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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施工技术资源的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施工技术资源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施工技术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技术资源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施工技术资源采购计划,确保施工技术资源的供应满足施工需求;(2)负责施工技术资源的验收、入库、出库、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3)对施工技术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技术资源得到合理利用;(4)定期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5)对施工技术资源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技术资源的现场使用和维护,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使用施工技术资源;(2)定期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发现施工技术资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4)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报废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四、施工技术资源管理内容1. 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施工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2)供应商选择: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供应商选择,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产品质量的供应商;(3)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4)采购验收: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对采购的施工技术资源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合同要求。

2. 验收管理(1)入库验收:施工技术资源管理部门对采购的施工技术资源进行入库验收,确保其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要求;(2)现场验收:施工单位对施工技术资源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本管理办法由技术科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二、组织体系技术科的组织体系由项目总工领导下的技术科科长、技术人员、资料员组成。

实行场区技术人员对技术科长负责,技术科长对总工负责的组织体系。

三、职责1、总工程师职责(1)是本工程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本工程的技术管理、技术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的正确使用等负全面技术责任。

(2)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质量管理,组织质量计划的编制,领导、检查、督促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技术、标准等日常工作的实施。

(3)负责本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和特殊工序施工过程的审定。

(4)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理审定;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审核。

(5)负责掌握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办理变更设计等事宜。

(6)负责图纸发放、图纸复印审批、图纸审核、变更审报工作。

2、技术科长职责:负责公司《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规定的各相关要素职责在本部门实施。

特别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控制”在本部门应切实抓好落实。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科技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在项目上的应用,负责技术科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分管领导综合平衡项目资源及生产要素的协调调度,掌握项目部生产动态,并适时传递给项目部及相关部门,传达项目部领导对施工生产的各项指示。

(3)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和统计技术程序,并监督贯彻实施。

(4)指导、监督、考核评价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工作。

(5)做好本部门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协助设备、物资科做好材料采购、顾客提供产品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以及搬运贮存程序的运行;协助质量检查部做好质量检验以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的运行,对本部门内审出的不合格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贯彻执行;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6)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汇总整理做好记录。

(7)组织开展QC活动,推动科技创新活动。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施工工程部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资料管理效率,保障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施工工程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施工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表、工程检验报告等。

第四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建立和维护相关资料的档案归档系统,并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管。

第五条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泄露或篡改资料,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清理掉无效资料,保证档案的及时、准确。

第七条施工工程部应制定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资料归档管理第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并记录所有资料的档案号,并按照档案号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放。

第九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资料的借阅登记制度,任何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十条资料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第十一条资料借阅后需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不得私自复制或摘抄资料。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资料,施工工程部应设置保密级别,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和归档,以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第十四条施工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更新和调整资料管理进度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工程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事项,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工程部应及时审核确认,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施工工程部应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和工程检验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第十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施工图纸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施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二、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施工资料。

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负总责,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3.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

4.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资料编制与收集1.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3. 所有施工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电子版资料应备份保存,防止数据丢失。

四、资料审查与验收1. 施工资料在提交前应由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资料无误后方可上报。

2.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退回并指导整改。

3. 重大工程节点的资料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与审查,确保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施工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询和使用。

2. 对于重要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或滥用。

3. 公司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严重违反资料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各环节质量情况客观、准确的记录和全面反映,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施工验收的必要技术文件,也是工程合理使用、维护、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严肃性。

技术资料是对施工、监理工作中的程序执行情况、实体质量、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等标段施工过程中有关施工信息的如实记载,是工程质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想工程实体具有可追溯性,必须有一套简洁、完整的技术资料。

因此制定以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

(1)技术资料的管理形式1)技术资料由标段统一管理。

2)标段设资料员,归口在技术质量部,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各种技术资料。

3)标段资料员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标识、编目、归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原始施工资料(含照片、录像等)分类归档,数据记录真实可靠。

并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和徐州项目相关文件及要求。

技术资料管理总的要求是分类存放、编目清晰、便于查阅。

(2)技术资料的范围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各专业规范、规则、标准、手册、图纸、期刊、学术活动资料等(含文字、图纸、图片、录音、录相)。

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工程图纸、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设计审查核对、变更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总结等各项施工技术资料。

经已竣工验交过的各类图纸资料(指不列入竣工验交部分),以及与施工有关的各类技术书籍、刊物、总结材料亦应妥善保管,分类编号。

登记造册,有效受控的应用出相应的标识,以备查阅。

(3)技术资料的填写1)各项技术资料必须由其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填写。

技术资料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归档和保存。

2)原始记录由技术员填写,质量验收记录由质检员填写,工程检查资料由质检工程师填写。

所有表格均应做到签字完善。

3)所有施工记录、工程检查资料、质量验收记录必须按照业主提供的表格及填写要求据实填写。

并按照程序履行签字手续。

4)验收记录填写程序:凡属隐蔽工序,首先由班、队、质检员逐级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填写隐蔽工序验收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施工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施工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2. 各项目部负责施工技术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施工技术档案的相关工作。

四、施工技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施工技术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记录等。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记录等。

(3)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签证等。

(4)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验收、整改等资料。

2. 施工技术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按照施工顺序、专业、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

(2)对收集到的施工技术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3)对施工技术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电子化管理。

五、施工技术档案的归档与保管1. 施工技术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将施工技术档案上报至施工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2)施工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对上报的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归档。

