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法学学习方法
浅谈民法学学习方法

浅谈民法的学习方法姓名:桂敏学号:1210607专业:信息安全指导老师:向波浅谈民法的学习方法(桂敏 1210607 信息安全)关键词:兴趣点面结合实践阅读摘要:民法在法律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它时刻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学好民法要求我们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对知识做到点面结合,并在实际生活中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民法教材课本的基础上广泛的阅读相关的优秀法律书籍,做到融会贯通,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循序渐进,学好民法。
民法是调整私人关系和私人利益的基本法,民法与人民的私人生活和私人利益关系最为密切。
可以说,每个人每天日常生活的每个方面都与民法密切相关,或者都受到民法调整。
因此,民法是一部生活的百科全书。
由此决定了民法调整的私人关系最为复杂,涉及面最为广泛。
曾经有同学这样来描述民法原理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大一追女生是先占,大二追女生是拾得遗失物,大三追女生是发现埋藏物.示爱是欺诈胁迫,结婚是重大误解,离婚是违约行为,求婚是请求权,分手是形成权,老婆是自物权,情妇是他物权,婚生子是孳息,私生子是不当得利……”初看上面内容觉得挺有趣,但仔细分析会发现,民法原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无处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会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民法,掌握好民法,运用好民法就显得颇具实际利益和现实意义。
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母”,因此学习法律应当从研习民法开始。
众所周知,民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着庞大而琐碎、完整而严密的理论体系。
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学习过程中掌握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对民法知识更好地融会贯通,领会民法学的真谛。
对于民法学的学习方法,曾有诸多的民法学者撰文论述,本文我试从借鉴和比较的角度,并结合自己学习民法的实际感受和收获来对学习民法的方法进行粗浅的介绍。
一、兴趣摆在第一位:注重培养对民法学学习的兴趣。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学习方法总结 -备考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学习方法总结 -备考资料前言国家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必经的应试路程,而其中民法作为考试科目之一更是备考的重中之重。
本文将就如何高效学习民法,给出一些备考建议与方法总结,如果您刚好在备考阶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习方法总结1. 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首先,需要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书籍》等相关教材、学习资料进行认真的阅读。
此外,制定一份明确、详实的学习计划是必要的。
在制定学习计划时应该考虑到:•学习进度,如何有效保证学习效率;•个人时间安排,如何适应个人生活和备考时间的平衡;•制定计划的结果共享。
在计划中应划分“任务”而非时间,这样可以兼顾实用性与可行性。
同时在计划中也可以体现验收和检测学习的知识点,如进行自我测验,增强对内容的理解。
2. 掌握民法常识在学习民法知识时,要注意掌握民法的常识并注意对其做适当的总结与提炼。
例如,了解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纠纷解决手段之一,然而实践中很少有人真正懂得这一点。
学员平日中应该多注意经验积累和思考,从实际出发理解并梳理案件中常见的法律知识点,这样也可以帮助对自身的提升。
3. 结合案例进行学习在学习法律知识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学习效果会更好。
因此建议在学习时,可以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学习案例的方法为:•首先针对问题应确定分析要素,建立分析框架,定义分析维度;•其次考虑问题的根源,并理清与本问题相关联的事实;•最后通过对比一般原则和具体事实,进行法理提积,给出明确的结论。
4. 进行课程讲解学习在考试备考过程中,参加课程讲解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
这也是帮助学员弥补所欠缺知识点的好方法。
课程学习的好处:•可以减少学员的课外学习压力,让学员将精力集中在学习上;•听课能够更好地掌握知识点,增强知识储备,并加速考试备考过程。
5. 做好练习和模拟考试练习和模拟考试是考试备考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练习和模拟考试的好处:•可以使学员更加熟悉考试内容,提高考试效率;•能够提高答题准确率,增加考试的成功率;•针对性、细致的练习和考试可以针对弱点进行攻克,更好地提高备考效果;在练习和模拟考试时,建议对于做错的题目要进行详细分析和反思,并查看正确答案,提升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民法的学习方法

民法的学习方法民法的内容非常庞杂,学习起来很多同学感到没有头绪。
那么怎样使民法的学习有头绪呢?民法的核心有四个问题,也就是我们讲的四大版块,第一个版块是民事主体问题;第二大版块是民事行为问题;第三大版块是民事权利问题;第四大版块是民事责任问题。
(一)民事主体解决什么问题呢?它解决你这个行为人有没有权利能力,有没有行为能力的问题。
