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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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校园打架案例分析(3篇)

法律讲堂校园打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打架事件频发,不仅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还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为了加强校园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本案例将针对一起校园打架事件进行分析,以期引起大家对校园打架问题的关注。

二、案例简介某中学初二学生小明(化名)与同学小刚(化名)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情绪激动,导致肢体冲突。

小明用铅笔戳伤小刚的眼睛,小刚反击,用书本打伤了小明的头部。

双方受伤后,学校及时报警,并将双方送往医院治疗。

经鉴定,小明的头部轻伤二级,小刚的眼睛重伤二级。

三、案例分析1.校园打架事件的成因(1)学生心理因素:部分学生性格冲动,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容易因小事引发冲突。

(2)家庭教育缺失:部分家长过分溺爱孩子,导致孩子性格自私、自私自利,无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3)学校教育不足:部分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不够重视,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2.校园打架事件的危害(1)伤害他人:校园打架事件容易造成学生受伤,甚至致残。

(2)扰乱教学秩序:打架事件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

(3)损害学校声誉:校园打架事件会损害学校的声誉,影响学校的发展。

3.校园打架事件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明戳伤小刚眼睛,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明和小刚因打架造成对方受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学校可对参与打架的学生进行行政处罚。

四、防范措施1.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在面对矛盾和冲突时能够依法行事。

校园暴力法律案例分析(3篇)

校园暴力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在我国各地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本案例以某市某中学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为背景,旨在通过分析案件的法律问题,为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提供参考。

二、案件经过2018年9月,某市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

受害者小王(化名)因被同学小李(化名)嘲笑其家庭背景,心生怨恨。

一天放学后,小李纠集其朋友小张、小赵等五人,对小王进行围殴。

在殴打过程中,小李用木棍击打小王的头部,导致小王头部受伤,缝了五针。

事后,小王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对小李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未采取进一步措施。

小王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案件分析1. 小李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小李等人故意伤害小王,致其头部受伤,缝了五针,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小李等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2. 学校在此次事件中是否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学校在得知小李等人殴打小王后,仅进行了批评教育,未采取进一步措施,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因此,学校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受害者小王是否可以向学校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小王作为受害者,可以向学校提出索赔。

学校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小李等人追偿。

四、法律建议1. 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校园暴力的危害,自觉抵制校园暴力。

法律校园暴力案例分析(3篇)

法律校园暴力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暴力事件日益增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件,通过对事件的分析,旨在揭示校园暴力的成因、危害及法律责任,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提供参考。

案例一:中学生群体暴力事件(一)案件简介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中学生群体暴力事件。

事件起因是两名学生因争夺一部手机而产生矛盾,随后双方分别纠集同学参与斗殴。

在斗殴过程中,双方使用拳脚、棍棒等工具进行攻击,导致多人受伤。

事后,警方介入调查,对涉事学生进行了处理。

(二)案例分析1. 事件成因(1)家庭因素:部分学生家庭环境不良,父母忙于工作,缺乏关爱和引导,导致孩子形成不良行为。

(2)学校因素:部分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不够,导致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3)社会因素: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如网络暴力、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情节等,使部分学生模仿学习。

2. 事件危害(1)身心健康:校园暴力事件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如心理创伤、身体残疾等。

(2)学业影响:暴力事件导致受害者无法正常学习,影响学业成绩。

(3)人际关系:暴力事件破坏了校园和谐,影响同学间的友谊。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事学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受到行政处罚,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案例二:教师体罚学生事件(一)案件简介某市一所小学发生了一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

事件起因是学生在课堂上扰乱秩序,教师为了惩罚学生,对其进行了体罚。

事后,家长得知此事,将教师告上法庭。

(二)案例分析1. 事件成因(1)教师素质:部分教师缺乏职业道德,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师生关系。

(2)学校管理:部分学校对教师的管理不到位,导致教师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2. 事件危害(1)学生身心健康:教师体罚学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2)教师形象:体罚事件损害了教师形象,降低了教师在社会中的地位。

校园霸凌法律案例分析(3篇)

校园霸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在我国各地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的和谐稳定。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案例将通过对一起校园霸凌事件的剖析,探讨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和预防措施。

二、案例简介(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9月,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

被害人小张(化名)因家庭贫困,经常受到同学小李(化名)等人的欺负。

小李等人经常在课间休息时间围攻小张,对其进行辱骂、殴打,甚至抢夺其财物。

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小张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学习成绩下降,心理压力增大。

(二)案件处理过程1. 校方介入在家长和同学的反映下,学校得知了这一情况,立即对小李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停止对小张的霸凌行为。

然而,小李等人并未真正悔改,霸凌行为仍然持续。

2. 法律介入在家长的努力下,警方介入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认定小李等人的行为构成校园霸凌,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同时,学校也因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处分。

3. 案件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小李等人向小张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院依法判决小李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校园霸凌的法律性质1.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小李等人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小李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小李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二)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1. 小李等人的法律责任小李等人的行为构成校园霸凌,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赔偿小张的精神损失费;(2)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行政责任: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校园欺凌法律案件分析(3篇)

