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探索
以宪法监督为例探究宪法案例教学法

应 注意案例切入课 堂的时机 ,案例与教材 的衔接 ,教 师和学生的 角色定位 ,纵 深型讲解法和放射 型讲 解法的应 用以及
教 学 目的的 实现等 问题。
关键词 :宪法监督 ;宪法案例 ;宪法事例 ;案例切入
中图分类号 :D9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28X(2018)01—0027-05
够使抽象 的宪法理论与宪政实际紧密结合 ,帮助学生 是源于长期 以来 我 国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 ,由于宪法
更 好 地 理 解 所 学 宪 法 知 识 ”[31,从 而 穿 越 层 层 包 裹 的知 并未真正司法化 ,所 以发生在我 国的涉宪相关 问题往
识外壳领会宪法 的精神内核。
往 以宪法事件的方式呈 现出来。例如“齐玉苓案 ”、“孙
关涉对 国家权力 的规范和对 公 民权利的保障 ,本身蕴 司法判决的具体案件 ,还包括 虽未经过司法判决但涉
含着深刻的法治思想。传统讲授式 教学法更多停 留在 及宪法相关 问题的事件 。也就 是说宪法案例应该包括
概念 、基本原理 、现行 法律规 定的层 面 ,“案 例教学法能 宪法案 件与宪法事例。之所 以做 出这样 的广义解释 ,也
(四 )法学教育的人 才培养 目标使得案例教 学成 为 的社会关系和宪法的 自身特点 有关。能够成为宪法教
必 要
学案例的那些案件 ,不仅 能够说 明一定 的宪法原理 ,而
法 学教育应该培 养出具 有法治 精神和法律思维 的 且在 一个 国家 的宪政 历程 中往 往具 有里 程碑 式 的意
主要是听课 、记笔记 ,课后主要是 围绕教 材和笔记 进行
准确 把握宪 法教学案例 的特点是正确选择案例 的
论宪法的实践性与教学理念转换

湖 南科 技学 院 学报
J r a fH u a i e st fSce c n gi e i g ou lo n n Un v riy o in ea d En ne rn n
V 1 2 NO 6 b . . 3
面 的特 点 :
教学体 系不 同于 宪法学学科体系 , 它可 以由任课老师根据学 生实际和不 同时期不 同阶段的教学特点 , 对宪法学相对稳定 的学科 内容进行 调整和优化处理。不可否认 ,长期 以来 ,中
国宪 法 本科 教 学 过 分 注 重 宪 法 的 基 本 价 值 和 理 论教 育 , 对 而
于 法 学 学 术界 与教 育界 同行 。
作为最高法 的宪法也是如此 , 宪法不仅是调整和规范公共权
力 的基 本规 则 体 系 ,同 时也 应 成 为 普 通 公 民 的 生 活 方式 , 并
成 为公 民寻求权利保护和救济 的最终依据 和信仰依托 。立
足法学教育 的视 角, 宪法 的实践性也就意味着法学教育者不 仅要对教育对 象实施宪法基 本原 理和理论 学说 的传播和 注
授 的内容体 系, 以宪法学理论知识为内容 , 它 但又在理论逻 辑 的基础 上 ,以适合学 生接受 和认知 的方式和 次序 进行编
排 ,以 达 到 循序 渐 进 、逐 步 扩 充 强 化 的 效 果 。 [P1 法 学 ” 2 I宪 ]
识传授与规范阐释而 非方法与法学钾慧的启迪 , 对作为小 前 提的社会 现实和法律现 象关注不够 ,宪法学教学也不例外。 具体而言 , 这种传统的唯理型宪法教学理念主要表现为 三方
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大 学扩招的既成事实, 高等院校招生不
实践 内容安排 , 也是基于宏观的制度分析和简单化 为一分为 二的所谓辨证评价方法。 不可否认 , 我国属于成文宪法国家 ,
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路

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路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在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中,宪法学作为一门核心课程,为提高学生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处理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加强宪法学教学改革成为必由之路。
由于宪法学内容相对复杂,课程体系设置又极具特殊性,在新形势背景下,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方式枯燥单一,内容教学与实际需求相脱离,不利于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
只有采用科学合理的宪法学教学方法,才能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一、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首先,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为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教学方法影响学生的精神面貌,制约学生智力和身体发展,关系学生的个性心理的塑造与培养。
基于宪法学在高校法律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其教学工作也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法学素养的、理论知识、法律思辨能力的培养与塑造。
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对于教学内容的复制特性,不利于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压制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对此,为培养富有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极具重要意义。
只有运用科学合理的宪法学教学方法,不但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扎实的宪法理论知识,还能不断激励学生积极主动探索的精神,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不断提高宪法学教学质量。
其次,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以满足当代教育的需求。
