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代理词
租赁合同纠纷案代理词模板

尊敬的审判员:您好!我依法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就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参与本案的诉讼。
经过庭审的质证、调查、辩论等,本案的基本事实已清楚,法律关系已明确。
现就本案焦点问题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被告在租赁期限内向原告发出解除通知,并于202X年X月X日(被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202X年X月X日记录本周X即202X年X月X日退房)搬离房屋,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等义务。
涉案房屋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原、被告于202X年X月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在被告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时,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显然已经不复存在,原告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被告行为显然构成违约。
二、被告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X条的规定,被告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月租金的2倍。
本案中,被告在租赁期限内提前解除合同,且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原告,故被告应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三、原告损失的计算。
被告提前解除合同,导致原告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获取租金收益。
原告损失的计算,应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内的租金损失、中介费损失等。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可要求被告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原告损失的计算方法如下:1. 租金损失:合同履行期间(X年)×月租金(元/月)×2个月(违约金倍数)= 租金损失金额;2. 中介费损失:中介费(元)×2(违约金倍数)= 中介费损失金额;3. 其他损失:如有其他损失,原告可提供相关证据,要求被告予以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原告XXX与被告XXX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
现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事实陈述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XXX的房屋出租给原告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租金,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和改造。
然而被告在租赁期间擅自提高了租金,并在合同到期后拒绝返还房屋,构成违约行为。
二、诉讼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剩余租期的租金;2.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3.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房屋装修和改造所造成的损失。
三、事实和理由分析1. 关于租金上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五条:“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应当每月按照合同总租金的百分之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被告在租赁期间擅自提高租金,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关于违约金: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约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按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由于被告未按时返还房屋,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3. 关于损失赔偿: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由于被告擅自提高租金并拒绝返还房屋,导致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在租赁期间擅自提高租金并拒绝返还房屋,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法院诉讼代理词原告:(自己的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被告:(对方的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原告与被告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经共同协商,双方同意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基本信息1.1原告基本信息(1)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
(2)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地址和联系方式。
1.2被告基本信息(1)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
(2)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2.1 原告身份、权利、义务原告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或者受让人,有权选择租赁对象。
原告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的整套房屋,以供被告正常使用。
2.2 被告身份、权利、义务被告是依法取得租赁权利的租赁人,有权合法占用租赁房屋。
被告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对房屋进行适当的维修保养,并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三、履行方式3.1租金及支付方式被告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房屋租金。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
3.2维修保养双方商定,被告承担租赁房屋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
对于因被告过失或由于其使用不当、违约所引起的房屋设施损坏及财产损失,由被告负责赔偿。
四、期限及违约责任4.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个月。
如租赁期满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租赁期需另行协商。
4.2 提前解约如被告需提前解约,则应在解约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原告,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4.3违约责任(1)如被告未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应按照每日房屋租金的3%支付违约金。
(2)如被告未按期履行维修和保养责任,原告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由被告承担维修费用。
五、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我代表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在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提出以下代理词:一、案件基本情况甲方与乙方于2024年1月1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约定甲方将位于[地址]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租金金额],押金为[押金金额]。
二、纠纷事实乙方自2024年[具体月份]起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多次催告,乙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此外,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反了合同约定。
