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备案样表)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改制。
□注销(仅注销登记填写)注销方式□普通注销□简易注销□隶属企业(单位)决定撤销。
□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原因□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债权债务清理(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业分支机构不填写)负责人信息(仅设立及变更负责人填写)姓名张三国别(地区)中国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35XXXXXXXXXXXXXXXX固定电话0591-XXXXXXXX移动电话13XXXXXXXXX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负责人签字:张三(签字) XX年XX月XX日负责人任免文件经决定,免去李四的负责人职务。
经决定,兹任命张三为负责人。
注:1、申请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2、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破产)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0591-XXXXXXXX移动电话13XXXXXXXXX(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张三(签字)XX 年XX 月XX 日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分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营业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填写“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的相关内容。
“变更/备案项目”栏的“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或备案的栏目。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附表1“负责人信息”。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6、“设立”栏的“核算方式”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名称申请人须知1、签署文件和填表前,应当阅读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
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 “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尊敬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我司系一家**(公司全称)**,现申请在**(省/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部门递交本登记(备案)申请书,希望得到批准并登记备案。
一、企业基本信息1.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4.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5.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6. 分支机构地址:**(分支机构地址)**7.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理由和目的:**(陈述理由和目的)**二、分支机构运营计划1. 分支机构所属行业类别:**(行业类别)**2.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详细陈述经营范围)**3. 分支机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 分支机构人员总数:**(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员配备表见附件。
4. 分支机构经营计划:- 推广与销售计划:**(陈述推广与销售计划)**- 服务与售后支持计划:**(陈述服务与售后支持计划)**三、分支机构营运资金及财务状况1. 分支机构注册资本金:**(金额)**2. 分支机构经营资金来源及金额:- 公司自有资金:**(金额)**- 股东注入资金:**(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及来源:**(金额及贷款方)**- 其他资金来源:**(金额及来源)**3.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年份1)**年度:收入**(金额)**,净利润**(金额)** - **(年份2)**年度:收入**(金额)**,净利润**(金额)** - **(年份3)**年度:收入**(金额)**,净利润**(金额)**4. 分支机构财务状况有关说明:**(陈述财务状况说明)**四、申请材料清单1. 申请表及附件一式**(几)**份(附件见附件清单)2.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几)**份3. 公司基本信息及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几)**份4. 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几)**份5.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几)**份6. 公司章程复印件一式**(几)**份7.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一式**(几)**份8. 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几)**份9. 分支机构拟设立地址证明文件一式**(几)**份请遵照法定程序处理我司的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并告知具体所需的附加材料及办理进程。
分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

尊敬的[登记机关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设立分公司,现向贵机关申请分公司备案登记。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 公司名称:[公司全称]2. 注册号:[注册号]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4.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万元人民币5. 住所:[公司住所地址]二、设立分公司情况1. 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2. 分公司住所:[分公司住所地址]3. 分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公司章程规定填写]4. 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姓名]5. 分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公司章程规定填写]三、设立分公司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 《公司章程》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四、设立分公司承诺1. 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本公司保证分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 本公司保证分公司负责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4. 本公司保证分公司设立后,依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五、申请事项1. 请贵机关依法对本公司设立的分公司进行备案登记。
2. 请贵机关在备案登记后,颁发《营业执照》。
特此申请,敬请审批。
申请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申请日期:[申请日期]附件:1. 公司章程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3. 分公司设立决议4.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材料及要求请以当地登记机关规定为准。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若无则无需填写)、“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附表3“联络人信息”。
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以下事项属于变更项目:名称、住所、类型、负责人。
以下事项属于备案项目: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联络人。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名称变更,“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填写原名称。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申请经营范围备案的,根据实际情况选填附表2“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并提交。
备案联络人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人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请根据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自助生成器”勾选生成的经营范围填写。
7.“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若尚未备案,则可不填写。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负责人信息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公司分支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在设立分支机构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这个申请书是分支机构设立的第一步,对于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内容要点、填写注意事项以及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内容要点1. 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等,这些信息能够明确公司的身份和背景。
2. 分支机构设立的依据:阐述分支机构设立的法律依据以及公司内部决议,以确保分支机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3. 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涉及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具体情况,这些信息能够清晰地表达分支机构的核心业务和发展方向。
4. 分支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情况:需要提供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以确保分支机构具备合法合规的管理人员。
5. 分支机构设立的目的和意义:阐述分支机构设立的背景、目标和实际意义,以便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审批和了解分支机构的价值。
6. 其他必要的附件:例如公司章程、分支机构营业计划、负责人的履历等。
这些附件能够提供更多的资料,支持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填写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的注意事项1. 表达清晰准确:在申请书中,需要用简练明了的语言,清晰准确地表达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避免使用模糊或晦涩的词语。
2. 合法合规性:申请书需要表明分支机构设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材料完整齐备:除了申请书本身,还需要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这些材料应该齐备、真实、有效,并与申请书内容相互印证。
4. 文字清晰规范:在填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以免因文字模糊或错误导致申请被退回或审批延误。
三、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的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申请书内容要点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公司资料、分支机构规划和管理人员的信息等。
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隶属企业(单位)名称营业场所/ 经营场所联系电话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登记机关营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省(市 / 自治区)市(地区 / 盟 / 自治州)县(自治县 / 旗 / 自治旗/ 市/ 区)乡(民族乡 /镇/ 街道)村(路 / 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负责人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资金数额经营期限万元年(分公司除外)( 合伙企业分支□长期□币种□人民币□其他 _________机构填写 )□变更 / 备案□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变更/ 备案/ 改制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 / 备案 / 改制后登记内容注: 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 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销 ( 仅限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原因□隶属企业(单位)决定撤销。
□被依法责令关闭。
□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债权债务清理(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业分支机构不填写)缴回公章情况(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已缴回□未缴回业分支机构不填写)□负责人信息(仅限设立及变更负责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固定电话国别(地区)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负责人任免文件□经决定,免去□经决定,兹任命的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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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营业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填写“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的相关内容。
“变更/备案项目”栏的“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或备案的栏目。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附表1“负责人信息”。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6、“设立”栏的“核算方式”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说明1、申请内资企业登记和备案的,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
◆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关于证明材料的要求超过上述规定、增加申请人义务的除外。
6.公司签署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8.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第7项和第8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1)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2)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
(3)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4)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关于证明材料的要求超过上述规定、增加申请人义务的除外。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签署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第3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3.分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分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5.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第4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3.公司应当在分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