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经费发票使用及计税问题说明[1]
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专帐核算方法

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专帐核算方法一、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没有做到专账核算专账核算不是事后归集,也不是应付检查临时建立的台帐。
决算申报书是对前期专账核算的各项支出的汇总,不是事后从制造费用中拿来进行归集;不是为应付检查和验收建立的辅助台帐。
2.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挪用经费他用(炒股);超范围使用科技经费;不按预算执行,随意调整;与本项目无关支出、餐费、礼品,旅行社开具的会议考察费等。
3.虚弄支出,套取经费浙财教[2022]382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间接费用中“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8%”。
各类类型虚假发票套印发票虚假合作费(事后补助项目)假签字白条重复列以4.虚假承诺配套、自筹资金配套经费不到位。
以厂房、生产线等基础设施作为自筹经费。
5.外拨大额经费,横向管理凡科技拨款项目经费,均为纵向,不允许改变性质。
外拨经费管理不规范。
6.直接计提管理费,不进行摊销核算浙财教[2022]382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和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按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按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不得以提代支”。
高校、科研院所较为突出,要求这些单位按实际核定管理费用。
7.生产性费用计入研发费用明显的生产设备如电力工程、叉车、锅炉、水塔、烘房;生产原材料;企业全部燃料动力;甚至有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以后的维护费、质量控制试验等费用。
8.混合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不分离进行管理,随意调账。
企业承担的分期拨款项目,从支出来看,认定现把财政拨款用完,剩余的归为自筹资金。
9.贷款贴息项目必须为科技专项贷款。
10.重技术管理,轻经费管理随意预算,没有很好地对照研发需求编制;调整幅度大,范围广;不熟悉规定,使用缺乏监管。
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做好专帐核算专帐核算不仅是科技、财政部门的监管重点,也是企业享受各项科技政策的刚性要求。
科研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科研经费报销注意事项一、发票应该注意的事项(一)发票的抬头。
抬头必须是全称或者是规范性简称。
(二)发票必须有发票专用章。
(三)发票的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
手工发票要注意校对金额。
(四)发票的时间。
时间一般应在立项之后,结项之前。
考虑立项前有准备工作,票据的时间可以推移到立项前半年。
一般发票上面都有具体时间,即交易发生的时间。
但是有一些是定额发票,上面没有具体时间,发票号码的第6位和第7位代表发票的年份。
这种定额发票通常在当年度和下一年度使用。
(五)发票的内容。
内容必须与课题相关,包括书的名称等。
(六)发票的附件。
凡货物、商品类的发票,超过100元的必须有明细,明细可以列在发票中,也可以附购物小票或者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明细单。
(七)其他注意事项:车发票连码的视同一次交易。
例如,定额发票的餐票,号码连续的,视同一次消费。
二、科研经费报销的项目(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译以及必要的图书、报刊费用。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
包括问卷的设计费、问卷打印费、问卷排版费,数据资料使用授权费。
开展调查问卷如需小礼品等,要有清单,并说明用途。
(三)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
差旅费执行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
注意事项:1.按照学校的差旅费标准执行,火车只能坐硬座或者硬卧(超过12小时),动车只能坐二等座。
2.到汕头以外地区出差的必须提供一套票据,即:来回车票及相关的住宿费。
外地的餐票、市内交通费(即出租车费用、公车费用、地铁费等)不再报销,直接补助,每人每天80元市内交通补助,每人每天100元伙食补助。
如确实不能提供整套票据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及出差事由,并经部门领导同意确定。
同个课题多次出差的,必须列明出差的事由。
3.市内调研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油票、餐票。
充值的油票不能报销。
餐票一人一天不能超过100元,人数按照调研组人数确定。
课题费 发票

课题费发票课题费是指在科研、学术或其他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一般来说,课题费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设备费和人员费用等。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课题费需要通过发票进行报销和结算。
一、什么是课题费发票课题费发票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的发票,通常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课题负责人或财务人员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和发票领取登记表,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二、课题费发票的开具要求1.发票内容的准确性:课题费发票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用途、课题研究人员及单位等信息,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2.发票格式的规范性:课题费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进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包括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包括销售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发票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一年,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三年。
