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权授权程序
处方权审批制度范本(五篇)

处方权审批制度范本一、为加强我院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处方权的审批部门为医务科三、处方权利的具体规定1、注册的执业医师由本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报经医务部审批备案后具有在我院开具处方的权利。
2、有处方权的进修执业医师,经医务科批准在进修期内有处方权,进修结束取消处方权。
3、无处方权的进修实习医师,需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并经带教医师签名或盖专用签章后生效。
4、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经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或盖专用签章后有效。
四、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由医务科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并授予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才能使用。
五、所有取得处方权或临时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式样必须交药剂科留样。
六、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处方权审批程序一、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由本人根据有关规定(职称,工作时间,技术水平,执业范围等)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科室主任按规定审核同意后报送医务科审批。
三、医务科批准该医师具有处方权后,应通知微机管理人员设制医师代码,并通知药剂科。
四、医务科应对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登记备案,医师的签字式样送交药剂科,药剂科凭此签字式样接受处方,配发药品。
处方权审批制度范本(二)处方权审批制度是指在医疗行业中,对医生处方权进行审批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处方权审批制度的范文:一、审批范围和条件1.审批范围:对所有参与医疗工作的医生的处方权进行管理。
2.审批条件:(1)持有有效的医疗执业证书;(2)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4)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5)其他官方要求的条件。
二、审批程序1.申请审批:医生向相关医疗管理机构提交审批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执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流程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临床医生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仅限一天使用,并在病程记录种对使用理由、授权医师无法到位原因等做出详细记录。
五、临床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1.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
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4.正当利益的。
六、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行为,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分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临床医师必须通过规范化的抗菌药物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处方权管理制度

处方权管理制度处方权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对医生处方权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其目的是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防止滥用处方权和虚假处方的发生。
一、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1.1 管理机构:医疗机构的管理层负责制定和实施处方权管理制度,并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
1.2 责任部门:医疗机构的药事部门负责具体的处方权管理工作,包括处方审核、处方统计、处方追踪等。
二、处方权的授权和撤销2.1 授权程序:医疗机构通过内部程序和评审,对合格的医生进行处方权的授权。
授权程序应包括资格审核、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环节。
2.2 撤销程序:医疗机构对违反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医生,可以通过内部程序进行撤销处方权的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聘等。
三、处方权的行使要求3.1 诊断准确性:医生在开具处方前必须进行准确的诊断,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2 药物选择合理性: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药物,并遵循临床指南和药物使用指南。
3.3 剂量和用法准确性:医生应根据患者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确定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并明确告知患者。
3.4 处方签写规范性:医生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正确填写处方单,包括患者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内容。
3.5 处方审核和追踪:医疗机构的药事部门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并进行处方的追踪,确保处方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处方权管理的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抽查处方、投诉处理、不良事件报告等,对医生的处方行为进行监督。
4.2 评估机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权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包括处方合规率、用药安全性等指标的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五、处方权管理制度的意义和效果5.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减少药物滥用和误用,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
5.2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严格的处方审核和追踪,减少虚假处方和不合理处方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
处方权审批制度(三篇)

处方权审批制度一、为加强我院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处方权的审批部门为医务科三、处方权利的具体规定1、注册的执业医师由本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报经医务部审批备案后具有在我院开具处方的权利。
2、有处方权的进修执业医师,经医务科批准在进修期内有处方权,进修结束取消处方权。
3、无处方权的进修实习医师,需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并经带教医师签名或盖专用签章后生效。
4、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经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或盖专用签章后有效。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由医务科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并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才能使用。
五、所有取得处方权或临时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式样必须交药剂科留样。
六、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处方权审批程序一、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由本人根据有关规定(职称,工作时间,技术水平,执业范围等)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科室主任按规定审核同意后报送医务科审批。
三、医务科批准该医师具有处方权后,应通知微机管理人员设制医师代码,并通知药剂科。
四、医务科应对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登记备案,医师的签字式样送交药剂科,药剂科凭此签字式样接受处方,配发药品。
处方权审批制度(二)根据____部《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特制定我院处方管理制度(试行)。
(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经注册的执业医师,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医务科审核、批准后取得处方权并留签名字样在药剂科备案。
试用期(实习)的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后处方才有效。
(3)医师应根据医疗需要,诊疗规范及药品说明书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合理用药。
(最新版)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一、申请条件:凡获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的医学生,正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予以注册,在本单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业务技术人员,均可在本单位申请处方权。
二、审批权限:由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后予以审批,必要时报主管院长同意。
三、审批程序: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考核签字。
填写《医师授予处方权资格审核表》及《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资格审核表》。
四、各部门在医德医风、理论水平、操作技能、专科水平等各方面进行审查、考核。
合格者方由医疗管理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然后到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药事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处方权,进行签名留样,并将审批样本分别送至门诊、病房药房、医疗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
六、药事管理部门将审批样本予以登记备案后,申请人即获得普通处方权,并按照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七、进修医生表现优秀者科获得临时处方权。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一、术前管理:1.凡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患者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
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
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
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

