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秦中飞案件

教师因写诗获罪续:中央曾下文告诫“典型错案”2013年06月19日17:22 南方都市报我有话说(227人参与)彭水诗案经南都报道后,引起中央重视,官方结论定性为“一起基层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的典型错案”。
现在的秦中飞变得比以前更加谨小慎关键词:因言获罪经典报道:重庆彭水诗案2006年10月19日A16-17版南都记者刘伟发自重庆4月8日这天,秦中飞在讲台上度过了自己38岁生日。
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些,说话时满面笑意,文雅中透着淡然。
除去因长期失眠而一谢至顶的头发,“彭水诗案”投下的阴影似乎已经散去。
7年前重庆“彭水诗案”轰动一时,被视作现代版“因言获罪”,时年31岁的秦中飞正是雷暴的风眼。
该案全程跌宕起伏,一度成为保障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但通览后续进程,它终究难逃“一起无法复制的个案”窠臼,未能担负起社会与历史赋予的重任。
这结果殊为遗憾。
7年后回望“彭水诗案”,个体与体制碰撞后的支离破碎依旧触目。
尤值深省的是,通过对案情的首次深度揭秘,该案原本曾获来自体制顶层最强力介入与引导,本是政府“纳谏听议”的垂范之举,却因基层政权一而再的阴奉阳违,最终沦为一系列“因言获罪”案中最著名的一桩,且仅此而已。
“办成铁案”县委副书记要求从严处理,办成铁案。
县长指示出手要狠,效果要好忘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7年前的细节依旧像个时时作痛的伤疤,镌刻在秦中飞心里。
涂鸦《沁园春·彭水》之后,这个一向安分守己的小城教师,命运只能用多舛来形容。
针砭时弊而遭遇政府指控,秦中飞并非首次,但借助全媒体时代的立体传播,“彭水诗案”最终成为最被关注的个例。
如今回看,其进程不啻于一部峰回路转的悬疑小说,情节一波三折,结局更是难以捉摸。
多年后,借助当年一份政府文件,如今看来依旧迷离的案情,终于有了答案。
根据文件记载,2006年8月31日,彭水县县长周伟(该职务为时任,以下涉及官员亦同)接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福安电话,称社会上正流传着一条名为《沁园春·彭水》的手机短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期间
回 避 决 定
行政诉讼法 勘验人
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书翻鉴”、 检侦人员
刑事诉讼法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 该法官所任职法院案件的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决定后 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不是向上级)
回避的 复议
回避效 果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对于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应当在 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近亲属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做的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司法机关的现职人员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其他法院的可以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法官检察官离任两年后离任后不得在原单位担任配偶子女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其所在单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不能作的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的人注意
讼人、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中国当代的普罗米修斯

陈平福一案传出之后,众多民众纷纷奔走相告,不约而同地以各种方式声援陈平福,表示对兰州地方政府的不满。在微博和博客上,呼吁释放陈平福的文章早已是铺天盖地,谴责兰州地方政府和反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的网友们纷纷表态,“保护陈平福,就是保护广大网民的平安和幸福”!
退一万步来说,哪怕站在政府的角度来看,对陈平福处以重刑固然可以达到杀鸡吓猴的作用,甚至在段时间内起到遏制不同意见的维稳作用。不过,那些只是看得见的表面短期“效益”。倘若政府对于陈平福这样社会最底层的民众都施以重刑,那么让其他跟陈平福有着类似价值取向和政治主张的广大民众作何感想,会不感到愤怒、悲哀甚至绝望吗?
