5个工作日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终止。

11、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旧伤复发,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按上述要求执行。

(二)工伤假审批1、职工因工负伤,必须办理请工伤假手续。

2、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接受工伤治疗的,凭医疗机构主治医生根据职工工伤治疗情况开具的休假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职工医院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企业考勤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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