超过有效期限的发票将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4.发票的保管要求:课题负责人或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课题费发票,防止遗失或损毁。
在报销和结算时,需要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发票。
三、课题费发票的申请和领取流程1.申请材料准备: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课题负责人或财务人员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课题研究计划、课题费预算、课题合同等。
2.申请提交: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科研部门或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经过审核和审批后,科研部门或学校财务部门会将申请材料转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3.发票领取登记:税务机关在办理发票开具手续后,将课题费发票交给科研部门或财务部门,课题负责人或财务人员需要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进行登记。
4.发票使用和归档:课题负责人或财务人员在使用发票时需核实发票的准确性和有效期,并在报销和结算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浅谈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若干问题及解决方案

科研项 目经费在预算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原因及解决方案 1 . 存在的主要 问题 。 项 目经 费预算不够严谨 , 导致项 目实施 过程 中不能按预算进行 。 2 造 成 问题的原因。 由于 申报项 目竞争之战越演越烈, 申报
一
、
单位为能增强 自己实力, 顺利拿到项 目经费, 在打时间战的同时, 还得在 预算 时填 写更大额度的 自筹 资金 。这 就导致预 算仓 促,
摘 要 :文章 阐述 了事业单位的科研项 目 经 费在使 用过程 中存在 的一 些主要 问题 ,分析 了产生 问题的原 因,并从 财务管理角度 提 出了解决方法,以促进科研项 目经 费的合理使 用。 关键 词:事业单位 ;科研项 目 经 费;问题 ;解决方案
近年来 , 大多数科研人员面临这样的问题 : 项 目经费不好使 之 间的固定资产转移手续不完善 。 用 。项’ 目到结题 时得不到审计人员认可 。这使得不少科研人员 3 . 解决方案 。 完善单位 的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 , 主要从 以下 不得想办法弄清如何才 能科学地 、 合理地使用项 目经费 。该论 几个 方在大多事业单位在材料采购方 面没 建立 完善 的存货进 出仓管理制度 , 有虚列材料支 出之嫌 ; 个别部 门提供的存货出入库登记不全 , 经常 出现每 月结余为负数的现 象; 存货损 失未及 时处理 2 . 造 成问题 的原因。 事业单位用 项 目购买材料 时, 账务处理 办法都是凭发票进成本 , 即采用收付 实现制的核算制度 , 如此一
与账务分离管理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 的一个盘点工作 ,以保证 账实相符 。 项 目购建固定资产 的报废 均需通过一定的报废流 程,
集项 目组的专家及财务人员共同商讨有关项 目开展时预计会产 2 0 万 以内的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批, 2 O 万以上的还 需上报 同级财 生的各类相 关费用 的开支预算 , 测算项 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经 费 政部 门审批后方可报废 , 单位不 能 自行作报废处理。 的 比例, 作 出相对科学的项 目预算 。 在 固定资产财务核算方面 , 因用项 目经费购建 的固定资产 ,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经费使用与报销手续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之经费使用与报销手续摘要: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与报销是科研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报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手续,包括经费使用范围、经费支出方式、经费使用限制以及报销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1. 经费使用范围实验室设备购买和维护费用;实验耗材的采购费用;科研团队成员的差旅费用;科研成果推广宣传的费用;科研会议和学术交流的费用等。
在使用经费时,必须确保经费的使用在科研项目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任何非科研项目相关的支出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2. 经费支出方式2.1 直接支付方式直接支付方式指的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经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如实验耗材供应商、设备维护公司、差旅报销对象等。
在进行直接支付时,必须确保支付对象与实际支出的费用一致,避免出现虚假支付的情况。
2.2 报销方式报销方式指的是经费使用者先垫付费用,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应的报销材料,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退还相应的款项。
报销方式适用于一些费用无法提前预支付或无法通过直接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的情况。
常见的报销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等。
3. 经费使用限制3.1 单项限额对于不同类别的经费使用,通常会有单项限额。
例如,对于实验设备的购置费用,可能会有一个单项限额,超过这个限额的费用将不能使用科研经费进行支付。
3.2 时间限制经费使用通常有时间限制,即在科研项目的执行期限内进行使用。
超过该期限的费用将不能计入科研项目经费中。
3.3 支出审核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在使用经费前,必须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费用预算、支出计划等材料。
只有经过审核并获得批准后,才能使用经费。
