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统一收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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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流程手册

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流程手册

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流程手册第一章案件接收与登记 (4)1.1 案件接收程序 (4)1.1.1 接收案件前,应由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保证案件符合律师事务所的受案范围和业务能力。

(4)1.1.2 初步审查合格后,应由案件接待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件性质、诉讼请求、涉及的法律问题等。

(4)1.1.3 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案件基本情况,并告知当事人案件接收的相关程序。

(4)1.1.4 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应包括:起诉状、答辩状、相关证据材料等。

接待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4)1.1.5 接待人员应在案件接收后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提交给案件管理部门。

(4)1.2 案件登记流程 (4)1.2.1 案件管理部门收到案件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案件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类型、接收时间、承办律师等。

(4)1.2.2 案件登记完成后,案件管理部门应将案件材料分发给承办律师,并告知承办律师案件基本情况。

(5)1.2.3 承办律师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5)1.2.4 承办律师应在审查案件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案件管理部门提交案件审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法律依据、诉讼请求、证据材料等。

(5)1.2.5 案件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案件正式列入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库。

(5)1.3 案件材料审核 (5)1.3.1 案件管理部门应对案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5)1.3.2 审核案件材料时,应关注以下方面: (5)1.3.3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案件材料,案件管理部门应通知承办律师进行补充或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5)1.3.4 案件材料审核合格后,案件管理部门应将案件材料归档,并建立案件档案。

律师受理案件流程图

律师受理案件流程图

律师受理案件流程图律师办案工作流程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律师办案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律师事务所部规化建设,根据《律师事务所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在本市境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第二章接待第三条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时,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待。

第四条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约定时间接待。

第五条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

第三章建立委托关系第六条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围、代理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

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是单位时,应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九条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辩护)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

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与委托人结算。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在发放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第十二条禁止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在涉及委托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委托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人。

第十四条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5篇)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5篇)

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档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1、指派与指名相结合。

(1)若客户主动上门没有指名委托某律师,由接待人接待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由主任审批后指派律师办理,一般情况下,指派负责接待的律师办理。

(2)若客户指名委托某律师,本所应尽量满足客户的愿望和要求,如该律师出差在外或有其他事由不能或不便接受委托时,可由主任指派其他律师办理,但客户明确表示____的除外。

2、所有案件必须认真填写“收案登记表”,经主任审批后存卷备查。

3、接待客户时,承办律师与客户谈话要制作详细谈话笔录,并由客户签字、画押。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等法律文书由本所统一管理,由承办律师按照本制度规定在本所行政人员处办理,客户签字盖章后,由承办律师交本所盖章,客户、承办律师各存留一份,本所存档一份。

5、任何人不得使用盖好本所公章的空白法律文书,如有特殊需要,由承办律师提出面申请,本所主任签字批准后在行政人员处签字登记领取。

6、对于因特殊情况客户未交费而本所出具了法律文书或办案手续时,承办律师应主动及时向本所行政人员或主任说明进展情况。

7、承办律师应清楚告知客户本所的财务制度和收费标准,客户依约交清律师费和实际支出费用后,承办律师凭交费凭证和委托合同在本所行政人员处开具办案所需____函件(一案一函)、介绍信、调查专用证明等办案所需的手续,承办律师认真如实填写后由本所行政人员盖章,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所主任签字批准方可开具,但承办律师应提出申请。

8、承办律师预收的交通费等办案实际支出费用,应缴本所财务并出具收据,并明确告知客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承办律师凭客户交费凭证(包括律师费交费凭证)、委托合同等手续由本所主任审批后在本所财务领取。

9、未办理委托手续并交纳律师费前,本所将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及办案手续,也不得在任何法律文书(包括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上盖章,如有特殊需要,由承办律师提出申请后由本所主任决定是否允许。

律所整理卷宗的详细流程

律所整理卷宗的详细流程

律所整理卷宗是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律所整理卷宗的详细流程:
1.收集案件相关文件:律师首先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包括
起诉状、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协议等。

2.文件分类和排序:收集到的文件需要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排序方式进行整
理,例如按照时间、案件类型、证据种类等进行分类,以方便后续查阅和使用。

3.卷宗目录编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编制卷宗目录。

目录中应包含案
件的基本信息、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数,以及文件的存放位置等信息。

4.卷宗封面和封签制作:为卷宗制作封面和封签,封面上应包含案件的基
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封签上应注明卷宗编号、卷宗名称以及存放位置等。

5.文件整理和装订:按照卷宗目录的顺序,将各个文件逐一整理并装订在
卷宗内。

可以使用文件夹、活页夹、塑料袋等方式进行装订,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整洁。

6.文件标注:对每个文件进行标注,如在每份文件上标明页码、日期、来
源等信息,以便于查找和引用。

7.卷宗编号和登记:为每个卷宗分配唯一的编号,同时在律所的卷宗登记
簿或电子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包括案号、案件名称、卷宗编号、存放位置等。

