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解决工程欠款难题的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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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应对计划

工程欠款应对计划

工程欠款应对计划一、欠款原因分析在处理工程欠款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欠款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条款不清晰或存在漏洞,导致双方在工程款项支付上存在分歧;2.甲方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按时支付款项;3.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拒绝支付款项;4.甲方恶意欠款,企图拖欠款项。

二、法律途径探索在确认欠款事实和原因后,我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法律途径:1.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欠款及违约金;2.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支付欠款及相应赔偿;3.利用律师函、催款通知等方式,向甲方发出正式的法律文件,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

三、协商谈判策略在采取法律途径之前,我们也可以尝试与甲方进行协商谈判,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协商谈判策略:1.明确双方利益诉求,寻找共同点,为协商奠定基础;2.在平等、公正、合理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如分期付款、延期交货等;3.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争取最有利的协商结果。

四、追讨欠款流程在采取协商谈判无果后,我们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追讨欠款。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追讨欠款流程:1.收集证据,包括合同、发票、收据等证明欠款事实的文件;2.与甲方进行沟通,明确其拖欠款项的原因及还款计划;3.通过律师函、催款通知等方式向甲方发出正式的法律文件,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4.如果甲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欠款问题。

五、预防措施制定为了避免类似的欠款问题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这包括: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避免出现漏洞;2.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条款,增加甲方的违约成本;。

解决工程欠款的方案有哪些

解决工程欠款的方案有哪些

解决工程欠款的方案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工程欠款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工程欠款不仅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也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稳定。

为了解决工程欠款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企业、银行、建筑行业协会等各方都要积极出台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解决工程欠款问题,维护建筑产业的良好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本文将从监管、教育、改革、法律、银行等多个方面提出解决工程欠款问题的方案。

一、加强监管1.建立健全工程款担保制度。

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担保制度,对承包商、施工单位和业主进行资格审核和信用评估,并提供保证金,确保施工款得到妥善支付。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政府和建筑行业协会应落实好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监督。

只有拥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的承包商才能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3.加强对业主的监管。

政府对业主应开展信用评价,对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并约束其不得擅自延长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以确保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4.推行监理制度。

建立专业、独立的工程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和业主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工程款的及时支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5.加强工程款使用的跟踪和监控。

建立工程款使用的动态监管机制,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工程款使用中的不规范和违法行为,保证工程款有序使用。

二、加强教育1.加强职业教育。

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2.加强业主教育。

政府和建筑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业主的教育宣传工作,使他们了解工程款支付的重要性,提高支付工程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监理人员培训。

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监督管理能力和责任感。

4.加强承包商管理。

建立健全承包商的信用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信用评价,提高承包商履约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三、推进改革1.建立建筑工程款支付保证制度。

拖欠工程款化解方案和措施

拖欠工程款化解方案和措施

拖欠工程款化解方案和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力度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拖欠工程款的法律法规,明确拖欠工程款的定义和相关责任,规定工程款的支付周期和标准,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管和管理。

2. 强化执法力度。

相关执法部门应该加大对拖欠工程款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相关举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对拖欠工程款的公司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处罚,震慑不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的工程款支付制度1. 制定严格的工程款支付规定。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严格的工程款支付规定,规定工程款的支付周期和支付标准,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2. 建立健全的工程款支付审核系统。

建立健全的工程款支付审核制度,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支付规定。

三、加强工程款支付监管和管理1. 建立健全的工程款支付监管机构。

政府应该建立专门的工程款支付监管机构,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支付规定。

2. 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保障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四、加强企业信用管理1. 建立企业信用制度。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对拖欠工程款的企业进行信用记录和评定,对信用不良的企业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2. 加强企业自律管理。

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信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规定,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加强行业协会和组织的管理1. 建立行业协会和组织的自律机制。

行业协会和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自律管理机制,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工程款支付规定。

2. 加强行业协会和组织的合作。

行业协会和组织应该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建立健全的工程款支付制度,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1. 加强对工程款支付规定的宣传和教育。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工程款支付规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意识,加强对工程款支付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关于解决建筑行业工程拖欠等问题的建议

关于解决建筑行业工程拖欠等问题的建议

解决建筑行业工程拖欠等问题的建议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工程拖欠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工程拖欠不仅直接影响了施工企业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以下是我对解决建筑行业工程拖欠问题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是解决工程拖欠问题的基础。

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约束各方责任,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履约程序,加强对施工企业和业主的监管。

另外,应当建立健全的仲裁制度,加快解决纠纷,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议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建筑行业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主体资格审查工程拖欠问题的根源在于施工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履约能力不足,因此加强对主体资格的审查成为解决工程拖欠问题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和信用记录,加强对业主的信用调查,增加对工程款的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工程拖欠的发生。

