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彭家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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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里河区城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里河区城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里河区城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2•【字号】七政办发〔2016〕86号•【施行日期】2016.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里河区城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16〕86号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七里河区城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2日七里河区城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全区城区架空弱电线缆“蜘蛛网”现象,加快实施城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净化城市空间,消除视觉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政府主导,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分年度、分阶段、分批次完成全区城区主次干道及城市广场、旅游景点周边和城市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架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建设安全、实用、合理的地下线廊网络,优化城市立体空间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为建设山水城市、宜居城市、活力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一)结合目前正在实施的轨道交通、“上跨下穿”、道路整治改造等工程,实施架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并逐步向周边展开,兼顾城市重要区域、城市出入口、旅游景点周边,以及城市新建、改扩建道路,逐年分步实施。

(二)对已建设有通信管道的道路,各弱电线缆产权单位架空弱电线缆一律购管入地。

(三)以此次整治和改造为节点,建立完善的城市线缆管理机制,明确架空弱电线缆的审批办法和处罚规定,着力改善城区道路和空间环境。

三、实施步骤结合全区实际,利用2年时间,分三批次实施全区9条12.425公里城区主次干道的架空弱电线缆入地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
编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22
•【字号】商政函〔2024〕11号
•【施行日期】2024.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商洛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商高新(商丹)管字〔2024〕4号)收悉,按照市规委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商洛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区范围为西至刘湾社区南秦河处,南至沪陕高速,东至舒杨村,北至王巷村、冀村、红光社区等集中居民点,总面积1928.73公顷。

二、你单位要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融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要坚持生态保护原则,优化空间布局,科学指导建设。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商洛高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修编成果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
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违规变更。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绿线、黄线、蓝线、紫线

绿线、黄线、蓝线、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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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
说明书
较大的绿地。主要包括:
表 3-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所在区位
城关区 七里河区
安宁区 西固区
综合公园统计表
公园名称 五泉山公园 雁滩公园 雁滩滨河公园 九州公园 龙首公园 中心滩公园 西湖公园 彭家坪中心公园 世纪公园 西固公园 兰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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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安全具有重大影响。 规划防护绿地以建成的南北两山防护体系为主体,以三大绿色通廊为重
点,另外主要是沿河的一些滩涂绿地以及其他的防护绿地,从而形成总量适宜、 结构合理、生态调解功能较强的生态防护绿地系统,改善规划建成区的环境质 量,减轻和缓解自然灾害及城市污染,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态。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防护绿地: a.沿兰新铁路线路两旁规划防护林带,宽度规划以 25 米为准。 b.沿燃气主干管两侧各 15 米的防护绿地(该防护绿地只可种草,不可种 植根深乔灌木), c.道路防护林带:沿城市干道沿线两侧分别划定宽度 10-50 米的防护林带。 d.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高压线走廊 20—150 米宽的 地面地段划定为灌木和草坪绿化带。 e.卫生防护林带: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建设卫生防护林带,宽 度在 10-25 米之间。 (3) 附属绿地 G4 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 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
所在区位 城关区
专类公园统计表
公园名称 雁滩中心公园
白塔山公园 五一山公园 老年公园 市民广场 绿色公园 体育公园

控制性详细规划_案例

控制性详细规划_案例

控制性详细规划_案例1. 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某个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探讨该城市的规划目标、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2. 规划目标该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经济的繁荣和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具体目标如下:•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改善居住条件;•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提高交通效率;•保护城市的自然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供给,满足居民需求;•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的整体运行效率。

3. 规划内容3.1 用地分区规划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规划目标,对城市的用地进行细致的划分,并规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和使用标准。

•居住区:合理划定居住区的范围,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并规定居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配套标准。

•商业区:确定商业区的位置和规模,促进商业发展和消费活动。

•工业区:规划工业用地,促进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公共设施区:划定公共设施区,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的分布和配置。

•绿地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城市的自然环境,增加城市的绿地比例。

3.2 建筑控制规定规划对于城市建筑的控制也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建筑控制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建筑高度和容积率:规定不同区域的建筑高度限制和容积率限制,控制建筑的体量和密度。

•建筑外立面与风格:规范建筑的外立面设计和风格,保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风貌。

•建筑用途和功能分区:划分建筑的用途和功能,保持合理的用地利用和功能分区。

3.3 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该城市的交通规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道路网络规划:规划合理的道路网,提高交通的便捷性和效率。

•公共交通规划:规划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优化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提供便捷的非机动车交通方式。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方案技术导则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方案技术导则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1.1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城市规划的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以下简称《技术导则》)1.2兰州市中心城区内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及各项建设工程均应符合《技术导则》,但城市居民私房翻建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除外。