传统教学中,教师采用注入式或填鸭式教学方法,只注重传授理论知识,不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导致教学中学生学习被动,缺乏主动性,对知识多死记硬背,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相脱离,也束缚学生个性和创新能力发展,对此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为发展教育的必然之选。
最后,宪法教学方法改革以迎合素质教育发展的需求。
素质教育要求提高国民的素质与综合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而要求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的统一性。
对此,宪法学教学必须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并在教学中全面贯彻实施“启发式”教学,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实现教与学的统一,教师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更是学生学习的组织引导者,重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
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对策思考

Leg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i叁箜.』圭塾垒竺!堡!三望堕二!-__j篮豳鬣鍪圈弛方一缎眩梭法亏本斜雾肖义践教学的习笨罂考摘要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必须注重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
目前我国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存在“四多四少”现象。
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应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高校自身教育定位,开展畛所式”实践教学;其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含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目标实施、目标及实施的评价机制等方面。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法律人才中图分类号:G633.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J009.0592(2010)J2-303.02我国大陆地区对法学实践教育的探索,兴起于2000年9月由美国福特基金支持的“诊所式”法学实践教育,最初只有北大、清华、人大等七所重点院校』Jl I入该项基金,在法学院展开“诊所式”法学实践教育,没有J J u入该项基金的院校也凭着自己对诊所教育的理解开展实践性教学。
可以说,我国各法学院校对实践教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教学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
虽然形势{c11.i l t:,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地方一般院校法学教育迫于各种原网,长期以来所采取的实践教学环节仍然只有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即传统实践教学模式。
一、当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一)课堂讲授多,实务辅导少课堂讲授是一种注重课堂求证式的实践教学模式,以传授系统的法律知识为目的,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教学方法上注重书本和课堂理论教学,忽视课后联系社会实际问题进行必要的互动探讨环节。
课堂讲授中,教师要求学生根据社会现象总结出一种教利既定的结论。
虽然可使学生在讲解过程中结合社会现象获得一些感性认识或体验,但是课堂学习足有限的,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并=;11=直接,学生缺少必要的实务辅导。
(二)理论教学多,实践应用少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以通识教育为主要模式,注重人文素质教育,而专业理论教育和技能训练则相对薄弱。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宪法学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研究・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宪法学教学改革3吴 岚(赣南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江西赣州 341000)摘 要: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中国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也必将成为宪法改革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宪法学教学改革就是要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宪法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的关系、宪法课本与宪法文本的关系、宪法学热点与难点问题,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在改革的全过程。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宪法学;教学改革中图分类号:D911.04;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332(2008)04-0125-03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处理好宪法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问题从科学发展观看,符合人类社会客观发展规律是宪法发展的生命,而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必然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宪法的发展。
