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买福费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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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法律规定(3篇)

福费廷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福费廷,又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是一种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指出口商将其在国际贸易中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获得的、由进口商或其担保人承兑的、并经出口商银行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福费廷银行”)审查同意买断的、远期汇票或本票无追索权地转让给福费廷银行,福费廷银行在扣除有关费用后,将票面金额按约定的比例(通常为90%至95%)立即支付给出口商,福费廷银行在汇票到期时向汇票付款人收取票款。

福费廷业务具有融资、结算、风险管理三位一体的特点,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福费廷业务,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福费廷业务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福费廷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福费廷业务的运作、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福费廷法律规定概述1. 福费廷业务的法律法规依据我国福费廷业务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

(3)部门规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从事福费廷业务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从事福费廷业务的通知》等。

2. 福费廷业务的法律关系福费廷业务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出口商与福费廷银行之间的福费廷合同关系。

(3)福费廷银行与汇票付款人之间的票据关系。

三、福费廷业务运作及法律规定1. 福费廷业务运作流程(1)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

(2)出口商将远期汇票转让给福费廷银行,并签订福费廷合同。

(3)福费廷银行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票面金额的90%至95%支付给出口商。

(4)汇票到期时,福费廷银行向汇票付款人收取票款。

2. 福费廷业务法律规定(1)福费廷合同的有效性福费廷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1)出口商与福费廷银行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2)福费廷合同内容明确、完整;3)福费廷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什么是福费廷

什么是福费廷

福费廷业务由于对出口方要求很高在实际业务中较少采用,但了解一下相关知识还是有必要的。

福费廷业务是一种为出口商贴现已经承兑的、通常由进口商方面的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

它通过以无追索权的方式买断出口商的远期债权,使出口商不仅获得出口融资,而且消除了出口商远期收汇风险以及汇率和利率等风险。

在国内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包买票据业务,而融资商通常被称为包买商(Forfaitor)。

福费廷业务有什么特点 1.福费廷业务中的远期票据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包括一般贸易和技术贸易。

2.福费廷业务中的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3.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

包买商对出口商、背书人无追索权。

4.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其票据的期限一般在1~5年,属中期贸易融资。

但随着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其融资期限扩充到1个月至10年不等,时间跨度很大。

5.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工具,融资金额由10万美金至2亿美金。

可融资币种为主要交易货币。

6.包买商为出口商承做的福费廷业务,大多需要进口商的银行做担保。

7.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 Fee)。

在承担期内,包买商因为对该项交易承担了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他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以及承担了利率和汇价风险,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福费廷业务适合于哪些出口商由于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所以从期限上来讲,资本性物资的交易更适合福费庭业务。

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1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

XX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规范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XX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和《XX 银行福费廷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包括:(一)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买入业务(以下简称“福费廷买入业务”),是指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本行对于受益人持有的已经债务人确认到期付款的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给予无追索权地买入的行为。

(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转卖业务(以下简称“福费廷转卖业务”),是指本行将从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处无追索权买入的已由债务人做出付款承诺的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转卖给包买商,本行不持有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直至到期。

福费廷转卖业务既包括自营买入后中途转卖的业务,也包括直接转卖的业务。

该业务项下,本行也可以作为财务顾问或中介,协助企业或金融机构将其合法持有的上述应收款或债权(或其收益权)转卖给其他包买商。

第三条本规程涉及的概念定义:(一)债务人:是指开证行、承诺付款行、保兑行或保付行。

(二)无追索权:当发生信用风险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相应的付款责任时,包买商不对转让应收款或债权的前手进行追索(因应收款或债权伪造、变造或其他瑕疵,或是由于伪造信用证或单据等原因而导致拒付、司—1—法止付的除外)。

(三)应收款或债权:是指国内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对债务人的应收款或债权,债务人对该应收款或债权已通过加押函电形式明确其到期付款责任。

第四条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有关的基础交易是正当的、合法的,不涉及任何欺诈、洗钱等非法行为,不得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福费廷业务。

