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情况
硫化氢中毒案例

某石化总厂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1 人。
事故经过:2004 年11 月29 日凌晨,某石化安装维修公司仪表工王××和直柴加氢装置班长一起,处理加氢汽提塔顶回流罐浮筒液位计,在打开液位计底部排凝阀时,含有硫化氢的介质从排凝阀排出,王××当即中毒晕倒,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经调查,该石化总厂制定了硫化氢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和防硫化氢泄漏的应急措施,装备了防护用具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现场有警示牌和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
1)死亡直接原因是硫化氢中毒。
事后分析,当时现场硫化氢的浓度为30%~50%,而硫化氢在1 000 mg/m3 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致人突然昏迷,呼吸和心跳骤停,发生闪电型死亡。
王××在高浓度硫化氢的现场昏迷大约5 分钟才被救出。
2)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作业者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对硫化氢的危害认识不足,未按规定佩带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具,未佩戴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
王××和当班操作班长到现场维修仪表时都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乃至当班操作班长发现王××中毒后不能及时抢救,只好跑回控制室求救,延误了抢救时机。
3)未按规定办理作业票,没有明确监护人,未按集团公司《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浮筒正压和副压引压阀没有关严,是造成硫化氢泄漏的又一重要原因。
王××以为正压和副压引压阀关闭,所以打开排凝阀。
事后投用液位表时,发现副压引压阀虽然关闭,但仍有内漏。
事故教训:1)要将HSE 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际实施相结合,确保制定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在进行危险作业时,不仅要按规定开作业票,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2)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深入了解硫化氢等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掌握硫化氢中毒的预防和急救措施。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7.27”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报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7.27”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报油质字〔2006〕630号各公司、院:2006年7月27日20时30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白于山作业区在进行回注污水管线解堵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
7月27日,长庆油田采油四厂白于山采油作业区XP18井区组织对101配水间至于35-24井、于37-26回注污水管线进行解堵作业。
13时30分左右,关闭注水流程,水泥车将10桶清洗剂(约2立方米)从于37-26井口注入管线。
16时清洗剂打完,关闭洗井流程进行反应。
19时30分左右,白于山采油作业区工程组技术员带领XP18井区副井区长和一名大班员工,乘值班车到于35-24井场进入水井房进行管线排污作业。
用软管连接35-24井口放空短节至污油池,打开水井房内阀门排污水时,软管与短节连接处脱落,污水携带有毒气体流出,造成现场3名作业人员中毒倒地。
该井场看井工发现有人中毒后,自感不适,让值班司机开车立即到XP18井区叫人,井区长得到报告后赶到井场,同看井工用湿毛巾自捂口鼻,将门口1人拖离水井井房门口通风良好处。
随后,井区长和看井工也在晕倒在地,在随后赶来的员工救助下,将5人分别送往靖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进行抢救。
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轻伤,目前病情稳定。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软管与放空旁通连接处没有固定好,在打开阀门后,连接处脱落,污水从放空短节流出,其中的硫化氢气体在于35-24水井井房内(水井房宽2.3米、长2.5米、高2.2米)聚集,致使作业人员中毒。
这次作业使用的清洗剂由兰州格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清洗过程中硫化氢的生成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这起事故是今年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之后,发生的第一起重大员工伤亡事故。
事故暴露出员工安全意识、危害识别、安全措施落实、应急抢险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为了汲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1、各单位要迅速将这起事故通报到基层班组,并要求基层班组组织员工,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
硫化氢事故案例

事故原因分析
间接原因
3)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在现场巡查的 监理人员没有制止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在现场不 具备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工人施工。 4)排水车间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排水车 间在作业期间没有派人到施工现场,未对受限空间 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未能及时制止作业人 员的违章作业行为。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作业人员在未开具受限空间作业票的情况下,不 佩戴防护用品进入油泥井底进行疏通作业,因污水流入 井底,释放出大量硫化氢,导致硫化氢中毒死亡。 2)现场救援人员缺乏应急救援常识,在未佩戴防护 器具的情况下,相继下井救人,导致1人死亡,1人中毒 。
事故原因分析
间接原因
1)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 形式单一,没有针对特定群体(农民工)采取针对性的 教育形式,培训教育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导致外来施 工人员缺乏硫化氢防护和应急救援常识。 2)作业单位负责人未到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许可证”,未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 交底,未指派作业监护人,未制定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 预案,对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未加制止,导致工人中毒 死亡。
图文无关
