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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2024年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2024年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引言1.1 合同目的1.2 法律依据1.3 适用范围第二章:担保责任概述2.1 担保责任定义2.2 担保责任类型2.3 担保责任的法律效力第三章:担保人资格与义务3.1 担保人资格要求3.2 担保人的基本义务3.3 担保人的权利第四章:债务人与担保人的关系4.1 债务人的定义与义务4.2 债务人与担保人的责任关系4.3 债务人违约的处理第五章:担保方式5.1 保证担保5.2 抵押担保5.3 质押担保第六章:担保合同的成立与生效6.1 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6.2 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6.3 担保合同的书面形式第七章:担保责任的履行7.1 担保责任的履行条件7.2 担保责任的履行程序7.3 担保责任的履行方式第八章:担保责任的解除与终止8.1 担保责任解除的条件8.2 担保责任终止的情形8.3 担保责任解除与终止的程序第九章:违约责任9.1 违约责任的认定9.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9.3 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第十章: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的管辖10.3 争议解决的费用承担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终止的条件11.3 合同变更与终止的法律后果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担保人签字12.2 债务人签字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第十三章:附则13.1 合同的解释权13.2 合同的补充协议13.3 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引言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担保责任的法律关系,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1.2 法律依据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所有涉及担保责任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章:担保责任概述2.1 担保责任定义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保证或物权担保义务。

2.2 担保责任类型担保责任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对外担保相关法规

对外担保相关法规

对外担保相关法规
1. 担保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期限、担保方式、范围、期限等事项。

3. 担保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不得超出其担保能力提供担保。

4. 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经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
并采用书面形式。

5. 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

6. 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7. 担保人不得以债务人未履行主合同义务为由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8. 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人放弃先诉抗辩权,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9. 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但不得损害
其他担保人的权益。

10. 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但不得损
害其他保证人的权益。

2024特别担保合同法规

2024特别担保合同法规

2024特别担保合同法规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定义1.3 法律适用第二章:担保方与被担保方2.1 担保方的权利与义务2.2 被担保方的权利与义务2.3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担保范围3.1 担保事项3.2 担保金额3.3 担保期限第四章:担保方式4.1 保证担保4.2 抵押担保4.3 质押担保第五章:担保责任5.1 担保责任的界定5.2 担保责任的履行5.3 担保责任的免除第六章:担保费用6.1 担保费用的计算6.2 担保费用的支付6.3 担保费用的调整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的条件7.2 合同解除的条件7.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责任的界定8.2 违约责任的承担8.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9.3 争议解决费用第十章: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10.2 保密义务的履行10.3 保密期限第十一章:合同生效与备案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备案11.3 合同备案结果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担保方签字12.2 被担保方签字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在特别担保事项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2 合同定义本合同中所称的“特别担保”是指担保方为被担保方在特定事项上提供的一种法律保障。

1.3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章:担保方与被担保方2.1 担保方的权利与义务2.1.1 担保方有权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2.1.2 担保方有义务在被担保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2 被担保方的权利与义务2.2.1 被担保方有权要求担保方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提供担保。

2.2.2 被担保方有义务向担保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担保费用。

担保法律法规保证人权益保护

担保法律法规保证人权益保护

担保法律法规保证人权益保护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担保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担保交易中,保证人的权益保护十分重要。

为了确保保证人在担保交易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担保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我国担保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为保证担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债权人与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担保责任的范围。

在实施担保交易过程中,借助《担保法》能够加强保证人的权益保护,使其在提供担保时具备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交易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的,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也对保证人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法,担保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证人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应当确保保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并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范围和条件。

同时,如发生债务人违约等情况,合同法也为保证人提供了救济措施,使其权益得到保护。

三、地方性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一些地方性法规也对担保交易中保证人的权益保护提供了进一步的规定。

比如,上海市《上海市信用保证保险管理条例》为参与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证人提供了权益保护。

该条例规定,保证人在参与信用保证过程中,有权解除保证或者减少保证额度。

四、司法解释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司法解释和规定也对保证人权益保护具有重要影响。

这些司法解释和规定能够帮助保证人了解自身权益,从而更好地参与担保交易。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担保人与借款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

总结起来,我国的担保法律法规旨在保证保证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核心法律为保证人提供了法律支持,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与规定为保证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具体措施。

