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26号)
安全培训请示范文_请示报告_

安全培训请示范文很多安全培训都是需要有经费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向上级请示了。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培训的请示,欢迎大家参考!安全培训请示范文篇一县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质检办特〔20XX〕197号)和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质检特函〔20XX〕12号)、榆安委发〔20XX〕13号和靖安委发〔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于近期以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辖区为单位,开展拉网式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并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安全负责人,特种设备协管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
由于此项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我局的办公经费已不能满足我县日益增加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量的需求,恳请县政府帮助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教育培训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
妥否?请批示。
靖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6月26日安全培训请示范文篇二自治区妇联:新型农民培养是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我县妇联按照本县主导产业和“一村一品”发展要求,结合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开展,在农村乡镇建立妇女创业示范基地21个,培养妇女创业典型86人。
为了充分发挥她们在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销售和专业合作组织的骨干和带头作用,根据自治区新型农民项目培训资金安排,计划对妇女创业典型、种养殖业大户、家庭农场户、专业合作组织实行集中培训。
计划培训120人,培训内容包括:种养殖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农民创业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营销等。
培训采取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累计6天,培训2期。
培训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
通过示范培训,带动更多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创业致富。
培训所需经费预算如下:1、住宿费:120人ⅹ70元ⅹ6天﹦50400元;2、讲课费(每天两讲,每讲200元):6天ⅹ200元ⅹ2讲﹦2400元;3、教材费(含笔记本、碳素笔,编印资料等):需500元;4、会议室场租费:每天800元ⅹ6天﹦4800元;5、参观租车费:3200元。
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一览表2

Rev 02 2006.07.05
编号 Code
生效日期 Effective Date
2004年1月1日
1993.10.12劳动部颁布 国质检锅[2003]207号 国质检锅[2002]109号
1994年1月1日 2003年9月1日 2002年10月1日
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
2000年7月1日
国务院令第34号 国务院令 (第302号) 国质检锅[2003]251号 国质检锅[2003]174号 铁道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
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江苏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
序号 Item 法律法规名称 Description of Regulation 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5 16 17 18 19 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 工伤保险条例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20 21 22 23 24 25 26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27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大纲( 29 2004年1月1日 TSG G7001-2004 质技监局锅发1999 202号 劳人锅[1988]2号 质技监局锅发1999 215号 TSG G1001-2004 质技监局锅发1999 217号 2004年9月23日 2000年1月1日 1988年10月1日 2000年3月1日 2005年1月1日 2000年3月1日 1987年1月1日 JJG555-1996 JJG14-1997 国务院令第375号 TSG G6001-2006 TSG G3001-2004 1997年5月1日 1998年3月1日 2004年1月1日 2006年7月1日 2004年7月28日 编号 Code TSG R0001-2004 生效日期 Effective Date 2004年9月28日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的附件内容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3)59号)的附件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4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议书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安全管理)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锅炉)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压力容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压力管道)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气瓶充装单位)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项目表2.检查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填写;3.本表格供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参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O市监特令()第号经检查,你(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上述问题违反了第条的规定,根据第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如对本指令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25•【文号】国质检特[2010]518号•【施行日期】2010.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9月25日国质检特[2010]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年来,特种设备事故保持平稳下降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和相关重大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比较薄弱等突出问题。
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不断创新安全监管理念按照总局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要求,不断创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理念和机制,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企业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察、检验机构的职责定位,进一步促进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推动工作理念从监督管理并重向强化监察和服务转变、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从同一模式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从依靠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加快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科学监管设备”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基于风险的科学监管工作体系建设,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综合措施,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增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赣特专委〔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省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拟定了《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22日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力求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通过专项整治,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体制、机制和法制,大力开展监管模式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防范特种设备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万台设备事故率和万台设备死亡率稳中有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1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市特检中心: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4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的要求,市局制定了《北京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局(分局)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特设处联系。