第五条本规程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经营机构。

第二章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第六条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国内信用证为本行通知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且明确表明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最新版本;(二)国内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三)申请人(即受益人,下同)在本行办理国内信用证交单,且债务人已对本行做出有效的付款承诺;(四)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转卖业务项下,包买商或其通过委托机构对本行进行有效确认同意包买。

福费廷

福费廷

福费廷福费廷(Forfaiting,原意为放弃),改善出口商现金流和财务报表的无追索权融资方式,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就叫做包买票据,音译为福费廷。

目录1简介在国际贸易中进行资本性物资交易,如大型成套机械设备,当出口商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后,需要经过预先选定的贴现行或大金融公司认可的担保行担保过的本票(汇票)卖断给贴现行或大金融公司,从而提前得到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的形式,这种形式叫做福费廷,也称包买、买单信贷或是无追索权的贴现。

其特点是远期票据远期票据图示应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叙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出口商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

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融资结构图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福费廷业务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对银行来说,可带来可观的收益,但风险也较大;对企业和生产厂家来说,货物一出手,可立即拿到货款,占用资金时间很短,无风险可言。

因此,银行做这种业务时,关键是必须选择资信十分好的进口地银行。

2相关好处对出口商有哪些好处终局性融资便利――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便利,出口商一旦取得融资款项,就不必再对债务人偿债与否负责;同时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改善现金流量――将远期收款变为当期现金流入,有利于出口商改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从而避免资金占压,进一步提高筹资能力;节约管理费用――出口商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客户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规避各类风险――叙做福费廷业务后,出口商不再承担远期收款可能产生的利率、汇率、信用以及国家等方面的风险;增加贸易机会――出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条件促成与进口商的交易,避免了因进口商资金紧缺无法开展贸易的局面;实现价格转移――可以提前了解包买商的报价并将相应的成本转移到价格中去,从而规避融资成本。

第八章 福费廷业务1607

第八章 福费廷业务1607
包买商多为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或其附属机 构,有时也可以是具有中长期信贷能力的大金融 公司或专门的福费廷公司。
担保人(Guarantor)
担保人是应进口商的要求为福费廷业务中贴 现的远期票据提供担保的机构。
第二节 福费廷业务流转程序
出口商 议付行 往来银行 金融公司
6. 5. 票提 据单 无等 追换 索担 权保 地过 贴本 现票
第三节 福费廷业务的成本
贴现息 选择费 承诺费 罚金
第三节 福费廷业务的成本
一、贴现息
福费廷融资的贴现息按照事先确定的固定利率收 取。贴现率的高低是由进口国的综合风险数、融 资期限长短、融资金额、担保银行信用评级和融 资货币的筹资成本等决定。
贴现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利率,一般为报 价时(或签约时)相关货币的伦敦同业拆放利率, 反映包买商的筹资成本;另一个是利差,反映包 买商承担的风险及期望的收益。
第一节 福费廷业务概述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瑞士信贷银行成立公 司正式经营福费廷业务以来,许多著名大银 行先后成立专门的福费廷公司或福费廷业 务部,如英国巴克莱银行、密德兰银行、国 民西敏寺银行,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花旗 银行等。
中国银行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办了 福费廷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5年开始 办理福费廷业务。
第一节 福费廷业务概述
一、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Forfeiting)一词来源于 法语“a forfait”,含有放弃权利的意思。
福费廷业务,又称买断或包买票据 业务,是指在大型成套设备的国际贸易中, 银行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买断由开证 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 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一种贸易融资方 式。
其中:NV为贴现净额,FV为票面面值,R为 半年复利贴现率,N1为182天为一期的期间个数, N2为183天为一期的期间个数,STUB为剩余天