7月12日8时零分左右,作业工人王国×、丁××到达排水车间CPI装置东侧排油泥井处(井深3 m,井口直径 0.7 m),在未开具受限空间作业票、未配备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开始作业。王国×沿着井壁上的固定扶梯下到井 底,用铁桶清理油泥,丁××负责在井上用绳索往上提,大约提了十几桶。这时王国×发现油泥下面有水泥块并 有冒水现象,便停止作业,从井下上来。
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 2016/8/19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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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教训
山东某纸业公司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山东某纸业公司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2004年5月28日15时50分,山东贵和显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蒸车间挤浆工段地下浆料1号泵室发生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山东贵和显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28日停产检修。
当日下午15时50分,挤浆工孙丰曙、张秀成到地下浆料池1号泵室处理浆泵上浆料不畅、量小等问题。
2人在没关闭料浆泵前连接浆料池上料管闸阀的状态下,将料浆泵泵头拆下,致使浆料池中硫化氢气体涌出,造成2人中毒,随后赶到现场的备蒸车间挤浆工段浆料工宋复顺下到泵室救人,也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造成3人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备蒸车间作业人员在没关闭泵前连接浆料池上料管闸阀的状态下,擅自将料浆泵泵头拆下,致使浆料池中硫化氢气体涌出,造成中毒。
间接原因是:山东贵和显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企业缺乏对地下浆料池泵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防范措施规定;浆料池泵室无通风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自我保护意识差。
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

四、事故处理
对井下作业公司安全监督站南部分站站长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第三修井分公司主管技术副经理和主任工程师行政记大过处
分; 分别对第三修井分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行政撤职处分; 对第三修井分公司安全办主任行政 降级处分;
对306队队长、指导员行政撤职处
二、事故经过
第三修井分公司接到
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
油田 应急办 公司 应急办 总 经理 公司 经理
程 序 。 20 时 20 分应 急 抢 险
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戴正 压呼吸器将掉入罐内的3人 救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 效死亡。倒在罐顶平台上 的1人经抢救很快脱离危险。
分公司 应急办
分公司 经理
事故 现场
中3人掉入罐内,1人倒在平台上。
二、事故经过
10月12日下午,该队接到设计后,由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 按设计要求清理储液罐内井下返出物,副队长组织现场施工,副 队长带领其他3名员工站在平台上向罐内倒除垢剂。 19时50分,当倒至第24袋(每袋25千克)时,4人突然晕倒,其
中3人掉入罐内,1人倒在平台上。
队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在小6-3井进 行换管柱作业。
起管柱过程中发生油管断裂,并 进行打捞施工。发现井内结垢严重, 12日上午向甲方进行汇报。 甲方决定先进行除垢作业,并下 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井下第三修井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组织编写施工设计,经审核、审批 后,交作业队组织施工。
二、事故经过
10月12日下午,该队接到设计后,由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 按设计要求清理储液罐内井下返出物,副队长组织现场施工,副 队长带领其他3名员工站在平台上向罐内倒除垢剂。 19时50分,当倒至第24袋(每袋25千克)时,4人突然晕倒,其
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10·27”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10·27”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0月27日18时30分左右,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氧化池组在清淤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2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安全监管局、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晋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善后工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切实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10月28日,石家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崔同英局长为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10·27’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东纺织公司)。
成立于2007年4月,前身为河北业盛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08年落实市政府搬迁要求,公司由石家庄市搬迁至晋州,2010年6月收购晋州银河纺织有限公司,2012年11月更名为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173802,经济类型民营,公司地址位于晋州市工业路21号,法定代表人王宇辉。
固定资产3.61亿元,下设5个车间、7个部门,员工700人。
公司以棉纱、少量染料为原料生产各种牛仔布(牛仔布是色经白纬织物,其经纱需要经过染色加工),面料品种花色达1000多个,同多家国际知名品牌进行合作,产品主要销往欧美、日、韩等国,年销售收入3.28亿元。
典型事故一: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中毒事故

典型事故一: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中毒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4年1月1日22点30分许,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在切罐作业过程中发生石脑油泄漏,引发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6万元。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事发时抽净管线系统处于敞开状态。
