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健康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在人们的健康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药品目录,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等途径进行采购。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定点生产、合同管理、招标采购和质量保证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3. 药品采购后,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立即进行登记,并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药品配送与货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与合格的药品配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及时配送。
2. 药品配送时,应进行验收,并与配送单核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订单一致。
3.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药品货存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记录。
四、药品处方与发药1. 医生在开具药品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并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 发药时,药师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处方信息,并遵循发药流程,确保药品的准确发放。
3. 药品发放后,应及时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药品名称、用量和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同时应与患者进行药品使用指导。
五、药品使用监测与不良反应报告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以评估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药品过期与报废处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过期和报废处理制度,定期进行药品检查和清理。
2.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报废药品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药品不被滥用和误用。
2024年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2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__市药品监管局于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3年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2023年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确保村民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于2023年颁布实施,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采购与供应1. 村卫生室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药品供应商进行药品采购。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药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 村卫生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洽谈,确保药品的供应充足。
3. 采购的药品应当具备合格证书和说明书,村卫生室应仔细检查每批药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并进行药品保质期的有效管理。
4. 村卫生室不得随意购买或接受赠送的药品,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药品。
二、药品存储与出库1. 村卫生室应设立符合药品存储要求的专门库房,确保药品保存环境安全卫生,温度适宜,并避免阳光直射。
2. 药品库房应划分为不同区域存放不同类型的药品,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3. 入库时,应仔细验收药品的包装完整性、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摆放。
4.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易变质、易变质、剧毒等药品得到特殊管理。
5. 药品库房应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并遵守防火、防病虫害等相关要求。
6. 药品出库时,应按照医嘱或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核对,出库人员应进行身份验证,并记录出库信息。
三、药品使用与监管1. 村卫生室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药品的正确使用意识,避免滥用或误用药物。
2. 村卫生室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药品,遵循药物使用的规范和原则。
3. 村卫生室医生应定期进行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合理措施加以解决。
4. 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使用档案,记录每个患者的用药情况,包括药物名称、用量、用法、用药时间等,以便随时核查和追溯。
5. 村卫生室应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监控,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相关的不良事件。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村卫生室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药品管理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健康水平。
为了规范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1.村卫生室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采购药品应有合同并保留有效的发票和药品说明书。
2.村卫生室应根据药品需求情况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并做好采购记录。
三、药品存储1.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存储登记台账,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进货时间、有效期、存放地点、库存数量等相关信息。
2.村卫生室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藏室,室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并保持卫生消毒。
3.村卫生室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禁止将不同药品混放在一起。
4.药品应放置在视野良好的位置,避光、防潮、防火、防盗。
5.村卫生室应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期限,过期药品应及时淘汰、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易破损的药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药品变质。
四、药品分发与管理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1.村卫生室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师或药师负责药品的分发和管理,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分发药品。
2.药品应按照临床需求和个体情况逐一配发,严禁批量配发。
3.药品分发时应准确记录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等信息。
4.村卫生室应做好药品领用登记,明确药品使用责任,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按照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盘点,合理控制库存数量。
6.药品使用过程中,村卫生室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确保使用的药品正确、安全、有效。
五、药品质量与安全监管1.村卫生室应关注药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主动了解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并及时整改。
2.村卫生室应严禁擅自向外购买药品,禁止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质量不可靠的药品。
3.村卫生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药品的质量、有效期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药品使用审核。
村卫生所药品管理制度

村卫生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第二条村卫生所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
不得将村卫生所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第三条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第四条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村卫生所药品以县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人库验收登记簿。
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
第六条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第七条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第八条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
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第九条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第十条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
关规定。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1. 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安全。
2. 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合法渠道采购,且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法合规的药品销售许可证和药品质量证明。
3. 采购药品应与村卫生室的实际需要相匹配,采购数量应合理,避免药品过期造成浪费。
4. 购买的药品应有明确来源和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由专人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药品的合格性和可追溯性。
5. 药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药品的市场价,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三、药品存储1. 村卫生室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储存室中,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的环境,防止吸湿、变质。
2. 药品存放须按照药品的类别、剂型、规格进行分类,避免交叉感染或混淆取用。
3. 药品存放位置应明确标示,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整齐有序,方便管理。
4. 严禁将过期药品混放在未过期药品中,定期进行药品清理,将过期药品及时清理,防止误用或影响疗效。
5. 药品存储室应设置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设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四、药品发放1. 村卫生室药品发放应由具备合法执业药师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并应按照医生开单和合理用药原则发放。
2. 在发放药品时,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药品的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以便追踪和咨询。
3. 对于处方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并建立相应的处方档案,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管。
4. 为了方便患者合理用药,可以开展药品咨询和用药指导的活动,提高患者的药物依从性。
五、药品处置1. 过期药品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禁私自丢弃或出售。
2. 丢弃过期药品时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分类处理,确保药品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进行记录备查。
3. 废弃药品应交由环保部门或相关药店进行处理,严禁私自销毁或倾倒。
乡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乡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一、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
采购药品应遵照区(县)卫生局规定的用药目录品种。
二、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三、药品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
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
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 。
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四、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如有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
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五、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
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
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六、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
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销毁和处理。
七、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管理。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一)药品采购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采购药品。
2. 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制度,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
3. 委托单位应确保药品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挪用、私分和浪费。