福费廷业务讲座

福费廷业务讲座

福费廷业务流程(2)
包买让渡业务流程:
1.客 户向 我行 申请 询价
3.我行在 受让银行 报价基础 上,加点 拟定我行 报价并向 客户报价
5.我行 与受让 银行确 认让渡 协议
7.我行 与受让 银行签 订让渡 协议
9.受 让银 行向 我行 划拨 款项
11. 受让 银行 到期 收汇
2.我 行向 受让 银行 询价
拟定我行报价并向客 户正 式报价 4. 客户接受并确认报价 5. 我行与参与银行确认风险参 与协议 6. 我行与客户签订福费廷业务 协议 7. 我行与参与银行签订风险参 与协议
8. 我行向参与银行寄送相关文本 9. 我行确认给参与银行的付款事
宜 10.我行给客户划款 11.我行向参与银行支付风险参与
4.客 户接 受并 确认 报价
6.我行 与客户 签订福 费廷业 务协议
8.我行向受 让银行寄送 相关文本并 向票据银行 发送福费廷 业务债权让 渡通知电文
10. 我行 给客 户划 款
福费廷业务流程(3)
风险参与业务流程:
1. 客户向我行申请询价 2. 我行向参与银行询价 3. 我行在参与银行报价基础上
福费廷业务品种(3)
采用风险参与方式,我行将不承担票据银行的信用风险。 买入票据的前提 第二性付款责任 双重风险保障 不符合包买条件,更多获利,规避票据银行风险
三个品种比较
3.福费廷业务的优势
对出口商的好处
企业融资便利 消除利率风险并实现价格转
移 改善现金流量,转移企业风
险 节约管理费用 增加贸易机会
〔点评〕
针对出口型中小企 业,信用证项下货物已 发运且已经国外开证行 (只要该银行需在A银 行有授信额度)承兑, A银行立刻为客户划拨 款项,客户得到的融资 款可直接以现金收入记 入资产负债表。

国际结算福费廷业务

▪ 福费廷业务主要用于金额大、付款期限较长旳大型设备或大宗耐用消 费品旳交易中。选择福费廷方式办理结算,在进出口业务洽谈交易时, 进出口双方应就这一结算方式取得一致意见。
福费廷业务概念
▪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是指包买商向出口商无追 索权地买断由开证行承兑旳远期汇票或拟定旳远 期债权(信用证项下)或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 或确保旳由出口商出具旳远期汇票或由进口商出 具旳远期本票旳一种贸易融资方式。
6.融资商提醒付款和收回资金
▪ 融资商在每期票据到期时向担保银行提醒要求付款,融资 商收回资金。从福费廷业务旳当事人旳基本关系看,融资 商在所购进旳票据到期时,应向进口商提醒,要求付款。 但因为票据得到进口地银行旳确保或者银行为此开立了保 函,鉴于票据确保人对其所确保旳票据责任,或者国际上 流行担保银行对其所担保旳交易承担第一性偿付责任旳保 函旳趋势,融资商已越来越趋向于向担保银行提醒到期票 据,要求付款。然后,由担保银行向进口商提醒票据要求 付款。担保银行在有关旳票据上作出确保旳,伴随对每一 期票据旳付款,担保责任也随即解除;假如是以银行保函 方式为进口商担保旳,则其担保责任对每一期票据旳付款, 应在保函金额中扣减该期票据金额,直至全部票据兑付完 毕。
4.担保人:(Guarantor)
▪ 担保人是为进口商旳按期支付提供担保旳银行,多为进口 地银行。担保人旳介入,是因为仅仅凭进口商本身旳承诺 要支持一项福费廷业务旳顺利进行是不足旳,所以需要资 金更为雄厚旳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旳形式能够是银行保函 或备用信用证,也能够由担保人在福费廷业务所使用旳票 据上加具担保。两相比较,后者更为简捷宜行。银行在福 费廷业务使用旳票据上加具确保,被称为保付签字 (Aval),Aval源自法语,银行在有关票据上注明“Aval” 字样及担保人旳名称,并署名后,就成为保付人 (Avalist)。保付人就成为所保付票据旳主债务人。保付 人旳介入,提升了福费廷业务中票据旳可靠性,降低了融 资商旳风险,使福费廷业务能得以顺利实施。

