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企业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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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淮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_张从光

加快淮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_张从光

2016年第1期○张从光陆旻妍摘要:淮安市生产性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尚存在总量不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应以优先发展物流业、创新发展金融业、大力发展信息业、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鼓励发展科技服务业为抓手,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关键词:生产性服务业淮安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涉及农业工业等多个产业及若干环节,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鲜明特点。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仅是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而且是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战略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淮安社会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综合实力逐步增强。

2014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4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8.5亿元,增长13.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5798元、12010元,同口径增长9.4%、11.6%。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12.6∶48.1∶39.3调整到2014年的11.9∶44.8∶43.3。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淮安市服务业一直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增速连续多年在江苏省保持前列,产业结构加速向“三二一”迈进。

2014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062亿元,总量首次迈上千亿元台阶;服务业增加值在三次产业中占比达43.3%,较“十一五”末提高4个百分点。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5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居江苏第一。

服务业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53亿元,增长20.7%。

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首次超过50%,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1.3%,服务业对经济发展和中心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淮安市生产性服务业规模日益壮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2014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整个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7.6%,较“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

从服务业分行业营业收入看,金融、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收入增长较快,增速均保持在20%左右。

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

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

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介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依法取得资格专门从事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组织。

如今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希望你们喜欢。

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一)会计、评估类:含各类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或信用评估等。

(二)工商、税务代理咨询类含工商代理、工商咨询、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等。

(三)专利、商标代理类含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和知识产权代理等。

(四)职业、婚姻介绍类含人事代理服务、职业介绍服务、就业指导培训服务、猎头公司、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劳务输出、婚介服务等。

(五)商贸信息咨询类含商务代理、商务咨询、商贸交易中介服务、提供商务信息服务、运输代理、客运票务代理、物流、仓储、电子商务、速递服务等。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类含房地产营销策划、交易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销售代理,房地产资质评估、估价中介服务等。

(七)金融、保险、证券中介服务类:含保险代理、咨询服务,保险公估,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上市公司保荐服务,期货,非银行类金融咨询中介服务等。

(八)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类含企业管理咨询、策划、形象设计、诊断等服务,建筑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中介服务等。

(九)科技中介服务类:含质量、计量检测及认证服务,科技咨询公司,技术交易中介服务等。

(十)文化、教育、体育中介服务类含文化经纪,文化传播,演出公司,礼仪公司,教育咨询服务,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民间教育质量监督服务,高等教育咨询、评估服务、体育经纪等。

(十一)广告业含广告咨询、策划、设计、传播等。

(十二)法律、公证服务类含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十三)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

(十四)其他中介服务类:含以上未包括的各种中介服务,如典当、拍卖、旅行社、物业管理、担保、会展服务、产权交易中介、出入境中介等。

中介组织

中介组织

2.2 中介组织理论2.2 .1 中介组织的内涵行业中介组织理论与产业经济学和组织管理理论密切相关,房A,产中介组织理论,作为一个专门的行业或产业组织理论,首先要表现为一般的中介组织理论。

中介组织通常是指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服务的各种组织、机构的总称。

按照这一概念,市场和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各类工商业协会、行会,各类团体、事务所,信息咨询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机构等都可归属为中介组织的范畴。

一般说来,中介组织是在各种经济、社会主体之间进行活动的主体,自身既不生产商品,也不经营商品,只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且通常提供的是以专业技术为基础的较高层次的服务。

2.2 .2 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张云德,2003)0(1) 中介组织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多样,但效益与效率又要求系统化、整体化,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显得越来越重要,由此就产生了许多以此为职能的中介组织。

(2) 经济和社会系统中的日常事务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企业、个人都是市场主体,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政府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都需要打交道。

许多事情政府部门不管,企业和个人没法处理,中介组织便由此应运而生。

(3 )中介组织的发展适应了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要求不同国家的做法接轨,即按国际惯例办事,而中介组织则提供了大量的这类服务。

2.2 .3 中介组织的基本特征从上面中介组织的内涵可以看出,中介可以是以京利性为目的的企业,也可以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性机构。

一般而言,企业是独立从事经济活动的燕利性经济组织,具有经济性、独立性、社会性和燕利性的特征。

中介组织虽然不是政府机构,但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社会性机构,因此中介组织可能既具备有企业特征,又具有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社会性事业单位的特征。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报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件、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三)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机构。

第四条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按规定办理;(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四)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第五条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实施的中介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为有关当事人服务。

第六条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

(一)对咨询、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收费等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对评估、代理、认证、招标服务收费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服务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三)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收费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标 签】市场中介管理办法【颁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文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发文日期】2008-01-30【实施时间】2008-01-3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刘赐贵二○○八年一月三十日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中介管理,规范市场中介执业行为,维护市场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和涉及中介管理活动有关的组织和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按规定的规则和程序为委托人提供经济鉴证、咨询、培训、经纪以及其他有偿中介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包括: (一)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机构; (二)资产、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等评估机构; (三)检测、检验、认证等鉴定机构; (四)测绘、监理、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服务机构; (五)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调查等咨询机构; (六)职业、人才、婚姻、教育等介绍机构; (七)工商登记、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拆迁、政府采购、拍卖、因私出入境、经纪等代理机构; (八)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将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中介机构的发展政策,优化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环境。

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成立,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向委托人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专业中介机构和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其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是指中介机构向委托人有偿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性等的服务行为。