三、甲方/乙方诉求甲方/乙方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1. 乙方支付拖欠的租金[具体金额],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2. 乙方赔偿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的损失[具体金额];3. 甲方/乙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搬离租赁房屋;4. 甲方/乙方请求乙方支付仲裁费用。
四、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相关条款]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相关条款]条,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甲方/乙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证据材料甲方/乙方提交以下证据材料:1.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2. 租金支付记录;3. 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证据;4. 催告乙方支付租金的书面通知;5. 其他相关证据。
六、结论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甲方/乙方请求仲裁庭支持其诉求,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仲裁委员会名称]甲方/乙方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联系方式][日期]。
租赁合同原告代理词(精选3篇)

租赁合同原告代理词(精选3篇)原告代理词篇1原告:_________________齐某,女,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民族,工作单位(没有的可以不写),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尽量写常用的号码)(如原告有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被告:_________________某某商场,商场的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1.请求判被告某某商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要写明具体数额);2.本案诉讼费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 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希望对您有帮助租赁合同原告代理词篇2甲方:乙方: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1、租赁费总额:____(大写:____)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个月支付____次,共支付____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
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
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
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修改版)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原告XX诉被告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指派律师XX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代理人收集、查阅、研究了本案有关材料,向证人了解情况,并经过本案的开庭审理,对本案的事实、证据作了全面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一、本案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被告以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否认原告的主体资格是错误的。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赁合同在买受人(新的所有人)和承租人之间继续有效,双方无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依据原租赁合同继续占有使用该租赁物,并按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权人交纳租金、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义务。
原告在获得XX转让的房屋所有权(并非被告辩称的债权转让)后,当然地取得了该房屋的收益权,在本案中,原告依据《XX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向被告主张房屋租金,既有前述法律依据,也有被告一直以该房屋为经营地而办理工商登记的事实依据。
所以,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1、本案的客观事实表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原告自XX年取得房屋产权以来,一直委托XX到房屋催收租金,并且还通过书面的催收函催收租金,原告所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原告一直在催收租金的事实。
2、原告针对诉讼时效的证据依法应予以采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本案中由于证人皆是受原告的委托到房屋向被告催收过租金,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因此,他们有义务出庭作证。
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我代表原告方,就本案租赁合同纠纷提出以下代理词: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涉及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为XXXXXX,签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租赁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XXXX元,押金为XXXX元。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未按时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2. 被告在租赁期间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反合同约定。
3. 被告在合同到期后拒绝搬离,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三、事实与证据1.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每月XX日前支付租金。
但自XXXX年XX 月起,被告开始拖欠租金,至今未支付。
原告已多次催告,但被告仍未履行。
2. 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房屋内部分墙体,改变房屋结构。
原告提供了房屋原始结构图和现状照片作为证据。
3. 合同到期后,原告多次通知被告搬离,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
原告提供了书面通知和录音证据。
四、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五、诉讼请求1.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XXXX元。
2.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的损失XXXX元。
3.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搬离房屋,并支付逾期占用房屋的费用XXXX 元。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客户,。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深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能会给您带来
诸多困扰和不便。
因此,我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高质量的合同范本,以确保您的合同合法有效,并最大程度地保护您的权益。
在起草房屋租赁合同时,我将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和情况,精心
定制合适的范本,以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了、合法合规。
同时,我
将耐心解答您在合同起草过程中的疑问,确保您对合同的理解和满意。
在面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我将为您提供全面的代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解释、法律法规咨询、纠纷调解等,以确保
