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
学校暴力法律案例结果(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处理结果,旨在探讨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
甲、乙、丙三名学生因误会,对丁进行殴打,致其受伤。
经鉴定,丁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事发后,甲、乙、丙三人被学校开除,并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
三、案件审理1. 起诉阶段丁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乙、丙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2. 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通知甲、乙、丙三人参加诉讼,并委托法医对丁的伤情进行鉴定。
3.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丙三人殴打丁,致其受伤,侵犯了丁的人身权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甲、乙、丙三人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如下:(1)甲、乙、丙三人共同赔偿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2)甲、乙、丙三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法律思考1. 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本案例中,甲、乙、丙三人因误会而发生冲突,反映了青少年心理、生理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2. 法律责任的承担在校园暴力事件中,侵权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例中,甲、乙、丙三人被认定为侵权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其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3. 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1)加强法治教育。
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完善校园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关于校园欺凌的案例

关于校园欺凌的案例
校园欺凌是一种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它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对整个校园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深入探讨校园欺凌的现状和解决之道。
案例一,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他在学校里经常遭受同学的欺凌。
有一次,他被
几个同学围住,被推搡、辱骂,甚至被殴打,导致他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学习成绩也大幅下滑。
小明因此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流,甚至出现了抑郁情绪。
案例二,小红是一名高中生,她因为长相普通,被同学们排挤和嘲笑。
她的自
尊心受到了严重打击,对学习和生活失去了信心,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
她的家长发现后立即向学校求助,但学校对此置之不理,导致小红的困境越发严重。
以上两个案例反映了校园欺凌对学生的严重伤害,也揭示了学校在处理校园欺
凌问题上的不足。
要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校园欺凌防治机制,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提高
大家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警惕性。
其次,学校应当建立起有效的举报渠道和处理机制,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零容忍,及时、公正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家长和社会也应该积极关注校园欺凌问题,与学校一起合作,共同努力
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总之,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应该密切合作,加强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关注和防治,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每个学生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远离校园欺凌的伤害。
校园欺凌案例分析及教育(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欺凌是指在学校或校园周边,学生之间由于年龄、性别、成绩、外貌、家庭背景等因素而产生的欺负、侮辱、伤害等行为。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校园和谐。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校园欺凌案例分析,探讨校园欺凌的原因、危害以及教育对策。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中学初二(1)班,学生小王(化名)因成绩优异、性格开朗,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
然而,在校园内,他遭受了同班同学小李(化名)的长期欺凌。
小李因家庭条件较好,长相帅气,常以高人一等的态度对待他人。
小王在遭受欺凌的过程中,逐渐变得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下滑,甚至出现了抑郁情绪。
(二)欺凌行为表现1. 语言暴力:小李经常在课堂上故意嘲笑小王,取笑他的成绩和外表,使小王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
2. 肢体暴力:小李多次在课间休息时间将小王推倒在地,甚至对他进行殴打。
3. 社交孤立:小李鼓动其他同学孤立小王,使他在班级中失去了朋友。
(三)原因分析1. 家庭因素:小李父母忙于工作,对他的关爱不足,导致他在家庭中缺乏安全感,将负面情绪发泄到同学身上。
2. 个人心理因素:小李自尊心过强,渴望得到关注和认可,因此采取欺凌他人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
3. 社会环境因素:校园中存在着“暴力文化”,部分学生将欺凌视为一种“英雄行为”,导致校园欺凌现象屡禁不止。
(四)危害分析1. 伤害学生身心健康:校园欺凌导致被欺凌者产生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引发自杀等极端行为。
2. 影响学业:被欺凌者因心理压力过大,无法集中精力学习,导致学习成绩下滑。
3. 破坏校园和谐:校园欺凌事件影响校园氛围,导致师生关系紧张,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三、教育对策(一)加强家庭教育1. 提高家长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引导他们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抗挫折能力。
