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的运作模式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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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协议书中的违法违规与处罚

众筹协议书中的违法违规与处罚

众筹协议书中的违法违规与处罚众筹在近年来成为了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筹资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大众的资金募集和项目创新。

然而,正因为其广泛的参与性和灵活性,众筹领域也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重点探讨众筹协议书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众筹协议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 资金用途不当:众筹平台上的项目合作方有时会将筹集的资金用于与最初承诺的项目无关的其他目的,例如个人开支或其他商业活动。

这种行为违反了众筹协议书中约定的资金用途,损害了支持者的权益。

2. 虚假宣传和欺诈: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支持,一些众筹项目可能会夸大宣传或者提供虚假的信息。

例如,夸大项目的价值、效益或发展前景,或者故意隐瞒项目存在的风险。

这种欺诈行为给投资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和失望,并违反了众筹协议书中的真实性原则。

3. 不当竞争行为:一些众筹平台可能存在侵犯竞争对手权益的行为。

这包括诋毁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竞争对手的声誉和市场份额等。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违规,也会破坏整个众筹行业的声誉。

二、众筹协议书中的处罚措施针对众筹协议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和监管机构通常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取消项目资格:如果发现项目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众筹平台有权取消其在该平台上的项目资格,并返还投资人的资金。

这样的措施可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起到了惩罚违规行为的作用。

2. 罚款和赔偿:对于故意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其他不当行为的项目方,监管机构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并要求其对受影响的投资人进行经济赔偿。

3. 行政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众筹平台或项目方,监管机构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如吊销相关许可证件、暂停平台运营等。

4. 民事责任和刑事追究:对于涉及重大欺诈、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项目方,受害者有权追究其民事责任,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某些情况下,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从而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众筹协议书中的处罚措施并非一刀切,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断和执行。

众筹融资有哪几种主要模式

众筹融资有哪几种主要模式

众筹融资有哪几种主要模式你听说过众筹融资吗?众筹融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众筹融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众筹融资的四种主要模式一、债权众筹:我给你钱,你之后还我本金和利息代表:各类P2P平台债权众筹,其实就是P2P借贷平台,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

但由于P2P借贷平台这个话题比较大,所以一般也不包括在大众谈论的狭义众筹之中。

二、股权众筹:我给你钱,你给我公司股份代表:Upstart、人人投股权众筹并不是很新奇的事物,投资者在新股IPO的时候去申购股票其实就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现方式。

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特指通过网络的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一个补充。

此外,股权众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非常多,其运作模式中有些方式可能处于现行法律的模糊地带,但专业人士认为股权众筹是众筹模式中最具有魅力的一种模式,也代表着众筹的发展方向。

三、回报众筹:我给你钱,你给我产品或服务代表:Kickstarter、Indiegogo回报众筹一般指的是仍处于研发设计或生产阶段的产品或服务的预售,与团购是已经进入销售阶段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有所不同,回报众筹面临着不能如期交货的风险。

此外,回报众筹与团购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回报众筹主要为了募集运营资金、测试需求,而团购主要是为了提高销售业绩。

四、捐赠众筹:我给你钱,你什么都不用给我代表:Causes、YouCaring捐赠众筹实际就是做公益,通过众筹平台筹集善款,包括红十字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在线捐款平台算是捐赠众筹的雏形:有需要的人由本人或他人提出申请,NGO做尽职调查、证实情况,NGO在网上发起项目,从公众募捐。

但如果不把传统NGO囊括进来的话,目前纯粹的捐赠众筹在中国屈指可数。

相关阅读:众筹的主要内容众筹特征1、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有创造能力都可以发起项目。

股权众筹风险评估股权众筹的风险和挑战

股权众筹风险评估股权众筹的风险和挑战

股权众筹风险评估股权众筹的风险和挑战股权众筹风险评估股权众筹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融资方式,它为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然而,众筹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对股权众筹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探讨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1. 法律合规风险股权众筹在法律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各国的众筹法律法规不太完善,并且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差异。

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此外,由于众筹涉及到股权转让和资金募集,需要确保合规的证券法规得到遵守,以防止出现非法证券发行的问题。