一文读懂福费廷

一文读懂福费廷福费廷:是提前获得货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

相对于其他贸易融资业务,福费廷业务的最大特点在于无追索权,也就是出口企业通过办理福费廷业务,无需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就可从银行获得100%的便利快捷的资金融通,改善其资产负债比率,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规避利率、汇率、信用等各种风险,为在对外贸易谈判中争取有利的地位和价格条款、扩大贸易机会创造条件。

国际福费廷协会(IFA)是福费廷业务领域最大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促进福费廷业务在全球的发展,制订福费廷业务的惯例规则,便利成员间的业务合作。

主要为遍布全球的国际性银行和专业福费廷公司。

90年代初,中行一些海外分行就陆续开办了福费廷业务,2001年起,中国银行境内分行全面推出了福费廷业务,2002年,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浙江省分行、重庆市分行等20个省级分行及其辖内部分分行和总行营业部均已开办了福费廷业务,金额总计约1.15亿美元。

截至2003年8月中旬,境内分行又累计办理了近2亿美元的福费廷业务,同比增长300%。

特点1、福费廷业务中的远期票据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包括一般贸易和技术贸易。

2、福费廷业务中的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福费廷远期票据图示3、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

包买商对出口商、背书人无追索权。

4、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其票据的期限一般在1~5年,属中期贸易融资。

但随着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其融资期限扩充到1个月至10年不等,时间跨度很大。

5、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工具,融资金额由10万美金至2亿美金。

可融资币种为主要交易货币。

6、包买商为出口商承做的福费廷业务,大多需要进口商的银行做担保。

7、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 Fee)。

福费廷


产品更具吸引力
我国推广福费廷业务的必要性
(一)推广福费廷业务有利于带动我国出口结构的优化
(二)推广福费廷业务有利于改善企业资金流动状况 福费廷业务可以提供全额的资金融通,不受预付定金的限制,并且锁 定信贷利率,使出口企业可以预知业务成本,卖断以后的一切费用均 由贴现银行承担,因此能满足客户控制利率风险,确定融资成本的需 要。 (三)推广福费廷业务有利于加速我国银行国际化的进程 福费廷业务可以扩大我国银行的业务品种,与国际惯例接轨, 加强与国际金融同业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培养 国际金融专 业人才。
福费廷的优势
1、对单据文件的要求简洁 明了
2.出口商享受固定利率和无追索权 贴现,并将一定的成本纳入销售价 格,同时又将所有信用风险、汇率 风险、国家风险转嫁给包买商 4、改善出口商的资金流动状况----把信贷交易转为现金交易,而出口 商的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增加应收账 款、银行贷款或或有负债
3、能够提供卖方信贷,使
转卖。
业务。
简要分析
一般理论
联系本案
本案中A公司当地主办银行C银行因对 企业向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 开证行无授信额度,无法办理该笔应 务,即卖断应收账款时,在当地银 收账款买断福费廷业务,便通过其选 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时,可委托 择了外资银行D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转 其向其他银行办理应收账款 卖福费廷业务,同样达到了办理福费 转卖福费廷业务。 廷业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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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use these powerpo后向孟加拉国B银行寄送单据,B银行收到单据后来电确认了到期付