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促进企业自律和规范经营。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信息的不对称是导致工程拖欠问题的一大原因,因此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是解决工程拖欠问题的有效手段。

政府部门可以建立工程款支付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工程款支付情况,促进资金流动和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加强对施工企业和业主的监督,制定相关惩罚政策,增加违规成本,维护建筑市场的良性秩序。

四、加强交流和协调解决工程拖欠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协作,加强交流和协调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政府部门可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施工企业和业主加强交流,协商解决纠纷,减少利益冲突。

建立多方参与的协调机制,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工程拖欠问题,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扶持和引导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行业的扶持和引导,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应诉方案工程欠款如何处理

应诉方案工程欠款如何处理

应诉方案工程欠款如何处理一、概述工程欠款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未能及时支付的款项。

工程欠款对于施工单位和业主双方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如何处理工程欠款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实际工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工程欠款的争议,而应对这些争议,需要制定一些合理有效的方案来解决。

下面将从法律、合同等方面,对工程欠款的处理提出一些应诉方案。

二、应诉方案1.法律方面:在处理工程欠款的争议时,首先需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施工单位,我们可以依法要求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如果业主拒不支付工程款,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

同时,在实际工程中,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要负有相应的责任,但业主也需支付相应款项。

因此,法律制度对于工程欠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在处理工程欠款争议时,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合同方面:在处理工程欠款争议时,合同是约束双方的重要法律文书。

我们应当认真研读合同条款,找出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比如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如果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我们可以通过合同来索取相应的款项。

另外,合同的变更也是解决工程欠款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有些情况下,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工程款可能会有所调整,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协议来调整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因此,在处理工程欠款争议时,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合同变更的方式来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3.协商解决方案:在处理工程欠款争议时,我们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寻求双方的共识。

在商讨解决方案时,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益和义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业主的实际情况,比如资金状况等,找出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协商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主动提出一些解决方案,比如提出延长支付期限、分期支付款项等。

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

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

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一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对于施工方来说,拖欠款项会导致现金流问题,甚至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进行;对于欠款方来说,可能会面临合同纠纷风险以及声誉损害等问题。

因此,解决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合理沟通和法律途径等方面来探讨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确保合同的格式与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包括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其次,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进行规范管理,能够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款项问题。

二、合理沟通的重要性在发现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时,及时进行合理沟通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首先,双方应当保持积极的沟通态度,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或书面的函件方式,详细阐述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付款延迟的原因。

其次,要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增进双方的理解和共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通过合理沟通,可以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合同沟通无法解决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时,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首先,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起草法律文书,并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以确保欠款方履行合同义务。

此外,也可以考虑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减少纠纷的成本和时间。

四、完善监管机制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也与监管机制的不完善有一定关系。

因此,完善监管机制也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款项问题。

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拖欠款项问题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其次,建立健全行业参与、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方监管模式,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信用评价,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对拖欠款项问题进行曝光,增加欠款方的社会责任感。

建设工程款拖欠法律对策

建设工程款拖欠法律对策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专门法规
加强法律宣传
针对建设工程款拖欠问题,制定专门 的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加大 对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对建设工程款拖欠相关法律法规 的宣传力度,提高各方主体的法律意 识,促进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
完善配套制度
建立健全与专门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 度,如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程款 拖欠投诉处理制度等,确保法规的有 效实施。
合同管理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审查和签订工作,确 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防止因合同漏洞导致的 工程款拖欠。
履约监督
建立健全的履约监督机制,对建设工程的进度、 质量和付款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确保合同 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争议解决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一旦发 生工程款拖欠等争议,可依法采取协商、调解、 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例等惩罚措施。
04
建设工程款拖欠法律救济途径
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的概念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沟通、协 商,达成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的协议。
协商和解的适用条件
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拖 欠工程款的事实比较清楚,没有较大的争议。
协商和解的优点
程序简便、灵活,能够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有利于维护双方当 事人的友好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市场环境原因
宏观经济波动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建筑业 市场波动较大,业主方资金紧张
,容易引发拖欠问题。
政策法规变化
政策法规的调整可能影响到业主方 的资金来源和支付能力,从而导致 拖欠。
市场竞争激烈
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部分承包方 为了中标而采取低价策略,后期因 成本压力过大而拖欠工程款。

催要工程款及清理欠款策略及方法

催要工程款及清理欠款策略及方法

催要工程款及清理欠款策略及方法
催要工程款及清理欠款的策略和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工作:首先,整理好与工程款相关的文件和合同,包括付款计划、合同条款等。