2. 投资风险股权众筹通常由投资者向企业投资一定金额,并购买其股权。

投资者需要对企业的前景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定投资的风险和回报。

然而,由于初创企业的不确定性和高失败率,投资股权众筹项目存在较大的风险。

投资者需要具备充分的风险认知,并进行风险分散,以减少潜在的投资损失。

3. 信息不对称风险在股权众筹中,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便投资者做出决策。

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企业有可能隐瞒或者夸大真实情况,导致投资者对项目的风险认识不足。

为了规避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向投资者提供透明、准确和可靠的信息,以建立信任和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4. 竞争和市场风险众筹市场存在激烈的竞争,投资者有很多项目可以选择。

企业需要面对竞争对手的挑战,并确保自身的项目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市场风险也包括市场需求不理想和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

企业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以减少市场风险。

5. 战略风险众筹项目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的战略规划和执行。

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实现这些目标。

然而,由于企业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战略风险是存在的。

企业需要灵活调整战略,并及时应对风险和挑战。

6. 退出风险投资者期望通过投资股权众筹项目获得回报。

然而,股权众筹项目的退出渠道有限。

企业需要提供一种合理的退出机制,以便投资者能够在合适的时机退出投资,实现资本回报。

众筹抽奖法律规定(3篇)

众筹抽奖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众筹行业的快速发展,众筹抽奖作为一种新型的众筹模式,逐渐受到广大投资者的关注。

众筹抽奖不仅能够吸引投资者参与,还能为企业筹集资金,扩大市场影响力。

然而,由于众筹抽奖涉及法律、经济等多个领域,因此在开展众筹抽奖活动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众筹抽奖的定义、法律规定、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众筹抽奖的定义众筹抽奖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众筹平台,以抽奖方式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有机会获得奖品的活动。

众筹抽奖分为实物抽奖、现金抽奖、股权抽奖等多种形式。

三、众筹抽奖法律规定1. 合同法规定(1)众筹抽奖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

(2)众筹抽奖活动中的奖品应明确约定,包括奖品名称、数量、价值等。

(3)投资者参与众筹抽奖活动时,应充分了解活动规则,包括抽奖方式、奖品发放时间、奖品领取方式等。

(4)企业或个人举办众筹抽奖活动,应确保抽奖过程公开、公正、公平,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操纵抽奖结果。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1)企业或个人举办众筹抽奖活动,应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2)抽奖活动中的奖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抽奖活动中的奖品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3. 广告法规定(1)众筹抽奖活动中的广告宣传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

(2)抽奖活动中的广告宣传应明确标明抽奖活动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

(3)企业或个人举办众筹抽奖活动,应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许可。

4. 税法规定(1)企业或个人举办众筹抽奖活动,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2)抽奖活动中获得的奖品,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众筹抽奖注意事项1. 明确活动规则:举办众筹抽奖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规则,包括抽奖方式、奖品发放时间、奖品领取方式等,确保活动公开、公正、公平。

2. 保障消费者权益:在抽奖活动中,应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股权众筹模式及操作办法

股权众筹模式及操作办法

股权众筹模式及操作办法一、股权众筹概述1.定义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

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

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

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

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

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

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

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

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

众筹解析

众筹解析

众筹解析众筹的分类(一)债权众筹(Lending-basedcrowd-fund-ing)1.定义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我给你钱你之后还我本金和利息)。

2.法律关系债权众筹的筹资人和出资人分别相当于资金的借入方和借出方、债务人和债权人,因此债权众筹其实就是P2P借贷平台——多位投资者对网站上的项目进行投资,按投资比例获得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

在法律上而言,这相当于一般的借贷关系,但是对于以债权为回报或者对价的众筹来讲,很可能触碰到非法集资的界限.(二)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1.定义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即我给你钱你给我公司股份)。

当然,如果再做细分,那么股权众筹又可分为凭证式、会籍式和天使式等众筹模式。

2.法律关系股权众筹相当于是筹资人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让一定比例的项目公司股份,与出资人共同出资成立一个项目公司,或者共同成立合伙企业,出资人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或合伙企业,以获得未来收益。

因此,股权众筹也可以看做是筹资人通过引入新股东的方式增加公司运营资金的行为,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股权众筹在中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融资模式,目前所有涉及其中的企业都如履薄冰,对参与人数有严格限定,并且要进行参与人员的预先注册和筛选。