4. 报销流程4.1 报销准备经费使用者需要准备相关的报销材料,包括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报销申请表格等。
确保每一笔费用都有明确的发票和费用明细,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4.2 费用归类将费用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归类,例如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
科研经费预领、报销流程及简要说明[001]
![科研经费预领、报销流程及简要说明[001]](https://img.taocdn.com/s3/m/78a7ce06bd64783e09122b31.png)
科研经费预领、报销流程及简要说明(2013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流程,提高师生申报科研项目积极性,现根据我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管理部门规定及财务制度,针对科研项目经费预领与报销流程及需要注意问题制定简要说明,旨在供广大科研人员参考使用,并向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科研经费预领、报销流程科研项目经费作为专项经费,应严格遵循“专款专用,不得超支”原则对照项目预算使用。
特殊说明可一并写在同一张报告上,由科研处审批报告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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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科研平台(实验室、文科基地等)的经费预领、报销均使用各平台专用表格,并由秘书统一办理。
二、预领科研项目经费细则 1.预领经费事宜。
2.项目立项后,负责人应向科研处、计财处提交经科研处审核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课题组成员名单。
3.预领经费需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新疆师范大学项目经费预领申请表》(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最新版本、申请人处需本人亲笔签名)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手册》,通过科研处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
4.凡预领项目经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一次不得超过4万元现金。
5.未履行第一次借款报销手续者不得续借款,借款务必在每年年底之前结清。
6.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借款中1000元以上由计财处通过支票或汇款方式办理(包括实验材料、办公用品、书款、协作费等)。
7.凡购买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需通过政府采购,不得私自使用现金购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申请流程为:(1)前往资产管理处查询设备型号、价格等信息;(2)填写《关于购置设备的申请》,由科研处审核批准;(3)前往计财处核对经费。
(4)将《关于购置设备的申请》交至资产管理处购置,资产报废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校级项目不得购置设备。
8.预领经费需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办理。
若非本人办理,需出具由科研处审批通过的委托书,但被委托人只能为本校教职工(不能由学生代理)。
科研项目开票指南

科研项目开票指南一、开票须知1、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科研项目对外开票时原则上只开具电子票据,包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科研开票实行一站式全流程线上办理。
登录科研财务管理系统:2、科研开票的合同实行线上审核,请在开票申请填写资料时上传相关附件。
横向项目:请在“附件”栏上传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纵向项目:请在“附件”栏上传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或预算批复书;若项目涉密则无需上传,以系统中科研院审核通过的立项信息为准。
3、填写开票申请时,请务必填写并核实邮箱,电子票开票成功后即可在邮箱中查收,另外开票成功后也可在科研财务管理系统开票记录操作栏或手机收到的短信链接中查看。
4、开具增值税免税票的,需先在科研院办理免税备案,待收到成功办理免税备短信后,在科研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免税绑定后,再提交开票申请。
免税备案流程详见:科研项目增值税免税发票办理指南:5、若预借票担保经费本负责人与开票申请人不同,请打印系统生成的《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开票申请单》一式二份,担保经费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至主楼B2-303科研财务办公室,待现场审核后取票。
6、如甲方单位对规格型号等票面信息有特殊要求,请提交开票申请后立即与科研财务办公室联系,并至主楼B2-303现场开票。
7、网上开票过程中如遇任何疑问,欢迎及时与老师联系。
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科研财务系统管理员党慧老师,联系电话:;开票业务咨询,请联系计划财务处科研财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网上开票流程:1、到款并同时开票:(1)进入到款认领申请流程,填写到款认领基本信息,按照正常的到款认领步骤进行操作;(2)到款认领流程至以下页面后,点击“提交(到款并申请开票)”按钮。
基本票据信息填写如下图(*必填)。
【温馨提示】首次在科研财务管理系统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在“上传附件”处上传甲方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可由对方提供税务认定的资料,或在甲方所属税务局网站查询后截图上传。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说明:1.基本经费的开支,凡金额达200元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或由计财处从银行转账;特殊情况必须作出说明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
2.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遵循以下基本流程:项目负责人把要报销的票据整理规范后(不粘贴)交科研处→科研处经办人员初步审核票据,如发现不符合报销要求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修正/如符合报销要求则在完成相关领导签批程序后通知项目负责人领取票