作为宪法课教师应该敏锐地意识到宪法可能的发展方向及由此而带来的教学内容的变化,而教学内容的变化势必引起教学方法的改革。
有两点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一是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下一次宪法修改中必将写进宪法;二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内容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必然影响宪法的修改和发展。
但是,教师依据现有的宪法教材及实际运行的宪法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和教学方法的把握容易出现两个偏差:一是以大量的西方宪法及宪政理论代替原有传统的宪法理论,容易导致学生对宪法理论、宪政理论、宪法文本和制度运行的误读;二是以妄自菲薄的心态看待中国宪法理论,武断地认为中国宪法理论既无体系也无创新更无特色,在教学方法上对宪法理论只作简单的知识性介绍,转而专注于对现行宪法进行正当性注释或解构性批判,回避宪法理论的科学求证和宪法文本的科学构建,只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不求甚解。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处理宪法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问题就是要纠正这些偏差。
精品课程建设视域下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探析——以《宪法学》课程为例

、
精品课程 建设 实践 教学 的要求
( 一) 先进 的实践 教学 理念 精 品课 程 建 设 的 灵 魂 主 要 体 现 在 其 教 学 理 念
中, 具 体在 实践 教学 。理念 方 面 , 首先 要求 其具 有 先
进 的实践 教 学思 想 和 理 念 。即 : 关 注 学生 动 手 能 力
精 品课 程建 设 的根 本保 证 在 于 师 资 队伍 建 设 。 精 品课 程 的师 资配置 中主要 包 括理论 与实 践教 学 师
教 案 及 实 践 教学 资, 按照每门课程 2— 4名主讲教师配备的话 , 实践 实 践教 学课件 并 将 实 践 教学 大 纲 、 为学 生 提 供 和创 造 个 性 化 实践 教 教 学师 资应 占到一半 以上 , 这 其 中也 包 括 “ 双师型” 案 例等 资料 上 网 , 以提高学生实践教学基础能力 ; 其次 , 要根 师 资 。同时 , 要求 实践 教学师 资在 年龄 、 学历 及职 称 学平台 ,
效应 。 ( 五) 相应 的 实践教 材 支撑 精 品课 程 建设 的重 要 环 节 包 括教 材 建设 , 教 材 建 设 包括 理论 教 材 与 实践 教材 的有 机 结 合 , 要 根 据
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实践教学 等方面要形成比较合理的梯 队, 实践教学师资负责 据实践教学的要求 , 课 程实践 教 学 资源 的设 计 与开 发 , 以与 课 程理 论 教 方法与手段的有机结合 , 实现传统教学平面的师生
收 稿 日期 : 2 0 1 3—0 9—1 2
基金项 目: 长江 师范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 目: 《宪法学》 精品课程 。
谈宪法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docx

谈宪法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宪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又属于教育部高教司确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在法学理论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法学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宪法学作为基础理论学科,课程内容理论性较强,制度性规范性鲜明,教学方式的单一落后等因素,严重影响了宪法学教学的效果。
造成宪法学的教学质量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较而言形成明显的反差,也与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严重不匹配,在大多数法学院校宪法学沦为不受法科学生欢迎的学科之一已经成为常态。
因此,改革宪法学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宪法学的教学质量,强化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扭转宪法学教学的尴尬境地,不仅对于提升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政理念,加强宪法的实施与推进依宪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学生学好其他法学专业课程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一传统宪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一)宪法学课程理论性过强,教师授课能力有限宪法学是以宪法、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目前,宪法学研究主要是对我国宪法制度进行理论注释及对宪法现象、宪法事例进行理论分析。
根据目前国内宪法学教材的编排体例来看,宪法的基本理论部分占据着相当大的篇幅,基本占宪法学课程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以上。
大多数法学院校宪法学课程一般安排在大一第一学期,对于刚从高中毕业的大学生而言,知识结构欠缺,理解能力有限,因此对于高深的宪法学理论的理解与掌握具有一定的难度。
尤其是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的观念与文化等比较抽象的内容,无法深刻地领悟与体验。
宪法学教师对这些内容的讲解,既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作为底蕴,同时也需要娴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高超的讲课经验和技巧,才能充分地传播宪法学的理论精髓。
而目前大多数法学教师虽然拥有较高学历或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但是毕竟没有经过专业的教师培训,缺乏有效的讲课技巧与方法,因此对纯理论的讲解往往词不达意,或者浅尝辄止,对学生宪法理论的学习造成很多障碍,使初次接触法学知识的学生产生畏难情绪。
