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民参与看东亚民主转型
东亚民主转型的经验解释——东亚五国一区政治发展调研报告之一

日本政坛格局正悄然演变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韩国民主工党的和平集会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以选举为标志的台湾民主化发展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会精英形成,并形成一定程度的整合与默契,在社会心理文化层面上出现和形成新的社会保守意识的时候,多元体制转型才能成功,才能形成比较稳定的多元体制,即开放权力并不会导致社会的分配性激励与混乱。
应当说,新社会结构形成、新精英阶层形成与整合以及新的社会保守意识形成,是威权体制向多元体制转变的三大条件。
第一,新型社会结构形成。
所谓新型社会结构形成,即是工业化、现代化带来的社会流动和社会成员身份、地位的改变,逐步稳定、固化新的利益关系,进而形成新的社会结构,形成新的阶级、阶层、利益集团。
这种新结构一旦形成,政治参与乃至政治权力对于各个阶级、阶层、利益集团的社会身份、地位改变的作用便大大降低。
政治参与和分享权力的努力,对于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群体而言,至多带来某种利益的改善,而不会改变基本的利益格局,更不会带来身份、地位的改变。
在这种基础性因素改变的泰国反独裁民主联盟阵线“红衫军”新社会结构形成、新精英阶层形成与整合以及新的社会保守意识形成,是威权体制向多元体制转变的三大条件。
的精英消失或转型,新的精英出现,不同精英集团之间建立新联系,形成新的关系,并最终达成一定的共识与默契。
这种共识与默契意味着,不同精英集团之间就基本社会制度、政治秩序以及某些政治、社会理念达成一致;在共识与默契的基础上,不同的精英集团对各自所代表的群体、群众有所引导和约束。
不同精英集团对不同的利益群体、群众的引导与约束,是权力开放和竞争体制下社会秩序基本稳定和政治参与的有序性的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由于精英阶层中不同集团的整合与协调关系形成,也有利于政治参与和政治过程的有效性。
论亚洲式民主

论亚洲式民主近几十年来,东亚各国和地区一直在寻找一种既能使自己具有现代性,又要保留传统精华的政治体制。
日本、菲律宾、南韩,甚至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台湾等经常宣扬自己的“民主”,确实,这些国家或地区都有自由民主的某些特点。
日本、菲律宾和南韩基本上都有了自由和公正的选举,以及广泛的公民权;公民的私生活一般不受政府的干涉和监督;传媒也几乎不受检查了;多党政治初步形成;利益集团和压力集团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东亚的经济“奇迹”使一些人似乎看到了东亚制度的优越性,因而提出了“亚洲式民主”的概念。
因为亚洲的情况很不相同,民主的因素主要在东亚,因此,它们实际上指的是“东亚式民主”。
虽然东亚的情况也存在着差异,但在与民主有关的文化、社会政治关系和政治体制上的确存在着某些基本的共同点。
李光耀是提倡东亚民主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他认为,在当今世界上180多个国家中,推行英美式以社会自由、经济放任发展为主轴的民主法制国家,不过20多个。
其余大多数国家仍挣扎在创业、救贫、治安、教育和免于饥饿的基本生活线上。
对于这些国家的百姓而言,如何获取生存权、劳动权等,比言论自由权、政治参与权还重要。
因此,软权威主义的政治体制,更能体现群体的和谐与安乐,更能使政治与社会秩序显出和平景象,成为个人落实其权利之场域。
另一位代表人物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1991年他在联合国对美国式民主和人权进行了批评:“如果民主意味着可以携带武器、夸耀同性恋、漠视婚姻法规、以保护个人的人权为名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特殊的信仰,给出版以神圣的特权,使其滥用这种特权——如果这些就是民主的具体内容,那么不能有一种与之不同的信仰吗?”他还说:“许多专制政府都是按照人民的意愿选举产生的,人民希望有一个强有力而严谨的政府。
”印尼前总统苏哈托盛赞协调一致的重要性。
在印尼,所有的问题都会被公开的审议,然而一旦领导人作出决定,每个人都要支持,因为这个决定是在“充分讨论和集体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
抗战胜利后中 国如何实现民主的转型

抗战胜利后中国如何实现民主的转型抗战胜利后,中国面临着实现民主转型的艰巨任务。
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期,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逐步走向民主、和平与繁荣。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实现民主转型的基础。
在抗战胜利后,中国需要制定一系列符合民主原则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这些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选举权等民主权利,使人民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参与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意愿。
同时,法律还应当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约束和规范,防止权力滥用,确保政府的行为合法、公正、透明。
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对于民主转型至关重要。