确保对方拖欠工程款并且已经过了支付期限。

2. 书面通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催要工程款的要求和逾期通知。

明确列出工程款的金额、付款截止日期,说明对方已经逾期支付,要求对方尽快结清欠款。

3. 电话和口头催要:在发送书面通知后,及时与对方进行电话沟通或亲自会面,重申催款要求,强调对方需尽快支付欠款,并询问对方是否遇到了付款困扰。

4. 协商支付计划:如果对方表示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可以与对方协商制定分期付款计划,确保对方能按约定时间逐步偿还全部欠款。

5. 法律措施: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欠款,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请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6. 催款函与律师函:如果对方对催款通知没有任何回应,可以委托律师撰写正式的催款函或律师函,以凸显严肃性并促使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7. 催债机构:如果涉及较大金额或无法自行解决的债务,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催债机构来处理欠款事宜。

催债机构会采用更加专业的手段,以尽快追回欠款。

在进行催要工程款及清理欠款的过程中,注意保持合理的沟通和耐心,尽量保持双方关系的良好,以便解决问题。

同时,一定要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备日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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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解决工程欠款难题的法律策略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较为混乱,由于建筑从业企业过多,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日趋严重。

这就使得施工企业以“能接上项目”为第一要务。

在生存危机的压迫下,施工企业在甲方面前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工程欠款也就在所难免了。

加上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不管资金是否到位,盲目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都将导致资金不到位、周转困难,甚至工程完工后也无法收回工程款的后果。

而从律师从事多年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经历中,建筑施工企业不仅要面对“甲方”恶意拖欠的难题,而更为急迫的是由于国家加大了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由于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资金紧张,还可能引起分包商、材料商、劳务队的诉讼,导致官司缠身。

企业一旦接受一个欠款工程项目,就将陷入官司泥潭,企业忙于应诉协调等工作,既耽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损害企业形象,甚至还为此造成工程亏损。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状况,企业就要牢固树立“工程款催收第一、证据保存第一”的风险防范意识。

而本律师在各种建筑欠款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希望能给建筑企业一些建议。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首先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管相对甲方,施工方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还是要据理力争,争取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

因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享有主动权,如果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付款就可以顺延工期来制约业主,因此应当争取在工程完工前最大限度的争取支付较大数量工程款。

再者,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一旦业主建设单位出现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情形,不能碍于情面,而不及时提出,应及时提出要求付款的书面申明或索赔申请。

这样一是可以在工程索赔程序中获得主动,二是也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提供了最充足的证据。

再者,对于工程款的支付状况要及时核对,必要是定期和业主建设单位采取财务对账的方式来固定证据。

对账的书面单据要加盖双方的印章。

这样及时发生了纠纷也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

这个策略的背景是我国严格的建筑资质管理制度与目前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工程普遍存在的矛盾性。

由于我国法律认定这些转包、挂靠均属于无效合同。

因此,如果签订了这类合同后出现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施工企业可以针对具体情况要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

因为一旦合同无效,就存在返还工程款的问题,而且施工企业在合同无效后不仅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而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业主建设单位直接对其返还工程款(业主支付后再从其应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即可)。

这样就将资金实力相对雄厚的业主建设单位牵涉进法律关系中来,为分包施工企业获得欠款提供了有利保证。

三、合理合法顺延工期促使工程款支付。

在律师接触的工程欠款案件中还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承包人因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发包人往往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反诉,提出逾期违约赔偿来抵销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如果出现了逾期付款的问题,施工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承包人的顺延工期的权利。

此时,承包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或者委托律师第三方发出律师函以保存发出书面函件的证据)。

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施工企业可以再次发函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并告知其相应顺延工期。

如果施工企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那么就可以避免因为工程款拖欠后,陷入既要避免垫资施工损失又怕耽误工资导致业主索赔的两难境地。

四、工程垫资应当做好约定确保合法化。

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是目前建筑市场的一种常见现象。

对此,我国法律之前曾命令禁止,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垫资施工逐渐被认可。

如果确实需要垫资施工,一是选择垫资的形式,如大型项目根据本律师的经验可采取BOT特许经营、EPC等交钥匙工程形式来签订协议,这些形式是目前我国法律认可,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二是对于小型工程,一定要明确垫资的数额、支付期限、利息、垫资返还等细节。

如果忽视了这些细节,那么垫资一般被法律视为工程欠款,施工企业的其他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五、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及时保存证据或提出司法鉴定。

虽然签订了施工合同,但是由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的改变也就在所难免了。

一般对于工程变更,要及时按照业主建设单位要求履行工程变更的认可手续。

在律师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口头约定变更,导致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和定价发生争议导致诉讼发生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律师经验,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的补充协议对这部分工程量做了约定则可以作为依据;二是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当时施工双方以及监理单位、材料商等第三方的工程量确认证据来计算工程量;三是参照签订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一般指建造定额标准);四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作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也是依据建筑定额标准鉴定)。

