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费用
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海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海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②出入境通行证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⑤台湾同胞定居证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缴入省和市县国库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①户口簿②户口迁移证件●(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①号牌(含临时)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③号牌架●(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2.外国人签证费缴入省国库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3.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缴入省国库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4.养犬管理费缴入市县国库琼财审[2008]1526号(自法规修改之日起取消)★5.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缴入市县国库琼财非税[2012]1646号二外交部门●6.认证费(含加急)缴入省国库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7.签证费(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缴入省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缴入省国库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三卫生计生部门●8.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1)医疗事故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9.社会抚养费缴入市县国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四教育部门●10.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11.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海口、三亚城区)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琼价费字[1996]253号●1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1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14.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缴入省财政专户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15.国家开放大学收费缴入省财政专户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五水利部门●16.水资源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1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琼财非税[2014]1540号六司法部门●18.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缴入市县国库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费(1998)814号,计价费(1997)285号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9.药品注册费缴入省国库《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1)补充申请注册费(2)再注册费(3)加急费●20.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缴入省国库《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1)首次注册费(2)变更注册费(3)延续注册费(4)加急费八海洋部门●21.海洋废弃物倾倒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海洋环境保护法》,发改价格(2008)1927号九质检部门●2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缴入省国库《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价费字(1992)268号十法院●23.诉讼费缴入省国库《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十一国土资源部门●24.土地复垦费缴入市县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25.土地闲置费缴入市县国库《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26.不动产登记费缴入市县国库《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27.耕地开垦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十二环境保护部门●28.排污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四部委)令第31号,财综(2003)38号,财税[2015]71号,发改价格[2015]2185号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9.污水处理费缴入市县国库《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30.城镇垃圾处理费缴入市县国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省政府令225号●3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缴入市县国库《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3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缴入市县国库琼价费字(1996)134号十四人防部门●3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十五交通部门★34.占用损坏路产路权赔偿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琼财非税(2006)6号,琼价价管[2012]73号十六工业和信息化●35.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十七相关部门●36.考试考务费缴入省和市县国库或财政专户见《海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注 1.标注“●”号的项目为中央审批项目,标注“★”号的项目为省级审批项目。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
标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2.02.13
•【字号】琼价费管函[2012]89号
•【施行日期】2012.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
复函
(琼价费管函[2012]89号2012年2月13日)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调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函》(琼司函[2012]4号)收悉。
为保证我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54号)精神,结合我省近年司法考试费用收支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收费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280元(共4科),包括上交司法部考务费每人30元,支付组织报名、考场租用、监考与考试相关的费用等。
二、收费范围
参加全国初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统一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
三、此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市、县所需工作费用由司法厅在上述收费标准
内确定分配比例。
不得另行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入全额上交同级财政,支出由省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五、本规定自2012年3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费用

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费用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费用暂未公布,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费用收取标准如下:地区考试费用内蒙古报考法律硕士220元,报考其他学历层次170元兵团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教育入学考试每科35元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面试费用40元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体检费用自理浙江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缴费150元,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缴费110元湖南每人每科为50元河北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报考专科层次、本科层次的每人50元,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每人100元。
海南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报名费用:每人70元。
教育考试报名费用:本科、专科教育层次每人75元;研究生教育层次每人125元贵州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试点班的考务费为174元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专科试点班的考务费为137元四川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西藏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宁夏报考专科教育、本科二学位教育职位的,报考费每人170元报考研究生教育职位的,报考费每人220元山东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 40 元陕西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两科共10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科50元甘肃研究生教育层次250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100元)本科教育层次(二学位、专升本)175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25元)专科教育层次190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40元)广西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需缴报名考试费96元/人(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43元/科.次)参加本专科试点班教育入学考试需缴报名考试费50元/人参加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教育入学考试需缴缴报名考试费120元/人云南公务员考试每人交80元;教育入学考试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每人交25元,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每人交90元。
2014年海南政法干警招考报名时间