只有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和民主意识,才能为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普及基础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民主观念和参与能力的新一代公民。
通过教育,人们能够了解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学会理性思考和表达,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推动民主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和公平分配也是实现民主转型的重要条件。
抗战胜利后的中国,需要致力于恢复和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要注重经济成果的公平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个稳定的经济基础和公平的社会环境,能够增强人民对民主制度的支持和信任,为民主转型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政治体制的改革是实现民主转型的核心环节。
需要建立一个权力制衡、决策民主、政务公开的政治体制。
加强各级政府的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听取民意,让人民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
同时,要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也是实现民主转型的重要途径。
在抗战胜利后,各党派应当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为国家的发展和民主建设出谋划策。
通过政治协商,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共识,推动民主进程。
此外,媒体的自由和独立对于民主转型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东亚威权政体的分析及启示

对东亚威权政体的分析及启示随着东亚国家的崛起和发展,东亚威权政体的存在和影响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在这个时代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东亚威权政体进行分析,试图寻找其中的规律和启示。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威权政体的定义和特点。
威权政体是指全部或部分政治权力被集中在一个人或集团手中的政治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或政治领袖经常利用宣传机器来塑造公众的舆论,同时镇压反对利益集团和社会运动的行为,并通过权力手段来维持统治。
东亚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威权政体当属中国、朝鲜和越南。
在这些国家中,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在领导人手中,而且政党对决策的影响力较低。
这些政体在经济、军事和文化领域也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中国、韩国和台湾(在过去曾经是威权政体)都是东亚地区的经济强国,而且政治联盟的形成也对整个地区的政治格局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而在政治方面,东亚威权政体通常采用的手段包括加强宣传力度、推行红色教育、打压异见和社会团体、实施封锁和审查等。
这些措施不仅限制了人们的言论自由和团结行动,而且也令这些国家的公共领域缺少批判性的讨论和社会动员。
然而,东亚威权政体的存在也带来了一些启示。
首先,东亚威权政体的崛起与其所处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密不可分。
在中国和朝鲜这类国家中,强权统治的观念历史悠久,而且在传统文化中也有很多强调权力的思想。
这些特点对东亚地区的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也为这些国家在威权政体方面的建立创造了条件。
其次,东亚威权政体也显示了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和不足之处。
威权政体通常由一个人或一小群人掌握政治权力,而且政府机构往往缺乏独立性。
这种政治结构的缺点在于,政府的决策垄断和领导人的权力集中容易导致腐败、重大错误和政治危机。
因此,一个政治制度合理、公正和透明将更有助于维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和嫡赢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发展。
最后,东亚威权政体也提醒我们要关注自由和人权的保护。
虽然东亚威权政体在经济和发展领域有很大的表现,但是这些国家民主和人权方面的进展却相对滞后。
民主行政的现代化转型研究

民主行政的现代化转型研究在当代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进行行政体制改革。
近年来,随着民主政治的普及,民主行政成为一种趋势。
民主行政是一种基于公民参与和政府透明度的行政体制,它把民主原则应用于公共管理中,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行政服务,增强公共参与的机会和对政府的监督作用。
民主行政的现代化转型研究成为了学术界和政策界热点的话题。
一、民主行政理念与基本原则民主行政是民主政治的延伸和深化,其核心是公开、透明、参与和责任。
其理念源于人权、公正、市民参与和政治伦理等方面,强调政府应该是公民的代表,而不是统治者。
在具体实践中,民主行政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权力制衡、信息公开、公民参与和问责制。
权力制衡是民主行政的基础,它通过机构、程序和程序的制定来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不被滥用。