(二)加强学校教育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让他们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案例(范文)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案例(范文)一、事件背景学校简介:光明中学是一所位于城市中心的公立中学,拥有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教学声誉。
学校共有学生1500余人,教职工100余人。
学校一直以来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但在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学校管理的一大难题。
事件发生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20日涉及人员:受害者:李明(化名),男,14岁,初二(3)班学生施暴者:张强(化名),男,15岁,初三(1)班学生其他参与者:王丽(化名),女,14岁,初二(4)班学生;刘伟(化名),男,14岁,初二(2)班学生二、事件经过初期阶段:2023年3月15日,李明在放学后在校门口被张强拦下。
张强以李明“眼神不礼貌”为由,对其进行了言语上的侮辱和推搡。
李明因害怕不敢反抗,事后也未向老师和家长反映。
中期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张强及其朋友王丽、刘伟开始频繁对李明进行欺凌。
具体行为包括:言语侮辱:张强多次在课间和放学后对李明进行辱骂,称其为“废物”、“笨蛋”等。
肢体暴力:张强多次在厕所、操场等监控盲区对李明进行殴打,王丽和刘伟则在旁助威。
网络欺凌:王丽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李明的照片,并配以侮辱性文字,导致李明在班级和学校内的声誉受损。
高峰阶段:4月15日,张强在教室门口当众将李明的书包扔到地上,并逼迫李明跪下道歉。
李明的同桌见状试图阻止,但被刘伟威胁。
事后,李明情绪崩溃,向班主任张老师哭诉。
后续发展:4月20日至5月20日,学校介入调查,但张强等人并未收敛。
5月10日,李明的家长接到匿名电话,告知其孩子在校被欺凌的情况。
李明家长随即向学校反映,并报警处理。
三、事件影响对受害者的影响:心理创伤:李明出现严重的焦虑、抑郁症状,学习成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自残行为。
社交障碍:李明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同学交流,逐渐被孤立。
身体健康:多次肢体暴力导致李明身体多处受伤,需定期就医。
对施暴者的影响:法律制裁:张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拘留,王丽和刘伟也受到警告处分。
校园欺凌事件案例(3篇)

校园欺凌事件案例(3篇)小明是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性格内向,不善言辞。
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平时忙于工作,对小明的生活和学习关注较少。
小明在学校里成绩中等,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但也从不惹是生非。
事件起因一切始于一次无意间的误会。
某天,小明在教室里不小心撞到了班上的“小霸王”李强,李强的书本掉了一地。
李强觉得小明是故意挑衅,当场就骂了小明一顿。
小明不敢还嘴,只是默默捡起书本,道歉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事件发展李强觉得不解气,开始在班级群里散布关于小明的谣言,说他是“故意的”,“人品有问题”。
很快,这些谣言在班级里传开了,同学们开始对小明指指点点,甚至有些人在背后嘲笑他。
小明感到非常委屈,但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只能默默忍受。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强和他的“小团伙”变本加厉,不仅在现实中孤立小明,还在网络上发布侮辱性的言论和恶搞图片。
小明的照片被PS成各种丑陋的形象,配上不堪入目的文字,在班级群里广泛传播。
小明的心情越来越沉重,学习成绩也开始下滑。
事件高潮某天,小明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几个陌生人拦住,对他进行了一番殴打。
事后才知道,这些人都是李强叫来的校外朋友。
小明被打得鼻青脸肿,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他终于忍不住,向班主任和家长哭诉了这一切。
处理结果班主任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学校汇报,学校迅速展开调查。
经过核实,李强及其“小团伙”的欺凌行为被确认。
学校对李强进行了严厉的处分,记过并通报批评,同时安排心理老师对小明进行心理疏导。
小明的家长也报警处理,警方对李强及其校外朋友进行了警告和教育。
学校还组织了一次全校性的反欺凌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反思与启示这起事件暴露了校园欺凌的多样性和隐蔽性,尤其是网络欺凌的严重性。
学校和家庭都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欺凌行为。
同时,学生自身也要提高法律意识,勇敢面对和举报欺凌行为。
校园欺凌事件案例二:肢体欺凌的恶果背景介绍小红是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性格开朗,成绩优异,是班上的学习委员。
校园欺凌法律判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3月,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
被告人李某,男,15岁,系该中学初二学生。
因与被害人张某(化名)产生矛盾,李某伙同其他同学,对张某进行了多次殴打、辱骂,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
该事件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此类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处理和预防措施提出了质疑。
二、案件经过1. 欺凌过程:李某因与张某在课堂上发生口角,心生怨恨。
随后,李某联合同学王某、赵某等人,于课后将张某围堵在学校操场附近。
在殴打过程中,李某用脚踢打张某的头部,王某用拳头击打张某的腹部,赵某则负责拍摄视频。
2. 视频传播:殴打过程中,李某指使赵某用手机拍摄视频。
殴打结束后,李某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并散布给其他同学。
视频内容显示,张某在被打过程中多次求饶,但李某等人仍持续对其进行殴打。
3. 被害人报案:张某的母亲发现视频后,立即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将李某等涉事人员带回公安机关。
三、法律处理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李某等涉事人员进行讯问,收集相关证据。
同时,对张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2.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李某等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审查,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王某有期徒刑一年,赵某有期徒刑一年。
