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菌茶果菜产业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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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项目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书

财政补助项目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书

古田县乐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申报书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合作社概况古田县乐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是经古田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360万元,位于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

合作社的发起人为林小云、林清泉、周世通、李德富、陈锦华、林永祥等共计6人,全部为农民身份。

合作社的法人代表林小云,男,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农民,现年52岁,初中文化程度。

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创办的纣王垅食用菌基地占地面积27亩,一、海鲜菇:标准化菇房面积5000平方米。

现有标准化菇房68间(每间面积82平方米),保鲜库一间(面积267立方米)可以同时存放鲜菇15吨,包菇房一间(89平方米,引进德国真空包装设备)。

拥有日产1.3万筒自动装袋机一台,自主研发菌料搅拌机两台,可日搅拌菌料10吨,自主研发高压灶1座,可日蒸1.2万筒,运输车辆两部。

建设所有标准化菇房使用的8公分24K彩钢夹心泡沫板,每个库房配备2台5P水冷空调,水电供应充足。

二、黑木耳:标准化走菌房20间(每间面积82平方米),露天黑木耳生长基地6000多平方米,可供16万筒黑木耳生长。

三、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固定资产总值512万元。

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章的规定,古田县乐农食用菌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根据制度规定,成员(代表)大会是该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设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

理事长由林小云兼任。

在组织机构建设上,该合作社突出做好了四项工作:一是组建了一个过得硬的理事会。

在合作社成立后,除了涉及合作社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外,一般性的日常工作主要靠理事会决议并实施。

二是选配了一名高素质的理事长。

理事长是合作社的领军人物,也是核心人物,担任理事长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还要在合作社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更要有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浙江丽水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建设研究

浙江丽水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建设研究

农业工程技术·综合版 2023年8月刊2“三 农” 论 坛浙江丽水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建设研究赵应苟,吴俊锋,陈 颖,梅叶玲,郑晓微(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浙江 丽水 323000)摘要:莲都区是浙江省首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通过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了农业产业数字化。

该文阐述了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完成情况,分析了建设成效与建设效益,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提供借鉴,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关键词: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现代农业;数字化;追溯监管;供应链;莲都区赵应苟,吴俊锋,陈 颖,等. 浙江丽水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建设研究[J]. 农业工程技术,2023,43(22):2~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的通知》,莲都区被列为浙江省首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

莲都区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实施2年,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县,进一步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提升了莲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一、项目建设背景通过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莲都区建成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成一批数字化集成度较高的数字茶园和数字农业工厂,极大提升了农产品加工水平,推进了农业产业数字化。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以“一中心、两体系、两大主导产业”为建设方针,实现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规范建设,形成上下联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数据体系;主要内容为数字指挥中心、智能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智能供应链体系、茶叶产业数字化应用、蔬菜产业数字化应用。

三、项目完成情况1、项目建设内容建成莲都区“丽水山耕”数字化平台,集成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

建成莲都区智能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体系、智能供应链体系。

建设茶叶产业数字化基地3个,节约水电20%、肥料20%、劳动力30%,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受冻害面积大幅减少,茶叶产量和质量较大提升,示范带动面积1万亩。

生态种养循环(畜-沼-果、菜、茶)模式推广

生态种养循环(畜-沼-果、菜、茶)模式推广

生态种养循环(畜-沼-果、菜、茶)模式推广
申报指南
1、项目目标
通过发展以养殖场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种养循环农业,实现养殖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周边的种植业主提供沼渣、沼液,实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降低养殖场发展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申报条件
(1)申报的养殖场须达到存栏200头生猪当量以上。

(2)申报的养殖场流转(承包)集中成片的种植面积(粮油、蔬菜、果树等)100亩以上或与周边有100亩种植面积的业主签订沼渣沼液消纳协议。

(3)申报的养殖场需具备合法的手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备案手续(环评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国土规划手续(证明养殖场未占用基本农田)、银行开户许可证、专业合作社需合作社章程。

3、实施主体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4、实施时间
2019年5月-2019年12月
5、项目建设内容
重点建设的内容包括固液分离机一台、沼气池1口、场内沼液储存池、田间沼液储存池、沼液还田管网PE管(直径75mm)等建设。

6、申报个数及补助金额
全县申报1个,补助10万元。

养殖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一半。

指导单位:垫江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管理站
联系人:夏平,联系电话:74512359。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突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突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突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4•【字号】丽政办发〔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突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突破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24日丽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突破专项行动方案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核心关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精神,按照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的要求,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R&D)投入,让创新成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鲜明特征和强大引擎,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持续提升,科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人才集聚与科技产出取得新突破。

