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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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

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

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1 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上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涉及跨越我省行政区域的、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任务来源年,省政府印发了《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的意见》(陕政发〔〕号)明确了“十一五”、“十二五”、年我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目标,提出最终达到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的长远目标。

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陕政发〔〕号),要求积极开展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规划在全省建设个规范化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

根据《“十二五”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分工》(陕政办发〔〕号),陕西省地震局牵头承担我省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工作。

协作单位本标准由陕西省地震局提出,由陕西省地震局、陕西省应急办、宝鸡市地震局共同起草。

主要工作过程年,陕西省地震局组织相关人员调研全省应急避难场所情况,摸清现状,发现问题,了解市县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实际需求,总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验。

年月月,陕西省地震局针对我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申报《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地方标准制订项目,由陕西省地震局、陕西省应急办、宝鸡市地震局部分同志组成标准编制组,开展工作。

年月,《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地方标准列入陕西省“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年月,编制组在北京调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详细了解了北京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的过程、成果、场所建设的方式、场所疏散方案、场所宣传与演练等场所相关信息,并与北京市地震局有关同志讨论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年月日,编制组在陕西省地震局召开启动会。

会议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标准制订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分工。

编制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年月日,编制组召开碰头会,分析收集资料,梳理编写基本思路,安排下一步工作。

年月月,编制组广泛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分析对比现有同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陕西省地震局的编制组成员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标准编写大纲,并征求了意见。

陕西省十二五专项规划汇总

陕西省十二五专项规划汇总
3
陕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节能规划
省环保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
4
陕西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计生委
5
陕西省“十二五”国土整治与开发利用规划
省国土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中小企业局
4
陕西省“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
5
陕西省“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西北民航管理局、西安铁路局、煤业化工集团
附件2:
陕西省“十二五”专项规划分工表
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重点专项规划
1
陕西省“十二五”民生工程建设规划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陕西省“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残联
35
陕西省“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
省测绘局
省发展改革委
36
陕西省“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省气局
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
27
陕西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省卫生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28
陕西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7•【字号】陕政办发[2009]125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2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七日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高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预案是各市、各部门、各单位为预防和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工作计划或行动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是规划、组织、指导、检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包括预案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环节。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专项经费,为预案编制、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提供人力和资金保障。

第二章应急预案种类和内容第七条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市县应急预案、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六类。

(一)省级总体应急预案是我省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总体阐述陕西省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

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

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一、背景突发事件是指在地质、气象、水文、生物、安全生产等领域中,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危害性、破坏性和不可逆性的事件。

陕西省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大省,但也面临着各种突发事件的威胁。

因此,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至关重要,既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的本文旨在针对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完善预案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保障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

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包括四个层次,分别是省级、市、县、企事业单位四级。

省级领导小组为领导核心,市级领导小组为实施主体,县级领导小组为指挥调度,企事业单位为实施单位。

1. 省级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批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

同时,还要定期召开省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难题。

2. 市级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实施、落实、监督和评估。

同时,还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处置,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协调做好跨地区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 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挥调度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好应急物资的调配和协调工作。

同时,还要接收上级应急通知和指令,及时向企业、群众、媒体发布最新应急信息,协调处理信息沟通和反馈问题。

4. 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是省级、市、县级突发事件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有效应对和处理事件发生。

同时,还要配合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报道应急情况,并按照上级指示进行处置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11日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订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省应急机构设置

省应急机构设置

[1]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上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涉及跨越我省行政区域的、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陕西省应急预案

陕西省应急预案

陕西省应急预案陕西省应急预案1. 引言陕西省应急预案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文档旨在对陕西省的应急预案进行详细介绍和解析。

2. 总体目标本应急预案的总体目标是为了保障陕西省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目标包括:- 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 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3. 应急预案体系陕西省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3.1. 突发事件分类根据陕西省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三大类。

3.2. 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包括气象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公共卫生预警等,及时预警,提前做好人员疏散和物资调配等准备工作。

3.3. 应急组织体系设立省级、市级和县级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应急行动和资源调配。

同时,还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运转。

3.4. 应急资源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包括物资储备中心、应急物资调配中心等,保证应急物资的存储和发放。

3.5.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4. 应急预案流程本应急预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事件发生前在事件发生前,要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和事件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人员疏散和移民安置,调配应急物资和人员资源。

4.2. 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对外发布信息,提醒公众注意安全,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3. 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

5. 应急预案评估与更新为了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陕西省每年组织应急预案的评估与更新工作。

通过对以往应急事件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急响应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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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二○一一年七月“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省全面深化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提升公众应急意识,强化自救互救能力,实现突发事件从被动应对向积极防范转变的重要阶段。

为了巩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十二五”期间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规划,作为应急体系建设的行动纲领,为我省全面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提供保障。

一、应急体系现状(一)“十一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成就。

按照“规划引领,项目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我省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从无到有、逐渐加强,在克服了5·12特大地震、雨雪冰冻灾害、暴雨洪涝灾害和其他一些重特大事故灾难的不利影响下,完成了《“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

1 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截至“十一五”末,全省共编制各级各类预案约22.5万件,基本形成以总体预案为核心,专项、部门和市县预案为依托,基层单位预案为基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印发了《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了100余次较大规模应急演练,全面完成了省级26个专项预案的第一轮演练工作,基层各类演练活动深入开展。

预案编制、演练、管理和评估工作针对性、操作性不断增强,应急预案体系已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 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2005年10月,省应急委员会成立,全面开启了我省应急管理工作。

2006年5月,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作为省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省级各有关部门先后成立了专兼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强化了防汛抗旱、森林消防、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全部成立了领导机构和专职办事机构,全省107个县(市、区)均组建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其中86个县(市、区)成立了专职办事机构,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传导、舆论引导、快速反应、应急联动、善后处置等机制,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效率显著提升。

