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1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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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案例知识分享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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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货款未付争议
——服饰公司诉邹某海买卖合同案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邹书海支付货款10394元; 2.请求判决邹书海按合同约定每日支付凡客公司总货款13155元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按合同约定从签收之 日起3天后即2019年8月1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请求判决邹书海承担诉讼费用。
故对该诉求,本院不予支持。邹某海未及时支付货款是因为服装存在瑕疵需要修改导致,不构成违约,对于服饰公司诉求
的违约金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被告邹某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服饰公司货款4087元; 二、驳回原告服饰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PART 2
无明确债务转移的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债务加入,超 出原债务人作出的承诺依意思自治认定为新契约
对一审法院的认定结果予以维持,各方在该违约金数额范围内按各自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承担相应责任。 其中,A经营部与建材公司签订的《建材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限额为1000元,由于杨
某国、黄某凯系因建材公司原股东身份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故其二人应承担的债务不应超过建材 公司应承担的债务范围,即应以1000元为限。由于建筑工程公司与A经营部之间的《模板、方条购销合 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为所欠货款的2%,故建筑工程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应以尚欠货款16.9万元的 2%为限即3380元。杨某国、黄某、吴某扬在《承诺书》中承诺对逾期付款按每月3%支付滞纳金,则其 三人应向A经营部支付的违约金为12520元(16900元-1000元-3380元)。判决如下:一、撤销广西壮族 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0)桂0205民初3205号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杨某国、黄某凯向被上 诉人A经营部支付货款169000元;三、上诉人建筑工程公司,原审被告黄某、吴某扬对原审被告杨某国、 黄某凯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原审被告杨某国、黄某凯向被上诉人A经营部支付违约金 1000元;五、上诉人建筑工程公司向被上诉人A经营部支付违约金3380元;六、原审被告杨某国、黄某、 吴某扬向被上诉人A经营部支付违约金12520元;七、驳回被上诉人A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八、驳回 上诉人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形式,它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时候合同的执行可能会出现问题,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本文将讨论买卖合同纠纷的各种情况以及解决纠纷的方法。

1. 买卖合同纠纷的常见情况买卖合同纠纷可能涉及多种问题,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情况:1.1 交货问题: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或者交货的数量或质量与合同不符。

1.2 付款问题: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或者支付的金额与合同不符。

1.3 合同变更问题:买卖双方未经协商一致,擅自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

1.4 违约问题:一方或双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条款,例如未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接受交货或付款等。

1.5 商品质量问题: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例如残次品、假冒伪劣产品等。

2. 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方法当买卖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解决纠纷:2.1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双方可以通过谈判、调解等方式寻找共同的利益点,并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2.2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当选择诉讼解决时,买卖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等待法院做出判决。

2.3 仲裁解决:买卖双方可以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而不是通过法院诉讼。

仲裁解决通常更加迅速和廉价,同时保护商业秘密。

仲裁员会对双方的主张进行听证,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裁决。

3. 避免买卖合同纠纷的方法为了避免买卖合同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3.1 明确合同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定义合同的各种条款,包括交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价格、交付数量等。

合同条款应尽可能详细,避免产生歧义。

3.2 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及时交货、付款,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3.3 协商一致:如果出现问题,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有关买卖合同的纠纷

有关买卖合同的纠纷

有关买卖合同的纠纷有关买卖合同的纠纷甲方:(名称/个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个人: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个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个人:_____________。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将被出售物品交付给乙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2.甲方应保证出售物品是合法的;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被出售物品合法所需的证明;4.甲方应保证被出售物品不存在质量问题;5.甲方应保证被出售物品合法的使用期限和维护期限;6.甲方应配合乙方验收被出售物品。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购买物品的款项;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接收购买物品;3.乙方保证购买物品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4.乙方应配合甲方验收购买物品。

三、履行方式和期限1.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2.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是以书面形式确认的。

四、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交付被出售物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2.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购买物品的款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3.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被出售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4.若乙方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法使用购买物品,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5.合同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五、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合同各方应遵守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各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义务。

七、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2.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1. 概述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就货物的交付和付款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合同纠纷在商业领域中经常发生。