四、案件反思1. 法律教育缺失:本案反映出我国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
学校和家长在法律教育方面的缺失,导致青少年在遇到矛盾时,不能依法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暴力手段。
2. 校园欺凌的预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同时,建立健全校园欺凌的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3.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应关注孩子的成长,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校园霸凌法律案例及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校园霸凌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一起校园霸凌法律案例,旨在通过对该案例的解析,提高人们对校园霸凌问题的认识,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霸凌事件。
该校初二学生李某,因家庭贫困、成绩较差,经常受到同学王某的欺凌。
王某和其团伙成员多次对李某进行辱骂、殴打,甚至抢夺李某的财物。
李某在忍受一段时间后,向学校反映情况。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实,王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校园霸凌。
学校对王某等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要求其向李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1. 校园霸凌的定义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园霸凌是指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内,学生之间因故实施辱骂、殴打、恐吓、侮辱、诽谤、抢夺、毁坏财物等行为,对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 案例中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本案中,王某等人的行为表现为辱骂、殴打、抢夺财物等,符合校园霸凌的定义。
具体表现为:(1)辱骂:王某等人多次对李某进行辱骂,使其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
(2)殴打:王某等人对李某进行殴打,使其身体受到伤害。
(3)抢夺财物:王某等人抢夺李某的财物,侵犯其财产权。
3. 案例中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校园霸凌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学校责任: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本案中,学校在接到李某反映情况后,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履行了学校责任。
(2)学生责任:校园霸凌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王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校园霸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家长责任: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引导,预防和制止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本案中,王某等人的家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园霸凌事件,对受害学生李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案例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案例1.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日前刷爆朋友圈。
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名学生家长在文中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两名同学的霸凌,被两人用厕所垃圾筐扣头。
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2.延安吴起县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延安吴起县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
6名涉案女生现已被当地警方刑拘。
3.重庆女生太邋遢被5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近日,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多名初中女学生共同殴打另一名女生兰兰,导致其伤残。
而这一事件的起因,竟是兰兰在住校期间因不注重个人卫生,而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
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教育”兰兰,导致其十级伤残。
4.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事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赐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
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
5.初二女生找男生说话遭掌掴被逼说自己是狐狸精2016年5月14日雯雯在济南历城区某中学读初二,成绩优异、性格爽朗。
刘女士觉得女儿表现异常,再三追问之下,女儿痛哭流涕,才说出自己的遭遇。
大概在半个月前,雯雯因为跟同班一个男同学多说了一会儿话,就被该男生的女友喊来俩同伴扇了耳光。
6.日照五莲一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在厕所被群殴2016年5月16日,一段校园暴力视频被疯传,一名中学生男孩,被一名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其中几十人围观,据网友称,这起事件发生在五莲街头中学。
7.西安某学院17岁女生遭同宿舍5名女孩群殴2016年5月19日,17岁女生小宜看到陌生人靠近,就会浑身发抖,蜷缩起来说“别打我”,而她这样的反应,只是因为连续两次遭受同宿舍5名女孩的群殴。
8.校园欺凌难遏制:宿舍里遭围殴睡觉不敢关灯2016年5月23日晚,14岁的初二女生小雨被两名女孩从西安城北“掳”到朱雀门附近,在一小区内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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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
及处理结果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置结果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