校园欺凌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摘要校园欺凌作为一种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视,相关法律案件逐渐增多。

本文通过对一起校园欺凌案件的详细分析,探讨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从法律角度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

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案件。

被告人王某,男,14岁,初中二年级学生。

受害人李某,女,14岁,初中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王某与受害人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随后王某纠集同班同学陈某、张某等人,对李某进行殴打、侮辱,导致李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案件审理1. 犯罪定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纠集他人对受害人李某进行殴打,致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已满十四周岁,应当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陈某、张某等人参与殴打,也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

三、案件分析1. 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和同案犯陈某、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受害人李某可以要求被告人王某和同案犯陈某、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1)加强法治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

法律案例及分析校园暴力(3篇)

法律案例及分析校园暴力(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氛围。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例,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旨在探讨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法律责任的认定以及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案例简介2019年9月,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

初三学生李某因与同学张某产生矛盾,于课间休息时间在校园内将张某打伤。

张某受伤后,家长向学校提出赔偿要求。

经调查,李某存在吸烟、逃课等不良行为,且曾因欺凌同学受到过学校警告。

三、案例分析(一)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1. 家庭因素:李某的父母工作繁忙,很少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导致其缺乏家庭关爱,容易走上歧途。

2. 学校因素: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李某的不良行为,导致其暴力行为得以延续。

3. 社会因素:社会不良风气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使得一些学生价值观扭曲,容易产生暴力行为。

(二)法律责任认定1. 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对李某的不良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预防和应对措施1. 家庭: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给予足够的关爱和支持,培养孩子的良好品行。

2.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3. 社会:加强社会风气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 法律:加大对校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论校园暴力事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通过分析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法律在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事件中均扮演着重要角色。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第2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的和谐稳定。

校园暴力法律案件分析(3篇)

校园暴力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内部发生的,以学生为主体,以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国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

本文通过对一起校园暴力案件的剖析,分析其法律问题,以期为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

受害人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中生,被多名同学围殴,导致身体多处受伤。

经过调查,发现施暴者均为该校学生,年龄在13至16岁之间。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三、案件分析1. 法律关系分析(1)受害人小明与施暴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施暴者侵犯了小明的人身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学校与施暴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学校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刑事责任分析(1)施暴者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施暴者故意伤害小明,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学校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学校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分析(1)施暴者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在本案中,施暴者应当赔偿小明因受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校园暴力法律案件分析(3篇)

校园暴力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校园暴力作为社会问题之一,近年来备受关注。

校园暴力不仅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稳定和青少年成长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以一起校园暴力案件为切入点,对校园暴力法律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暴力案件。

受害者小明(化名)在课间休息时,被同班同学小刚(化名)等三人围殴,导致小明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事发后,小明向学校、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三、案件分析1.校园暴力的成因(1)家庭教育缺失。

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或过于溺爱,导致孩子性格扭曲,容易产生暴力行为。

(2)学校教育管理不善。

部分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3)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不良风气、影视作品等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导致部分学生价值观扭曲。

2.校园暴力的法律特征(1)违法行为。

校园暴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2)侵害对象特定。

校园暴力主要侵害的对象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

(3)暴力手段多样。

校园暴力手段包括殴打、辱骂、恐吓、抢夺财物等。

3.案件处理(1)学校处理。

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对受害者进行安抚,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并依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罚。

(2)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迅速展开调查,对施暴者进行刑事追究,对受害者给予救助。

(3)法院审理。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对施暴者进行刑事处罚,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四、案件启示1.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完善学校教育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净化社会环境。

政府、社会团体要加强对不良信息的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法律意识。

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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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第六中学学生“校园暴力”典型案例
剖析材料
打架斗殴是校园里最常见的暴力行为,可以称之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顽疾,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尽管学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学生打架斗殴事件还是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

杜绝打架斗殴事件一直是教育工作者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一、具体案例:
2014年11月9日(星期日)下午15:30左右,正是我校学生陆续返校高峰时间,学校值班组人员分散在学校几个重要地点迎接学生返校,突然,有个学生慌张地跑来向值日组长报告,声称看见有一个人把一把1米左右长的刀丢在了学校宿舍区不远处围墙下的草丛中,听此消息后,值班组带领学校保卫人员立即展开搜查,经过大约十分钟的查找后,值班组果然在学生所说的大概位置找到了一把长约1米的形似日本武士砍刀。

值班组感觉此事非同小可,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做了汇报。

以黄贵忠校长为首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马上就此事展开调查,在大约两个小时的调查后,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这把刀是一个我校上一届毕业生带来的,目的是想找我校现在一名九年级学生打架,以报复他在上学期在宿舍区购买东西时被欺负之仇,随后学校对此事进行了善后处理。

此事虽然没有对学生造成伤害,但它给我们以警醒,校园暴力事件是可能随时发生的。

二、案例分析:
凡事的发生必定有它存在的原因,针对上述事件,我们认为校园暴力事件的存在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父母疏于管教。