2. 施工技术档案的保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技术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的专用档案室。

(2)施工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技术档案的借阅、复制、摘抄等,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六、施工技术档案的借阅与销毁1. 施工技术档案的借阅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借阅人需填写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施工技术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坏。

2. 施工技术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施工技术档案的销毁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2)销毁施工技术档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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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QEHS 3—ZPJZG11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江西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二OO 八年三月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福建漳平项目经理部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工程施工质量活动的真实反映和记录。

为了适应公司现行管理模式及质量、职工安全健康、环境三个标准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理顺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资料的形成、传递和使用的效率,更好地为施工及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技术资料内容
上级和公司的行政性技术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技术管理文件,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
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措施,推广四新的试验和改进记录,工程监理表格,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主要原材料出厂证明,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设计变更、原材料代用记录,施工技术记录,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签证,质量验评记录及签证,分部试运记录,工程总结和工程照相,调整试验记录(报告),有关工程建设的协议、文件和会议纪要,重要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记录,工程移交签证书,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

2机构及设置
项目部资料室设在质量技术科,受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

各专业公司应设置专(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为了保持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资料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项目分公司质量技术科。

3管理办法
3.1技术标准(含规程、规范)
3.1.1负责对国家、部颁发以及行业的新规程、新规范、新标准、新法规等订购、标识、发放工作。

掌握有效版本,及时做好作废版本的处理工作。

3.1.2质量技术科负责将工程技术部提供的《电力标准全文数据库》挂在局域网上,各专业公司可以在局域网站上查询标准全文,提高标准查询的速度及效率。

3.2图纸
3.2.1资料管理员负责施工图、设备安装资料等收集、整理,并按图纸、设备安装资料等来源的不同分别建档、编目、标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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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

3.2.2工程技术图纸实行技术科专工签发制度。

资料管理员根据技术科专工签发的数量和内容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发放。

3.2.3当工程结束后,对具有典型设计意义的工程图纸,项目部工程技术科资料室应向公司工程技术部移交一份,由工程技术部存档供以后工程参考。

3.3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
3.3.1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打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交项目工程技术科出版。

3.3.2资料室根据工程技术科签发的数量进行出版,并加盖标识章后,根据签发单进行编号、发放及回收工作。

3.3.3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措施)由编制单位提供电子版。

项目工程质量技术科负责收集其电子版本。

电子版本应收集齐全,并在工程结束后移交一份电子版资料给质量技术部。

3.4开工报告、工程联系单
3.4.1由作业单位提出并编写,一式四份。

3.4.2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资料室向业主和监理提交。

3.5设备开箱资料
3.5.1设备开箱资料由项目物管科收集,其中装箱清单由物管科管理,图纸、技术说明书等应及时交项目资料室建档管理。

3.5.2项目资料室负责编制清单。

3.6工程技术总结
3.6.1项目部质量技术科负责布置工程技术总结的编写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程技术总结的编写工作。

3.6.2各单位和部门应向工程技术科提供总结的文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由资料室统一归档。

3.7工程信息及工程汇报
3.7.1质量技术科负责在局域网上开辟“工程动态”专栏,对在建项目的施工情况进行动态反映。

3.7.2各专业公司及有关单位负责将每周施工动态及相关信息汇报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质量技术科,经整理后及时挂在网上以供共享。

3.8电厂、监理来文
3.8.1资料室负责对电厂、监理来文(包括会议纪要)等技术性文件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存档。

3.8.2工程技术科审定后签发至各专业公司及相关单位。

4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4.1凡是工程施工所用的表格,必须是规定的标准表格,不得擅自替换,表格要求是激光打印,速印或铅印。

表格中的数字和签名必须用黑墨水填写,禁止用元珠笔、铅笔、红笔、复写纸复写。

表格中不许留空格,不许涂改、乱划。

要求填写表格时,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表清晰、签字手续完备。

4.2施工中形成的技术资料要求一式三份(工程监理表格份数按监理表格要求)。

4.3施工技术纪录图表具体格式内容见附表,作业指导书出版格式详见作业指导书。

4.4技术资料及文件的出版必须使用A4 纸双面打印,文件内容如无特殊规定统一使用宋体字。

5借阅
5.1本公司职工可以借阅施工技术资料,外单位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5.2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厂家的设计安装图,均由各安装单位的专工或文件管理员借出,数量由总工和部门领导确定,一经借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残缺、丢失,施工结束后立即归还资料室。

5.3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领用须经技术部门领导决定,由领用人员到资料室办理手续。

5.4施工图和设备安装资料等文件除正常消耗外,如损坏、残缺、丢失,每套罚款200 元,罚款从承包金额中扣除。

6签发
作业指导书(方案)、施工图纸、工程联系单(设备修改单)应由质量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签发,资料员按签发要求进行分发登记。

其中分发份数如下安排:
6.1工程联系单(设计修改单):有关专业公司各1 份、施工调度科1 份、涉及到质量方面的发技术质量科1 份、涉及安全方面的发安全科1 份、涉及经济方面的发经营科1 份、重大的发有关项目部领导1 份、存档1 份。

6.2作业指导书(方案)分发份数:有关专业公司3 份、安全科1 份、质量科1 份、工程技术科1 份、存档1 份。

6.3施工图纸:有关专业公司2份,工程技术科1 份、存档1~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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