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医疗消费误区

合集下载

刍议医疗纠纷处理的误区及对策

刍议医疗纠纷处理的误区及对策
l 医疗 纠 纷 处 理 的误 区
过错 责任 归咎于医方 , 这种把患方视为弱势群体 的认识 有违 市场 经济公平 、 公正 和患方群 体多元 化的原 则 , 医方在 处 使
理 纠纷中处于尴尬的局面。
12 法不治众 , . 法可容“ 的误 区 情” l2 1 聚众施压 , , . 医疗机构在经济上不堪 负重 面对医疗纠纷 , 特别是在客观上 医方存在 一定 缺陷的纠 纷, 部分患者及其 家属不是 寻求正常合 法途 径解决 问题 , 而 是为泄私愤和增 加解 决 问题 的筹码 , 国家有 关法 律 于不 置 顾, 纠集 亲属和不明真象 的群众蓄意 挑起事 端 , 干扰 医疗机 构正常工作秩序 , 非法限 制医务人员 人身 自由, 甚至 采取暴 力相 向的手段迫使 医方满足其不合理要求 , 近年来 由此造 成 医务人员伤 害的血案 、 案屡见报 端 , 呈上 升 之势 。为 息 惨 并 事宁人和避免新 的纠纷与矛盾 的发生 , 一些 医疗机构在 纠纷 处理上不得不 向患方作 出让步 和妥协 , 医疗赔偿金额动则 几 十万元 , 大大地超 出医方承受 的经济底线 。
也对 医方在社会上造成不可挽 回的负面影响 。
12 3 执法难为 , .. 医患暴 力难 以遏 制 在 纠纷处理过程 中, 医患双方在协 商难 以形成共识 的情
责 。但在实践 中 , 除受传 统服务 观念影 响外 , 在媒 体 的引导
下, 人们普遍认为 医疗 服务机 构作为 提供 服务 的主体 , 患方
【 关键词 】 医疗 纠纷
医疗 纠纷的处理 是各 级卫生 管理者 面临的既现 实又艰
巨的一项 工作 任务 。但 由于受传 统观念 、 社会舆论导 向和相 关的法规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 , 医疗纠纷的处理存在一 些误区 , 并对社会和 医疗单位 造成 负面影 响。 因此 , 须引 必 起各级主管部门和管理者的重视 , 加以解决 。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报告篇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报告篇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报告篇【一】一年来,我院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政风行风建设、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根据福州市政府纠风办《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在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局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并建立长效机制,自觉将卫生行风政风建设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民主评议卫生行风以及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领导重视,组织协调在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医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具体事宜。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一是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为了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院专门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面有关文件和材料,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医院实际先后开展了学习华益慰、乔淑萍等医疗卫生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活动,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抓好警示教育。

充分利用查处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和新闻媒体披露的大案要案,适时开展警示教育。

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医务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依法执业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

(三)措施有力,方法得当一是向院内外重新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公开廉政账户,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xx年10月开始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xx年1月至10月份,全院药品总采购金额40.8万元,其中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达30.8万元,占95%,另5%为上级医院转诊病人所需用药。

医疗器械全部按规定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

三是加强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疗消费透明化措施

医疗消费透明化措施

医疗消费透明化措施近年来,医疗消费透明化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医疗费用的透明化有利于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减少患者负担、增强医疗机构的管理效率。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共同推动医疗消费透明化的进程。

首先,政府在医疗消费透明化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应建立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要求医疗机构将医疗费用、药品收费和诊疗项目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患者能够清晰了解医疗服务费用的构成和收费标准。

政府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医疗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其次,医疗机构也应积极主动地推动医疗消费透明化。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费用收费标准,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遵循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性原则,不得恶意炒作价格。

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为患者提供更加透明、公正、高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患者在医疗消费中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