原因很简单,按照《证券法》规定,如果融资项目向非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对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那么都属于公开发行股票。

这实际上就等于是越线去做了证券交易所的工作,这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已经远远超越普通的非法集资,而是资产证券化。

所以这条路不仅仅是在国内,在众筹最发达的美国也是明令禁止的禁区。

(三)回报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1.定义回报众筹一般指的是预售类的众筹项目,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我给你钱你给我产品或服务)。

互联网公益众筹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互联网公益众筹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03
针对防范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实证研究,以验证其有效 性和可行性。
04
探讨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互联网公益众筹的健康、可持续 发展,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支持。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通常具有社交功 能,让网友能够相互交流、分享,形 成良好的公益氛围。
多样性
互联网公益众筹涵盖了广泛的公益领 域,包括教育、医疗、环保、灾害救 援等,为不同领域的公益项目提供了 支持。
互联网公益众筹的意义
拓宽公益筹款渠道
互联网公益众筹为公益组织提供 了新的筹款渠道,缓解了传统筹
款方式的压力。
法律纠纷
由于互联网公益众筹涉及多方主体,可能产生法律纠纷,如合同纠纷、知识产 权纠纷等。
声誉风险
负面舆论
互联网公益众筹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引发公众质疑和负面舆论,对相关 方声誉造成损害。
信任危机
频繁出现的欺诈事件可能导致公众对互联网公益众筹的信任度降低,进而影提高公益透明度
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通常具有公开 透明的特点,让捐款人能够了解所 捐款项的使用情况,增强了公益事 业的公信力。
促进社会参与
互联网公益众筹让更多人有机会参 与到公益事业中,提高了社会参与 度,增强了社会凝聚力。
02
互联网公益众筹的风险识别
信息不对称风险
发起人信息不透明
由于互联网公益众筹的匿名性, 发起人可能隐瞒关键信息,如项 目真实性、资金使用计划等。
险。
强化风险预警能力
提高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为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有力支持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与调整策略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 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酒店众筹商业计划书

酒店众筹商业计划书

酒店众筹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是一个酒店众筹平台,旨在为酒店业主提供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投资酒店行业的机会。

通过将酒店业主的资产进行分割,让投资者可以以较小的金额参与到酒店经营中来,从而实现共享经济的理念。

二、市场分析1. 酒店行业的市场规模庞大,但传统的酒店融资方式多为银行贷款或股权投资,门槛较高。

2. 众筹行业已逐渐兴起,众筹酒店的需求日益增加。

3. 旅游行业的兴趣度高,投资酒店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方式。

三、竞争优势1. 创新的商业模式:通过将酒店资产进行分割,让投资者可以以较小的资金参与进来,降低了投资门槛。

2. 丰富的项目选择:平台将提供多种类型的酒店项目,让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投资。

3. 专业的团队:平台将聘请专业的酒店管理团队,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运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运营模式1. 酒店业主将酒店资产进行分割,并注册成为平台的合作伙伴。

2. 平台通过线上众筹的方式,与投资者对接,投资者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酒店项目进行投资。

3.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金额,享受相应的分红权益和住宿权益。

4. 平台将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定期向投资者进行分红并提供住宿服务。

五、风险和挑战1. 法律法规的约束:众筹酒店涉及到资金的募集和分配,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 酒店经营风险:酒店经营面临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多方面风险,需要专业的团队进行管理。

六、市场推广1. 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线上推广,通过搜索引擎优化、社交媒体宣传等方式吸引用户。

2. 与旅游、酒店相关的网站和平台进行合作,扩大影响力。

3. 通过线下推广活动,如参加旅游展会、举办投资者见面会等方式,提高知名度和信誉度。

七、财务预测1. 根据酒店经营的实际情况,预测每年的收入和利润。

2. 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金额,预测每年的分红金额和回报率。

3. 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项目的稳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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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的运作模式及法律风险张建鑫众筹无疑是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界最火的概念,但什么是众筹以及众筹有哪些法律风险,本文将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众筹翻译自国外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4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将众筹融资界定为:“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