处方权管理办法院属各科室: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处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施《处方管理办法》,为了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现制定出我院处方权管理办法,内容如下:一、管理对象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所有医师、药师.二、管理目标凡在我院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的医师(或药师),必须在取得处方权(或处方调剂资格)后才能行使医疗、预防、保健的处方开具(或调剂)活动。
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
三、管理机构1.处方权审批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医师处方权的审查、考核、批准、备案及通知工作.2.处方管理专家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医院各科室处方管理的培训、检查、评价工作,并将结果报医办备案。
四、处方权授权标准及范围1.医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调配,忠于职守,工作勤奋主动,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各项指令性活动,能胜任本职工作。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
3.调入本院的医师,处方权授权过程与本院医师的要求相同。
4.麻醉处方权:(1)对象: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已注册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医师,方可申请麻醉处方权.(2)申报手续: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办,由医办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再送主管院长批准,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
五、处方权审批程序1.医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2.经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3.报医办,组织考试,报送主管院长批准;4.医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下达处方授权通知单;5.本人签字留样。
六、医师(或药师)留样备案管理1.留样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药剂科和医务办备案保存;2.人员变动后应当及时更新;3.留样备案表要一年更新一次;4.留样备案表必须保存3年以上;七、监督管理(一)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处方权:1.被责令暂停执业的;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二)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不得开具处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权管理制度(6篇)

处方权管理制度一、医师处方权管理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院____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完成。
二、医师处方权获取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和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住院医师以上(包括住院医师)医师。
2、执业医师经过注册后,经医务科考核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后,授予处方权。
签名留样交医务科、药剂科等部门存档。
3、本院退休医师经医院决定反聘,继续从事医疗工作,处方权延续。
4、外院退休医师,应聘在我院工作,在变更注册后,授予处方权,签名留样于医务科、药剂科。
三、医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获取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和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住院医师以上(包括住院医师)医师。
2、执业医师经有关____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以医____文件形式下发授权通知。
四、取得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应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____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方权的限制:1、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将取消其处方权。
①被责令暂停执业。
②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③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④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⑥因开具处方谋取私利的。
因以上情形被撤消处方权者,按情节规定____个月的考察期,期满后,科室考核合格,按处方权的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处方权。
3、本院医师外出进修、下乡超过半年的,处方权暂时停止,待其回院后医务科通知相关部门重新行使处方权。
处方权的停止:1、本院医师退休、调离、辞职,其处方权随其在本院医疗工作的停止而停止。
2、医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在工作中有严重错误,调离医疗岗位,其处方权随即停止。
处方权管理制度(2)是指对医生开具处方药的控制和管理制度。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处方权审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第三条处方权审批是指医务人员依托其专业知识与技能对患者的用药进行审查和授权的行为。
第四条处方权审批应遵守医学伦理、药学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患者的处方权需满足以下条件:真实有效,符合临床需要,遵守药物使用原则。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处方权审批程序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指定药师或其他相应伦理审批人员负责处方权审批。
第八条患者持处方到医疗机构药房购药需经医务人员的处方权审批后方可购药。
第九条处方权审批包括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第十条初审是指药师或其他伦理审批人员对患者处方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处方的合理性、合规性。
第十一条复审是指药师或其他伦理审批人员对初审通过的患者处方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处方内容正确无误。
第十二条处方审批人员应对患者处方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审核,不得违法从事个人行为或有其他不当行为。
第十三条若初审或复审发现患者处方有问题,应及时向医生报告,医生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处方。
第十四条若患者对处方被取消产生异议,可以向医疗机构投诉。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的处方权进行明确的授权和审查,确保医务人员具备药学、医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处方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审批岗位。
第十七条处方审批人员应对患者处方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方权审批,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患者应如实提供药物使用信息,并按医生指导准确用药。
第四章处方权审批记录与管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权审批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处方权审批记录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处方内容,审批人员签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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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权授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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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权授权程序及管理制度
1、医务科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医师的处方权进行认定,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应当与医院药剂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由微机室给予医师代码号。
2、我院注册的各级临床执业医师具有处方权。
医技等辅助科室的执业医师需经医务科认定后才具有相关执业范围的处方权。
3、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均须由医院对注册执业医师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授予。
4、助理执业医师、见习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等无独立处方权,其处方须经我院有执业资格医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
5、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6、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医务科取消其处方权,由市卫生局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医务科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8、医师因工作调离或离退修等离院时,其处方权即被取消,由医务科通知药剂科。
处方权申请及登记表
□进修医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含盖章页和姓名页)的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
申请人签名式样:
注:此表适用于非本院医师。
处方申请程序
1、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完整复印件附后以便审查。
2、领取表格后,认真填写内容,尤其是联系电话和工号(学号)。
3、在我院临床工作(实习)满一个月后,由所在科室组织医疗考核,填写考核情况及意见,并由科主任审核签字。
4、申请登记表完成后统一上交医务科。
5、获批准者的签名字样分别由医务科、药学部、门诊办公室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