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扶贫小额信贷方案

2021扶贫小额信贷方案

为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助推作用,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实际,制定X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打赢X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不断满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贷款资金需求,千方百计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主要任务。X、积极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梳理X年各乡镇(街)已报送的存量未放款贫困户名单和各乡镇(街)近期报送的申请贷款的贫困户名单,积极与经办银行对接,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做到“应贷尽贷”。

二是在疫情结束后,各乡镇(街)要定期摸排辖区内对符合“五有”条件(有良好信用、有创业能力、有资金需求、项目发展好、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并于每月X日前报送至区金融服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审核后推荐至农商行办理。

X、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清收。严防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妥善

应对还款高峰期。一是在X疫情期间,协调农商银行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贷款清收工作,主要内容是:做好贷款到期提醒,到期日X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到期日X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针对具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引导贫困户按时还款;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款,要及时按政策要求办理展期、续贷。

二是在疫情结束后,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省市支持、县负总责、乡镇落实”工作机制,落实村、乡两级主体责任。针对即将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贷款到期日X天前将名单下发给所在乡镇,要求乡镇入户摸排,通知借款贫困户做好还款准备;在贷款到期日X天前,乡镇需督促贫困户归还贷款。同时,对产业发展较好且仍有资金需求的贫困户,与承贷银行对接,争取办理续贷。对目前产业发展较差、无力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向承贷银行申请办理续贷或展期,银行无法办理续贷或展期的,督促相关乡镇加大帮扶力度,采取其他措施予以支持,确保贫困户按时还款。对还款意愿不强的贫困户,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突出贷款逾期行为对个人及家庭造成的严重后果。

X、扎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积极与农商行对接,扎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一是将部分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提前拨付至农商行管理账户,用于支付全年零散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利息,银行按照要求实时扣划贴付每笔到期贷款利息。二是于X月对银行提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