执行担保的法律依据

执行担保的法律依据

执行担保的法律依据
执行担保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该法对担保的种类、设立、效力、履
行以及担保权的实现等作出了全面规定,是执行担保的主要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中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为执行担保提供
了合同法上的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中对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
的设立、效力、实现等方面有详细规定,为执行担保提供了物权法上
的依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对执行程序、执行
措施、执行异议等有明确规定,为执行担保提供了程序法上的依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条
件等有规定,为公司作为担保人时的执行担保提供了法律依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担保行为涉及犯罪,如诈骗等,刑法将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7. 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司法机关发布的司
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对执行担保的法律适用提供了具体指导。

8. 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在涉及跨国执行担保的情况下,相关的国际
公约和双边协议也可能成为法律依据。

在执行担保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2024年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024年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024年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十五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担保责任是指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商业和经济活动中,担保责任起到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促进信贷流通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担保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担保责任的法律依据担保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

该法于1995年颁布,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是我国专门规定担保行为和担保责任的法律。

《担保法》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担保的种类、范围、担保方式等。

根据该法的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担保责任的种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主要分为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两种形式。

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担保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

对于债务的履行,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

抵押担保是债务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设定为担保物,该担保物作为债务履行的保证。

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行使担保物的权利或者以该担保物的价值加以清偿。

三、担保责任的范围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金额、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主债权金额是指原债权的金额,即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的金额。

利息是债务人为了借款所应支付的报酬,通常以年利率表示。

违约金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务人未履行的债务所应支付的额外费用。

损害赔偿金是债务人因不履行或者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务人应当赔偿债权人的损失。

四、担保责任的终止担保责任可以终止的情况包括债务人履行了负债、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债权人主动放弃追偿权、债权人追偿期限届满等。

当担保责任终止时,担保人不再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担保责任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担保责任具有风险性,担保人在担保行为中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为了规避风险,担保人在担保前应全面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债务。

同时,在签订担保协议时,要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范围和期限,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担保协议法律规定

担保协议法律规定

担保协议法律规定担保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规定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担保的方式、范围以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担保协议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协议是一种合同形式,其制定、签订和执行均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担保协议合同由借款人与担保人双方自愿达成,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二、担保方式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协议可以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

使用不合法担保方式的担保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特殊形式的担保,如保函和信用证担保等。

三、担保责任的约定担保协议应明确规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和程度。

法律规定了担保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履行支付义务、承担担保期间产生的担保费用等。

担保人的责任是否超出法定限度,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商确定。

四、反担保人的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亦规定了反担保人的权益保护措施。

反担保人在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物的抵销、优先受偿等权益,以保障其利益不受损害。

五、担保协议的解除和变更担保协议的解除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必须满足法定条件。

例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或变更、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法规等。

六、法律后果和争议解决根据担保协议的法律规定,如一方违反担保协议,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请求赔偿。

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结:担保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制定、签订和执行必须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担保协议的格式应根据法律要求进行书写,并需要明确担保方式、责任范围、解除和变更方式等内容。