本文将针对买卖合同纠纷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2. 常见买卖合同纠纷2.1. 质量问题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质量是买方和卖方关注的重点。

如果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存在瑕疵,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索赔。

卖方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并可能进行补偿。

这类纠纷需要通过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

2.2. 价格争议价格是买卖合同中的关键要素之一。

当买方和卖方对于货物的价格存在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重新协商或者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解决。

如果争议无法解决,买方可能会寻求法律途径,如起诉或仲裁,来解决价格争议。

2.3. 交货延迟交货期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约定之一。

如果卖方延迟交货,买方有权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卖方则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来证明延迟交货的合理性。

合同中关于交货期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此类纠纷中起到重要作用。

2.4. 合同解除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希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无法按时交货、质量问题无法解决、买方无法按时付款等。

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另一方可以同意解除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 买卖合同纠纷解决途径3.1. 协商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首选解决途径是通过协商解决。

在纠纷发生后,双方应积极沟通,寻找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可以减少争议的成本和时间,并有助于保持双方的商业关系。

3.2. 仲裁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约定仲裁来解决争议。

仲裁是一种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具有一定的效率和灵活性。

3.3. 起诉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买方或卖方可以选择起诉。

起诉将纠纷提交给法院,并通过法院的审判来做出最终决定。

4. 防止买卖合同纠纷的措施4.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买方和卖方应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包括货物描述、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意识到合同法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并愿意共同学习合同法相关知识,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本协议的制定旨在提高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效果,明确学习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合同目的双方本着共同学习、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原则,就合同法的学习与研讨达成此协议。

通过本次学习,双方将增进对合同法的理解,提升合同法实务操作能力。

第二条学习内容1. 合同法基本原理与基本概念;2. 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3.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4. 违约责任与救济;5. 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6. 合同法实务操作案例分析与讨论。

第三条学习方式1. 线上学习:双方通过网络平台,如在线课程、论坛等,进行合同法相关知识的学习;2. 线下交流:双方约定时间,进行面对面交流,讨论合同法实务问题;3. 案例分析:双方共同分析合同法相关案例,提升理论水平及实务操作能力。

第四条学习时间与周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学习期限为_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提供合同法学习资料及线上课程;2. 定期组织线下交流活动;3. 对乙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与指导。

买卖合同讲座

买卖合同讲座

第一部分法律的基本框架、体系由于大家都是非法律专业人士,因此,在本次学习的第一部分,我们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法律的基本框架体系。

目的是使大家对我国对法律体系有个总体轮廓的认识。

我国的法律虽然成千上万,千头万绪,但是,其内部存在一定的逻辑结构。

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框架、结构后,我们就不会再觉得法律是杂乱无章的。

法律专业人士之所以能记住和掌握那么多的法律,那是有“秘诀”的。

“秘诀”就是掌握了法律的框架体系。

当然,我们由于今天学习的主题是“买卖合同”,那么,我们在介绍法律框架体系时,也仍然围绕这一主题进行。

“买卖合同”的本质就是“所有权”的“交易”。

因此,在介绍法律框架体系时,也重点介绍“所有权”及其“交易”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的纵向划分1、法律——如:《宪法》、《物权法》、《合同法》A:《宪法》属于万法之母,所有法律的制定,一般均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宪法》的历次修改,反映了私有财产保护的艰难曲折过程。

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原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自此,私人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才有了重大进步。

但是,公私财产仍然处于“不平等”保护状态。

宪法第12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对比: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从语言描述上,即可看出“孰轻孰重”?由此引发的问题:财产无安全感移民潮民营企业家原罪问题电视剧:《温州一家人》废品大王“赵冠球”投机推倒罪——这是个真实的案件,其原型就是现在万向集团的“鲁冠球”,中国富豪榜第22名,第一家上市的乡镇企业,第一家给通业汽车做配套的中国企业。

第一批由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扶持的民营企业。

周万顺挂靠集体企业,年底分红被认定为“贪污”。

有钱、有权的人为什么都要移民?——心向往之。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B:《物权法》是侧重于确定物的静态“归属”问题的法律。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买卖事宜发生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解决纠纷:一、纠纷事项概述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方出售给甲方某商品。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______问题导致双方产生分歧并出现纠纷。