一、众筹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想法有创造能力都可以发起项目。

2、多样性:众筹的方向具有多样性,在国内的众筹网站上的项目类别包括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

3、依靠大众力量:支持者通常是普通的草根民众,而非公司、企业或是风险投资人。

4、注重创意:发起人必须先将自己的创意(设计图、成品、策划等)达到可展示的程度,才能通过平台的审核,而不单单是一个概念或者一个点子,要有可操作性。

二、众筹的分类与发展(一)众筹的分类众筹平台可以分为四类:1、捐赠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

2、回报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

3、股权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

4、债权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

(二)众筹平台的发展目前,众筹在中国才刚刚起步发展,但相信2014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火热必将延续下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4月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目前中国约有21家众筹融资平台,这些平台大多数单项目融资规模从几十万至数百万不等,总的融资规模约10亿元。

其中天使汇平台自创立以来累计有8000个创业项目入驻,通过审核挂牌的企业超过1000家,创业者会员超过20000人,认证投资人达840人,融资总额超过亿元。

根据美国研究机构《Massolution》研究报告指出,2013年全球总募集资金已达51亿美元,其中90%集中在欧美市场。

世界银行报告更预测2025年总金额将突破960亿美元,亚洲占比将大幅成长,而中国会在2025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众筹投资方,为这个预计达960亿美金的市场贡献近一半的资金(459亿-501亿美金)。

三、众筹平台的运行模式及法律风险(一)股权众筹1、股权众筹的运作模式股权众筹一般至少要经过如下几个阶段:(1)向平台提交项目,并通过平台的初步审核;(2)平台进行线上募资,有时也配合进行线下路演;(3)募资期结束,签署投资法律文件,汇划资金。

募资期满时,大多数平台奉行“all or nothing”规则,即如果募资额达到或超过原计划金额,则项目众筹成功;如果募资额没有达到计划金额,则众筹失败,所募资金全额退还投资者。

个别网站,在募资没有达到计划额度时,也可以继续推进项目,但一般要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风险提示。

2、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股权类众筹目前是法律风险最大的一类众筹,也是未来发展空间最大的一类众筹模式,股权众筹操作稍有不当,则可能遭遇以下三项刑事指控:(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四个基本特征,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定性的核心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目前,我国股票公开发行的唯一核准机构是证监会。

股权众筹项目本身存在虚假成分,则项目发起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如果项目发起人直接或间接的承诺给予投资人稳定或固定的回报,则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目前主流的众筹平台,都会对项目本身进行一定的审核,审核普遍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项目本身的创意或商业价值,二是项目的真实性,故集资诈骗的风险相对较小。

基于法律观念的普遍加强,各主流众筹平台对于股权众筹一般也不会直接宣传未来固定的回报,故股权众筹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也不大,当然债权众筹涉嫌此罪的风险就比较大了。

目前股权众筹平台及项目发起人最容易触犯的是擅自发行股票罪。

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证券法》亦有类似规定。

但众筹模式的特性决定了一个项目可能会有数百甚至更多的投资人,极易突破股东人数的限制,同时这些投资人分布各地互不熟悉,极易被认定为“不特定的对象”。

其次,众筹平台在项目筹资过程中,是否涉及广告、公开劝诱等,也是比较难以界定的。

在实务操作中,各众筹平台一般以股份代持和成立有限合伙的方式规避上述雷区。

股份代持虽然国家法律允许,但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任是难题,同时,股份代持天然的会带来较多的纠纷,权属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则很大程度上可以规避《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人数的限制,但通过层层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也存在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风险。

因此,股权类众筹有以下六条法律红线不能碰:第一条法律红线:不向非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第二条法律红线:不向超过200个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第三条法律红线: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股份;第四条法律红线:对融资方身份及项目的真实性严格履行核查义务,不得发布风险较大的项目和虚假项目。

第五条法律红线:对投资方资格进行审核,告知投资风险。

第六条法律红线:不得为平台本身公开募股。

(二)回报众筹1、回报众筹的运作模式回报众筹是众筹融资的初始形式,尤其适合音乐、绘画、工艺品等艺术领域。

回报众筹往往和“粉丝经济”紧密相连,凯文﹒凯利曾提出“1000个铁杆粉丝理论”-----艺术家比如画家、音乐人、摄影师等,只要有1000个绝对忠诚粉丝的支持就能维持体面的生活。