如果你这个行为人没有权利能力,没有行为能力,那么你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就不存在效力,它就是一个效力问题。
对民事主体的掌握主要在自然人这一章,因为法人超范围经营才会出现效力问题。
(二)在民事行为的学习中间,大家主要掌握民事行为的四大效力:有效,无效,效力未定,可撤销。
当然还有生效的问题,还有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问题。
这些问题大家要重点掌握,这是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中的表意行为,事实行为这个一般来说不是考试重点。
民事行为里面还有代理问题,代理也是民事行为的方式。
(三)对于民事权利来讲,这里面既涉及到物权又涉及到债权,还涉及到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
我们说民事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它是权利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权利,所以他设定权利的时候,就经历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在物权这一章中间,大家学习的时候要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应当了解物权的效力,着就是我们讲的排他效力,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
在整个物权的学习中,以担保物权最为重要,因为担保物权在我国法律《担保法》中有明确规定,特别是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这些关系极其复杂,大家在学习中要给以重视。
用益物权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今年要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为重点。
另外共有也是应当注意的地方,所有权理论问题是为后面的分析问题作为一个钥匙而存在。
作为债权问题方面,最多涉及到的是合同问题,要坚持几个重要的观点:当事人约定优先原则;只要当事人间有约定的,只要这个约定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那么这个约定就是优先的,债权人具有相对性原则;这是大家掌握债权与合同的钥匙,很多问题的分析都离不开债权人相对性这一点;第三就是债权的平等性;这些问题的掌握带有根本性。
如何学习民法学

一、什么是民法?学习民法学课程首先就应当明确什么是民法,恩格斯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民法作为反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需要的法律,是交易活动的最基本规则。
从法学角度看,整个社会生活可以划分为两个领域:民事生活领域和政治生活领域。
民事生活领域涵盖了全部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在马克思著作中称为市民社会。
政治生活领域包括国家的组织、国家的活动即立法、司法、行政以及公民政治权利的行使等,在马克思著作中称为政治国家。
民事生活领域和政治生活领域所应遵循的法律规则是不同的,民法就是民事生活领域的法律规则。
政治生活领域的法律规则,包括宪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属于公法。
我国迄今已经形成一个以民法通则为民事基本法,由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构成的民事立法体系。
中国民法典正在起草之中。
我国《民法通则》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的角度给民法下了一个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
二、民法的任务是什么?民法是反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需要的法律。
商品交换的实现,必然要求交换者具有独立人格权、财产自主权以及与这两种权力相适应的合同自由权。
商品关系的本质要求也必然要表现为民法上的民事主体、所有权、债和合同者三位一体的制度。
从历史上看不同国家反映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需要的民法尽管在体系和内容上存在着明显差别,但都以调整商品关系的三大制度为基本内容,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商品经济关系的反映。
民法的主要任务就是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不同社会的商品经济服务的。
具体而言民法的基本任务是:1、为现代市场经济活动提供行为规则;2、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
民法学习方法和答题技巧

一、民法学习方法:要学习好民法,首先应对民法的性质与特点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与理解。
其次,学习一个民法制度时要回忆起与之相关的其他知识,尽量做到融会贯通。
例如我国颁布的《物权法》,对于传统的物权理论如物权保护、共有、相邻关系、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以及担保物权的规定有所继承,但是又有所创新和完善,这一部分就是司法考试的考察重点。
考生复习时尤其要注意新法对民法通则或者担保法的修订之处。
此外,物权法理论上的一些争议性问题,例如物权变动模式,债权行为与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等,我国物权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在复习时就应以现行法律为准。
最后,要学习好民法还应当在适当做一些题,这是复习的一种有效的方法,一方面能够帮助理解,巩固记忆,另一方面能检测学习效果。
二、答题技巧:1.所考题型部门法的识别与判断。
即首先确定本题所考的知识点是否属于民法学的内容,这一点还是比较容易判断的。
一般说来,能够与民法学产生混淆的部门法有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的一些内容等。
