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提出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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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推动科技经费管理迈上新台阶-王伟中副部长在“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培训

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推动科技经费管理迈上新台阶-王伟中副部长在“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培训

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推动科技经费管理迈上新台阶-王伟中副部长在“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培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大家下午好!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精神,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视频培训会议,对于加强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推动有关政策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支撑产业结构调整与振兴取得实效,科技在保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科技事业步入了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

当前,“十二五”各项科技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促进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部出台了《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政策改革工作,修订了国家三大主体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科技部、财政部向国务院有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报告,克强副总理、延东国务委员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确保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是当务之急。

万钢部长、志刚副书记对宣传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一、“十一五”以来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主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发展,科技资源总量保持稳定增长。

2011年中央财政科技拨款预计达到2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9%;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与中央同步增长,预计达到2460亿元。

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R&D)经费预计达到8610亿元,比上年增长22%,R&D与GDP的比值约为1.83%。

全国R&D 人员预计达到280万人年,继续位居世界首位。

随着科技投入的不断增长,各部门、各地方,课题承担单位、广大科研人员高度重视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积极探索科技经费管理机制,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日益完善,预算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全过程管理得到加强。

教研活动经费分配方案(3篇)

教研活动经费分配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我校决定设立教研活动经费。

为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经费分配方案。

二、经费来源1. 学校预算安排;2. 教育行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3. 社会捐赠;4. 学校自筹资金。

三、经费用途1. 教师培训:用于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2. 教研项目:用于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等活动;3. 教学资源建设:用于购置教育教学资源,如教学设备、图书、课件等;4. 教学交流:用于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教学交流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5. 教学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6. 其他:用于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问题。

四、经费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原则;3. 专款专用原则;4. 动态调整原则。

五、经费分配流程1. 提出申请:各部门、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向学校提出经费申请;2. 审核审批:学校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合理、合规;3. 分配使用:根据审核结果,学校财务部门将经费分配到各申请部门;4. 监督检查:学校财务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合理使用;5. 总结反馈:各部门、教师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向学校反馈使用情况。

六、经费分配标准1. 教师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培训地点等因素,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2. 教研项目:根据项目类型、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因素,每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3. 教学资源建设:根据购置资源的重要性、实用性等因素,单个项目不超过1万元;4. 教学交流:根据交流内容、交流地点、交流时间等因素,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5. 教学成果奖励:根据成果质量、成果水平等因素,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七、经费管理1. 学校设立教研活动经费专户,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2. 各部门、教师需严格按照本方案使用经费,不得擅自更改经费用途;3. 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 各部门、教师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一、专项经费管理依据(一)国家级文件1、《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2、《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二)省级文件《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冀财教〔2013〕29号)(三)市级文件《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二、专项经费使用要点(一)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相关的制度1、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强化法人责任。

2、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要明确项目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

3、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使用要求: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的审核、签批流程;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制定预算执行及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管理制度、以及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等。

4、项目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的保持一致。

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有关制度;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加强对外拨经费的管理;5、改进结算方式: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企业承担的项目,上述支出也应当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

项目承担单位对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其原始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是判断是否建立审批程序的重要依据。

(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1、承担单位应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项目任务书)执行。

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的研究任务。

2、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分别设收入和支出科目),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辅助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广东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书有关经费情况表填写说明

广东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书有关经费情况表填写说明

项目申报书有关经费情况表填写说明1.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预算编制中应当注意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单位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同时保证项目(课题)任务与设备须有高度的相关性,并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2.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试剂、药品、模具加工费、办公耗材、辅助材料、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杂包装费等。

3. 测试化验加工外协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部门)的检验、测试、化验、设计制作及加工等费用。

4.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项目协调、验收、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7.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8.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通信费、专利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 租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车辆、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租金支出。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阳部规【2018】22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有关单位:现将《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反映。

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18】22号。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12月3日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是指每年按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从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归口阳江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安排用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

为实现我市创新驱动计划行动,主要支持重大科技专项、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协同创新专项、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专项、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等5大专项,项目经费由市科技局管理。

第三条经费管理原则:1、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2、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3、项目验收,财务先行。

全面展开项目财务验收,明确规定先财务验收,再进行项目验收。

4、遵循法律,兼顾效益。

项目经费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

第二章经费管理的组织实施第四条项目经费由市科技局、推荐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分级管理。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知识问答-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知识问答-合肥工业大学财务部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知识问答1.纵向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知识问答1.1为什么要进行预算编制?(1)项目(课题)组执行预算的重要依据;(2)项目(课题)组合理分配和使用资源的基础;(3)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的依据;(4)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1.2预算编制应遵循的哪些原则?(1)目标相关性;(2)政策相符性;(3)经济合理性。

1.3预算编制的依据是什么?(1)项目(课题)组确定的研究任务;(2)相关政策制度,包括:申报项目所对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财经制度规定。

1.4需要编制哪些经费预算?(1)经费来源预算,包含:①专项经费;1②自筹经费。

(2)经费支出预算①直接费用包含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注:直接费用预算是编制的重点②间接费用包含单位管理费、绩效支出、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房屋,水、电、气、暧消耗及项目研究所需但在直接费用中无法开支的费用。

1.5直接费用预算编制有哪些注意事项?(1)预算表编写要注意什么?①经费支出预算中,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固定比例限制;②任务书预算各项开支与申请书相比不能改动过大;③预算表金额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预算说明书编写要注意什么?①列示的每项费用必须充分考虑研究的实际需要,2在同领域公允的范围内据实列示,并且需要写出主要用途和测算依据(财务专家据此判断三性)。

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社科类项目不超过20%)时,不需填写测算依据;②各项开支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③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必须在预算说明书的最后说明合作单位的名称、资质、主要完成的任务及拟转拨经费的方法,而且项目总预算和各单位分预算表间和表内数据勾稽正确,主要信息一致。

(3)直接费用各科目包含什么内容?预算编制要注意什么?1)编制设备费编制设备费包含购置设备费、试制设备费、设备改造与租赁费编制时注意事项关于设备购置费①设备费预算购置的设备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使用期限超过1年;二是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三是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我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科技厅制定了《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2年12月27日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我省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经费”)是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列入省科技计划的各类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对象是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单位。

第四条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科技项目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重大项目,避免分散使用。

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民生的重大公益性科研项目、我省优势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财政科技项目经费投入结构。

加强不同类别科技项目经费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明确定位,避免重复交叉。

按照项目重要性、研发目标任务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性质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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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间接费用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一)分类核定:按照科技项目经费的类别分别核定间接费用的额度。

(二)比例控制:按照科技项目经费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控制间接费用的预算,间接费用的预算额度不予调整。

(三)统筹安排:间接费用纳入学校间接费用专用账户统一管理,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四)规范使用:间接费用应规范使用,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

第二章间接费用的预算与执行
第四条间接费用预算按项目(课题)统一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或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合作项目)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提出分配方案,在项目预算书中予以明确。

项目预算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项目的具体文件执行。

项目预算书在上报前需经科技处审核批准。

第五条间接费用预算的核定比例。

间接费用按照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分段超额比例累退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除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之外,按照财政部、科技部[财教(2011)434号]文件的规定,纵向项目间接费用的提取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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