2019年福费廷业务.ppt

其中:NV为贴现净额,FV为票面面值,R为半年复 利贴现率,N1为182天为一期的期间个数,N2为183 天为一期的期间个数,STUB为剩余天数。
(二)、选择费 选择费又称选期费,针对选择期收取的费用。 选择期是指从包买商提出报价到与出口商签订包买协议之
间的天数。这段时间,包买商可能承担利率或汇率变动的风险, 因此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风险补偿,该费用即为选择费。
改善财务报表——由于福费廷业务是无追索权的贴现,所 以可以视为已经实际收汇,增加当期现金流量,应收账款 减少,从而使财务状况更加优良。
二、福费廷业务的特点
⒈福费廷业务中对合格票据的购买无追索权。
2.福费廷业务融资金额较大。包买商购买的票据金额一般应在 100万美元以上,当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时,要由包买辛迪加来 联合融资。
福费廷业务
主讲内容
一、概述
福费廷业务 IFA 适用范围 好处
二、特点
7个特点
三、流转程序
四、案例
主要当事人 流转程序 流程图
案例背景 案情简介 案例评析
五、成本构成
贴现率 选择费 承诺费 罚金
一、福费廷业务密切相关的新型 贸易融资
业务产品,又称买断或包买票据业务,是指在大型成套设备的
贴现率一般分成直接贴现和半年复利贴现 1. 按直接贴现率计算的直接贴现净值 NV=FV*(1-R*D/360)
其中:NV为贴现净额,FV为票据面值,R为年 直接贴现率,D为贴现天数。
2. 按半年复利贴现率计算的半年复利贴现净额
NV FV /(1 R 182 / 360)N1 (1 R183/ 360)N2 (1 R STUB / 360)
担保人是应进口商的要求为福费廷业务中贴现的远期 票据提供担保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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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转买福费廷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业务功能,提高我行国际化经营水平,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以及总行贸易融资业务有关规定和福费廷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转买福费廷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其它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它指定银行对跟单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承兑或承诺付款后,对该汇票或承诺付款进行无追索权的买断,融资到期日汇票承兑行或承诺付款行或指定议付行向我行付款的融资行为。

第三条转买福费廷业务的期限为自买断日至付款到期日不超过一年,且进出口贸易背景真实、合法。

第四条转卖银行不需在我行有授信额度,不需办理担保手续,办理转买福费廷后不占用转卖银行已有的授信额度。

第五条转买福费廷业务仅对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它指定银行的加押有效承兑或承诺付款电文办理,且信用证承兑行或承诺付款行必须在农业银行有代理行单证额度,按照总分行下发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根据辖内机构的信贷业务管理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水平,二级分行可对辖内机构办理转买福费廷业务进行转授权。

第七条本操作规程所指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币种主要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瑞士法郎、日元、澳元、加元、港币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第二章转买福费廷业务术语和交易单据第八条本操作规程中涉及的转买福费廷业务术语及释义如下(一)转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未来应收远期票据或债务的银行称为转买银行。

本操作规程中是我行作为转买银行买断跟单信用证项下经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应收账款。

(二)转卖银行:将经有效承兑或承诺付款的应收账款权益转卖我行的银行。

(三)承兑行:承兑远期票据或承诺到期付款的银行。

本操作规程中指经我行认可的,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承兑行或迟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承诺付款行。

(四)宽限期:从票据到期日至实际收款日的估计延期天数,在计算贴现时将宽限期计入实际融资期。

第九条转买福费廷业务所需提供的单据主要包括: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的承兑或承诺付款电文,如需要,可要求卖方银行提供信用证项下单据,包括已经承兑的汇票、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以及交单面函等。

第三章转买福费廷业务的职责分工第十条省分行的职责(一)负责向总行申请代理行额度,了解相关国家风险和代理行风险。

(二)负责转买福费廷业务外资同业的询价、报价工作。

(三)转买后,一旦买断款项不能按期收回,与经办行一起采取有效法律手段进行追索。

(四)负责转买福费廷业务营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二级分行的职责(一)负责转买福费廷业务境内同业的询价、报价工作(苏州分行可负责外资同业和境内同业的询价、报价工作)。