力争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任务(一)强化政策引导。

1.加大财政投入。

优化科技投入结构,把科技投入列为公共财政的支出重点。

聚焦研发投入,按照“能列尽列”的原则,将研发投入作为财政奖补的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

科学技术经费增长幅度应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投入增长幅度1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重复列出)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做好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切实减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压力,提升企业创新获得感。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3.建立研发导向机制。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试行)》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试行)》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2•【字号】丽政办发〔2017〕13号•【施行日期】2017.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试行)》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制度要求并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2日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试行)为加强丽水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浙食药监规〔2015〕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范围(一)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范围。

我市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农业生产主体)等生产的初级农产品(以下简称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竹笋和淡水鱼等。

(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范围。

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电子商务平台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参照集中交易市场的规定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指导意见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指导意见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丽政办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0日丽水市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指导意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全市生态工业发展大会要求,为扎实推进平台(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工作,聚焦聚力打造一批高能级产业平台,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省开发区(园区)改革提升推进会和全市生态工业大会精神,围绕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目标,准确把握平台“二次创业”的战略定位,创新运用“跨山统筹”“创新引领”“问海借力”三把“金钥匙”,牢牢紧扣“整合、转型、赋能、开放、改制”十字方针,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推动平台向高能级跃升、产业向现代化升级为主线,将平台打造成为承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载体,为我市经济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实现必要适度的高速度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为打造全面展示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改造、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发展”原则,推进生产力重新布局,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乃至更长时间的努力,构建一个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要素集聚、体制机制灵活的高水平现代化平台体系。

——平台布局更加合理。

着眼于扩大平台能级和推动“一带三区”生产力空间布局的目标,全面调整优化全市产业平台布局,拓宽充实平台发展空间,在更大时空范围内统筹布局空间规划、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和设施配套,用一年时间完成全市产业平台体系重塑。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方案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方案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请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申报日期:年月日丽水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编制填写说明1.申请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

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

所在单位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3.项目包含各级政府财政支持项目和引进企业等外来资金的建设项目。

具体项目按建设内容分为六类:(1)学科建设类;(2)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3)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4)科研平台类;(5)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6)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

4.项目申请书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其中上边距25 mm,下边距25 mm,左边距32 mm,右边距25 mm,页脚15 mm。

从目录开始按顺序编排页码,申请书正文内容的同级标题应采用统一的字间距、行间距、字体和字号。

一般地,文中标题可设三级,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且都采用左对齐排版;标题以外正文段落,一般采用小四号宋体。

目录1.项目申报单位总体情况 (1)2.建设内容 (2)3.预期绩效目标 (3)4.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5.实施条件 (5)6.经费预算及进度安排 (6)7.主要结论 (7)8.单位审核意见 (8)9.附件(支撑材料) (9)1.项目申请单位总体情况2.建设内容3.预期绩效目标4.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5.实施条件6.经费预算及进度安排(注:经费预算中设备费用需列清单。

)7.主要结论8.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意见9、附件(可根据实际提供支撑材料,可另附)。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项目招商政策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项目招商政策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项目招商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1•【字号】丽政办发〔2016〕107号•【施行日期】201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项目招商政策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07号莲都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项目招商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11日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项目招商政策为加强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下称园区)招商工作,加速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借鉴信息经济发达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政策。

一、绿谷信息产业园主园区(一)奖励政策。

入园企业地方贡献部分,前两年由园区全额奖励,第三至第五年给予50%奖励。

其中,软件企业地方贡献部分,前五年由园区全额奖励。

(二)电价政策。

企业用电执行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根据用户不同的用电特性,提供个性化的优化用电方案。

(三)人才政策。

1.园区人才享受市委、市政府相关人才政策。

2.企业从市外引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技能人才,其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档案可落实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符合户口登记条件的可在用人所在地落户,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3.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才或担任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年薪超过20万元的,按其上年度地方贡献部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年。

4.住房保障。

按照《绿谷信息产业园人才公寓管理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入住园区人才公寓;其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园区人才公寓一年免租政策。

(四)租金政策。

主园区国资物业入驻企业前三年租金每年以保证金形式交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分别返还50%、40%、30%:达到上述条件之一的招商引资企业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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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菌茶果菜产业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食用菌、茶叶、水干果、蔬菜产业扶持政策,加快我市菌茶果菜等农业主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市财政扶持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按照丽水市“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明确市财政扶持产业重点,促进菌茶果菜等农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提高菌茶果菜等农业主导产业的总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加快丽水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二、支持原则(一)能够带动农民增收。