据→项目负责人再按计财处报账要求粘贴票据到计财处报账→计财处对票据进行终审,并审核经费开支范围是否符合预算,完成报销手续。
3.本校配套资助和立项资助的项目经费,除部分启动经费外,必须在项目结项之后才能报销全部经费。
4.劳务费、数据采集费、专家咨询费均属人力资源费,其报销比例为:划拨部分必须按三项各占10%计算,配套(含横向)部分三项可在60%的总额内适当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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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经费发票使用及计税问题说明
[日期2011-06-01] 阅读: 2530
内容摘要:2011-06-01
1、科研项目经费为什么需要开具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及其他业务活动,对外取得经营收入或非经营收入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的规定,取得经营或非经营收入向对方开具发票(即收付款凭证)是法律赋予收款方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
2、是否所有的科研经费都必须开具发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及《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2010年12月15日印发,下简称“《补充通知》”)的规定:(1)与社会各界进行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而取得科研收入的横向科研项目,须开具税务发票。
(2)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有如下情况的,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而无需开具发票(《补充通知》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财政部门拨付的科研资金,可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拨付的科研课题经费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等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3)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等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
3、科研项目经费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什么情况下能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第二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第八条规定:“下列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
来结算票据: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 该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010年12月15日印发的《补充通知》对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的某些情况“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而无需开票”作了说明。
(详见上述第2点)。
目前,适用开具科研项目经费的税务发票为:《广东省惠州市地方税收通用发票》。
2011年1月起广东省地税局已全面启用电子类发票(50元定额以上)。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的,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转拨下级单位或其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可以预借发票吗?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按照规定,发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一般是在经费到账后才给付款方开具的,不允许提前预开。
为了规范学校票据管理,督促科研经费的及时、完整到账,防范财务风险,根据惠州市税务检查要求及相关税法规定,原则上,财务处不预借发票。
特殊原因需要预借发票的,借票人须填写《科研项目票据借用承诺书》(财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可下载),承诺借票后负责追回票据所开金额或退还票据,若逾期款项未达或不退还票据,财务处将按票据所开具的金额挂借票人和科研课题负责人的“个人应收款”账并从下月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完发票等额经费为止。
5、科研经费税金是如何计征的?可以减、免税吗?减、免税的程序怎样?
科研经费目前适用的票据为“服务业发票”,服务业发票由地方税务部门核发及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第二十六条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财务处在代开发票的同时,即代地税部门计征了5.6%的营业税及附加税。
依据《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粤地税发[2002]196号)“四、免征营业税的审核程序 6、在科技和地方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当先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待科技、税务部门批准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即免税的程序是先缴后退。
缴交的科研税金如符合减、免税的条件可以抵退,科研项目是否属于减、免税范畴由属地科技和税务部门裁定,申请减、免税的具体程序参见《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粤地税发[2002]196号)。
科研税金抵免所需资料包括:科研合同、政府部门相关批文、科技局认定批文、科研合作双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服务业发票复印件、银行收款凭证、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等,详情请咨询惠州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