双方均认可纠纷的存在并愿意通过本协议解决纠纷。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并确保支付无误。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或支付有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应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义务,积极协商解决纠纷。

4. 双方均有义务提供与纠纷解决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解决纠纷。

三、纠纷解决方式1. 双方首先协商解决纠纷,并尽量达成和解。

2. 如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如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

3. 若调解仍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支付有误,除支付应付金额外,还应承担延期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所售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双方均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4.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所有。

如发生争议,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1. 引言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是难以避免的,因此了解买卖合同纠纷的性质、原因以及解决办法是商业人士必备的知识。

本文将从买卖合同纠纷的定义、常见原因以及解决办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2. 买卖合同纠纷的定义买卖合同纠纷是指买卖双方在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买卖合同纠纷的性质属于民事纠纷,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约束。

买卖合同纠纷通常涉及方面:•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产品缺陷、规格不符、损坏等;•交付问题:包括交付延迟、未能交付完整数量等;•付款问题:包括付款延迟、未能按时付款等;•合同解释问题:包括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不一致。

3. 买卖合同纠纷的常见原因3.1 不完善的合同条款买卖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如果合同条款不完善、模糊或存在歧义,就容易引发纠纷。

这可能是由于双方在起草合同中对某些关键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或者是因为合同条款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的发生。

3.2 质量问题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个问题是产品质量问题。

如果买方认为所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比如产品缺陷、规格不符或损坏等,就有可能引发纠纷。

而对于卖方来说,他们可能认为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或是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当导致的问题。

3.3 交付问题交付问题也是买卖合同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交付时间和方式,但如果卖方未能按时交付产品或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产品,就可能引起纠纷。

3.4 付款问题付款问题也是买卖合同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或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就有可能提出纠纷。

而对于买方来说,他们可能认为卖方未能提供合适的支付方式或是存在付款延迟的问题。

4. 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办法4.1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首选办法。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评估双方的权益,并就纠纷的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和妥协。

协商解决的优点是可以快速解决问题,并降低双方的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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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人四川荣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星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昆明中宇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宇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XX)昆民四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XX年1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年3月5日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荣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贾志明及其委托代理人岳威、吴念胜,被上诉人中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许文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的事实是:XX年4月30日,中宇公司与荣星公司签订《车辆购置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其中第一条约定:“甲方(即中宇公司)将属本公司产权的十辆沃尔沃380型牵引半挂车作价每辆585000元,共计585万元转让给乙方(即荣星公司)。

并由乙方继续在甲方进行卷烟运输经营”。

荣星公司共计支付款项236万元,中宇公司已将全部车辆交与荣星公司。

XX年12月23日,云南中烟物资配套公司(以下简称中烟物资公司)受中宇公司委托,与云南玉溪宏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程公司)、荣星公司形成《会议纪要》,其中第一条约定“中烟物资公司决定从XX年起停止卷烟省外公路运输经营业务,荣星公司挂靠中宇公司的十辆沃尔沃拖车全部转户到宏程公司,由宏程公司管理”;第二条约定“由中烟物资公司与玉溪红塔集团协商,将中烟物资公司原有的红塔集团5%卷烟公路运输业务转给宏程公司承运”;第三条约定“荣星公司欠中宇公司345万元由宏程公司代偿315万元,还款分两次,会议纪要签字还200万元,其余115万元在XX年6月30日以前偿还。

余款39万元由荣星公司在XX年3月份以前归还”。

第四条约定“宏程公司与荣星公司的挂靠、管理关系,由宏程公司和荣星公司自行协商后签订协议”。

第六条约定“荣星公司所有车辆解除与中宇公司、昆明瀚宇烟草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宇公司)的车辆户头挂靠及业务挂靠关系,由荣星公司办理车辆转户手续。

荣星公司与中宇公司和瀚宇公司之间的所有挂靠协议自XX年2月1日起终止”。

XX年12月30日,宏程公司向中宇公司支付200万元;XX年3月6日,中宇公司出具收款发票,认可收到宏程公司的200万元是其代荣星公司支付的货款。

XX年12月23日,宏程公司与荣星公司签订《汽车加盟挂靠合同》(以下简称《挂靠合同》)。

XX年3月25日,为解决中宇公司、宏程公司和荣星公司的纠纷,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荣星公司购买了车辆以后对集装箱箱子进行加装,支付435000元。