操作人员在进行切罐作业时,错误开启了该罐倒油线上的阀门,使高含硫的石脑油通过倒油线串入抽净线,石脑油从抽净线拆开的法兰处泄漏。
泄漏的石脑油中的硫化氢挥发,致使现场操作人员及车间后续处置人员硫化氢中毒。
(2)间接原因①重大工艺变更管理不到位。
企业对重大工艺变更,没有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②硫化氢防护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在高含硫石脑油进入储罐后,未按规定采取加装有毒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等措施。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不落实。
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作为重大危险源,未按照规定,采取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等措施。
④应急救援设施管理和事故处置不到位。
应急救援防护器材配备不符合车间、工段实际,参与现场救援的人员能力不足,现场缺乏有效地统一指挥,导致伤亡损失扩大。
⑤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
公司和车间未认真开展硫化氢毒性、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教育和培训,员工对硫化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
(二)基本情况1、事故有关单位情况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7日,位于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001号,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的股份制企业,占地面积1700亩,总资产20亿元,在岗员工990余人。
公司现有两套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加工装置、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60万吨/年油品改质和配套制氢装置、3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40万吨/年石脑油改质装置、罐区及其配套公用工程。
该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经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12月9日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3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9日。
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编号:10“4·25”硫化氢中毒事故2013年4月25日15时30分许,辽宁某化工公司发生承包商员工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此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该化工公司位于辽宁省中部偏北地区。
该化工公司注册资金182130.8万元。
经营范围:汽油、液化石油气、石脑油、丙烯、氢气和甲烷混合物(压缩的)生产等。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丙烯、重液蜡、民用液化气、车用液化气、轻质燃料油、聚乙烯、MTBE、丁烯-1、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等17种石油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等多个领域。
2.承包商某化建公司(以下简称化建公司)注册资金3228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等;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二)检修施工项目发包分包情况自2011年起,化建公司通过招投标开始承担该化工公司的生产装置维护保运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一年一招标,协议一年一签,化建公司连续两年中标,该项目由化建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
2013年,由于费用问题没达成协议,双方至今未签订2013年的生产装置维护保运协议书,2013年1月1日起,该化工公司通过招投标仍将检维修项目承包给了化建公司,化建公司仍然为该化工公司负责维护保运工程施工,双方已构成了事实上的协议关系,且双方于2013年1月14日签订了本年度生产装置维护保运《安全协议书》,化建公司的该化工公司项目经理部同日提交了《生产装置保运工程HSE管理(措施)方案》,并签署了承包商HSE 安全承诺书。
该工程项目由化建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赵某A全面负责,现场管理先后由项目负责人彭某和金某负责,同时,化建公司大连分公司把此项目的现场施工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自然人孙某,由孙某负责雇佣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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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情况
各炼化企业:
近日,某公司苯加氢装置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请各单位组织传达此次事故,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好硫化氢的防范措施。
一、发生事故装置概况:
苯加氢项目设计能力15万吨/年,主要生产设施包括PSA 制氢、苯加氢、蒸馏、油库、原料库及产品装卸装置等生产设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近日下午,在苯加氢装置区,员工丁某在巡检时发现非芳烃地下废液槽抽出泵的轴封有渗漏,在通知现场主操作员柳某后,对渗漏部位进行检查,不小心掉入槽外的地坑中昏迷。
现场主操作员柳某在接到丁某报告后,通知项目经理石某。
随后石某带领柳某等3人,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丁某倒在非芳烃地下废液槽外的地坑中。
石某与柳某立即跳进坑中进行救援,因硫化氢中毒相继晕倒,现场其他两人发现情况不对,在戴好防毒面具后下坑营救,将丁某、石某、柳某救出送往医院抢救。
经医院抢救,确定丁某、石某、柳某3人死亡,另外9人不同程度中毒(其中一名生产副总,一名技
术服务人员) 。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由于非芳烃地下废液槽有3米高的水位,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现场人员在救出三人后放下空气呼吸器,没有及时脱去身上被污染的衣物,在救护车上护送被救出的三人途中,被污染的衣物散发出的硫化氢造成中毒,包括生产副总、技术人员、员工和医护人员。
三、相关要求
按照2007年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安排的硫化氢分布点排查要求,继续深入排查,现场人员熟悉硫化氢的分布点和风险,落实技术措施,进入现场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做好硫化氢专项预案的演练。
附件1:接触不同浓度硫化氢的危害
2:某石化公司炼油厂硫化氢分布表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2011-12-23
附件1:
接触不同浓度硫化氢的危害
附件2:
某石化公司炼油厂硫化氢分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