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资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资独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_________。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三章资本和股东第八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人民币。
第九条本公司的股东为_________。
第十条本公司的股东可以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收益以及在本公司议事中享有表决权。
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本公司债务与风险。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一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职责是管理和监督本公司的经营。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长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董事会设专门的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便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决议按照表决权进行,决议事项经表决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七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制产生。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监事会设监事长,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监事会具有监察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权力,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六章经营管理第二十条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必须依法报备并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和风险由股东承担,无法弥补的损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而遭受处罚的,应及时改正错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股东名册第一条:股东基本信息股东姓名:_________股东国籍:_________股权比例: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出资方式:_________附件: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基本信息合作方名称:_________合作方式:_________合资比例:_________合资总额:_________合资期限:_________合资经营范围:_________以上为外资独资企业章程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独资企业”)为独立经济实体,实行统一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原则。
第三条独资企业的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名称)。
第四条独资企业的所在地为__________(地址)。
第五条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具体经营范围)。
第六条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注册资本数额),币种为人民币。
第七条独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经营期限),自__________(日期)开始,自__________(日期)终止。
第八条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条独资企业设董事会,由三名以上五名以下董事组成。
第十条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董事会对企业的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出决策,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决策按照出席董事的多数意见。
第十二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董事应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企业负责。
第十四条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应坚持公正、诚实、勤勉、谨慎的原则。
第十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方向和业务发展战略,制定并监督执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独资企业可设立其他管理机构或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聘请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七条独资企业设股东会,由股东担任。
第十八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与独资企业投资占比较大的股东提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决策按照股东出席会议的占比决定,但需占整个独资企业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决策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如无法亲自出席可委托他人代表。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决策应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第四章营业年度与财务报告第二十二条独资企业的营业年度为日历年,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三条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财务报告应告知股东、投资人以及其他相关方,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深圳)有限企业章程(本文本仅供参照。
投资者可根据《企业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旳其他规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股东名称:……英文名称:……在……国(地区)登记注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注:股东为自然人旳,写明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常住住所、、)第三条外商独资企业名称:……(深圳)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
企业法定地址:深圳市……。
第四条企业为有限责任企业,是……(注:股东名称)投资经营旳企业,并以其认缴旳出资额承担企业责任。
第五条企业经审批机构同意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旳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旳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旳愿望,增进中国国民经济旳发展,并获取满意旳回报。
第七条企业经营范围:(注:股东可根据申报项目特点进行填写,规定用语规范、简洁)。
第八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波及旳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九条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国家鼓励企业出口在国内生产旳产品。
第十条企业有权自行决定购置我司自用旳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送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物资。
企业在中国购置物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中国企业同等旳待遇。
(非生产型企业可以省略第八、九、十条)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一条企业旳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或其他外币,下同)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为:……万美元(注:币别同投资总额)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旳差额部分由股东从境外筹措。
企业注册资本旳出资方式及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执行。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外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注册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国籍:证件及号码:联系电话:第二章外资公司第二条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法定地址: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经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规模:第四章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填写投资者名字),决定在中国福建省设立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投资者以现汇出资,在年月日前分期缴清*与人民币的折算按投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第八条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后,由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出资证明书向外抵押或作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用途第五章投资者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投资者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资者签名后臵备于公司第十条投资者的职权范围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10、修改公司章程;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人,由投资者委派第十三条撤换董事,每次应向中国*有关部门备案- 2 -第十四条董事会对投资者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投资者报告工作; 2、执行投资者的决定;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第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第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第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第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必须做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第七章监事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 1 人监事由投资者委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撤换监事,每次应向中国*有关部门备案- 3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投资者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投资者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三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二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第二十六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任期 3 年,经董事会聘任可连任第二十七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八条公司可根据其经营的需要,设若干经营管理部门各部门正、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命第二十九条董事长或董事经投资方聘任,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第三十条未经董事会同意,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后方可离任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重大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第九章税务、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的税法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申请减免税第三十三条公司的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主管财税部门备案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中国境内设臵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三十六条公司的一切记账凭证、单据、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用外文书写的,应当加注中文第三十七条公司在每年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查账报告后报送财政、税务部门和审批机关- 5 -第三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前,不得分配利润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国利用外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报表第四十条公司的一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办法办理第四十一条公司在中国银行或者国家*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币账户一切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存入开户银行,一切*开支由*账户支付,并接受*管理部门和开户银行监督第四十二条公司保证自行解决*收支平衡投资者从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汇往国外公司的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第十章劳动管理第四十三条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办理,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劳动合同中订明具体事项第四十二条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公司公开招收择优录用,送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公司有权依照合同规定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以开除开除处分职工须向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第四十四条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第四十五条公司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公司应在税后利润中适当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用于职工奖金和职工集体福利,提取比例由董事会- 6 -决定第四十六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职工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会费第十一章保险第四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投保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公司决定第十二章期限、终止、清算第四十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九条公司如需延长经营期限,经投资者作出决定,投资者应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第五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投资者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五十一条公司因前条第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投资者委派组成第五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五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投资者或者人- 7 -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原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五十四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五十六条本章程有关规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以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第五十八条本章程于年月日在中国省市签订投资者:有限公司附注:1、以上范本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2、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有文字和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3、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投资者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4、本范本仅供参考,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但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审批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5、打印章程时要删除附注法定代表::- 8 -。