2014年海南政法干警招考报名时间2014年海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hainan/zf/行测、申论在线做题、搜题“神器”---砖题库:/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14年9月具体时间关注华图相关信息的发布,上午0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2、报名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3、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书原件、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近照四张。
4、退役士兵和“三类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开具证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开具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到所在海南省教育厅开具证明;服务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到共青团海南省委开具证明。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报名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宗委开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5、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如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报名费用:每人70元。
教育考试报名费用:本科、专科教育层次每人75元;研究生教育层次每人125元。
7、资格审查: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8、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于2013年9月10日-16日到招录单位领取。
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一)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1、考试科目:(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申论2、考试范围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
(二)教育入学考试:1、考试科目(1)专科层次: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2)本科层次:民法学;(3)法律硕士: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
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
具体相关考试缴费金额还需考生关注最新公务员考试缴费明细。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幕已经拉开,中公教育第一时间公布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用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用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用参考2014年暂未公布敬请关注北京: 60元缴费说明江西: 60元缴费说明广东: 80元缴费说明浙江: 80元缴费说明安徽: 80元缴费说明山东: 80元缴费说明河南: 80元缴费说明福建: 80元缴费说明黑龙江: 120元缴费说明陕西: 110元缴费说明海南: 150元缴费说明湖北: 150元缴费说明天津:90至100元缴费说明宁夏:90至100元缴费说明山西:90至100元缴费说明辽宁:90至100元缴费说明上海:90至100元缴费说明江苏:90至100元缴费说明湖南:90至100元缴费说明重庆:90至100元缴费说明河北:90至100元缴费说明2014国家公务员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2014国家公务员优惠政策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2014国家网上缴费公务员缴费方式2014国家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公务员缴费入口注:具体考试费用请考生以官方发布的为准凡署名来源“山东中公教育官网()”(山东公务员招考网,山东公务员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信息资料,转载,请保留来源注明。
2014年政法干警招聘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真题试题及答案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业综合Ⅱ》真题及答案(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和答题纸指定位臵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试科目和准考证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臵上。
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本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本大题共有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1.下列法学派别中,形成于中世纪的是()A.注释法学派B.历史法学派C.分析法学派D.社会法学派2.下列关于法的词源和词义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英语国家也存在“法”和“法律”的区别,“法”不兼有“权利”含义B.汉语“法”字古体写作“灋”,其中的“廌”反映出某种神明裁判的特点C.欧洲大陆国家大都存在“法”和“法律”的区别,“法”同时兼有“权利”含义D.我国古代出现过“法”、“律”连用的情况,但作为专门术语的“法律”却是清末民初由日本输入的3.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从行为模式的角度分析,该规定同时包含()A.应为模式和可为模式B.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C.可为模式和勿为模式D.能为模式和勿为模式4.马克思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根据上述论断,下列表述能够成立的是()B.法律会从经济条件中自动生长出来C.君主意志对于法律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D.经济条件或经济关系对法律具有决定性作用5.下列法学家中,提出“法是无限主权者的命令”这一观点的是()A.卢梭B.奥斯丁C.哈特D.庞德6.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教师法属于社会法部门B.国务院组织法属于行政法部门C.程序法部门不涉及非诉讼关系D.我国法律体系还未形成法律部门7.下列法的分类中,专属英美法系的是()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8.公务员因失职受到降职处分,其受到的法律制裁种类属于()A.民事制裁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D.违宪制裁9.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辩证推理和类比推理都属于实质推理B.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都采取三段论的推理模式C.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系国家D.类比推理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是被严格禁止的10.下列关于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效力等级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省级地方政府规章11.乙是甲的遗嘱指定的房产继承人,甲乙相继去世后,乙的配偶丙通过转继承的方式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本案中,引起乙、丙之间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甲立遗嘱B.甲的死亡C.乙的死亡D.乙丙的夫妻关系A.社会法学派否认法律与道德可以相互影响B.自然法学派坚持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必然联系C.分析法学派强调道德对法律的决定和评价作用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和道德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13.我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2014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

华图网校:
2014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
中国教育在线讯从《2014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中得知,2014年海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月8日8∶00至3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
各招录机关(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8日至14日期间登陆考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8日8:00至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缴纳70元报名费,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4年海南省法院系统招考公务员专业加试职位表

5
海口市中院2名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2名 三亚市城郊法院1名
乙类
全国
男
不限
全日制 本科及 以上
第 3 页,共 14 页
2014年海南省法院系统招考公务员专业加试职位表
序号 上报单位 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 单位性质 招考 职数 职数分配 考试 类别
报考资格条 户籍 性别 民族 学历 全日制 本科及 以上
省第二中院等
法官(后备)2
省直公务员单位
4
省第二中院2名 海口海事法院2名
甲类
全国
女
不限
研究生
第 2 页,共 14 页
2014年海南省法院系统招考公务员专业加试职位表
序号 上报单位 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 单位性质 招考 职数 职数分配 考试 类别
报考资格条 户籍 性别 民族 学历
9
海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
23
海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
昌江县法院等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等)
少数民族地区市县 公务员单位
5
昌江县法院3名 乐东县法院2名
乙类
全国
不限 不限本科及 以上24海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
保亭县法院等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等)
少数民族地区市县 公务员单位
2
保亭县法院1名 琼中县法院1名
海南省户 黎族 乙类 籍(含海 不限 、苗 南生源) 族
学士 及以上
不限
法学类
30周岁 进行速录加 以下 试
不限
法学类
30周岁 进行速录加 以下 试 第 13 页,共 14 页
报考资格条件 备注 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不限
法学类
30周岁 进行速录加 以下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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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信息汇总
一、考试时间
2014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时间预计在9月下旬进行。
政法干警考试时间比较固定,每年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2013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采取的是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信息如下: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3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2、报名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3、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书原件、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近照四张。
4、退役士兵和“三类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开具证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开具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到所在海南省教育厅开具证明;服务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到共青团海南省委开具证明。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报名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宗委开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5、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如下: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报名费用:每人70元。
教育考试报名费用:本科、专科教育层次每人75元;研究生教育层次每人125元。
7、资格审查: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8、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于2013年9月10日—16日到招录单位领取。
更多考试信息,可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解。
考试时间安排: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1:30《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1:30《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2:00《专业综合Ⅰ》
9月22日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
二、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行测、申论)考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行测备考网站推荐:
/?ag=2195(可获取老师一对一的专业指导)
申论备考网站推荐:
/?ag=2195(可获取老师的专业批改和点评)
备注: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行测、申论)广大考生可以使用公务员考试资料和平台进行系统的学习。
因政法干警考试比公务员考试难度稍微小一点点,复习过程中建议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性备考。
如备考中有疑问,也可以到中政行测或者是中政申论获取专业的辅导。
三、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2014年最新的考试公告公布前,广大考生可参考13年的考试公告提前备考,
以下为2013年海南省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内容:
(一)招录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海南省户籍退役士兵。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等三类(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服务于海南、年龄在27周岁以下且服务期满的人员。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8、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9、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10、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11、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12、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人员、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培养模式和职位
1、专科教育。
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的退役士兵和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
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完成规定学业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招录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完成规定学业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
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毕业后,研究生要在基层服务5年,本科7年,专科9年。
如果违约,交违约金,在规定年限之内不可以报考任何地方的事业单位与公务员。
五、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总成绩=×50+×50
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列入专门计划的“三类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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