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无论您面对的是商业合同、劳动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我都将竭
诚为您提供准确而全面的建议和指导,以解决您的合同纠纷问题。
谨代表合同范本专家团队,衷心期待能够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解决您的合同纠纷问题。
此致。
合同范本专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代理词
——原告北京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本案当事人赵某某女士的委托和特别授权,指派王细香律师担任被告诉讼代理人。
在查阅案卷基础上,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交还房屋”应以腾退房屋和交还钥匙为标准,被告已经如期交还房屋,根本不存在违约行为。
本案中,原告提起诉讼的理由是“被告违约”,“违约行为”具体体现在未按照编号为004781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交还房屋,该规定为“乙方应当在承租期满当日交还房屋。
乙方未交还房屋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甲方有权按丢弃物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对此,被告坚决认为被告已按期交还房屋。
正如原告在起诉状中所写“原告于2012年1月4日通知被告房屋租赁期满,被告本人未去房屋,而是委托其朋友王振才前往……交房期间被告对其居住期间造成的房屋设备设施损坏不认可,不予修复,双方协商不一致,……”,如此可见,原告认可交房当日双方已经在履行房屋交还手续,只是对房屋设备设施损坏未能达成一致,原告不接受被告交房,并不是被告不履行交房,这与原告起诉被告不按期交还房屋的说法自相矛盾。
房屋设备设施损坏牵涉到的是押金退还问题,与房屋是否交还不是一个概念。
因此,原告所称被告未按时交还房屋纯属乱讲。
事实上,被告早已签下另一《房屋租赁合同》并于2012年1月3日搬出本案所涉房屋,旧房钥匙也一并归还于原告。
从实践上说,正如交房以交钥匙为标准一样,交还房屋应以腾空房屋交还钥匙为认定标准,被告如期腾退房屋并交还钥匙,显然已完成交还房屋任务。
原告起诉被告不按期交还房屋,没有任何事实和依据,其状告被告违反合同不交还房屋,无非是想侵占被告的押金和攫取其他不当得利。
二、提供格式合同条款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否则该条款应视为未订入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表示,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原告为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其在合同第十条第五款中约定“乙方应当在承租期满当日交还房屋。
乙方未交还房屋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
”该条规定显然属于免除甲方责任的条款而未作合理说明,该条款并不生效。
三、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扣留全额押金。
根据交易惯例,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押金也应同时返还。
如存在房屋设备设施人为损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应给予相应赔偿,赔偿款可在押金款中扣除。
本案中,原告应举证证明其房屋设备设施遭受人为损坏,而原告提供的证据,根本无法证明此主张。
因此,原告应退还押金款给被告。
四、被告不应承担2012年1月4日至1月31日的房租。
被告在其诉讼请求第二项中主张被告承担其房租损失2600元毫无依据。
如前所述,被告已于2012年1月3日搬出本案所涉房屋,原告在其起诉状中也提到2012年1月4日双方已到办理房屋交还手续阶段,显然此时房屋已经腾退,并且根据本案房屋租赁合同第七条第六款,“办理房屋交还手续时,乙方不得在房屋中存放留置物品,甲方对未经同意的留置物品有权作为丢弃物品处理,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就算被告有物品留置,原告完全可以自行处理,因此原告主张该时期的房租,纯属空穴来风,不可能得到支持。
即使因整理修缮该房屋产生空租期,那也是其合理的经营损失,跟被告没有关联性。
四、原告的一系列违法行为给被告造成了损失,被告保留追究原告相关责任的权利。
原告先是借故房屋设备设施人为损毁不退还押金,随后又编造被告“不履行交还房屋义务”的说法来法院起诉,其行为牵制了被告大量时间和精力,扰乱了被告的工作和生活,导致被告发生了许多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被告的经济损失完全由原告造成,理应由原告赔偿。
被告已经就此提起反诉,将依法追究原告的法律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我们敬请法院能够给予支持为盼!谢谢!
答辩人:
2012年月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代理人现根据本案事实及争议的焦点,结合我国有关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签订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原、被告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应全面履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基于合同对租赁房屋都作了较为详细的约定,为此,将被告出租的房屋承租下来,并着手开始布置装修,但在装修过程中原告发觉被告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首先没法提供合同第6条第2款第4项约定的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设备、设施及证件。
这些约定都是被告继续履约的附随义务,若被告拒不提供或不能提供将导致原告不能按期完成装修,按期开业,等于原告与被告所签合同不能按期履行,另外,被告也没有提供给原告适合放置备用电设备的场所,在原告装修过程中,被告更无法提供给原告足够经营使用的水和电,被告虽主张从未停过原告的水和电,并提供了物业公司的证明,但物业公司的证明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能对自己实施的行为作出证明,证人刚好证实了停水停电的事实。
合同第6条第1款第4、6项虽没有约定履行期限,但根据合同第2条以及交易习惯,被告应在将租赁物交付给原告时同时履行该项义务,并不是就被告所称的,应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并由原告先行通知,被告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不足以证明原告所承租的商场在承租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该证明是2002年7月份对整个新加坡商厦的验收,但原告承租是2005年4月份,且是二楼商场,在原告承租时,二楼商场是否还符合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不得而知,因此,被告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相关手续的义务。
由于被告存在大量的违约事实,导致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合同没法按约履行,上述事实,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5条第2项的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被告无法提供已在合同约定的筹建期内履行以上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的责任。
二、被告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由于被告违约事实是清楚的,证据也是充分的,有合同及证人作证,依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
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拒不履行合同第六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第2款:‘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新加坡商厦二楼商场上述租赁面积的合法性。
不得因权属纠纷。
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第3款:‘甲方须提供给商场足够经营使用的水、电。
非电厂、水厂因素不得停水停电。
’第4款:‘甲方应提供商场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消防设备、设施及证件。
’第6款:‘甲方提供给乙方适合放置备用电设备的场地。
’”致使原告至今仍无法使用该租赁物,被告的行为已违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应得到支持,以免造成双方更大的损失。
综上,代理人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依据充分,应得到支持,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