外国独资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外国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三条公司性质:外国独资企业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明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注册资本货币:[货币种类]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第七条公司设立日期:[公司设立日期]第八条公司存续期限:[公司存续期限,如无限期]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九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股东包括:[股东名称或姓名]第十一条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十二条股东出资额:[股东各自出资额]第十三条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出资时间]第十四条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股东分红:公司分配利润时,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姓名及职务]第十八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职权范围]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姓名及职务]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范围]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职权:[总经理职权范围]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财务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审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公司用工制度:公司用工制度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外商独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章投资与注册资本第八条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投资者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十条投资者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十二条投资者出资期限: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______个月内。
第十三条投资者出资后,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企业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
第十五条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投资者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企业设立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税务第二十三条企业实现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第六章职工权益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职工的人格尊严。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是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规范,它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补充和具体化,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在本企业的具体实施规则,是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全体投资者和本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制定的,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依法实施的。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
第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或废止,必须经全体投资者的代表会议通过。
第六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其解释权归本企业的投资者代表会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第七条本企业的企业名称为华东外商独资企业。
(简称“华东独资企业”)第八条本企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四章组织形式第十条本企业以有限责任为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ABC国籍的个人。
第五章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第十二条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投资主体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以外商直接投资者法律认定的行为为基础。
第十四条投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
第六章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五条投资者享有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分享利润的权益。
第十六条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与其在本企业的投资比例一致。
第十七条投资者应履行诚信义务,按照企业经营决策、分配利润、关于企业管理等决议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企业行为。
第七章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第十八条本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分为投资者代表会议、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九条投资者代表会议是本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投资者组成。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本企业的执行机构,由投资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全权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章企业的财务决算第九章企业的年度报告第二十三条本企业应每年制定并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由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投资设立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名称:[企业全称]第四条企业住所:[企业住所详细地址]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或服务]第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二章注册资本与投资第七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全部由外国投资者出资。
第八条外国投资者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工业产权出资等]第九条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应当在[出资期限]内一次性缴足。
第十条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企业设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外国董事人数]名由外国投资者委派,[中国董事人数]名由中国投资者委派。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长姓名]担任。
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当有[出席人数比例]以上的董事出席。
第十五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总经理姓名]担任。
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管理部门和岗位。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条企业应依法纳税,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税务申报。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第二十一条企业实现的利润按照[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二条企业发生的亏损,应当先用税后利润弥补;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用以前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
第六章股东权益第二十三条外国投资者对企业享有投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转让其投资;(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益。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下面是小编特地为的大家整理收集的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决定在________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中文:_________英文: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第三条投资方名称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经营范围与规模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
(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本公司的生产规模:_________。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人民币。
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投资方缴资计划:第一期_________元,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________年内缴齐。
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企业性质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由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商独资等形式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企业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XXXXXXX。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XXXX。
第五条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元整。
第六条营业期限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本公司章程是本公司的组织法规,是本公司治理的根本文件。
第八条纳税义务本公司在依法经营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履行税收义务。
第二章投资者第九条投资者本公司的投资者为:XXXXXXXXXX。
第十条投资额各投资者的投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等应在章程中载明,作为本公司资本构成证明的依据。
第三章公司机构第十一条公司机构本公司的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各部门。
第十二条董事会本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有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本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应有一名独立监事。
第十四条总经理本公司设有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业务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XXXXXXXXXX。
第十六条经营计划本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应当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为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提供指导。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本公司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预算和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对、记账和汇总统计工作。
第十八条审计本公司应定期受由国家审计机关或者专业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受到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税务管理第十九条纳税义务本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并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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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甲方投资者名称(姓名):(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乙方投资者名称(姓名):(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第三条公司的中文名称:公司的英文名称:法定地址:邮编:第四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其一切活动受中国公布的和公开的法律法规管辖。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宗旨: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的产品:第三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八条本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第九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第十条甲方认缴资本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乙方认缴资本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甲乙各方出资方式如下:甲方货币出资万美元,实物出资万美元,知识产权出资万美元,以可以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万美元。
乙方货币出资万美元,实物出资万美元,知识产权出资万美元,以可以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万美元。
投资者的货币出资应用美元(或者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缴付。
其人民币价值应当使用公司实际收到付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的买卖中间价计算。
第十一条投资者应当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出资(如分期出资,投资者的第一次出资应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资本额的15%,其他部分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到位,如为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投资者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对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验资,出具验资证明。
在取得验资证明后,公司应发给投资者一份出资证明书。
公司应当自收到出资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会(股东)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五条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以后各届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应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集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依照股东会所有股东的一致书面决议同意,股东会有权不经开会通过决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下列事项的变更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修改公司章程;(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四)变更公司形式。
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只有一个股东的外商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可以删除第十五至十七条)。
第十八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股东会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四)会议出席情况;(五)会议审议的议题和对议题的表决意向;(六)每项议题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七)需要记载的其它事项。
(外商独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做出第十四条所列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五章董事会(执行董事)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股东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可以为3-13人)。
董事的产生,按照股权比例由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由投资者任命)。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的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或者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在收到任何三分之一董事的要求后,应召集并主持一次董事会特别会议。
每次董事会会议召集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董事长至迟在确定的该会议召开之日前10日发至每位董事。
董事会会议通常应当在公司的法定地址召开,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
董事会会议要求有三分之二董事作为法定人数。
未达到法定人数时,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的任何决议无效。
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为有效。
依照董事会所有董事的一致书面决议同意,董事会有权不经开会通过决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公司章程可以删除第23、24 条)。
第二十五条每次董事会会议均应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字。
会议记录由公司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四)会议出席情况;(五)会议审议的议题和对议题的表决意向;(六)每项议题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七)需要记载的其它事项。
第六章经营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X名。
总经理、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各个部门的经理和副经理应当由总经理任命。
各个部门的经理和副经理应当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执行总经理分派的任务并对其负责。
第三十条总会计师应协助总经理并对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工作负责。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七章监事会或监事第三十二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一般不得少于3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甲乙双方各委派1名,职工代表1名。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劳动事宜第三十五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