(二)负责辖属支行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审批工作。

(三)协助经办行受理卖方银行该业务项下所需提供的单据,审核信用证和承兑电文的真实有效性及相关条款的合规性。

(四)转买后,负责业务的跟踪了解和监测。

(五)负责向当地金融机构营销转买福费廷业务。

(六)负责将相关市场信息和业务信息反馈省分行(国际业务部)。

第十二条各支行的职责(一)受理转卖银行该业务项下所需提供的单据,审核信用证和承兑电文相关条款的合规性,审核信用证和承兑电文的真实有效性。

若本行无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审批权限,需将相关资料报送有权审批行进行审批。

(二)负责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内部审批手续和业务处理。

(三)转买后,负责业务的跟踪了解和监测。

(四)负责向当地金融机构营销转买福费廷业务。

(五)负责将相关市场信息和业务信息反馈市分行(国际业务部)。

第四章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办理流程第十三条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办理流程(一)转卖银行向我行询价,提供包括开证行、开证行所在地、单据币种和金额、汇票到期日、交易货物品名等信息,询价可通过传真、电邮、电话等。

(二)各二级分行可接受经办行和转卖银行询价,经办行须以书面形式向市分行国际业务部询价(询价单详见附件1),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根据开证行所在国家风险、开证行资信状况和装运日期、融资金额、期限等确定是否办理转买福费廷业务。

如确认可以办理,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对下批复价格,经办行当天及时通过传真、电话或电邮方式提供报价。

首次与我行办理转买福费廷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与我行签订福费廷协议(Forfaiting Agreement)(附件2)。

协议签署后每笔福费廷业务可以Offer Letter(附件3)方式确认即可办理。

(三)如转卖银行同意我行报价以及Offer Letter内容,则须将有关信用证和承兑电文副本(需签字或盖章作实)传真至我行经办行,经办行客户部门在《转买福费廷业务呈批表》(附件4)上填写调查意见,连同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交国际业务部门审核。

(四)国际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转买福费廷业务呈批表》上填写审核意见,连同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交信贷部门审查,审查同意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五)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经办行签署Offer Letter并传真至转卖银行。

(六)转卖银行签署Offer Letter传真件,然后传真至我行经办行,并发MT799福费廷电文(附件5)至我行经办行,同时,转卖银行需向开证行发送MT799电文(附件6),告知相关款项让渡事项,并将款项让渡报文签字或盖章作实后传真至我行。

(七)在收到转卖银行MT799电文后,经办行进行CMS系统处理以及相应账务处理(CMS处理流程见第十五条),根据电文要求以双方约定时间扣收有关利息后付款给转卖银行。

同时向转卖银行发送MT799电文(附件7)确认付款金额、付款日、到期日以及我行收汇路线等信息,并说明如开证行到期日直接向转卖银行付款,要求转卖银行及时归还我行转买款项。

(八)在到期日1、如信用证中有索偿条款,在到期日前三个银行工作日,经办行应通知转卖银行及时向相关偿付行索偿。

2、如信用证中无索偿条款,我行在业务到期日没有收到转买款项,应及时提请转卖银行协助我行向开证行催收。

(九)如我行在业务到期日直接收到开证行的付款,我行应于收到开证行款项当日书面通知转卖银行,以便转卖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手续(书面通知见附件8)。

第十四条转买福费廷业务的CMS录入流程(一)录入客户信息。

在CMS[客户管理]—[法人客户概况登记]—[法人基本信息]中录入转卖银行信息。

要求真实录入转卖银行的组织机构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银行可按规定审批流程由市分行统一虚拟代码)、全称及相关信息。

(二)在未实施信贷业务网上作业前,直接在CMS[台账管理]—[登记审批记录]—[贷款登记]中录入审批信息,其中“贷款类别”选择“贸易融资贷款”中的“买入外汇票据”,“贷款期限分类”选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方式”选择“票据贴现”。

实施信贷业务网上作业后,转买福费廷业务纳入网上作业范围。

(三)在CMS[台账管理]—[贷款台账管理]中依次录入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信息,向ABIS发送账务处理电子信息,并打印“贴现/转贴现”凭证和“票据贴现通知单”,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员签字后送会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人员必须在转买福费廷业务电子流信息与“贴现/转贴现”凭证和“票据贴现通知单”信息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四)收回票据买入融资款。