这部分学生由于父母疏于管教而在外结交不三不四人等,成帮结派,惹事生非。

不少学生家庭或因单亲、或因父母忙于打工挣钱、或因家长责任心较差而忽略了对子女的关心教育,致使学生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

尚未具有明辨是非能力的孩子从所谓的“哥们儿”那里寻求到“温暖”,受他们挑唆、利用而参与斗殴。

2、父母管教手段过于暴力。

这也是造成子女心理上的暴力倾向,多数表现为“在家是羊,在外是狼”,内向寡言,情绪易激动,喜用暴力解决一切。

3、早恋引起“争风吃醋”,这种颇有中世纪欧洲骑士决斗风格的打架斗殴事件是在校园暴力事件中早是屡见不鲜了的。

4、虚荣心作祟。

死要面子,往往于“骑虎难下”之势,挥舞起拳头;这
种情势往往取决于围观者的态度,如果看客较多,起哄、叫嚣,那势必造成为“面子”而斗殴。

5、受影视媒体影响,崇拜黑社会“老大”,于是在现实生活中模仿,企望以拳脚“打败天下无敌手”,“天地间唯我独尊”;随着住宿学生的增加,寝室之间演变成“帮派”林立,明争暗斗,大仗时有,小仗不断。

6、“变态自尊”。

此类学生因种种非智力因素导致自卑感严重,担心他人嫌弃自己,因而表现出“变态自尊”——因怀疑、敏感而容易在外界刺激下激起愤怒情绪,选择“用拳头找回自我”;
7、心理不相容。

独生子女的特性决定了大多数学生缺乏谦让精神和包容性,对他人“看不惯”,更严重者当意见发生冲突时,容易义气用事,情绪激动,导致矛盾激化,因争强好胜而大打出手;
8、暴力网络游戏的影响。

那些充满打杀血腥场面的暴力游戏会给中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

虽然他们在游戏中经历对峙搏杀,暂时得到一种快感和乐趣,但也很容易模糊现实和虚幻之间的界线,从而造成真假错位。

另外,在游戏的暗示作用下,他们会从内心倾向用游戏中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严重的会导致犯罪;
9、以暴制暴。

这类学生本是事件受害者,但未能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解决问题,反而纠集社会上不良分子,以暴力手段实施报复行为,由受害者变为害人者,导致恶性后果;
10、精神世界的极度空虚。

因为空虚,他们选择早恋、网络、物欲……甚至犯罪。

不少学生空虚的思想已经被暴力充斥,成为打架斗殴的直接诱因。

三、预防与措施:
俗话说,“心病还需心药治”,作为教师应努力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和能力,从维护学生心理健康、解决心理问题的角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效预防打架斗殴事件。

1、充分发挥沟通的潜能。

采取多种手段与家长沟通,如家访、电话交流、书信、探病、家长会、开放日等(尽量不请家长到学校,那样会造成家长和学生的反感情绪,不利于沟通)。

通过沟通,灌输给家长正确的教育思想,引导家长采取合适的教育手段,协助学校进行教育管理。

同时,与学生平等交往,做他们的知心朋友,这样就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早解决。

2、加强法制教育。

可充分利用法律课、班会、法制讲座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意识到打架斗殴极易触犯法律,是青少年犯罪的常发案件,后果严重;同时教育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避免“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

3、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鉴于独生子女“以自我为中心”的特殊性,学校应通过开展郊游、艺术节、技能节、主题班会、演讲、朗诵比赛等各种文明活动,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团体精神、竞争意识、交际技巧和责任感,还可以使他们体验到自身能力及价值,从而满足精神需要,丰富课余生活,消除空虚感。

4、倡导文明而积极地使用网络。

对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学生“宜疏不宜堵”,应动员全社会力量,使学生远离带有暴力色彩的网络游戏,并通过专家讲座、小组讨论等形式,使学生认识到网络暴力游戏的危害性,帮助学生制定使用电脑计划,与家长共同监督孩子按计划行事,探讨学习与电脑游戏两不误的方式。

5、从科学的角度审视中学生“早恋”。

作为教育工作者应首先明确,早恋是一个学生成长中很可能遇到的自然现象,这是心理因素使燃,与道德规范无关。

不要轻易将之与道德败坏联系到一起,否则势必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会起到反作用,造成恶性后果。

家长和老师必须转变传统观念,给中学生一把科学的钥匙,坦然面对“早恋”问题。

既要让他们明白:青春期对异性产生朦胧好感是正常的,又要使之认清早恋的危害性和后果;既要鼓励正常的异性交往,又要教育引导他们把握交往尺度和交往距离;
6、加强学生自身修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克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虚荣心理,明确自尊是一个人具有积极意义的品质,培养科学的自尊。

同时加强学生的个性修养,培养豁达大度、克己忍让、热情真诚的优良品质,由“看不惯”转变为“互为欣赏”,改善“心理不相容”。

打架斗殴就像感冒一样,也是“病”,只有找出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有效防控。

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将工作做细做透,以便及时发现苗头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兴仁县第六中学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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