此外,本案诉争的十辆沃尔沃车购于XX年4月,新车价格为152500元(车头以及半挂车)一台。

荣星公司原名称为四川绵阳荣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宇公司后以荣星公司拒不支付尚欠货款并拒绝履行《会议纪要》中约定的车辆转户义务已构成违约为由诉请判令:1、解除中宇公司与荣星公司于XX年4月30日签订的《转让合同》;解除XX年12月23日《会议纪要》中所有涉及中宇公司与荣星公司的十辆沃尔沃所约定的条款。

2、荣星公司返还中宇公司十辆沃尔沃牵引半挂车。

3、荣星公司赔偿中宇公司车辆折旧费1755000元。

4、本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尚未明确具体数额)由星宇公司承担。

荣星公司则以中宇公司违约为由反诉请求:1、中宇公司退还多收购车款79万元;2、中宇公司支付为十辆“劳尔”牌半挂车制作的集装箱箱子款万元;3、中宇公司支付为十辆“劳尔”牌半挂车制作的低平板板子款万元;4、中宇公司支付为十辆“劳尔”牌半挂车制作更换的轮胎款万元;5、中宇公司支付为十辆“劳尔”牌半挂车车辆购置税54270元;6、中宇公司因其违约赔偿损失包括车辆养路费、运管费653760元,车辆保险费万元;7、中宇公司承担本案本诉及反诉的所有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数额尚未确定);8、中宇公司承担已收取的购车款的利息446280元。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关于解除《转让合同》以及《会议纪要》部分条款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现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解除合同,故对中宇公司解除《转让合同》以及《会议纪要》中第一、三、五、六条的约定的主张予以支持。

二、1、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中宇公司主张荣星公司返还十辆沃尔沃牵引半挂车,荣星公司对此亦予同意,故对该主张予以支持。

在返还车辆的同时中宇公司亦应将已经所取得的236万元的货款向荣星公司返还。

至于宏程公司代荣星公司支付的200万元,由于荣星公司对该代为履行的行为不予认可,故此200万元在本案中不作处理,由荣星公司与宏程公司确认了该200万元的性质后,可另向中宇公司主张。

2、由于合同解除,对于已经交付的车辆,因双方均同意按照585万元的价值进行折旧,其折旧年限应当以荣星公司占用车辆的实际时间来计算。

从XX年4月25日中宇公司将车辆移交给荣星公司,至原审法院判决荣星公司返还车辆,时间约为3年,故荣星公司应当按3年的折旧率向中宇公司折价赔偿10辆车折旧款万元。

3、由于荣星公司已将其中的九辆车处置,无法返还原物,但荣星公司所提交的证据只有其公司自己开具的《收据》,这些证据上也反映不出购买方,并不能证明荣星公司处置车辆获款万,因此荣星公司主张返还中宇公司因处置车辆而获得的万无事实依据。

由于本案中荣星公司明确表示车辆已经处置,已无法返还原物,故应当折价赔偿。

在折价赔偿的款项中应当扣减荣星公司支付中宇公司使用3年的费用万元,故荣星公司还应当返还中宇公司九辆车(包括平板车以及半挂车)的价款为万元,以及尚余的一辆车(包括平板车以及半挂车,若尚余的一辆车亦返还不能,则按万元折价赔偿)。

三、关于《转让合同》的性质的问题。

原审法院认为,该合同是一个买卖合同,双方对转让十辆沃尔沃牵引半挂车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从双方的约定来看,买卖关系和负责运输二者是并列关系不是互为前提,也就是说该买卖关系并不是附生效条件的转让。

虽然该合同中有“并由乙方继续在甲方进行卷烟运输经营”的表述,但从该表述上仅能反映双方有进行运输业务的意向,但双方并未就运输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