患者应主动了解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规定,遵守医疗纪律,不盲目追求高价医疗服务,理性消费,拒绝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患者还可通过参与医疗服务评价、举报医疗乱收费等途径,监督医疗机构提供透明、规范的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医疗消费透明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努力,各方携手合作,在不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的同时,推动医疗市场向更加公平、透明、规范的方向发展。

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医疗消费透明化的目标定会不断接近,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好的医疗体验和更加健康的生活。

对号入座的医疗误区

对号入座的医疗误区

i I .
1—堕 鼋 蟹 重 盘舞


西 霞
追求医疗高消费。 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 “ 最适合” 自己
的而不是 “ ” 最贵 的诊疗 项 目。
 ̄m b l 一 m
患者老王的儿子说 :“ 只要是 给 爸爸治病 , 花再多
的钱, 我们做 儿女的都心 甘情愿。 是觉得父母把 我们 就 养大那 么辛苦, 花了那么多心血 , 我们没理 由不报 答。 像
了一 些不讲 医德的医疗人 员的 “ 下怀 ” 为其 开出这样 那样的 ,
药物 。 然而 乙肝患者 机体 尚处于免疫 耐 受状 态 对于 这些治
疗不产生应答, 用药实 际就 是一种浪费。
专家 提醒 : 我们不 能指望 非法 医疗 广告 的发 布者能 够 自律 , 我们 可 以选 择 从正 规 的媒 体上 获得 自己所 需的 医 但 学知识 , 提高 自己辨别虚假 医疗广告 的能力。 目 前在 癌症 的所有 医疗手段 中. 手术仍占主导 地位 。 但
特 别 关 注 ME I I E P OP E DCN & E L
பைடு நூலகம்
其 实 . 糖尿病 等很 多疾病 而言 , 就 医学 界 目 前还 没有找
到根治 的方 法. 中医同样如此 。 有些人 患糖 尿病后 , 目迷信 盲

甚至可 能发展 成肝硬化 、 癌, 肝 小钟 就坐立 不安 。 于是 他 留意报 纸 、 电视 上 的广告 , 看到有什 么 “ 大小三 阳包转
持血糖在 正常水平 : 即使 病情较 重者 , 只要坚持正确 的、 期 长 的胰岛素等治疗, 同样可 以长寿。
乙肝患者 一旦得 病 . 中恐惧 , 心 四处 奔波 . 急于治愈 。 由

走出保险消费的四大误区

走出保险消费的四大误区

误 解 怪 圈二 : 买 保 险 不 需 完 全 说 真 话
事例 :林一凡女 士打 算 为 自己的 丈
夫购买 一份带有 收益性 质 的保 险 ,在 附 加险里 她投 了重大疾 病保险 。 由于来 收
费 的代 理 人 是 她 一 位 要 好 的 朋 友 介 绍 来 的 ,所 以 她 为 了 避 免 闲 话 ,多 留 了 一 个
意外都 能得 到理赔 ,甚至是一 些与 自 己投保范 围风 马牛不相及 的事情 .都 会 得到赔付 。其实他们 的理解是错误 的 ,保险并不 是万能 的 ,它有 自己的 理赔范 围。如果是无 “ 理”要求 ,保 险公司就会拒绝 赔偿 。所 以投保人 在 买保 险前 务必看 清 自己的保 单条 款 ,
济安全与稳定 的大型 国企 。 再 者 ,无 数 的国 内外经验 已经 证明上 市 公司 的治理根本 没有捷 径可走 。引进境 外战 略投资 者 ,尽 管在一 定程度上 可 以大大 加快
走 出保 险消 费 的 四大 误 区
■ 毛 丽英
f onIar I d ,
引入 国外 公 司治理结 构的步伐 ,然 而 ,借来
实 ,保险索赔难 问题一 般有其 内在因 素 ,一 方 面 表现 为 保 险 公 司 有 “ 问 题” ,另一 方面 也不 排除 投保 人对 保 险的误解 。因此 ,如果投 保人从 一开
始就对保 险消费持有 正确的观念 .走
内地 证券市 场 向好 的方 向发展 .但 也有可 能 令 短期 内的市 场波动 有所加剧 。而从 中长期 看 ,中国股市 的博弈将渐趋激烈。
维普资讯