权力制衡也涉及到司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作用,以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时,不会损害公民和社会利益。
信息公开是民主行政的重点,它涉及到政府的透明度和公民的知情权。
信息公开包括政府的各种决策、行政程序和政策文件都应该公开,这样可以促进政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正。
公民参与是民主行政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让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过程。
公民参与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可以促进民主决策和政府的合法性。
问责制是民主行政的支撑,它指的是政府应该对公民对其行为的质疑和批评进行回答和解释。
问责制与公民参与紧密相连,如果公民无法获得回应,就无法获得有效的公民参与。
二、民主行政的现代化转型民主行政的现代化转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简政放权,二是信息化。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简政放权和信息化,达到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增加政府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的目的。
简政放权是民主行政的必要手段,它可以缩小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增加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同时,简政放权还可以减少政府的干预和管制,鼓励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
信息化是现代化民主行政的核心,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在线办理和电子政务等。
转型期公民政治参与和引导

代 中 国 的政 治生 态 。在 公 民政 治参 与 中 , 有 积极 潮 是 一个 全 球 的 民 主化 运 动 ,影 响 的 范 围最 广 , 既 也 的一 而 , 也存 在着 一 蝗 不 可忽 视 的 问题 。能 否 正 确 最为深远 , 使世界绝大多数 国家受到了洗礼。中因 认 识 公 民 政 治 参 与现 象 , 予 科 学 、 性 的应 对 和 作为 世 界 现 代 化进 程 中 的一 员 也必 然 受其 影 响 。世 给 理 引导 , 我 国政 府 及 各级 领 导 干 部 面 临 的 一 场新 考 界各 国尤 其 是 发展 中 围家 民主 化 进 程 的 实践 表 明 参 与是 相 伴 而 生 的 , 一次 民 主化 潮 每
、
转 型期 公 民政 治参 与 的历 史 必 然 性
流都 伴 随着 政 治 参 与 的高 涨 。对此 , 亨廷 顿 还 认为 ,
政治参与是公 民或公 民团体参与 公共事务 、 影 经济发展 与民主化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 , 经济 响政党和政府决策的行为 。政治参与是 民主政治的 发展会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在人均 G P为 10 D 00 外 在表 现形 式 ,它 的广 度 和 深度 是 衡量 一 个周 家政 美 元 ~0 0美 元 的经 济 过 渡 时 期 , 民 的政 治 参 与 30 公
立公民意识 , 尊重公 民政治 参与权 利 ; 政治参 与的限度 , 把握 合理地规 范和 引导公 民政治 参与 ; 信息 促进
公开, 为公 民创造政 治参与 的条件 ; 新执政 方式 , 动公 民政 治参 与顺利发展 。 创 推 [ 关键 词 ] 转 型期 , 民政治参 与, 公 民主政治 . 领导干部 [ 中图分类号 ] 2 [ D6 1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I4 4 7 (0 0 【 — 15 0 10 — 15 2 1 )6 0 1 — 4 ) 1
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

论公共政策中的民众参与学生姓名:学号: 学 院:专指导教师:张月 030111485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摘要: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政治民主化、行政民主化发展的需要,公民参与可以弥补政府决策的有限理性。
近年来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呈现出了广度上的参与形式多样化,深度上的参与阶梯深层化,强度上的参与功效上升化等特点。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还存在着政府对公民参与不欢迎,社会对公民参与不适应,公民参与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提高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效能,必须提高政府主动性,减少公民参与阻力,大力培育公民社会,营造公民参与氛围,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供公民参与保障。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参与;民主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是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形式。
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面临各种问题。