陈平福,现年55岁,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教师。后来,该国企破产,陈平福失业。2005年,他因心脏病住院,因为没钱,他只能干巴巴在家等死。后来,还是亲戚朋友凑钱,才救了他一命。为还债,他沿街卖艺,却遭到来自公安、城管、救助站、保安不断的“执法”,兰州救助站的人甚至抓着他的四肢往铁笼囚车里扔,用羞辱的方式剥夺他谋生的权力。
陈平福——中国当代的普罗米修斯
胡赛萌 2012-09-08
在希腊神话中,有一个叫普罗米修斯的神,他与智慧女神雅典娜共同创造了人类,并教会了人类很多知识。彼时,天地的统治者宙斯禁止人类用火。普罗米修斯看到人类由于没有火而生活困苦,就从奥林匹斯偷取了圣火,传给了人类,从此便有了烟火人间。
或许,许多人因此而惧怕权力,从此噤若寒蝉,不敢在政治说三道四。但是,如此一来,仇恨和不满的种子就已经深深地种下,倘若日后一有风吹草动,那些心怀仇恨和不满地人不会群起而动,把整个国家和民族彻底地推向不归路么?因此,兰州地方政府对陈平福的这种做法,其唯一的后果便是,撕裂当下社会本来就不稳固的统治结构,消耗官民之间原本就所剩无尽的共识,击碎改良派对政府最后的一丝希望。
论言论自由下法治国家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论言论自由下法治国家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者:彭琛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01期摘要:在当下这个多元的社会中,一国公民可以通过语言表述各种思想和见解,即言论自由,其可被定义为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
在此概念之下,言论是不应受到政府审查的,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由于国家可以处罚某些具有破坏性的表达类型,因而这可能使某人在表达了不受欢迎的意见时要面对来自政府或社会其他方面的抨击。
政府、公众、媒体等不应把关注点过分的集中在此案的撤诉之意义上,而应是发掘此案之所以发生的深层次社会问题。
关键词:言论自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法治国家;陈平福;司法程序中图分类号:D9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2-0097-02一、陈平福案的简介及相关概念简述1.陈平福案情回顾当中国社会迈入21世纪时,我们面临着教育、医疗、住房这“新三座大山”。
在如今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盛世时代,人们使用这个苦难的表达,足见教育、医疗、住房已成为百姓不可承受之重。
甘肃皋兰县人陈平福先是遭遇了企业倒闭,之后又生了一场大病。
面对孩子上大学的学费,他不得已在兰州街头以拉小提琴卖艺,但却多次遭到城管、救助站的驱逐和羞辱。
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曾说过他只能供得起一个孩子上大学,由此可以想象陈平福这位忍受了“新三座大山”重压的父亲,不但没有选择退缩和逃避,没有采取极端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是通过街头卖艺这种合情合理的方式赚取生活费和学费。
当街乞讨意味着要拿自己的尊严去换取别人的怜悯和同情,在生存的压力和个人的尊严之间,很明显,陈平福已别无选择了。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还有一种更好的手段,这位失业的教师怎会愿意立于闹市之中任人指点?面对生活所迫,谁都会发一发牢骚,陈平福却因为在网上发表、转发34篇文章而被指控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其律师何辉新在辩护词中这样写道“指控一个有严重的心脏病患者,一个年龄55岁,白发苍苍看起来近60岁的,恢复第一届高考的大学本科生,一个下岗失业的文弱书生,试图以言论来颠覆一个拥有几百万军队和警察,拥有尖端科技、武器的世界强国的国家政权,显然是匪夷所思的。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萍侵害叶某某烈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萍侵害叶某某烈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文章属性•【案由】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审理法院】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23.10.07正文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萍侵害叶某某烈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基本案情】2017年至2022年期间,陈某萍通过“扬平说史”微信公众号刊发《毛主席送他三个宝贝将军,他却枪毙两个,逃出一个成开国中将》《新四军缺骨干将领,毛主席送三人却被枪毙两,逃出的成开国中将》《毛主席给叶某某送去三员虎将,却被他枪毙两个,幸存者成为开国中将》《叶某某错杀徐帅的老部下,毛主席勃然大怒,45年后为他平反》4篇微文,以及通过“飞扬短视频”视频号发布《毛主席送叶某某3个宝贝将领,他枪毙两个,活着的成开国中将》短视频讲解。
以上微文和短视频讲解歪曲史实,带有丑化、诋毁性质的不实言论,且通过互联网传播,共计被阅读约20万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了叶某某烈士的名誉和荣誉。
【调查和诉讼】2022年8月,有人大代表向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阳区院)反映网络上出现侵害叶某某烈士名誉、荣誉的不实文章,惠阳区院经初步调查,发现陈某萍多次在“扬平说史”微信公众号刊登关于叶某某烈士的负面微文,遂于2022年9月22日作出立案决定。
2023年3月14日,惠阳区院将本案移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州市院)办理。
2023年3月31日,惠州市院向叶某某近亲属发出《征询意见函》,叶某某近亲属一致同意并支持惠州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案件办理期间,惠州市检察机关分别从惠州市委党校、惠阳区党史研究办公室及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调取有关文章失实的证明材料,并赴陈某萍的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对其进行询问,确认陈某萍为提高自己经营的自媒体流量和收益,发布带有丑化、诋毁性质不实言论的事实。
惠州市院经审查认为,叶某某烈士故乡位于广东省归善县(今惠阳区)秋溪乡周田村,损害叶某某烈士名誉和荣誉的行为严重伤害了烈士后人以及故里乡亲的感情,叶某某近亲属均希望惠州市检察机关为叶某某烈士挽回名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由英雄烈士籍贯地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更有利于消除影响和保护公益。
桂林中院发布十年典型案例(刑事篇)

桂林中院发布十年典型案例(刑事篇)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0.31•【分类】其他正文非凡十年 | 桂林中院发布十年典型案例(刑事篇)案例一:陈基福等5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基本案情】被告人陈基福,男,1974年1月18日出生,2019年7月26日因本案被逮捕。