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2006年第2期(总第53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 ilongjiang Adm inistrative Cadre I 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 wNo .2 2006(Sum No.53)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邹 杨(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摘 要]宪法在法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地位。
但是,由于宪法学是以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并具有内容多、理论强、政治性突出的特点,因此,宪法学的教学难度大,容易出现内容脱离实际,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方法单调生硬,观点陈旧滞后的局面,这与宪法学在整个法学教育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极不相称。
这样局面的出现,除了宪法学课程自身的特点之外,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单一陈旧的教学方法。
因而,如何对宪法教学进行有效改革,建立与宪法课程特点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06)02-0134-03 [收稿日期]63 [作者简介]邹杨(65),女,吉林梨树人,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学方法是教师传授知识、技能,实现教学目的的途径和手段。
教学效果的好坏关键在于教学方法及手段的合理选择和恰当运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高等法学教育主要分两大类,即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主要采用的是以讲授法为主要形式的演绎法教学方式,教师多以法律概念为起点阐述法律的原理。
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教学主要采取的是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归纳法教学式。
教师总是擅于从具体的判例中去发掘法律的原则。
我国秉承的是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传统,认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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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探索
作者:尹长海
来源:《亚太教育》2015年第16期
摘要:宪法学比较抽象、理论性较强,宪法学教学存在“教师不想教,学生不想学”的现象。
针对宪法学教学现状,开展宪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尤为必要。
根据宪法学内容安排模拟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违宪审查机制,模拟人大代表选举,模拟某村委会主任的选举,模拟某市人大代表向环保局提出质询案,组织学生参观考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布置课程论文等形式的宪法实践教学改革,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宪法学;实践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6-0129-02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
”任何一种理论都来自实践,又都接受实践的检验,为实践服务。
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理论性较强的基础学科,宪法学教学要取得较好的效果,除了进行系统的宪法学理论教学外,还有必要探索宪法实践教学。
只有将宪法学基础理论教学与宪法学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宪法学理论才充满生命力,才能为学生乐于接受。
一、开展宪法学实践教学必要性
在长期宪法学教学中,学生普遍反映宪法学比较抽象,理论性较强,且与高中的《思想政治》课中宪法内容重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枯燥、乏味,没有兴趣。
宪法学教学方法比较陈旧,采用传统“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宪法学教学效果一直不是很好。
鉴于目前宪法学教学这种现状,在宪法学教学中,探索宪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十分必要。
二、宪法学实践教学的安排
根据宪法学教学内容,安排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实践教学内容。
1、根据宪法教学内容《违宪审查制度》,安排模拟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违宪审查机制。
违宪审查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违宪审查通常只能由宪法明确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进行。
第二、违宪审查具有特定的程序和方式。
第三、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宪法行为。
第四、违宪审查机关作出违宪判断或者合宪判断。
第五、对违宪行为进行宪法制裁,即废除违宪法律文件和撤销违宪行为。
根据违宪审查理论,探索违宪审查实践教学,将违宪审查理论与宪法实践结合起来。
模拟某省人民政府出台《某省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某省招考公务员必须具有本省户口。
某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是否违宪呢?