(二)药品储存1. 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环境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放置在一起。
2. 药品的储存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药品的摆放应按照药品类别、有效期和剂型进行分类和分区。
3. 药品应定期盘点、清点和检查,有损坏或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
4. 储存药品的货架应做好标识,标注药品名称、批号和有效期。
四、药品领用与使用管理(一)药品领用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实行药物配送上门服务,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
2. 严格执行核算制度,明确药品的领用人员和领用数量,药品领用应有相关的签字或盖章记录。
3. 药品领用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药品使用1. 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要求。
2. 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注重药品的疗效和安全。
3. 严格执行药品的随货记录制度,每次使用药品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药品库存管理(一)库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的数量和质量。
2. 库存药品应按照不同药品类别和使用频率进行分类和分区,保持整齐、清洁。
3. 库存药品严禁私自挪用或私自出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药品调拨和报损1. 药品调拨应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调拨时应填写相关的调拨单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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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山乡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药房药品质量主要由质量药师负责,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掌握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2.1注意药品效期,严禁过期药品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三个月内的药品做好登记并通知临床科室。
2.2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按批号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3严格遵守贮存条件,保管好药品。
根据药品性质做到密闭、低温、避光保存,以保证贮存期药品质量。
4经常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并报告质量管理小组,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凡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剂人员每年应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
2凡发现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精神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如需重返岗位必须治疗康复,并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3新进药剂人员在上岗前,应有体检合格证明。
4凡体检合格者应建立健康档案。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数量短缺和假、伪、劣药品进入药房,保证入库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物制品必须做到货到即验,一般也须当天来货当天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等内容,每整件的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实行双人逐件验收。
验收率应保持100 %。
药品验收后及时录入电脑,做到录入完整、规范。
3验收药品时除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外应同时检查以下内容。
3.1药品的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藏条件等。
特殊药品、外用药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3.2验收进口药品,应核对随货同行同批号的口岸药检所出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进口药品,其包装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3.3验收应以批号为单位进行物理外观质量检查3.4药品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如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或包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及破损渗漏现象时应及时向药库反映并等待处理。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药品存储管理制度1.1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储存要求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分类陈列和存放。
1.2不同性质的药品不能混放。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严格分开存放,包装易混淆的药品也应分开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存放;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于安全的专用场所,并有防暴设备。
1.3应有与药品使用规模相适应的库房,陈列药品的质量、包装应符合规定。
1.4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按规定要求分别储存在冷藏室(2〜10度),阴凉库(不高于20C)的库房内,防止因温湿度原因而发生药品变质。
一般药品储存温度应保持10〜30C,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应每日2二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
1.5发现药品质量有疑问应即停用,并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查。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通过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1.6储存药品每二个月进行一次有效期检查,对有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尽早使用。
1.7定期检查储存药品质量并记录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应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应及时反馈或送药检所检验。
1.8每季度应对药房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尽快处理。
2药品养护管理制度2.1药剂人员负责所领品的日常养护工作,每二个月对所保管的药品进行质量养护,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可查。
2.2药品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储存药品的场所应阴凉、干燥、通风;有安全、防霉、防蛀、防鼠、防虫、防潮、防污染等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
对库存药品要坚持“碰一碰,动一动”。
2.3药剂人员须认真检查存储场所的温、湿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每日定时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开窗通风或闭窗防湿;电扇、空调机降温、除湿。
2.4质量管理员不定时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抽查,及时了解库存药品质量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5对新领品种、易变质药品、近效期药品、曾发生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品种以及滞销、贮存日久的品种应加强重点养护。
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组织予以处理。
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点(医院)取得相应处方权。
3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本院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4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本医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5医师须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6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7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8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权,按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和办法规定执行,需经考核合格方有处方权。
有关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9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并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后配发。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10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1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2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年、月、日、单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各项内容均应逐项完整、正确填写,医师必须签全名。
处方书写一律采用横书形式,中医处方要有简要医案,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分别用专用处方。
1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
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处方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医师必须在修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14处方上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卩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5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1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都应另起一行。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除输液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外,每一张处方都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17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必须在处方上注明皮试要求,皮试执行人员应写明皮试结果及签名,无皮试结果标记及无执行者签名的处方,药房不得发药。
18 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精神药品药品处方保存二年。
19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领导检查处理。
20药剂师有权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药房卫生管理制度1保持药房内部环境整洁,日常卫生由值班人员负责,大扫除全员参加。
2库房要保持物品堆放整齐有序,每次出、入库后要及时清理,坚持经常清扫,保持库内整洁。
3各部门要坚持每月大扫除一次。
4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衣,佩戴好工作牌。
5在科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6严禁穿裤叉、背心、拖鞋上班,严禁打赤膊操作。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重视患者对药品质量评价,设立质量信息反馈表,搞好意见反馈和处理。
定期汇总分析,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
2信息员要深入实际,做好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征询、分类、汇总整理工作,并将各原始记录分类装订、归档保存备查,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表,定期向科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小组报告。
3药品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药品质量的文件和信息,信息员要及时传递给有关岗位和人员,布置并落实到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若发现假劣药,应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4定期向临床征求有关药品质量的意见,有记录,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表,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小组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通知药库。
5对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计量器具、设备管理制度1药品计量器具及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1新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应进行鉴定,鉴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1.2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维护、保养按规定进行。
1.3计量器具按时校验,不合格或超期的不得使用。
1.4计量和检测设备台帐记录齐全、准确、规范。
1.5计量器具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防潮等措施。
2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2.1科室应根据所使用的药品的特性配备必要的设备,如冰箱、空调、温湿度计等。
2.2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应符合要求,能达到所要求的标准。
2.3所购进和使用的设备应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
2.4所用设备都应建立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5设备的保养、使用均有记录,建立设备档案。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用于临床,保证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