正 实现救 赎 A股上 市公 司 的 目的呢 ?对此 。 不少业内人士提出了质疑。 首先 ,可 以肯定 的一 点是 ,在 内部市 场

预防医疗消费陷阱的几点建议

预防医疗消费陷阱的几点建议

预防医疗消费陷阱的几点建议在当今社会,医疗消费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支出之一。

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市场的日益庞大,一些消费陷阱也随之而来,让许多消费者不得不花费更多的金钱来获取医疗服务。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预防医疗消费陷阱,以下是几点建议:首先,保持理性消费。

在面对医疗服务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或被不实信息所误导。

在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时,可以多方比较,了解医生的资质和医疗机构的信誉,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不明智的消费决定。

其次,了解医疗保险政策。

许多消费者在面对医疗费用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不清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规定。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以免因为保险理赔问题而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第三,主动了解诊疗信息。

在接受诊疗前,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主动了解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信息,包括病因、症状、治疗方法、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充分了解诊疗信息,消费者可以更好地与医生沟通,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医疗消费陷阱。

第四,注意个人健康管理。

预防胜于治疗,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合理饮食、适量运动、定期体检等。

通过有效的健康管理,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和发展,降低医疗消费的支出。

第五,避免过度医疗。

有些消费者在面对疾病时往往会出现过度医疗的情况,即不必要地进行各种检查和治疗,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

因此,消费者在接受诊疗时要听从医生的建议,避免过度医疗,节约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预防医疗消费陷阱需要消费者保持理性消费、了解医疗保险政策、主动了解诊疗信息、注意个人健康管理和避免过度医疗。

希望以上几点建议能够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预防医疗消费陷阱,合理规划医疗支出,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如何走出花钱买健康的误区

如何走出花钱买健康的误区
原因二: 缺 乏保 健常识 。 让 不
法 商贩 有机 可乘
用健康讲座 、 免费出游等手段 , 诱
在 我 们 周 围 ,由于缺 乏 医学
建议与 对策 :
导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品 ,致使
很多老年人上 当受骗。为何保健
常 识 ,没有 分清 保健 食 品和 药 品
正确认识生老病死 ,多培养 的 界限 ,错 把 保健 品 当药 品的 老
原因三: 孤独 寂 寞 。 亲情 缺 失 遗忘 , 社会价值感突然降低。 再加 大处罚力度。
被 忽悠
上社会 上 适合 老 人 的活 动场所 不 如何 选购真 正 的保 健品
如今社会高度老 龄化 ,子女 多 , “ 赶场子 , 听健康讲座 ” 成了许 长时间不在身边 ,缺少亲情陪伴 多老人 日常 生活 的一项 重要 内
销 对象 的潜 规 则 。 选好 对象 之后 , 在为社会多作贡献的同时 ,增强 品。对应的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
就 进入 “ 攻坚” 阶段了。 建 议 与对策 :
社会价值感和 自身荣誉感 ,避免 文号为 “ 卫食健字” ( 卫生部批准) 不 良商家乘虚而入 。
或“ 国食健字G” ( 国家食品药品监
下, 正确治疗。同时 , 要树立同疾
长 寿
原 因一 : 年老 多病 , 渴 望健 康 病长期作斗争的信心 ,保持乐观 识 。 老年人要多学 习科学医疗养
的心态 , 再加上适量的运动 、 合理 生 保 健 知 识 ,树 立 正 确 的 养 生
许多老人都 有受骗 经历 , 他 的饮食来调理身体 ,以达到健康 观 , 善于甄别骗子 的陷阱 。医学
己 1 7/ / 0 3
合 自己 的 保健 品 , 更 不 可 轻 信 街

医闹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医闹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医闹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近年来,医疗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频繁出现医闹行为。