因此,需要加强文化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法律建设、畅通参与渠道,促进民主的进步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一)公民参与是公共政策本质属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有权威的分配。
”公共政策是政府实现治理目标的重要工具,现代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的正当性来自于它的公共性,政府公共政策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
政府掌握着国家权力,是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但是政府各个部门和单位却存在着自己的利益,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中会追求自己的利益。
李景鹏教授详细地分析了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小团体利益。
他认为这种小团体利益的特征是:第一,它以国家权力执行者的身份出现,因而是在国家利益的掩盖之下来追求部门利益的。
第二,它是对国家某一部分权力的垄断,通过这种垄断来强制地向社会索取利益。
第三,对外的封闭性,也就是说,其利益不仅对老百姓封闭,而且对其他部门也是封闭的。
转型期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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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扩大公 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众 所周 知 ,实现社会 和谐 是 以满 足公 民的政 治诉 求为 最基本 前提 的 。扩 大公 民有序 政治参 与是构建社 会主义 和谐社 会 的必然要 求 , 构建 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具有 重要 意义 。 对 第 一 , 民有序 政治参 与有 利于 化解社 会矛盾 。一 是 随着 市场 经济 的发展 , 民的主体 意识 、 公 公 权利意识 和参 与意识 不断增 强 , 出现 了越来 越多 的参与 型公 民 。经济 的发展 提高 了公 民 的教 育程度 , 提供 了多样化 的
・
58 ・
社 会财 富上 的不 平 等往往 加 剧 , 如果政 治 系统 缺乏 相应 的适 应性 , 经济上 的不平 等很 容易 演化 为政 治上 的不 平 等 , 治权 力 的运 作逻 辑有 可 能为 市场 逻辑 所取 代 , 政 公共 权力 就 会变成 少 数利 益集 团谋 取私 利 的工具 。因 此 , 序 的政 治 参与 有助 于公 民对 公共 权力 实施 有 效监 督 , 有 防止 公共 权力 的异化 。 第 二 ,公 民有序 政治 参 与促进 民主政 治 的发展 。政治 参与 是现 代 民主 政治 的一 个根 本特 征 。公 民通过
第2 5卷第 2Biblioteka 20 0 9年 3 月
吉 林 工 商 学 院 学 报
J URNA L I N SI ES AN D 0 0F JLI BU N S TECHN O LOG Y LLEGE CO
V O _ 5. I2 No. 2 M a . 00 r2 9
转型期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径来逐步提 高我国公 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程度。 [ 关键词] 民; 公 有序政治参与;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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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前沿从公民参与看东亚民主转型3苗连营 吴礼宁 摘 要:西方演进型民主的发展历史,昭示出自下而上的力量在通往民主的道路上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这种力量表现在民主运动中便是公民以不同形式对民主政治的参与。
东亚国家和地区在民主转型过程中同样体现了这样一种趋势。
民主参与不仅是一种政治活动,还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参政权。
转型社会的参与类型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制度性参与、合法的非制度性参与和非法的参与。
在权威政体松动、开始推行民主化之后,公民会逐渐远离非法的制度外参与。
关键词:权威主义;民主转型;民主参与;参与意识 中图分类号:D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09)04-0091-07或许有人会认为,西方民主制度的成熟,是社会自然演进的结果,而后发现代化国家的民主转型则多是理性设计的结果,这样一种结论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任何一个社会的统治精英集团都有着天然的惰性,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情形下很难设想其会主动放弃既得的利益,除非统治集团从内部分化。
统治集团能够在民主问题上做出让步,必然是因为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压力。
通常情形下,这两种力是同时存在的,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其表现会有差异。
就内部而言,参与意识的觉醒与公民政治参与活动,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动力。