对于上述四种途径,施工企业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

六、如何处理政府工程的审计报告价格与合同价格矛盾。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因此本律师在办理案件中遇到过业主建设单位要求按照审计报告价格结算工程款的。

一般对于这类纠纷,一是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格按照政府审计报告结算的,那么应当按照审计价格来计算,据本律师所知,目前大部分规范运行的政府工程都在合同中约定了这个条款,防止发生争议;二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照审计价结算,那么业主建设单位提出按照审计报告结算工程款是违法的,法律不予认可。

七、积极主张工程欠款及利息。

拖欠工程款现象在建筑领域非常常见。

因此,对于欠款,施工企业一是要及时催收,二是要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欠款的违约处理办法。

但是,在一些施工企业的看来,能要回本金就不错了,所以往往能忽视了利息的权利。

其实我国法律对工程欠款的利息作出了特别的保护性规定。

施工企业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或者违约金。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与其他债务不同(一般债务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即使工程欠款没有约定利息施工企业仍然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法律也是支持的。

利息应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

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

根据本律师处理类似工程欠款案件的经验,施工企业提出利息赔偿请求有以下好处,一是可以争取法院判决利息赔偿弥补资金占用损失;二是可以在诉讼或执行阶段,以放弃利息为筹码,丢卒保车,通过法院调解来争取本金的及时返还。

八、要特别注意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本律师办理工程欠款案件的经验,还有一个需要建筑企业特别注意的是诉讼时效问题。

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表明,债权债务诉讼的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对于工程欠款原则上应当在应付款之日起两年内要求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本律师的经验,由于目前施工企业承接工程本身较难,因此,对于欠款往往处于维护合作关系、碍于情面等因素,不积极主张,导致起诉时才发现由于时效已过而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其实即使存在这些不便起诉解决的情形,但并不妨碍施工企业通过其他变通方式,在维护双方良好关系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本律师为建筑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出发,一般施工企业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1、向业主或债务人送交书面催款函并要求对方签收,如果签收有难度,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并办理公证送达;2、合同中约定电子邮箱或者传真,以电邮或传真方式送达催款文书;3、对于下落不明或者消失的债务人,可以在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催款函。

当然这些送达措施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并符合法定形式,这样就具有了法律认可的证据效力,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以便施工企业在方便时随时起诉债务人,防止自己利益因为时效问题而导致损害。

当然,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这就存在法律诉讼技巧问题,其实也可以提出诉讼或申请支付令、财产保全,法院也会受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则法院还有支持原告的可能,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和律师共同研究具体的解决方式。

九、业主不组织竣工验收如何确定工程款支付时间。

在本律师办理的建筑案件中,部分业主为了拖延付款采取不答复竣工结算申请,不接受工程、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方式,以此企图规避工程款的支付义务的履行。

根据我国法律,对业主的这些伎俩也规定了应对措施,一是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是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是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因此,对于业主的这些逃避付款义务的行为,施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或者及时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十、劳务分包方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特殊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则上,劳务分包方是不能直接起诉没有合同关系的业主或者承包人的,但是由于劳务分包方往往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因此,法律对此做了特殊规定。

如果施工方拖欠劳务分包方的款项,劳务分包方可以选择两种方式维权,一是起诉与自己有直接劳务分包关系的施工方;二是可以起诉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方,业主应当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劳务分包方承担责任。

因此,如果业主建设单位拖欠施工方工程款导致施工方拖欠劳务费的,劳务分包方是可以通过起诉业主和施工方,由业主直接向劳务分包方支付款项来保护自己权利的。

再者,将资金雄厚的业主建设单位列为被告,也有利于事实的查明和向业主施加压力促使业主协助施工方及时支付劳务费用。

十一、房建工程施工人要及时行使工程留置权、优先受偿权。

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因此如果业主拖欠款项,施工企业一是行使工程留置权,即建设单位可以将在建或者完工的工程保留,并通过法院变卖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权益;二是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特别是对于承建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工程款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发包方不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经催告,施工企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在建工程或已完工工程,拍卖所得优先支付给施工企业。

但建设工程价款优受偿权从竣工之日(已完工工程)或约定竣工之日(在建工程烂尾)起必须在6个月内行使,且不得对抗已付清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

因此,当发包方出现财务危机,诉讼难以避免时,施工企业应当在竣工后6个月内及早向发包方催促工程款,否则过了6个月以后,工程款优先于银行抵押权的权利就不复存在,施工企业很有可能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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