(一)公证性服务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等服务;(二)代理性服务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等服务;(三)信息技术性服务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介绍、广告设计等服务第五条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以自愿委托为基础,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指定委托人接受由委托人付费的中介服务。

第六条中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行业规定的服务标准或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向委托人提供服务。

委托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七条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三种定价形式管理。

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大多数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二)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三)对评估、代理、认证、招标服务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八条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

具体项目的定价目录依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制定,具体定价目录以外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计价格[1999]2255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经委、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纠风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

(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三)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机构。

第四条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按规定办理;(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四)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1999年2255号文)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1999年2255号文)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经委、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审计厅(局)、纠风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三)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机构。

第四条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按规定办理;(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四)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第五条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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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企业、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
调查问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宏观经济研究院信息研究咨询中心
二○一○年六月
调查问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发展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942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服务业发展情况的问卷调查。

请参与调查的服务企业、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认真研究、客观全面地回答每一个问题,保证回收问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根据回收调查问卷质量,我们将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15个优秀信息来源单位,作为反映本地区、本行业服务业发展动态的代表,将其加入服务业优秀信息来源单位动态管理库,建立长效工作联系制度。

对调查问卷中涉及的信息,我们严格保密。

请参与调查的服务企业、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在提供的OFFICE WORD文档电子版中作答,同时报送经确认的电子光盘和纸质版各一份。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一)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4、E-mail:
5、传真:
6、详细地址:
7、邮编:
(二)主要从事业务及所在服务业行业1、主要从事业务:
2、所在服务业行业(单选)。

(三)所有制类型(单选)。

①国有②集体③私营④股份制
⑤中外合资⑥外商投资⑦港、澳、台投资
⑧其他
(四)单位近况
(五)本服务企业、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未来三年、五年发展目标和设想。

二、服务业发展政策情况调查
(一)请对“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我国服务业政策的总体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1、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2、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税收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3、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土地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4、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价格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5、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融资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6、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人才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7、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走出去”支持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8、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诚信等环境规范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9、请对当前我国服务业准入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单选)。

①非常满意②比较满意③一般④比较不满意⑤非常不满意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10、服务业其他方面政策的评价(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二)您对于“十一五”时期国家关于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在选择项打“√”)。

1、您认为“十一五”时期出台的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帮助本企业、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重点解决了哪些方面的问题(请按重要性依次列出)。

①资金②税收负担③土地④人才
⑤“走出去”⑥准入条件⑦品牌建设⑧其他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2、您认为服务业政策存在哪些问题(可多选)。

①政策差异大,政策不平等②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大
③政策不明确、不具体,没有可操作性④地方落实不够
⑤政策宣传不充分,不知道有相应的发展政策
⑥其他:____ ____(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3、您认为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如何。

①很好②较好③一般④不好⑤根本未落实
4、您认为在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最需要改进服务的是哪些政府部门(2~3个)。

5、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改进政府管理(可多选)。

①减少审批环节②加强监管③提高办事效率
④转变工作作风⑤加强与服务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
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⑦减少管理部门⑧其他:_ __
6、您认为当前我国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相比,在政策待遇上(单选)。

①平等②有些不平等③非常不平等
若不平等,与农业、工业相比不平等的政策主要表现在(多选)。

①财政资金支持政策②税收政策③土地政策④融资政策
⑤人才政策⑥行业规范政策⑦诚信环境建设政策
⑧准入政策⑨其他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三)从本服务企业、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来看,您认为推动国家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快对内对外服务行业开放哪个更重要(单选)。

①改革更重要②开放更重要③同等重要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1、从本服务企业、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来看,您认为“十一五”时期服务业改革和开放两个方面是否取得成效(单选)。

(1)改革方面。

①非常有成效②比较有成效③成效不显著④比较无成效⑤非常无成效
(2)开放方面。

①非常有成效②比较有成效③成效不显著④比较无成效
⑤非常无成效
2、请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进行具体说明。

三、“十一五”时期服务企业、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发展
变化情况调查
(一)本服务企业(服务机构、中介组织)所在的行业或领域“十一五”时期主要有哪些发展上的新趋势、新特点?
(二)你单位“十一五”时期的主要变化有(请按变化程度由大到小依次列出),并对这些选项进行具体说明。

①行业竞争的变化:
②服务对象的变化:
③服务技术和方式的变化:
④需求结构的变化:
⑤人才支撑条件的变化:
⑥行业地位的变化
⑦专业化分工的变化:
⑧成长阶段的变化:
⑨其他(请作具体说明):
四、发展问题调查
(一)你单位发展面临的紧迫问题是(请按紧迫程度由强到弱依次列出)。

①竞争力不强②发展战略不清晰③规模不大
④主业不突出⑤人才匮乏⑥创新乏力
⑦资金短缺⑧管理问题⑨其它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二)您认为制约你单位发展的最大外部障碍来自(请按障碍由大到小依次列出3~5项)。

①土地问题②人才问题③融资难问题④税收问题
⑤政府重视程度问题⑥市场问题⑦诚信体系建设问题
⑧恶性竞争问题⑨政府管理问题⑩准入问题○11其它
请作具体指向、原因说明:
(三)根据您们的了解,本行业与国外同行业发展的差距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四)从你单位发展要求看,您认为“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发展政策的重点应有哪些,并说明原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
(单位印章)
二○一○年七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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