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于庆春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陈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陈静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5.30
•【字号】内保监许可〔2018〕409号
•【施行日期】2018.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陈静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泰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关于陈静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报〔2018〕8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核准陈静泰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2018年5月30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尹超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财会[2013]493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尹超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财会[2013]493号](https://img.taocdn.com/s3/m/7aacaf04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b9.png)
中国保监会关于尹超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3.05.16
施行日期
2013.05.16
文号
保监财会[2013]493号
主题类别
保险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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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尹超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3〕493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尹超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都邦发〔2013〕148号)收悉。经审查,尹超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3年5月16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于莉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寿险[2011]1920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于莉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寿险[2011]1920号](https://img.taocdn.com/s3/m/8c735692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c0.png)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于莉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1.12.13
施行日期
2011.12.13
文号
保监寿险[2011]1920号
主题类别
保险,律师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 Nhomakorabea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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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于莉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1920号)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法律责任人的请示》(平保养发〔2011〕138号)收悉。根据《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于莉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徐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徐超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01
•【字号】浙银保监复〔2021〕208号
•【施行日期】2021.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徐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银保监复〔2021〕208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超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21〕142号)收悉。
经审核,徐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1年4月1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游一冰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游一冰合规负责人任职
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08.15
•【文号】保监法规[2008]1096号
•【施行日期】2008.08.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游一冰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
批复
(保监法规〔2008〕1096号)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意财险〔2008〕50号)收悉。
经审查,游一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于华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于华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0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225号
•【施行日期】2020.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于华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225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核准于华东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华财险豫发〔2020〕174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于华东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7月1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胡国林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浙保监许字[2008]第13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胡国林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浙保监许字[2008]第1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79ed323d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05.png)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胡国林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胡国林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37号)
申请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胡国林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国寿人险浙发[2008]89号)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
为此,依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决定如下:胡国林符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2008年3月14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徐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徐超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01
•【字号】浙银保监复〔2021〕208号
•【施行日期】2021.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徐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银保监复〔2021〕208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超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21〕142号)收悉。
经审核,徐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