当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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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规一、综合核心法律担保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民用航空法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相关法规规章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中的“第三人”范围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业务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票据法、担保法的通知个案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鸡头不履行其义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复函地方审判政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典型案例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二、担保主体资格业务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行政机关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的通知财政部关于重申财政部门不得为经济合同提供担保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禁止各级地方政府或部门违法直接从事担保业务的紧急通知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个案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桂林市劳动服务公司违法担保问题有关处理意见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机关能否作经济合同的保证人及担保条款无效时经济合同是否有效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机关不能单人保证人”的时效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作为借款合同保证人应否承担经济损失问题的电话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灵山县公安局对其工作人员擅自以所在单位名义对外提供财产保证,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保证人问题的复函三、一般担保纠纷1、保证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法院错判导致债券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担保法生效前发生保证行为的保证期间问题的通知个案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人是否应代债务人还欠款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为保证人的合伙组织被撤销后自行公告限期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期间内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逃匿如何追究保证人责任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是否可直接判令保证单位履行债务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否免除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收取担保费用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轻视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对连带责任保证人所有的船舶行使留置权的请示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横向经济物资贸易公司与中国冶金进出口湖北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汉口支行返还保证金请示案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法及程序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典型案例英贸公司诉天元公司保证合同追偿权纠纷案2、抵押相关法规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业务文件中国银行关于抵押贷款抵押物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个案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险单能否用于抵押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关于同意抵押物设立数个抵押依次受偿问题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某一个债权人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申请宣告武汉货柜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两份抵押合同效力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抵押权不受抵押登记机关规定的抵押期限影响问题的函3、质押相关法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商标专用权子牙等级程序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债券质押业务操作流程(试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业务文件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4、定金个案复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关于定金和预付款性质的复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关于定金等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如何适用定金罚则问题的复函5、典当相关法规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年审办法业务文件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实行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管理的通知个案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被视为绝卖以后确认产权程序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罗超华与王辉明房屋典当纠纷一案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德辉诉佳木斯市永恒典当商行房屋典当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松宽与郑道瀛、吴惠芳等房屋典当、卖断纠纷案如何处理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吴连胜等诉烟台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典当回赎一案如何处理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戴文林、戴文治诉高学孔房屋典当纠纷案如何处理的复函四、合同担保纠纷个案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购销合同当事人延长履行期限后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问题的电话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惠州恒业公司诉恩平旅游实业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中银行是否负担责任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贵阳第二城市信用社向中国北方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函是否具有担保性质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中保证人保证责任问题的复函五、金融担保纠纷1、借贷担保纠纷相关法规贷款通则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方法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担保方法交通银行担保贷款办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保证担保暂行规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银团贷款暂行办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业务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个案复函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为境内外资银行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四川省合江县支行诉四川省合江县榕山镇个体运输户张文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电话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解放军河南省军区诉郑州市花园路诚实信用合作社借贷担保纠纷议案的法律适用和担保协议效力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洪绍武、贺建玲债务担保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款合同当时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达成新的《财产抵押还款协议》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石佛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哈尔冰分行道里办事处诉民革哈尔滨市委及三棵树粮库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三棵树粮库是否承担担保责任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为与四川省农村新投投资公司因贷款纠纷申请再审如何处理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情势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与四川省农村新投投资公司担保借款纠纷一案中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应否承担保证责任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广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南宁办事处借款合同担保纠纷一案请示的复函2、小额贷款担保纠纷相关法规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管理实施办法交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3、票据担保纠纷法律票据法相关法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和投保出口信用险的暂行规定商业汇票办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业务文件海关总署2005年第40号——网上支付银行担保的有关事宜的公告个案复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特种定向债券能否办理低压贴现业务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银行承兑汇票能否部分金额贴现、部分用于抵押贷款的复函六、个人放贷及房地产开发担保纠纷1、商业贷款纠纷相关法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业务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文书格式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流程图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及万元还本息金额表商业贷款历年利率变化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一览表2、公积金贷款纠纷相关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务院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业务文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关于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日常销户结清时的利率适用和计结清时的利率适用和计结息方式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地方政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有关政策的通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文书格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书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流程图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万元还本息金额表公积金贷款历年利率变化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万元还款下浮利率对照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清单(新房)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清单(二手房)3、个人住房担保纠纷相关法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业务文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担保方式和有关单位应办理事项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担保保险业务的通知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低压不能改委房屋典当处理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共有人之一私自与外籍华人潍坊法律进行房产低压买卖交易无效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东和樊而统房屋典当纠纷应认定为抵押借款的函复4、房地产开发担保纠纷法律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法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土地登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抵偿给抵押权人问题的批复业务文件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和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重申房地产抵押登记必须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紧急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务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感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典型案例中信实业银行诉北京京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七、企业担保纠纷法律破产法公司法相关法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等财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批复业务文件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简历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担保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色合理与百年更有关事项的通知个案复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过去由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若干问题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申请登记时提交资金担保有关问题的答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抵押权人资格问题的答复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行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关于接收平安保险公司申请为水险业务中提供有关担保的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代理发行企业债券的金融机构应否承担企业债券发行人债务责任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认企业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关保证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钙质案件中且是防治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八、外汇担保纠纷相关法规外汇管理条例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代客户办理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管理规定业务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境内金融机构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低压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个案复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如何界定擅自以外汇佐治亚的函九、涉外担保纠纷相关法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业务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所得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债、对外担保补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对外担保履约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涉外担保费有关处理原则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个案复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问题的答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解释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有关规定的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供对外担保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但宝宝业务计提坏账准备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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