一、关于转型动力的两种争论20世纪最后几十年,众多拉美、东亚的后发现代化国家和地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不断酝酿政治制度的民主转型。
在这一过程中,智利、阿根廷等拉美国家非但没有顺利实现政治的民主化,反而导致经济体的崩溃。
伴随着军人干政等现象,民主政治大幅度倒退。
相比较而言,包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内的东亚地区的民主转型则较为成功,且代价较低。
它们的民主转型实践对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的民主进程有着或多或少的借鉴与参考意义。
此外,印尼在2004年实现了总统直选和政权的和平轮替,从此踏上民主化的正途。
当然印尼的民主化转型是否已经完成和能否得到巩固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以上几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转型有着很多共同的特点。
在一段时间内,不少学者认为威权体制下的推进型民主是它们共同的路径选择。
不过目前越来越多的质疑被提出来,并且是推进型民主理论本身所无法回答的。
推进型民主模式的选择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合理性会受到进一步的质疑,并且这一模式选择也会给政权的合法性带来危机。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政府推进型民主模式及其理论基础本身存在着缺陷,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9・(一)作为推进型民主模式理论基础的新权威主义在实践中遭遇困境。
新权威主义者认为,经济自由和政治集中相结合的模式,是任何国家在现代化早期必经之路。
但这是站在西方的历史角度分析的,对于有着经济组织、经济活动政治化,“经济———政治”高度一体化的东方社会,未必是适用的。
新权威主义归根结底就是要通过一个强大的政府来推行民主,甚至可以说是以专制的手段达至民主的诉求。
对于大多数西方自由主义工业社会来说,在其建立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威权主义都曾发挥过一定的作用,尤其在革命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
但是在这些国家,威权主义在为民族国家构建做出贡献之时,也在极大程度上牺牲了对民主价值的追求,甚至一度演化为更可怖的专制。
在大多数后发现代化国家也是如此,即便是情形较为乐观的东亚,在从威权主义走向民主的道路上同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韩国之所以发生这一转变,是由于朴正熙被暗杀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工人和学生暴动及流血政变而引起的。
东亚的政治似乎总是与金钱纠缠不清,并且不知是否是一种巧合,东亚地区的民主化进程似乎总是和收入分化的加剧以及严重的社会不公相伴随。
对于新权威主义政权来说,其与社会力量之间代理关系的非规范化导致新权威主义政权结构存在着致命的缺陷。
这种缺陷随着社会变迁中社会问题的缓解、经济形势好转带来的社会资源分配格局和社会阶层格局的变化而日益显著,并发展为政治危机。
这种政治危机的结果表现为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全球范围向民主转型的重大历史运动。
所以,在通往民主的各种路径当中,威权主义是一个非常苦涩的选择,如果运用不慎反而会适得其反,并且威权主义毕竟不是最终的目的,充其量是由传统到现代、由专制到民主路途上的一个中转站。
(二)推进型民主自身的理论困境。
政府推进型民主是以权威主义为理论基础,并以权威主义政府为载体的。
就东亚的经验来看,不论韩国还是新加坡,权威主义政权的合法性都是建立在其有效性基础上的,所以,政府推进型民主也必然以其有效性为基础。
从新权威主义政权的现实来看,其在满足合法性需求的主要方面发生了严重的困难,既不能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又以拒斥普遍的政治参与为特征。
更为不幸的是,新权威主义政权兴起的时期,与现代化发展初期民主政治意识的普遍社会化过程几乎是同步的,因而面临巨大的合法化危机就再正常不过了。
权威政体下,随着现代化的推进,社会进程随之加速发展,表现为生产力的提高、系统自主性(主要表现为政府权力)的增强以及规范结构的变化。
与新型现代化发展相应的主要社会阶层、集团对政治体系的认同开始发生变化,他们将政治系统的规范结构与控制问题区别开来,于是政治系统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发生分离。
①这种情况下,有效性已经不能承担起论证权威主义政权合法性的重担。
同时,新权威主义政权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程度与社会成员对政权的认同并不是简单的正相关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所呈现出来的却是逆相关关系。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政权的有效性会明显减弱,于是进一步削弱了该政权的合法性基础。
在新权威主义的合法性基础逐渐丧失的同时,建立在该理论基础之上的政府推进型民主模式也同样面临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事实上也是如此。
东亚后发现代化国家走上政府推进型民主道路的主要原因来自内外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尤其是早期发达国家提供的范例与本国之间的巨大反差。
虽然凭借权威政体下的高效率,这些后发现代化国家无论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是民主程度上,都大大缩小了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但是随着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减缓,政府推进型民主模式的有效性亦大大降低,其合法性也就受到越来越强烈的质疑。