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安定,使本就不够和谐的医患关系更加恶化。

医闹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

文章深刻剖析了医闹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医闹问题。

标签:医闹;成因;对策近年来,国内发生在医院的闹事事件呈不断上升趋势。

“医闹”事件的频频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安定,使本就不够和谐的医患关系更加恶化。

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简称《通告》),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患者和公安部门都提出了要求,明确侮辱、威胁、恐吓、执意伤害医务人员等七类医闹、倒号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责。

显然,这是相关部门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做出的反应。

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必要的。

近年来,患者及其家属打砸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务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

《通告》提出的要求和处理规定,如果能够真正执行,相信能减少一些恶性事件。

但是,笔者认为,这还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治理模式,若要有效彻底地解决医闹问题,必须深刻挖掘其产生的原因,探寻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

一、医闹产生的原因分析(一)制度症结笔者认为,当医闹尚属个案的时候,需要反思的首先是医院;当医闹变成普遍现象的时候,需要反思的应该是制度。

从制度层面看,“医闹”的产生有如下原因。

1.医疗体制严重滞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医疗需求尤其是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而医疗资源配置机制依然是僵化的计划体制配置模式。

一方面是患者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扩大和有足够自由的就医选择,而另一方面却是僵化体制下优质医疗资源严重不足且聚集于大城市大医院的现状,直接导致供需关系严重不对等,医生被超负荷工作量绑架,态度急躁,患者被长途劳顿所激发的高期盼值所裹挟,要求更高[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走出医疗消费误区
《中国医院》2001年第5卷第6期
袁训书
[摘要]当前医疗纠纷急剧增加,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消费已成为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新闻媒体炒作的卖点,医患双方争论的焦点,政府实施行政干预的难点。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医疗消费.如何协调与处理医患关系,如何建立与完善相关的法律与法规。

那种把医疗消费与一般商品消费等同起来,把医疗市场等同于一般商品市场的观点,不但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也是导致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根本原因
当前,医疗纠纷急剧增加,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费用有增无减,医院声誉每况愈下。

总之,医疗消费成了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新闻媒体舆论炒作的卖点;医患双方争论不休的焦点;政府实施行政干预的难点。

医疗消费到底怎么啦!
造成以上情况的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如何认识与界定医疗消费;如何协调与处理医患关系;如何建立与完善相关的法律与法规。

一、医疗消费决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消费或服务消费
消费的基本概念是,为了生产与生活的需要而消耗物资财富的过程。

作为躯体有疾患的病人,因健康的需要去医院诊治疾病,显然是一个消费行为,病人是消费者已是无争的事实。

但是,医疗消费决不是一般的商品消费或一般的服务消费,就像药品是商
品但不是一般的商品一个道理。

医疗消费有一般消费行为的共同属性,也有其固有的特殊属性,正是其特殊属性的客观存在,决定着医疗消费有别于一般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

医疗消费的特殊属性主要表现在:①医疗消费过程要在医生指导下,甚至是决定下进行。

作为消费者的病人,是在极其被动的状态下十分无奈的甚至是须经过痛苦的过程(服药、打针、手术等)才能完成消费,医患双方自始至终处于不平等、不公平的位置,而这种不平等、不公平的消费过程是医疗消费性质所决定的,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也是其消费行为特殊属性的关键所在。

那种人为的把医疗消费中医患关系的不均衡性颠倒过来的纯商业消费观点是违背自然法则的。

②作为提供医疗消费的医生,也决不能等同于售货员或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必须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甚至要有相当的学识水平、学术水平与技术水平并掌握现代高科技领域关键技术,才能为病人完成诊疗(消费)过程。

③医疗消费中的风险性;由于受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某些疾病诊疗(消费)过程的不可预见性;诊疗效果(消费结果)的不确定性;同一疾病诊疗(消费)费用的不一致性等等都是与一般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截然不同的。

总之,病人是消费者,医疗消费确属于消费范畴,但那种把医疗消费与一般商品消费或服务消费等同起来的观点,不但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也是导致医疗消费步入误区的根本原因。