1.3在兰州市规划区内编制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所涉及的各类图纸应使用经国家批准的兰州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基准高程。

1.4 规划项目布局应遵循显山、露水、增绿和节地、减排、宜居的原则,按照有关城市空间特色规划的规定,加强对视线通廊的控制,突出城市空间特色,体现城市山水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

1.5城关中心区、七里河中心区规划和建设应实行“抽疏”战略,与人口疏解、功能提升、环境改善和景观优化相结合,增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控制建筑容量,改善城市交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功能。

1.6新建、搬迁的工业企业应布局在开发区或者规划的工业园区,中心城区内原有工业用地应实施“出城入园”战略,进行逐步搬迁,搬迁后用地性质和建筑容量的调整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企业内的公共设施用地不得因企业的改制、重组等变化而擅自改变用途。

1.7 黄河兰州市区段沿线应当严格按照《黄河兰州市区段及两岸地区规划》实施建设,对沿线现有建筑和设施应当按规划逐步进行整治和完善。

两岸河堤与南北滨河路间的用地除市政公用设施、航道航运设施及防汛、取水等设施外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

1.8南北两山的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应编制专项规划,经审定后严格按规划实施。

在有关规划编制并经审定之前确需建设的,应严格按《兰州市城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发建设。

兰州市第二版城市总体规划(1978 年-2000 年)

兰州市第二版城市总体规划(1978 年-2000 年)

兰州市第二版城市总体规划(1978年-2000年)(一)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兰州的历史,自然条件及行政区划等,叙述了原总体规划实施概况,着重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城市规模、工业布局、环境保护、对外交通、居民住房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规划原则1、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做到城乡兼顾。

2、贯彻执行"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兰州是第一线城市,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把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结合起来。

3、贯彻执行"多搞小城镇"的方针,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市区内原则上不再安排大中型工业项目,必要的新建扩建项目,应尽量安排到周围的工业点上去。

4、贯彻执行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防治污染。

对已造成污染的工厂,必须限期治理。

少数危害严重的工厂,必须进行调整,转产或迁出市区。

5、贯彻执行"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方针。

结合兰州的自然地形特点,搞好绿化建设。

要"点"、"线"、"面"相结合,要市区与郊区、防震与防灾、园林与生产相结合,加速南北两山绿化,提高绿化覆盖面积。

6、贯彻执行"为生产、为工人和为城市群众服务"的方针,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活的配套建设。

逐步改造旧城区和搞好小城镇的配套建设。

7、贯彻执行"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正确处理城市功能,经济和观瞻的关系。

要成街成坊地建设。

创社会主义之新,建设有文化的、清洁的、美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8、严格按科学办事,大力开展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工作,尽量采用国内外的科研成果,不断提高勘测、规划、设计的技术水平。

切实搞好各项工程的综合协调,以降低城市的综合造价,高速度、高质量地加速城市现代化的进程。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于2015年7月13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总体规划》的批复实施为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对于提高我市规划建设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积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统筹城乡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国函〔2015〕109号,下简称《批复》)、《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兰州市总体规划批复的意见》(甘政发〔2015〕8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9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甘肃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的城市性质,坚持走“科学发展、集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全力推进“大兰州”建设,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兰州在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龙头作用,以《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转变城乡发展模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起到积极的引领协调作用,逐步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

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

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一、城市“四线”规划背景自2002年至2006年3月,建设部相继发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四个管理办法,要求对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地表水体等用地,划定范围确定界线,进行控制管理。

按照以上四个《办法》,城市“四线”的划定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阶段,包括总体规划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目前,兰州市已有的各个阶段规划中,对以上各类用地已做了相应的规划,但没有做专项的“四线”划定工作。

近年来,兰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如火如荼,但却忽视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侵占市政设施用地、绿地、河道洪道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侵占、拆毁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做法,因此迫切需要对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控制管理,以法定图则的方式对以上四线进行划定和控制。

2007年9月,我院受兰州市规划局的委托,编制“兰州市城市四线规划”。

本次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对兰州市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划定,进行统一的控制管理。

以上城市“四线”划定之后,将依据建设部所发布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管理,同时,本规划作为城市“四线”的总体规划,将为下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层面的“四线”规划提供上位规划和规划依据。

2007年12月日,兰州市规划局召开了由有关专家和各部门参加的方案评审会,会后,我们根据会议纪要和专家、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先本次提交的是修改后的规划成果。

二、总则(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3、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3.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2.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3.1)4、《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5、《兰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6、《兰州市西固分区规划》、《九州开发区分区规划》《兰州市雁滩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市盐场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家坪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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