2、回报众筹的法律风险相对而言,回报类众筹是法律风险最小的众筹模式。

但是如果回报类众筹不能够规范运作,若使融资方有机可趁发布虚假信息,则可能触碰集资诈骗的刑事法律风险,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可能构成非法金融类行政违法行为。

目前回报众筹最大的法律风险在于项目发起人不能或不能完全履约,这是由众筹项目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项目发起人和众筹投资人有明确约定的前提下,众筹投资人应自行承担该等风险,但如果项目发起人就项目本身造假,则如上文中论证的,项目发起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为了避免上述法律风险存在,回报类众筹需要注意不要碰以下几条法律红线:第一条法律红线:严格审查项目发布人的信息、相关产品或创意的成熟度,避免虚假信息发布;第二条法律红线:对募集资金严格监管,保证回报产品按约履行;第三条法律红线:众筹平台不要为项目发起人提供担保责任。

如果回报类众筹能够做到上述几个方面,严格恪守法律红线,则回报类众筹可以避开非法集资类刑事或行政类法律风险。

(三)捐赠众筹1、捐赠众筹的运作模式捐赠众筹主要用于公益事业领域,捐赠众筹模式下支持者对某个项目的出资支持更多表现的是重在参与的属性或精神层面的收获,支持者几乎不会在乎自己的出资最终能得到多少回报,他们的出资行为带有明显的捐赠和帮助的公益性质。

在国内做得比较多的是募捐制和奖励制项目,不管是书、电影、演唱会,还是像课程、手表等,项目的支持者一般就是项目的推动者,参与感很强。

捐赠类众筹如果规范运作的话,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但是如果被虚假公益项目信息发起人利用,则可能触碰集资诈骗类刑事法律红线。

2、捐赠众筹的法律风险捐赠众筹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赠与。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故,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规范的赠与当然不存在任何民事、刑事法律风险。

目前,在实务操作中,捐赠众筹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项目信息虚假,二是募集资金使用不透明。

如果众筹平台没有尽勤勉的审查义务,致使部分虚假项目上线接受捐赠,甚至自行编造虚假项目接受捐赠,或者虽然项目真实但未将捐赠资金合理使用,则项目发起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为了避免上述法律风险存在,笔者认为,回报类众筹需要注意不要碰以下几条法律红线:第一条法律红线:严格审查项目发布人资格、信息,公益项目的情况;第二条法律红线:对募集资金严格监管,保证公益类项目专款专用;如果公益类众筹能够做到上述几个方面,严格恪守法律红线,则公益类众筹可以避开非法集资类刑事法律风险。

(四)债权众筹1、债权众筹的运作模式债权类众筹表现的一般形式为P2P模式,又叫P2P信贷。

其中,P2P 是peer-to-peer 或person-to-person 的简写,意思是:对个人。

P2P 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

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2、债权众筹的法律风险债权众筹其最可能触碰的刑事罪名是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那么如何避开非法集资类的刑事或行政法律风险呢在目前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持积极开放的态度下,债权类众筹可以创新,但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具体如下:第一条法律红线:当前相当普遍的理财资金池模式,即P2P平台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使投资人的资金进入平台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第二条法律红线:为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即P2P平台未尽到对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核查义务,甚至发布虚假借款标的;第三条法律红线: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即P2P平台发布虚假借款标,并采取借新还旧的旁氏骗局模式,进行资金诈骗的。

根据上述划定的3条法律红线,作为债权类众筹,要充分把自己定位为中介平台,回归平台类中介的本质,为投资方与资金需求方提供准确的点对点服务,不得直接经手资金,不得以平台为资金需求方提供担保,不得以平台承诺回报,不得为平台本身募集资金,不得建立资金池。

并且要严格审查融资方的信息,严防虚假融资信息的发布。

结语众筹融资模式的诞生与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文化根源,是实体经济变革与金融服务变革共同的结果,也是“金融脱媒”的必然后果。

众筹模式不但实现了资金从储蓄者向创业者、创意企业的低成本流动,也实现了投资人对创业的“精神追求”,代表着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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