近年来司考命题中跨部门法的题型不足为奇,将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放在一起考,也是合乎生活与法律事实的;民法与行政法的案例题有时也有混淆的可能性,迷惑人之处在于一些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关系较难确认,究竟是纵向关系还是横向关系,不易识别。
民法与经济法的一些部门也可能产生混淆,如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与产品质量法的混淆。
2.找准题眼,提取信息,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
找准题眼,即所谓确定该题所考的知识点或民事法律制度。
近年的考题中,直接考查知识点或简单地考一个知识点的题目已经较少,更多的是绕个圈子命题,而且一个题目往往涉及几个相关知识点。
找准题眼,就等于做对该题的一半,避免全盘皆输的悲剧发生。
提取信息,即善于从题干中发现与题眼相关联的法律信息,这些信息往往涉及所考法律制度的定义、典型特征、构成要件等。
找准题眼与提取信息是两个相辅相成、难以分开的过程,但又不完全相同:找准题眼是根据所提取信息进行的初步判断,而对问题的最终解决尚需进一步提取更详尽的信息。
民法学习方法九讲

民法学习方法九讲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法律学科,它包括了民法总则和各个具体的民法分则。
学习民法需要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方法,下面我将为您介绍民法学习的九个方法。
第一,明确学习目标。
学习民法前,要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例如是为了应对考试还是为了提高实践能力。
不同的学习目标会导致不同的学习重点和方法。
第二,掌握基本概念。
民法学习的第一步是要掌握一些基本概念,例如权利、义务、行为能力等。
基本概念是理解和应用民法的基础。
第三,学习法律条文。
民法是一门科学,而不仅仅是一种技巧。
学习民法需要仔细研读法律条文,理解其中的规定和意义。
第四,注重案例分析。
民法学习中,案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资源。
通过分析案例,可以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并且学会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
第六,参与讨论与交流。
学习民法的过程中,可以参加学术讨论、参与法律社团等活动,与他人交流学习心得和问题。
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可以不断修正自己的理解,加深对民法的认识。
第七,注重记忆和复习。
民法学习需要记忆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概念,因此,要注重记忆和复习。
可以采用制作笔记、做题、背诵等方法,帮助记忆和理解。
第八,学会思考和解决问题。
学习民法不仅仅是记忆和理解知识,还需要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可以通过思考和讨论实际问题,找出法律规定和原则在解决问题中的应用。
第九,不断积累实践经验。
民法学习需要通过实践来加深理解和应用。
可以通过实习、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等方式,积累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民法学》学习经验

《民法学》学习经验对我来说,《民法》是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中最重要、最复杂、最难过的一门。
常言道:得民法者得天下。
在学习上,对此,我深有感触。
在三年前的自学考试中,《民法通则》考了87分,我的学习经验就是:在复习中,掌握学习方法,想尽一切办法把厚厚的一本《民法通则》教材学薄。
把握理论体系学习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把握住整本书的理论体系,然后串成串,这种体系性地把握知识,可以减少记忆量,便于了解知识之间的内在结构,明确每个知识点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学习《民法通则》更需如此。
也许很多考生会觉得民事法律理论所包含的具体民事制度较多,互无联系,又缺乏系统性。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民事法律理论中的各项民事制度绝非一盘散沙,彼此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并有较强的系统性的。
我是用民事法律关系将民法所包含的各项民事制度串联成一个整体。
因为每项民事活动都表现为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而均通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相应的民事法律事实来表现该民事活动的具体内容。
关键点串知识平时学习要具体全面,学习时要针对细节有重点地进行。
如在复习婚姻继承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挑出了这样几个关键词:婚姻的生效条件;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离婚标准;离婚的限制。
这就是所谓的“点”。
而对于继承法中的内容,可以找一条时间的主线,例如:确定死亡时间——确定遗产——确定遗嘱——遗赠或遗嘱继承。
联想理解记忆民法中,相近的概念太多了,有些理解起来也比较困难。
这时我就采用联想和理解的方法,因为民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它们之间都具有内在的客观联系。
我们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地记住它们。
比如:看见合同的成立,我就会想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等一系列问题。
这样,知识就不是独立的了。
在记忆的时候,还要对知识点进行记忆前的理解,理解是记忆的基础。
对民法教科书中一般阐述性的内容,关键在于理解和领会,而不必逐字逐句死记硬背。
学习民法学地基本方法