二○○七年六月七日北京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4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保障首都社会经济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依法监管责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增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机构及有关项目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增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机构及有关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1.16•【文号】质检锅函[2004]7号•【施行日期】2004.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增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和型式试验机构及有关项目的通知(质检锅函[20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和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核准,决定增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等21家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项目,增补广东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等7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项目。
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增补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项目和增补的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项目可以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国家质检总局锅检中心网站()、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上查询。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
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附件一:增加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或项目┏━┯━━━━━━━━━━┯━━━┯━━━━━━━━━━━┯━━━━━━━━┯━━━━━━━━━━━━━━━━━━━━━━━━━━━━━━━━━━┓┃序│机构名称│机构│邮政编码│电话│承担的鉴定评审项目┃┃号││负责人│机构地址││┃┠─┼──────────┼───┼───────────┼────────┼──────────────────────────────────┨┃1│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林树青│100013│010-********办│安装、改造:全部大型游乐设施。
┃┃│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2│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沈勇│100038│010-********办│安装、改造:全部大型游乐设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5.27•【文号】市监特设〔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许可要求(以下称新许可要求)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新旧生产许可实施的过渡1.生产单位许可。
2019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下同)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证书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许可到期前按新许可要求进行换证。
2.已经受理的许可事项。
2019年5月31日前已经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包括完成评审工作尚未出具报告或已在整改中)的许可事项(包括取证、换证、增项、变更下同),6月1日后应当按新许可要求进行许可,对于受理项目符合《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见附件1)中规定的原许可级别项目,可按表中新许可级别项目进行发证,否则发证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许可范围进行限制。
对发证机关发生变动的许可项目,原受理机关应当将评审报告和许可建议结论书面通知变动后的许可实施机关,并通知申请单位向变动后的许可实施机关按新的许可要求补交申请。
对已经受理但未开展现场鉴定评审的且2019年6月1日后按规定仍由原许可实施机关实施的许可项目,应当按新许可要求进行评审和发证,发证要求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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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26号)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三进”宣传活动,是2010年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活动35项重要活动之一。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规范各地宣传活动,形成整体宣传效果,我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并经总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
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系列宣传工作。
坚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坚持注
重实效,不走过场;坚持形式多样,内容协调统一;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促进多元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展现质检部门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所做的努力及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百千万”宣传活动。
全国各个市级质监部门分别开展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校园活动,全国活动总数达到1000次以上,力争使20万以上群众直接受到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5月底以前,集中开展进企业活动。
可结合本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际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在某一企业或者某一行业开展进企业宣传活动,力争以点带面,达到开展一次活动、整顿一个行业的效果。
在活动内容上,重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的有效做法、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和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有关要求。
5月底至6月中旬,集中开展进校园活动。
以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重点,介绍特种设备安全常识、使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
以讲一堂安全课、组织开展一次青少年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发放一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小画册、举办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
6月中旬至6月底,集中开展进社区活动。
以电梯、液化石油气钢瓶、取暖锅炉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宣传安全使用常识、使用维保责任义务、举报投诉渠道和典型事故案例。
鼓励创作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文艺节目,组织在社区演出,丰富宣传方式。
市级质监部门要对每项活动及时进行总结,连同有关音像资料、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逐级上报省级质监部门。
各省级质监部门在每项活动结束后10日内,向总局特种设备局综合处报送活动总结、优秀音像资料和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以便总局提供有关中央媒体宣传。
(二)组织举办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晚会。
暑假期间,总局拟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北京市举办“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为了明天”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晚会。
晚会以宣传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气瓶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兼顾其他特种设备,安排知识性和互动性的文艺节目,播出工作短片,组织现场采访、抢答,披露典型事故案例,介绍特种设备立法情况等。
同时,晚会反映近年来各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大活动场景(如抗震救灾、世博会安保工作、促进特种设备产业集群发展等),展现今年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及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和实施情况。
晚会将安排各地“百千万”宣传活动中的一些优秀特种设备文艺节目参加演出。
三、宣传方式
(一)中央媒体宣传。
本方案印发后,总局及时向中央媒体发出新闻通稿,通报活动方案,以引起各地政府和群众关注,并促进其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对各地重要活动,可安排中央媒体采访报道。
(二)地方宣传。
地方宣传活动可以采取印发宣传材料(有关资料可以在总局特种设备局子网站上下载)、宣讲法规规范、现场咨询讲解、开辟报刊专栏、广播电视答问和社区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网站宣传。
总局和地方局要充分重视网络媒体的作用,在各自网站和社会网站上及时宣传“三进”宣传活动情况,其中重要的影像资料在总局网站发布。
(四)晚会宣传。
晚会当天拟请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暑假期间拟商请中央电视台至少录播一次,并拟请有条件的省级质监局商请当地电视台重播1次。
四、各级质检部门的职责
(一)总局职责。
总局进行总体宣传方案设计,下发宣传工作部署文件,统一设计宣传资料,对地方重点宣传活动进行指导,组织举办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晚会。
(二)省级质监部门职责。
各省级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省宣传活动,统一定制所需要的宣传资料,对本省重点地市、重点活动进行指导。
(三)市级质监部门职责。
各市级质监局按照总局的部署和省局要求组织本级机关或者县级质监部门开展好本地的“三进”宣传活动,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五、参考宣传口号
质量提升安全发展
认真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落实安全责任提升管理水平
按章操作严防事故
特种设备有危险安全连着你我他
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关注特种设备安全
拨打12365 安全隐患及时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