同时,由于同发达国家之间差距的缩小,社会发展的紧迫感与焦灼感明显下降,民众开始更为清醒地思考政府力量同法治之间的关系,新兴的社会阶层也开始将推进型法治模式的有效性同合法性区分开来,从而使该模式的合法性基础逐渐被瓦解。
鉴于推进型民主理论的缺陷,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的成熟、公民参与意识的高涨,自下而上的力量才是推动上述社会民主转型的真正力量。
西方演进型民主的发展历史,更是昭示出自下而上的力量在通往民主的道路上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演进型民主并非西方人的专利,虽然后发现代化国家处于一个完全不同的时空背景之下,即便我们认为西方的经验与东方的历史有抵牾,但一些・29・北方法学 第3卷总第16期基本的民主事实仍然有其共性,民主本身的普世价值决定了在民主生成模式上不可能另辟蹊径。
人类的历史经验总是有限的,但有限的经验足以证明,要实行民主必须要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过激的行动可以凭借强力暂时树起民主的旗帜,却不能靠强力培育出民主所需的社会基础。
不少学者在探讨中国近现代以来民主构建过程中屡屡遭遇挫折的原因时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并不具备推行民主的文化土壤、社会结构和经济条件。
虽然中国文化传统与西方民主制度之间是否是一种格格不入的关系这一问题,仍然值得商榷,但该论断本身便隐含了这样一个前提:文化土壤、社会结构和经济条件的成熟,是推行民主制度的前提。
而这几方面条件成熟的结果必然是民间力量的壮大和市民社会的成熟,其结果仍然印证了自下而上的民主路径。
自下而上的力量表现在民主运动中,便是公民以不同形式对民主政治的参与。
这一点同样不是西方人的专利,东亚国家和地区在民主转型过程中同样体现了这样一种趋势。
由于东亚各政府的行为显得特别引人注目(如中国台湾地区的解严和韩国的民主化宣言),并且往往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从而掩盖了公民参与的价值与光芒。
于是,不仅一般的公众认为政府是民主转型的真正旗手,不少学者也把民主化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把政府看成是威权社会的救世主。
这种认识的结果忽视了民主化的真正动力,忽视了政府背后公民参与的力量。
就拿新加坡来说,由于其经济的高度发达,使政府的合法性获得稳固的基础,于是自下而上的推动民主进程的社会力量显得相对弱小,政府自身非但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威,反而利用所有可能的手段来强化或维系其权威。
最典型的就是在众多民主或正在进行民主转型的社会中,网络都是推动民主的重要力量,是公民参与政治的极其有效的途径。
而在新加坡,却成为巩固政府权威的工具,从而使其作为民主媒介的角色被淡化了。
②从此个案也可以看出,政府自身是不会主动放弃其权威的,而经济发展本身也不必然带来民间力量的觉醒。
反观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其参与意识之所以在短期内得到极大的释放,确实受到了一些偶然因素的影响。
然而吊诡的是,这些偶然因素的发生,仿佛仍是民间力量推动的结果。
说到底,自下而上的力量是推进民主转型的最终动力,而这种力量推进民主的主要途径便是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政治生活中,给权威政体带来民主化的压力。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民主参与本身进行一些检讨。
二、民主参与、参与意识及其功能在现代社会中,民主构成了各国政治生活的总原则,也是众多后发现代化国家和地区孜孜不倦的追求。
民主制的本质在于由人民做出事关全体的决定。
从理论上说,行使民主权利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每个合格的成员都有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并且每个人代表的权利份额相等,无论其身份、地位、种族如何,即主体参与和主体权利的平等性。
民主权利的范围包括从利益的分配到国家的管理,从国内制度到对外关系,举凡一切国家大事,均由人民做出裁决,即民主范围的广泛性。
统治和管理国家是一个客观真实的过程,只有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统治权,而这样一个具体的过程便是政治参与或民主参与的过程。
民主参与不仅是一种政治活动,还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参政权。
参政权不是一项单独的权利,而是一类或一组相关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创制权、复决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
在论及参政权时,也可将自由权中的某些内容,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罢工的自由等看作参政权,有时也被称作民主权。
鉴于民主参与对于民主价值实现的重要性,现代各国宪法一般都对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即参政权加以明确规定。
如韩国宪法第21条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的自由和集会、结社的自由;第24、25条,分别规定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26条规定了公民的请求权;第33条规定了结社权。
在宪法上对参政权加以规定,有利于确保公民政治参与的常态化。
不过民主参与的意义不在参与本身,而在于这一过程为社会成员提供了表达其利益诉求和主张的渠道,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对话提供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