学习民法学的基本方法梁慧星学习民法学的方法大致有两种:其一,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
及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
其二,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
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
第一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物奠定扎实的民法知识基础。
但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
第二种学习方法,从具体案例入手,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可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概念、原则、制度、理论体系。
因此,现在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
即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须采用第一种学习方法,精度一、二种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体系书。
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第二种方法,阅读一些民法实例演习著作,使我们结合实例对民法各项概念、原则、制度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然后再阅读一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研究著作相关专题论文,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民法理论素养。
并且,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应阅读民法方法论著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解时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
在采用第一种方法学习时,须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先学好民法总论部分的内容,再顺序学习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民法总论部分,不仅使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现代法制的基础。
学好这部分内容,再学习其他部分就比较容易。
当学习其他部分时,也应当遵循同样的规律,先着重学好该部分的基础知识,例如学习债权部分,应先着重掌握债权总论部分,然后再学习各种合同。
二是遵循“阅读、记忆、理解、运用”的规律。
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民法的思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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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同学这样来描述民法原理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大一追女生是先占,大二追女生是拾得遗失物,大三追女生是发现埋藏物.示爱是欺诈胁迫,结婚是重大误解,离婚是违约行为,求婚是请求权,分手是形成权,老婆是自物权,情妇是他物权,婚生子是孳息,私生子是不当得利……”初看上面内容觉得挺有趣,但仔细分析会发现,民法原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无处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会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夸张的说,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围内,因此学习好民法,掌握好民法,运用好民法就显得颇具实际利益和现实意义。
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母”,因此学习法律应当或者必须从研习民法开始。
众所周知,民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着庞大而琐碎、完整而严密的理论体系。
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学习过程中应当掌握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更好的对民法知识融会贯通,领会民法学的真谛。
对于民法学的学习方法,曾有诸多的民法学者撰文论述,本文试从借鉴和比较的角度,并结合自己学习民法的实际感受和收获来对学习民法的方法进行粗浅的介绍。
一兴趣第一,注重培养对民法学习的兴趣
兴趣是第一动力,认识和学习任何一种学科都应当建立在兴趣之上,民法学习也是如此,只有对民法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才能在学习过程中一直保持学习激情和热情,才可能有动力去对某个具体知识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很多人在论述民法学习方法时注重强调如何思维等方面,其忽略了兴趣这一大前提,没有兴趣是学不好或者说是学不“专”民法的。
因此我们在开始学习民法时就要努力培养自己对该学科的兴趣。
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培养学习兴趣呢?以下几方面可以参考:如像本文开始的那段笑话一样,把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家熟知的现象想象成民法中的名词和原理,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我们理解民法中一些名词的基本含义,更能使我们加深记忆,从而有兴趣对这些知识深入学习;还可以通过对一件大家所熟知的事来进行小组讨论或者辩论赛的形式来培养学习的兴趣;此外可以介绍一些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了解他们的求学经历、毕业院校、学术成就等方面的情况,或许发现其中有自己的校友,这样也会对民法学习兴趣的培养产生一定刺激和促进作用。