此类案件不仅给被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人格发展,施暴者也很可能滑入违法犯罪的歧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下面,列举了几起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典型案例,请各班认真宣讲,让大家引以为戒。
1.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均系某高二学生,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约场在学校门口打架。
王某某、李某各纠集多人持鱼叉、镐把等物品参与斗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李某、王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组织或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案发后投案自首,自愿认罪悔罪,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依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犯罪后果及犯罪后的表现,法院依法认定6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对李某、王某某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两名高中生之间的小矛盾,最终演变成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特别是他们在学校门口,又是下晚自习期间斗殴,众多学生围观,鱼叉、木棍打斗的场面引起学生恐慌,影响恶劣。
2.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葛某某系同班同学。
葛某某到张某某的宿舍时,碰撞张某某一下,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并厮打。
厮打中,张某某持刀将葛某某捅伤。
经鉴定,葛某某的损伤构成重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投案自首,且已与被害人和解,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认定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同班同学,二人本应和睦相处,共同进步,却因一点琐事大打出手,甚至持刀捅刺,致使一人受重伤,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均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3.被告人井某某,与被害人朱某某均系在校学生。
二人在路上偶遇,因言语不合,朱某某等人殴打了井某某。
同年4月1日,井某某到网吧找朱某某等人未果,随即离开,朱某某等人听说后即驾车追赶,井某某被追上后,见朱某某将车窗玻璃摇下,即持匕首捅刺车内的朱某某,朱某某亦持斧头将井某某面部划伤。
经鉴定,朱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井某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井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井某某系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且被害人朱某某无故殴打、追逐井某某有过错,依法对井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典型意义:本案系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以暴制暴”而触犯刑律的典型案件。
井某某本是受害人,但他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由被害人沦为被告人。
朱某某虽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4.刘某某系某中学初中学生,因琐事与一同学发生矛盾,指使无业青年主父笑某、文某教训这名同学。
笑某、文某等人赶到学校门口时,与刘某某有矛盾的同学已经离开学校。
刘某某想起朋友殷某某与同学王某某有矛盾,随即指使笑某、文某等人在学校附近对王某某拳打脚踢,致王某某轻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笑某、文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和一年。
典型意义:该案系校内学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欺负、伤害校内学生的校园欺凌案件。
同学之间偶有矛盾是正常的,要学会合法合理去解决矛盾,虽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学校对其严肃处理,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被告人笑某、文某作为成年
人,不但不帮助未成年人正确处理矛盾,反而逞强滋事,无故殴打未成年学生,不仅伤害了被害人身体健康,也伤害了被害人的心灵,其在学校周边滋事的行为也影响了校园安全,法院依法对其从严惩处。
5.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某、廉某某、董某某、张某某、朱某某均系某初中同班同学。
在操场上体育课时,五被告将原告抬起扔到空中,摔落在地,致使原告刘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因五名被告均未满十六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据此,其监护人共同承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428.1元。
典型意义:同学之间嬉闹玩耍本无可厚非,但是,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同学们应当约束自己的行为,把安全放在首位,避免伤人或伤己案件的发生。
6.从道县一民办学校辍学的15岁女孩马某莲,因生活琐事对车头中心小学14岁的六年级女生熊某心生怨恨。
马某莲纠集梅花镇中学八年级学生何某和七年级学生施某、夏某、刘某四人,尾随放学回家的熊某并胁迫其到偏僻处,五人轮流对熊某掌掴。
同时,马某莲让围观的车头中心小学四年级女生熊某某用马某莲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
当晚,马某莲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
警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何某进行治安拘留(因其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裁决不投监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马某莲、刘某进行治安拘留(裁决不投监所);对不满14周岁的夏某、施某、熊某某、刘某,责令其监护人分别严加管教。
7.江西永新县多名女初中生对另一下跪着的女孩连扇耳光,不时用脚踹其身体,殴打时间长达5分钟。
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学生有2人,中学生4人,3人已辍学,年龄都在12至16岁之间。
涉案人员刘某被刑拘。
8.延安吴起县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
6名涉案女生被当地警方刑拘。
9.14岁的初二女生小雨被两名女孩从西安城北“掳”到朱雀门附近,在一小区内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
这4名嫌疑人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