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菌茶果菜农业主导产业补助项目,必须对农民增收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二) 能够增强菌茶果菜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 补助实施以“重在引导、以奖代补为主体”和“市县统筹兼顾”为原则。

三、补助对象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服务,财政资金就补助谁”的原则,申报市财政扶持菌茶果菜产业项目的补助对象主要为:(一)本市区域内直接从事菌茶果菜产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科技机构和人(二) 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要求扶持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态基地,必须是符合产业区域布局规划,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标准化生产基地,且有明确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行业协会。

依法成立的菌茶果菜等农业主导产业行业协会,财务管理规范,服务网络健全,对产业发展起到明显的推进作用。

四、补助方式创新投入机制,突出强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补助以“以奖代补”和“新建项目经费补助”两种方式予以补助。

五、主要项目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一)食用菌产业升级发展项目1、丽水市无公害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条件:⑴层架栽培集中连片面积30亩,或生产规模100万袋以上(小袋200万袋以上),工厂化生产的年投料量(或产量)500吨以上;⑵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或通过国家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⑶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生产大户组织负责建设,并提供全程服务;⑷基础设施良好、实行标准化生产;⑸列人市级以上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通过商检部门出口农产品备案的基地可优先。

以奖代补标准:每个3万元2、丽水市食用菌十佳营销大户(每二年评选一次)条件:(1)食用菌产品经营规模、业绩居行业前列;(2)企业信用等级A级(含,下同)以上;(3)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可优先。

以奖代补标准:每个0.5万元3、丽水市食用菌行业优质名牌产品按丽政发…2008‟37号执行4.对研发成功并投入批量生产(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药字号、健字号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市、县(市、区)政府分别给予各自所属企业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技改贷款50万元以上的食用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当年技改项目,按技改投资额给予1.5%的技改贴息2年。

对年纳税额5—10万元、技改贷款50万元以上的食用菌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当年技改项目,按技改投资额给予1%的技改贴息2年(二)加快茶产业发展项目1.丽水市重大茶事活动条件:⑴承办(冠名)丽水(如丽水开茶节、香茶节等)重大茶事活动或承办国家级以上重要茶事活动。

⑵经市级相关部门前期沟通认可的。

以奖代补标准:每个5万元。

2.丽水市示范茶厂条件:⑴开展茶厂清洁化生产设备和厂房设施技术改造;⑵按示范茶厂技术规程验收标准自评分在85分以上;⑶已通过QS认证;(4)制定茶叶标准化和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ISO9000、ISO14000、HACCP、有机茶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相关认证茶厂优先。

以奖代补标准:每家2万元,每年5-10家。

已获省级示范茶厂称号并获补助的茶厂原则上不参加市示范茶厂评选验收,未获补助的省级示范茶厂允许申报,但总数不得超过当年评定数的50%。

3.茶树种子种苗工程条件:(1)新选育丽水本地茶树品种,通过省级以上良种审定的;(2)单个主体年繁育出圃的白茶、金观音、龙井43等主推无性系品种200万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或专业育苗户。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可申报。

以奖代补标准:通过省级以上茶树良种审定的奖励3万元;单个主体年繁育出圃主推品种200万株以上以奖代补1- 2万元。

4.高效生态茶叶示范基地条件:⑴连片基地规模200亩以上;⑵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茶园生产管理档案健全;⑶通过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或国家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⑷连续二年验收合格。

以奖代补标准:于通过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或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后的次年申报,经连续二年验收合格的,给予30元/亩的补助(已享受省“以奖代补”的基地不再重复享受,最高奖励3万元)。

5.创建茶叶营销窗口条件:⑴在国内外大中城市开办茶叶专卖店、茶庄、茶楼,主销丽水茶叶,用丽水茶叶品牌为店名,店面面积50平方(或年店面租金5万元以上)且经营一年以上。

⑵本市品牌茶叶进入大型连锁超市且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可申报。

以奖代补标准:每个 2万元,每年5-10个。

(三)加快蔬菜产业发展项目1、高效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1)山地蔬菜(含高山蔬菜)和加工出口蔬菜示范基地条件:①集中连片200亩以上,②有排灌或节水灌溉设施,③有一定的栽培设施,④良种覆盖率95%以上,⑤亩产值3000元以上。