3 平台建设发挥成效。

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技术领先、资源整合的原则,稳步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目前,省级应急平台基本建立,省级部门应急平台逐步完善,市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已经启动。

初步建成了以固定平台为主,移动平台为辅的应急平台体系,基本实现有线、无线、卫星等通信方式和IP电话、视频会议、图像监控、3G手机信息平台、辅助决策等功能,初步整合公安、交通、水利、卫生、安监、气象等部门平台资源,顺利完成34个省级部门近44万条专题数据采集整理工作,建成了以应急值守、信息上报为主,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为辅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统,提升了应急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 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成立了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组建了2支共360人的省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建立了卫生、通信、电力、环保、国土、水利等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3支共2609人,成立了20支共815人的矿山救援队伍;由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人员组成的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队伍体系基本建立;依托省军区预备役部队组建了8类共25.6万人的国防后备专业队伍;成立了以公安特警队为主体,防暴队、巡警队共同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动力量;武警部队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发挥;依托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应急志愿者募集活动,组建了2万余人的应急志愿者队伍;聘请了省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广泛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截至“十一五”末,全省已初步形成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防火、交通救援、矿山救护、医疗救治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基层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以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为专业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5 基层工作扎实推进。

2007年,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开展了以“四进”“五有”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要求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每个基层单位要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

4年时间,共创建了4批162个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也深入开展。

随着基层应急示范点覆盖面的扩大,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工作机制逐渐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提升。

6 科普宣教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编印并发行发放《陕西省公众应急指南》近50万本,建设开通应急管理网站,征集发布“陕西应急”标识。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及基层单位充分利用“《中国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科技之春活动月”等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组织竞赛、发放资料、文艺宣传、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全面推进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同时,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知识培训和应急管理干部实务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广大应急管理工作者的应急管理能力,形成了以科普资料、应急网站、培训基地为抓手,以基层为重点,以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提升领导干部应急决策和处置能力为目标,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科普宣教体系。

7 突发事件高效处置。

“十一五”时期,我省各类突发事件总体呈下降趋势,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有所减少。

成功处置了2006年“4·29”特大瓦斯爆炸矿难、“4·30”尾矿坝溃坝事故,2007年“3·15”重大交通事故,2009年全省范围的甲型H1N1流感、“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0年“3·10”山体崩塌灾害和7月份两轮强降水引发的全省大面积洪水泥石流灾害等突发事件,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尤其是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处置过程中,初步形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体制发挥了巨大作用,相关部门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公众科学避险、沉着应对,全面检验了几年来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应急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1 “一案三制”建设亟待深化。

应急预案仍存在科学性、操作性不强,预案演练、评估、修订工作相对薄弱等问题。

部分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依然存在机构不健全、行政级别偏低、编制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人员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基层应急管理力量相对薄弱,资金匮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未能有效推广。

应急法制建设还需细化配套制度和措施。

2 资源整合仍需强化。

因缺少科学的统一规划,造成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投入产出比偏低。

应急平台未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造成系统间技术衔接和信息共享难度增大。

全省尚未建立统一的应急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不能全面准确掌握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信息,对突发事件的高效科学处置造成一定影响。

3 应急基础依然薄弱。

城乡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设防等级偏低,部分城市基础设施老化失修,应有的功能性设施和场所缺失。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尚未在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中强制执行。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数量偏少,能力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够,专业救援设备欠缺。

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尚不健全。

应急物资储备布局不够合理,品种数量有限,储备方式单一,更新、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4 社会认知度有待提升。

公众的危机意识、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意识较低。

应急意识和能力培养,未完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科普宣教的渠道不畅,范围不广,手段单一,缺少高效务实的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慈善机构参与应急管理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未被很好地强化和利用,政府应急管理的成本过高。

部分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应急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5 资金投入机制尚不科学。

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还不完善,政府与社会之间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责任分担机制。

政府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尚不科学,依然存在轻视提前预防,处置不计成本等问题,对应急基础设施、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应急保障资金及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有待规范。

6 科技支撑较为薄弱。

应急管理整体科技水平不高,部分应急装备、设施科技含量较低,应急科技研发资金投入不够。

现有科技成果在应急领域中的应用推广不足。

应急管理基础研究相对滞后,学科体系尚不健全,缺乏跨学科的复合型专家和技术人员。

二、面临形势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强省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攻坚时期。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全社会支持和投入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前所未有;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技术支撑条件不断成熟。

面临挑战。

“十二五”时期,随着关中创新发展、陕北持续发展、陕南循环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我省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传统和非传统的、自然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应急管理面临着多方面严峻挑战。

自然灾害方面:我省南北跨度大,气候变化多样,干旱低温、暴雨洪涝、霜冻冰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关中和陕南地区存在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陕北煤炭资源的深入开采导致采陷性地震频发,地震的危害和影响不容忽视;森林、草地等植被防护体系和设备不够完善,森林防火任务日趋繁重,特别是随着林区植被的增加,林区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提高。

事故灾难方面:全省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综合监管与应急救援力量相对不足,其中煤矿瓦斯爆炸等特大事故易发;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较弱,造成未来安全生产、防火控火任务艰巨;近年来交通运输迅猛发展,交通运输事故发生概率增加,发生起数与死亡人数居高不下;随着社会经济与工业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全省生命线工程的建设存量不断增加,保障标准不断提升,环境事件的突发概率和防御任务大幅上升,相关事故的预防与处置难度日益加大。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流动规模和速率持续攀升,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概率增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鼠疫、霍乱等传染性疾病传入和传出机率增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各类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省内各区域间公共卫生资源、医疗救治能力及群众防病意识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将面临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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