CMS通过DIS系统自动从ABIS接入票据买入融资收回信息。

第五章转买福费廷业务的融资利率、期限、计费和计息第十五条转买福费廷的融资利率由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根据国家风险情况、代理行风险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情况向经办行提出报价。

转买福费廷的融资利率确定标准为:根据开证行所在国家风险、开证行资信状况和装运日期、融资金额、期限等在LIBOR或COST OF FUND基础上加一定幅度的利差点数。

第十六条转买福费廷业务的期限为经办行实际融资日至代理行承兑或承诺付款日的期限,再根据相关代理行的收汇考核记录,增加3—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

第十七条转买福费廷业务对相关的代理行费用不予买断,经办行应根据代理行扣费情况,在计算贴现时预扣一定金额的费用,以免我行到期收汇时遭受损失。

第十八条转买福费廷融资金额的计算公式经办行可选择适用直接贴现法和复利贴现法来计算福费廷融资金额。

(一)直接贴现法公式:福费廷融资净额=承兑(承诺付款)金额-福费廷贴现利息-手续费及邮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福费廷贴现利息=承兑(承诺付款)金额x贴现期限(天数)x贴现利率/360(365);(二)复利贴现法公式:福费廷融资净额=承兑(承诺付款)金额/除数-手续费及邮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除数=贴现利率x天数/360(365)+1;第六章转买福费廷业务管理第十九条转买福费廷业务的内部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比照各行的贸易融资审批执行。

第二十条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对全省转买福费廷业务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市分行承担辖内转买福费廷业务的管理和营销职能,并按月向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报送《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转买福费廷业务情况统计表》(附件9)。

第二十一条代理行额度管理。

省、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共同负责代理行额度管理。

各市分行按月汇总各支行代理行单证额度使用情况,向省分行报送《代理行单证额度使用情况表》。

第二十二条转买福费廷业务的编号为:100PFXXYYYZZZZ(XX 代表年份后两位数字,YYY代表BIBS系统中各行代码,ZZZZ代表序列号)。

第二十三条经办行应加强对所办转买福费廷业务的跟踪,如果出现开证行迟付,经办行应按实际迟付天数及时向开证行索要迟付利息;如果开证行出现其他的风险,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上级行国际业务部门报告,上级行要协助向有关银行进行交涉;如果发生贸易欺诈风险,经办行应采取有效的追索措施并及时向上级行信贷管理部门和国际业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在办理转买福费廷业务时,各经办行应当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不得购汇,亦不得占用结售汇周转头寸。

在出现业务风险时,各经办行亦不得购汇,不得占用结售汇周转头寸,亦不得与代客业务混淆而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平补。

第二十五条档案管理。

对转买福费廷业务项下的交易单据,各经办行应及时归档,专卷保管,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

第七章转买福费廷业务的会计核算第二十六条转买福费廷会计核算(一)经办行在福费廷融资交割日,将扣除了贴现利息和相关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后的款项支付给出口商,会计分录如下:借:31207福费廷融资外币贷:31904福费廷融资利息调整外币79105结算业务收入外币79108融资手续费收入外币66699福费廷预扣国外款项外币12104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等外币(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于每月末日、融资到期日确认该期利息收入。

借:31904福费廷融资利息调整外币贷:77112贸易融资贷款利息收入外币(三)票据到期日收到开证行付款,会计分录如下:借:12104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外币66699福费廷预扣国外款项外币贷:31207福费廷融资外币贷:12104存放系统内清算款项(余款)外币第二十七条逾期福费廷融资的会计核算福费廷融资款项在延期到期日营业终了前,如仍未能收回,则将其转入逾期户,会计分录如下:借:27144其他贸易项下融资垫款——逾期福费廷融资外币贷:31207 福费廷融资外币第二十八条非应计福费廷融资的会计核算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90天仍未归还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90天而承兑行倒闭或其他原因致使融资款项无法收回,将款项转入非应计贷款户,会计分录如下:借:29144非应计其他贸易项下融资垫款外币贷:27144其他贸易项下融资垫款——逾期福费廷融资外币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操作规程由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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