8.卷宗归档和存放:完成整理和编号后,将卷宗放置在专门的卷宗存放区
域或柜子中,确保其安全和易于查找。

9.卷宗管理和维护:律所需要建立完善的卷宗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卷
宗的完整性和存放状态,更新卷宗目录,及时处理卷宗的借阅和归还等事项。

整理卷宗是律所工作中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它有助于律师和律所更好地管理案件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附律师工作登记表)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

(二)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二、接待、咨询、代书(一)接待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

(二)咨询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

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

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

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

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

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

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

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

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

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的整理顺序通常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
1. 归档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始整理案件卷宗之前,律所工作人
员需要对案件卷宗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齐全,没有遗漏。

这包括确认案件的基本信息、相关当事人信息、诉讼材料、证
据材料等内容是否完整。

2. 文件分类,将案件卷宗中的文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通常包
括诉讼材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相关函件等。

这有助于后续整
理和查找文件时的便利性。

3. 文件整理,按照律所的规定,对文件进行整理,可以根据案
件的时间顺序或者内容顺序进行排列。

通常会在案卷封面上标注案
件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基本信息,并在每份文件上标注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

4. 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编号归档,可以使用律所内
部的案卷编号系统,或者根据案件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

这有助于
在后续的查阅和管理过程中快速定位文件。

5. 制作目录,对整理好的案卷制作目录,包括案卷中各个文件
的清单和索引,以便律所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需要的文件。

6. 存档管理,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律所的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
便捷性。

以上就是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的一般顺序,每个律所可能会
有所不同,但整体流程大致相似。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律师受理案件流程图

律师受理案件流程图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律师办案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律师事务所部规化建设,根据《律师事务所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在本市境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第二章接待第三条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时,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待。

第四条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约定时间接待。

第五条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

第三章建立委托关系第六条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围、代理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

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是单位时,应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九条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辩护)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

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与委托人结算。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在发放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第十二条禁止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在涉及委托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委托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人。

第十四条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律师所工作流程(附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附律师工作登记表)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工作机构,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律师承办的一切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协调、统一收费。

(二)律师的全部业务活动,必须忠实于事实,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依法执业,廉洁自律,保守秘密,珍惜职业声誉,使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二、接待、咨询、代书(一)接待1.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人员负责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代写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律师进行上述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热情接待当事人,态度和蔼,服务诚恳,认真细致,不因事小、无偿而敷衍。

4.律师接待来访人,应填写来访登记簿所列各项目,以备入卷查考。

(二)咨询1.解答法律咨询,是律师就当事人所叙述的法律事实依法给予解答的活动。

2.法律咨询分口头咨询、书面咨询、特邀咨询和连续咨询。

口头咨询,是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述说事实,由律师就该事实提供法律帮助。

书面咨询,是当事人来函要求解答的法律问题,由律师以文字解答复函。

特邀咨询,是当事人要求律师亲赴解答的法律咨询。

连续咨询,是当事人就某一诉讼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多次来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给予具体法律帮助、指导。

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二记、三归纳、四解答。

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要记事实、情节、归纳问题,依法一一解答。

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应找好相应法律依据或请示研究后,再向当事人解答,切忌草率解答。

4.如遇到咨询人所要解答的问题不属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的范围,接待律师应向咨询人告知不能解答的原因,或告知其应找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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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收案管理流程
xxxx律师事务所收案流程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收案审批。

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2、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3、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4、委托人授权(一式二份)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收费。

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向所里开律师服务费发票,一式三联。

交委托人一联,办案律师留一联,律所留底一联。

6、律所指派律师代理(律师自己的案源律所指定其本人)。

二、刑事案件办案的6个步骤
(一)咨询
1、倾听委托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案情况及现在状况,并针对委托人陈述的含糊不清之处提问,直至全面了解、明白无误。

2、合理分析案情。

分析案件性质及作案情节,得出罪与非罪,罪轻及有罪可否减轻或从轻处罚等可能性。

3、回答委托人关于判决结果的询问。

准确答疑、不作保证,不可敷衍回答、随便承诺。

4、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
(二)收案
1、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2、审批后,交委托须知给委托人过目,过目后让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二份。

一份给委托人,一份留底。

4、委托人授权承办律师。

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一份给委托人,一份交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留底。

5、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向所里开律师服务费发票,一式三联。

交委托人一联,办案律师留一联,律所留底一联。

6、律所接的涉嫌黑恶、重大社会敏感案件汇报市律协、县市司法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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