二、医患关系不可用“消法”协调,医疗纠纷也不宜用“消
法”处理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

“消法”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确实起到了十分积极有益的作用。

因此,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赞赏,促进了消费领域的法制化建设。

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由于医疗消费是一种有别于一般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的特殊性质的消费,因此,用“消法”去协调医患双方关系,去处理医疗消费中的纠纷显然是不妥当的,就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仅仅依靠一部宪法去协调处理整个社会活动方方面面的关系是不可能的,也是办不到的。

就这一方面“消法”本身也客观公正的做了一些说明,如“消法”总则第二条中就明确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显然,对于“消法”未作明确规定的具有特殊属性的医疗消费,应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及协调。

“消法”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是否可以理解为,比农民买种子等更为复杂、更为重要、更为特殊的医疗消费,“消法”充其量只能是参照,甚至有多少参照价值也值得商榷。

三、医患关系的失调与医疗纠纷的商业炒作带来了灾难性的社会危害
长期以来,由于错误的将医疗消费等同于一般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简单地以“消法”处理与协调医患关系,使医患双方在
这一错误观点的误导下,产生了各自不同的错误心态,从而造成医患关系的严重失调。

患者一方认为,花钱治病是一种消费,理应像其他消费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只要付了费就应得到健康,否则就是医院或医生没有尽到责任;医疗消费中不管出了什么问题,只要不满意,就要理所当然索赔,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是卫生部门的事;貌似公允的商业炒作更是推波助澜,不但带来轰动的社会效应与前所未有的卖点,同时也助长了个别被金钱扭曲的心灵,萌发打医生、砸医院的念头,使恶性医疗纠纷不但时常见于报端,甚或有逐步升级的趋势。

由于同情弱势群体的感情基础,使医疗纠纷的法律解决中,自由裁量度极端的向患者一方倾斜,医院难似承受的十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天价医疗赔偿在安抚着受害者的同时,又无形中诱惑着更多的医疗消费者向医院讨说法,从而产生了医院就是唐僧肉,有理没理咬一口的错误心态。

另一方面,残酷的现实甚至拳头的教训使医务人员心有余悸地开始了认真地反思: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冒100%风险去全力抢救病人,只能是过去的美好回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成了保护自己的有效方法;不管是否需要,为避免漏诊误诊,所有检查统统做,所有化验统统查;抗菌消炎、三联、四联,危重病人立即转院已成为约定成俗的常规的消极做法。

总之,医疗消费的误区使医患关系失去了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基础,表面上看“消法”维护了某些病人的利益,个别人得到了十分可观的高额赔偿。

但是,其背后隐藏着的则是医务人员
痛心疾首的无奈。

如果对这一违背客观规律的认识与做法听之任之,势必造成医务人员患得患失,缩手缩脚,高风险手术无人问津,疑难危重病人畏而远之,医学科学的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最终受害的将是广大人民群众。

因此,必须要认真反思医疗消费的误导造成的深远影响,社会各界都要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医疗纠纷,对那些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必须要坚决以法处理,否则必将带来灾难性的社会危害,必将受到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为代价的严厉惩罚。

四、依法行医应受到法律保护,医事立法已是当务之急
医患双方是医疗消费过程中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作为医生必须要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与高水平的医疗技术,应对病人(医疗消费者)高度负责任,这是最根本的一方面。

但是,由于医疗消费的风险性、不可预见性、不确定性等特殊属性,医生依法行医必须要受到法律保护,否则就很难履行救死扶伤的义务。

在全部诊疗(消费)过程中,医患双方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都是要千方百计的使患者(消费者)尽快康复,确保医生依法行医的权力,其实际意义是真正的维护病人利益。

当前,由于没有医事立法,以至引发了该领域的混乱状况,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又一原因。

所以,尽快制定医疗方面的专门法律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总之,医事立法已是势在必行,尽快走出医疗消费误区,已是每个医务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医院》2001年第5卷第6期,33-35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