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2010年6月21日·豫人社[2010]141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省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精神,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遵照执行。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的界定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进行岗位设置。
因国家政策性安置、引进人才等事由,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在册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二、关于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的确定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应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确定。
主体岗位类别不明确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认定。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关于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控制事业单位要根据类别、功能、职责等情况,合理设置管理岗位。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08〕3号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为保证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生意各系列(专业)业务主管部门,现就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问题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职位设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与事业单位职位设置工作相衔接,严格依照我省现行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审核结构比例,继续实行一次审核完毕,昔时再也不调整的办法。
今年省直单位结构比例审核时刻为8月20日至9月20日,各省辖市审核时刻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自行肯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情形9月底前报省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从2008年起,省直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再也不单列专业技术职位。
二、关于丰硕和完善评价方式问题(一)为了进一步表现同行专家的业内评价,今年卫生系列的部份专业组建专业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系列评委会具有同样效劳。
(二)在郑州市、许昌市、开封市设立的中学教师高评会要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业务知识测试等多种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关于任职年限问题(一)依照《对有关职称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豫职改办[2000]4号)要求,200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为5年的,应在2003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聘用。
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1973年1月1日(含)以后诞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和1968年1月1日(含)以后诞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年度)年月
说明:1、此表适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各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呈报审核;二是下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向上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呈报备案,不需要填写“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栏;
2、“总计”栏对应的“总人数”,等于“实参加考核人数”与“未参加考核人数”之和;
3、优秀等次比例以“实参加考核人数”作为计算基数;
4、人员结构情况一栏中,按照对应的职务或级别填写;
5、此表一式两份上报。
填表人: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表63334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黄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申报表注:1、本表一式四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人事局各存一份;2、单位申报时,须提供拟聘用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黄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注:1、本表一式五份,本人档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人事局各存一份;2、单位申报时,须提供拟聘用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黄山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报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申报单位全称:单位规格:主体岗位:报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该表一式四份,连同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说明、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一同上报;单位规格、领导职数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文件为准;无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无须在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分别由省人事厅、市人事局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符合岗位设置条件者,可由县(市、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另表详细填写。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2、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作为兑现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的依据;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聘用须报送市人事局审批。
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一览表也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但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其现执行工资类别。
3、专技人员、工勤人员取得相应资格但未聘者,在“聘用时间”一栏填写“未聘”字样。
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填表日期: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经办人:联系电话:黄山市事业单位兼职人员审批表单位: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年月日
福建省事业单位附设岗位设置审核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年月日
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核准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年月日
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年月日
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年月日
备注:主要业绩、贡献、荣誉等可另附纸说明。
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人员名册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年月日。
2010育人社152号文

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省属高等院校: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宏观控制,审核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工作。
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是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
首次聘任不得超过上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批准的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
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统筹安排,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从严控制,逐步到位。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按照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规定核准,各层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数量要在核准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总体数额内确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豫人社办〔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称申报有关问题(一)关于职称评审计划问题。
按照国家和我省“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规定,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经济系列和审计系列实行评聘分开政策外,其它系列均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推荐评审职称。
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二)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调整部分职称申报年限规定。
一是中小学教师、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年限调整。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聘任副高级岗位5年以上。
二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调整。
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是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中级工班毕业生参照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大专学历,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学历。
四是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学历和任职年限。
民营企业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

豫人职〔2002 〕31 号各省辖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现将《河南省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
对卫生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和科学设岗,是深化职称改革,加强宏观调控,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措施。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实施。
在实施中,要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执行政策,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稳步开展。
省人事厅省卫生厅二00 二年七月十五日河南省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落实卫生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增强卫生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和岗位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各级各类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在编制、人事、卫生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床位总数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依据单位的性质、规模、任务、人员情况等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既要考虑现实的可能性,又要考虑本单位发展的需要。
在具体设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设岗、因事设职原则。
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单位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才结构的调整、人才的培养等因素,按工作任务及业务职责要求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能原则。
岗位设置要向重点专业(学科)倾斜,并综合考虑各专业(学科)的协调发展。
能以较低职务满足工作需要者,不设较高职务;能以少量岗位满足需要者,不多设岗位。
(三)优化、合理原则。
根据单位特点,确定最合理、最优化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使设置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协调、配合、有序,发挥最佳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