(2)城郊设施蔬菜基地条件:①集中连片100亩以上,②交通方便,道路平整畅通、立地条件好,有电力设施和排灌设施,沟、渠、道路配套,③栽培设施覆盖率60%以上,④采用集成蔬菜科技生产,实施无公害标准化管理,⑤良种覆盖率须95%以上,⑥亩产值8000元以上。

补助标准:符合上述要求的可申请高效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微蓄微灌设施、标准大棚设施、产地交易市场冷藏库等基地硬件设施改善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业主也可根据各自基地最迫切需解决的项目自行申报);以及科技措施(如“蔬菜新品种引进和地方蔬菜种质资源开发,耕作制度创新,推广杀虫灯、性诱剂、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缓解蔬菜连作障碍等新技术、新材料”等应用项目)。

立项后,按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对通过验收的,给予5~8万元奖励。

2、发展和培育蔬菜加工企业条件:(1)对蔬菜产业带动大,市场开拓能力强,(2)蔬菜年加工能力2000吨以上,(3)当年加工机械设备投入30万元以上。

以奖代补标准: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提出申请,审核确认后,按技改额度的1.5%进行贴息两年(对获得国家或省级贴息的项目不重复享受)。

(四)加快水干果产业发展项目1、果业强村条件:⑴以村为单位;⑵以水干果为该村的主要收入来源;(3)水(干)果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4)产值350万元以上;(5)有有形交易市场。

补助标准:列入的果业强村,可申报果园的新建机耕路及蓄水池、新装杀虫灯、产地交易市场扩建等建设项目。

立项后,按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对通过验收的,给予新建机耕路每公里3000~5000元的奖励,其他项目(交易市场、冷藏库、果园灌溉设施等)给予一定补助。

2、高效生态示范果园条件:⑴规模种植200亩以上并平均亩产值5000元以上,或规模种植20亩以上平均亩产值1万元以上;(2)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园相规范;(4)市级果业主推技术实施成效显著。

补助标准:符合上述要求的可申请高效生态示范果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果园机耕路、杀虫灯、蓄水池、微蓄微灌等设施以及科技措施。

立项后,按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对通过验收的,给予2~5万元奖励。

3、老果园改造条件:(1)连片更新、改造柑桔老果园面积100亩以上;(2)实施“三疏一改”或品种优化改造措施;(3)改造后果园不郁闭,内堂不空虚,园相规范;(4)改造后平均亩产值在4000元以上,优质果率75%以上。

补助标准:先申请立项,按“三疏一改”、品种优化改造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提出验收申请,对通过验收的,给予每亩300元的奖励,最高5万元。

4、选育水(干)果新品种条件:(1)新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种认定;(2)亲本背景明晰并有栽培现场的丽水地方特色水(干)果品种。

以奖代补标准: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每个2万元。

5、果品品牌营销条件:⑴具有自主经营品牌,有注册商标;(2)已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果品生产销售企业,通过自主品牌销售业绩5000吨以上或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以奖代补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丽水市菌茶果菜产业重大贡献科技人员奖条件:⑴承担的项目属于菌茶果菜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应用和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领域;⑵荣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农业丰收二等奖或省科技三等奖以上第一主持人;或省科技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

⑶获国家专利产品专利发明人,单位发明由单位出具主要参与发明人员的证明(限2人内)。

所发明专利在产业发展中取得明显效益的。

(4)在菌茶果菜产业发展中,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或创新产业发展模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明显,同行和社会一致公认的主要贡献者。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以奖代补标准:每二年评选一次,每个奖励1万元(六)优先次序以上项目达到申报条件标准最后申请数和申请补贴数超过当年计划指标时,以当年重点引导工作重点为优先补贴对象。

同类项目按当年资金到位情况确定名额,按规模、完成质量、效益和农民带动面情况综合评分筛选确定排序,确定最后补助或立项对象。

六、申报程序(一)申报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注:今年6月20日前),由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市农业局农作物站各专业业务线。

市农业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申报项目安排审核和验收,择优确定当年支持的菌茶果菜主导产业扶持项目。

所有申报市级项目,统一列入全市菌茶果菜主导产业建设项目信息库,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逐年择优安排。

(二)市财政扶持菌茶果菜主导产业项目,必须由项目主体申报,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审核和推荐工作。

市级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

申请扶持的企业等主体须附报工商登记复印件及证明达到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带动农户或基地面积证明由各区县农业局出具。

(三)各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对申报市财政扶持的菌茶果菜产业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七、管理与监督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

八、本项目申报指南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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