二点面结合,宏观上把握民法的完整体系,微观上掌握民法的具体知识点民法是法学的“老大哥”,其理论体系是经过长时间发展和完善的,是否能准确的把握民法的理论体系,对于我们能否把民法“学会”、“学精”、“学专”起着关键重要的作用。
民法体系虽庞大,琐碎的知识也很多,但真正把握起来并没有那么困难。
孟德斯鸠曾说过:“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通过这句名言。
我们可以看出民法的权利本位,即民法主要关注对于个人利益的调整和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也可以成为自己利益的国王。
了解了民法的出发点,接下来对于其性质、基本原则等方面的理解就简单多了:既然保护
的是个人利益,那么其私法性就不言而喻;既然“每个人可以成为自己利益的国王”,那么其必然要遵守平等、公平、诚信等原则。
自然人要进行交往,那么必然会产生对某些事情的约定或者会对别人造成一些侵害,那么民法体系中自然会有合同、侵权之类的内容,这样看来对于物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内容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仔细分析,对于民法的理论体系,都是可以遵循着“保障个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的这条基线来一步步推导出来。
把握了民法的基本体系,接下来就要求我们对体系中每部分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加以学习和掌握,就像盖房子一样,大致的框架弄完后,再开始对于房内布局进行完善和补充。
这样我们的知识才是系统的,才是具有生命力的。
对于每个知识点的学习,一定要把其“理解透”、“掌握熟”、“运用巧”,不懂就问,勤于巩固。
这样我们所建的“房子”才会更耐用,更稳固,我们的理论基础才会更扎实,更充分,对以后的学习和研究也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促进作用。
三民法学习要坚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人生处处皆民法”,民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早上买菜做饭会形成买卖关系,吃完饭坐车上班会产生运输合同,下车不小心被狗咬会产生动物侵权问题,去医院路上交话费不小心交到其他的号码上产生不当得利问题......其实也正是因为有民法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和谐,变得稳定。
我们学习民法不能单单只从书本上的文字知识出发,还要结合现实生活来学习。
我们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实际生活中感受民法的价值,此外我们还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即所谓民法学习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民法知识只有能够被运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才会被我们所热衷;同时实践活动也对我们的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创新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因此,在民法学习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践,并在实际生活中丰富理论知识。
这样,也会更好的激起我们学习民法的兴趣,更好的“以我所学,服务社会”。
这样的学习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义的。
四多读书,读好书
民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只把知识面局限在教材范围内是远远不够的,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民法理论也在不断的发展完善和创新,对同一问题也难免会有不同或反对的观点。
这就要求我们在夯实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培养阅读的良好习惯。
所阅读的书籍不一定仅仅限定在法学领域范围,可以或者应当拓展到哲学、伦理学、医学等其他学科领域。
这样可以整合思维,拓展学习的广度,强化理论的深度,对我们的民法学习一定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读书时要特别注意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提高自己的理论见解能力和独立分析能力。
至于如何选择书籍,著名学者巴比达给了我们答案:“每个有知识的人,应该在自己的一生中,好好读上8-10本书。
究竟该读哪些书?若想了解这点,那至少得读上15000本才行”。
小结
民法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论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对一个个知识点的记忆和积累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克服急躁和虚浮的学习心态,不要被一个较为复杂的知识点挫伤学习热情。
民法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是“痛并快乐着”,而且我们时常会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为此我们要深入浅出的进行理论分析,广泛大量的进行书籍阅读,合理变通的解决现实问题。
民法学习不仅仅让我们学到专业知识,同时也会对我们人性的培养,人格魅力的提高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们有理由相信“民法是最具魅力的学科”,民法学习也会让我们的人生路走的更宽阔,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