现中宇公司就买卖关系提起主张,荣星公司以运输关系提出抗辩,该抗辩理由不成立。

四、关于《会议纪要》的性质问题。

原审法院认为,该《会议纪要》同样是涉及两个并列的法律关系及买卖合同关系和运输合同关系,运输合同不是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

就买卖合同部分,该《会议纪要》对原买卖合同中付款义务部分进行了修改,即由宏程公司为荣星公司支付335万元。

就运输合同部分,该《会议纪要》明确了终止荣星公司与中宇公司的运输合同关系,荣星公司与宏程公司建立挂靠、管理关系,但要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故荣星公司不能以未与宏程公司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为由,拒绝向中宇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五、由于原审法院确定双方建立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因此中宇公司收取的荣星公司的全部货款236万元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返还,故已经不存在荣星公司反诉请求的中宇公司返还多收货款79万元的事实。

六、关于荣星公司所主张的因改装车辆而产生的损失107万元。

因本案已经确定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而非运输合同纠纷,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由于荣星公司不能按约定支付购车款,过错在荣星公司自身。

虽然本案确定荣星公司为改装箱子支付万元,但该支出与中宇公司无关,故这部分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而荣星公司针对改装低平板板子款万元所提交的证据发票所载明的对象均为瀚宇公司,同时荣星公司与瀚宇公司还存在单独的业务往来,而瀚宇公司与中宇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因此这些证据不能证实是针对本案争议的十辆沃尔沃车而进行的改装。

荣星公司该项反诉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七、关于荣星公司主张更换轮胎的费用137600元。

因荣星公司不能证明过错在中宇公司,相反是由于荣星公司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导致中宇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荣星公司主张中宇公司承担这部分损失无事实依据,且其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该事实。

荣星公司该项反诉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八、关于荣星公司主张的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运管费、保险费共计887030元。

该费用的发生是荣星公司购买车辆之后的行为,与买卖合同无因果关系。

荣星公司所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该事实。

荣星公司该项反诉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九、关于荣星公司所主张的中宇公司偿还已收购车款的利息446280元的请求,由于解除合同的过错在荣星公司,其向中宇公司主张损失无事实依据,故对荣星公司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十、关于双方都主张的律师费,由于双方在本诉、反诉部分都提出要求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但双方都未明确所主张的数额,因该本诉以及反诉请求不明确,故对双方分别提出的该项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据此判决:一、解除中宇公司与荣星公司XX年4月30日签订的《转让合同》;二、解除中宇公司与荣星公司XX年12月21日签订的《会议纪要》中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的约定;三、由中宇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荣星公司购车货款236万元;四、由荣星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宇公司十辆沃尔沃380型牵引半挂车折旧费万元;五、由荣星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中宇公司九辆沃尔沃380型牵引半挂车的折价款共计万元,以及尚余的一辆沃尔沃380型牵引半挂车(若尚余的一辆沃尔沃380型牵引半挂车亦不能返还,则按万元折价赔偿);六、驳回中宇公司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七、驳回荣星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本诉部分案件受理费18785元,由荣星公司承担;反诉部分案件受理费33447元,由荣星公司承担。

原审判决宣判后,荣星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1、撤销原判第五项、第七项;2、荣星公司向中宇公司实物交付十辆沃尔沃380型牵引半挂车(包括车头和半挂车);3、中宇公司向荣星公司支付为改良十辆沃尔沃牵引半挂车而支付的费用共计851870元。

其组成为:荣星公司新购买十辆“劳尔”牌半挂车低平板板子款万元及为其制作的集装箱箱子款万元、购买轮胎款万元、支出的车辆购置税54270元,四项共计121870元;扣减原十辆沃尔沃挂车出卖价值41万元(其中九辆出卖价值万元,未出卖的一辆按已出卖的最高价格万元/辆计算)。

4、中宇公司向荣星公司支付其已经收取的购车款236万元的利息446280元;5、中宇公司向荣星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0万元;5、中宇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其主要理由是:一、原判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原判对诉争的十辆沃尔沃车现状认定错误,现在十辆车的车头及一辆半挂车还在,被处理的也只是原来的九个半挂车,且为了满足经营需要上诉人对原车辆进行了重新配置,荣星公司完全可以返还十辆沃尔沃车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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