(其余被告人基本情况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以陈基福等51人分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越国(边)境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9年6月,陈基福团伙或陈基福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东兴市,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暴力、威胁性违法犯罪活动和走私、行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窝藏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争夺地盘、逞强斗狠、残害群众、对抗政府,非法获利达2.46亿元,对东兴市区域及东兴市的走私领域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东兴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及政治生态环境。
(具体个罪事实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基福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走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支持该组织活动的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使多名利益受损的被害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或控告,在东兴市区域及东兴市的走私领域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依法判处陈基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一千八百二十五万元。
受贿13亿被判死缓的他为何把1个亿都给了情妇

受贿1.3亿被判死缓的他为何把1个亿都给了情妇
青锋
因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等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1.3亿中的1个多亿,据其本人所说是“借”给了许小婉。
据说,现年60岁的陈弘平是土生土长的揭阳人,20岁从生产队长起步,直至升任广东揭阳市委书记,应该说有着其过人之处,而目前见诸媒体的最过人之处当属其在法庭上为其“情人”求情。
根据报道,在庭审最后阶段,陈弘平至少三次为许秋琳求情。
根据媒体披露的案情,其受贿也只有一个对象,就是揭阳创鸿集团创始人黄鸿明。
但其最恶劣的则是,除了他自己以权为情妇谋取利益外,还指示下属为其情妇谋求利益,带坏了一批干部。
公开报道表明,2007年至2011年间,许秋琳为拿到国道、省道大修工程,向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郑松标等行贿,导致公路局一批干部因受贿被判刑。
吴东平与定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吴东平与定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08【案件字号】(2020)琼96行终1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锋王俊明蔡莹【审理法官】陈锋王俊明蔡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东平;定安县公安局【当事人】吴东平定安县公安局【当事人-个人】吴东平【当事人-公司】定安县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陈益裕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吴云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益裕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吴云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益裕吴云【代理律所】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吴东平【被告】定安县公安局【本院观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认为其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其应当通过协商或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不能通过采取非法手段达到其维权之目的。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限制人身自由证据不足书面审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本院对吴东平、定安县公安局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的认证意见及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认为其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其应当通过协商或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不能通过采取非法手段达到其维权之目的。
本案中,石锦村委会土丁一、二、三村民小组因土地承包金调整问题与承包人严世鹏发生争议后,在与承包人严世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吴东平作为石锦村委会土丁三村民小组组长,不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而是煽动组织部分村民在严世鹏农场出入口处堆放土石、种植椰子树苗,阻碍严世鹏农场人员和车辆通行,意图通过此手段迫使承包人严世鹏同意将土地承包金由原约定的每年每亩50元提高到每年每亩250元。
由此可见,吴东平主观上具有通过非法手段逼迫承包人严世鹏接受其提高土地承包金要求的目的,客观上对严世鹏采用了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其行为完全具备敲诈勒索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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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2012年9月7日09:32晶报我要参与(158466)
原标题: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晶报讯财新网消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
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中国特色领导创造思想》、《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输家》、《我在自己的祖国被自己的仆人欺负》等34篇文章。
起诉书认为,陈平福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政府,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何辉新律师为陈平福当庭做了无罪辩护。
何辉新律师认为,首先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陈平福在互联网发表文章,有的是根据自己的遭遇撰写的,有的是转载的,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表达“对现状不满,发泄心中的不快”,没有“造谣、诽谤”的内容,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如何能被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次,政府不等于国家,公民批评政府工作人员、乃至批评政府,不等于要颠覆国家政权。
据陈平福公开发表的多篇博文所述,他原是皋兰县一家国企学校的数学教师。
2005年,他遭遇了一连串的生活打击。
先是企业倒闭导致失业,继而又生了一场大病,负债累累,孩子又要上大学,生活难以为继。
不得已,他来到省城兰州,靠拉小提琴卖艺为生,却多次遭遇当地政府救助站的“驱逐和羞辱”。
(责任编辑: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