在学生中选出10个代表,将其中5人模拟组成某省政府,将另5人模拟组成全国人大常委。
模拟全国人大常委启动对某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某省公务员招考公告》进行违宪审查。
根据违宪审查程序,允许某省人民政府说明出台《某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基本情况和依据。
由另5人模拟组成的全国人大常委在认真听取某省政府说明的情况和依据后,根据宪法原则、精神和规定对《某省公务员招考公告》进行审查,得出结论:某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某省公务员招考公告》违反宪法基本精神,即违反公民权利平等精神。
某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某省公务员招考公告》与宪法相抵触,应予撤销。
2、根据宪法学教学《选举制度》的内容,安排模拟某县人大代表的选举。
根据我国选举制度内容,模拟某县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程序如下:第一、成立选举委员会:在学生中成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推举选举委员会主任,组织本次模拟人大代表选举活动。
第二、确认选民资格:根据《选举法》规定的选民条件确定全班同学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即按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具有选举权来确定选民资格。
第三、推举人大代表候选人:根据学号把学生划分为2个选区,每个选区推选一个候选人。
第四、人大代表发表竞选演说:两位候选人面对选民发表竞选演说,并接受选民的提问。
第五、选民投票:选民根据候选人发表的竞选演说和针对选民问题回答情况进行投票。
第六、工作人员统计候选人得票数:选举委员会成员负责当场统票、计票,确定候选人得票数。
第七、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确定当选的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确定哪位候选人得票数多,并超过半数,确定谁当选为人大代表。
第八、当选人大代表发言:当选人大代表就自己当选为人大代表应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发表演说。
第九、选举委员会主任总结:选举过程结束,选举委员会主任总结本次选举活动。
第十、教师点评整个选举过程:教师点评整个模拟选举过程,取得哪些成功,存在哪些不足之处。
3、根据宪法教学《村民自治法》的内容,安排模拟某村委会主任的选举。
模拟选举过程如下:
第一、成立选举委员会;第二、确认选民资格;第三、模拟将全班同学划分为几个姓氏,其中蒋姓人最多,然后依次是陈姓、张姓、刘姓等;第四、推荐候选人;第五、候选人发表演说;第六、选民投票;第七、工作人员统计候选人得票数;第八,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确定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票数过半)当选的村委会主任;第九,当选人发言;第十,选举委员会主任总结;第十一,教师点评整个选举过程。
在模拟某村委会主任选举结果是本村姓氏最多的蒋姓村民当选,表明目前中国农村村民自治还存在一些问题,村民自治在某个程度上还是家族自治或宗族自治。
这是目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过程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4、根据宪法规定,模拟某市人大代表向环保局提出质询案。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代表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
人大代表提出质询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质询案必须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
(2)质询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名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
(3)质询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写明质询案的案名、质询案的对象、质询案的案由和案据。
(4)质询案中提出的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5)质询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代表依法提出质询案后,送交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受质询机关在会议期间做出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在有关会议上作口头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可以对答复发表意见,如果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提出重新答复的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模拟人大代表提出质询案的过程如下:第一、在班级选举10人模拟组成某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在班级模拟选举12个某市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就环保存在的严重问题联名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质询案。
第三、市人大主席团审议质询案后,决定由受质询的环保局局长在会议上作口头答复。
第四、在班级模拟选举5人组成市环保局,并选出局长。
第五、模拟市环保局局长面对12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案,在会议上作出口头答复。
第六、12名市人大代表对环保局局长的口头答复发表意见,就环保局局长准备采取对环境问题整改措施表示满意。
5、组织学生参观考察
选择某一个地点,围绕宪法的某一个问题或某一项制度组织学生参观考察。
如组织学生到城市居民委员会考察我国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情况,了解我国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哪些成功经验,存在哪些不足之处。
通过组织学生参观考察这种宪法实践活动,将学生在课堂上所学习的宪法理论知识与我国政治生活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对我国政治生活实践的直观认识。
考察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参观感想、心得。
6、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
组织学生对公民行使选举权现状进行社会调查。
采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的方法进行社会调查。
首先,在教师指导下,组织学生设计问卷调查;其次,将学生分成10组,每组5人,每组分别赴不同地方进行实地调查;最后,将每组实地调查所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每小组撰写调查报告。
7、布置课程论文
根据宪法教学内容,安排学生撰写课程论文。
要求学生运用宪法理论知识,联系我国宪法实际问题,撰写5000字论文。
教师布置课程论文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方面要求学生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培养学生文献检索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实际训练。
三、宪法学实践教学意义
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宪法实践教学改革取得较好的效果。
宪法实践教学通过模拟国家政治生活情景,让学生以模拟身份体验国家政治生活,感受宪法实践过程,感悟宪法精神的真谛,对于强化对宪法蕴含的人民主权意识、法治意识、权力制约意识、人权保障意识认识和加深学生对宪法理论的理解有重大作用。
宪法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宪法思维、宪法观念、宪法意识为目标,着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能力,巩固宪法课题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对我国宪法实践的感性认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作者单位:邵阳学院政法系)
邵阳学院校级课题:宪法研讨式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12JG0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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