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2024年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二、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三、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五、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六、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七、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八、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九、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____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十、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2024年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提高职工的劳动力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健康卫生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职工健康、提高职工劳动力素质、促进事业发展。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职工有权参与相关的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职业健康卫生。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由本单位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第六条本单位设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负责监测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卫生状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第八条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职业健康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九条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负责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进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工健康监测与评估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职工健康监测,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职工的体检、疾病诊断、职业病鉴定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治理和改善措施。
第四章职业健康卫生培训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职业健康卫生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工作环境评价和改善、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使用等。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卫生培训应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岗位的特点进行分类和定制化。
第五章职业卫生设施与设备第十六条本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技术标准的要求,建立和使用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____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3.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持续改善。
第四条本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管理的需要,制定并修订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单位应加强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管理的能力。
第六条本单位要建立并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记录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和相关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二章健康监测第七条本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包括入职前的健康检查和在职期间的定期检查。
第八条员工入职前应进行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职期间,员工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和频率由本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确定。
第十条若员工出现职业病或者其他与工作环境相关的健康问题,本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职业健康档案中。
第十一条员工因职业病或者其他与工作环境相关的健康问题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职的,本单位应做好安置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第三章工作环境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工作环境的评估、改善和监测。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评估,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保护设备和设施,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十七条员工应按照规定使用工作保护设备和设施,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根据员工的职业健康需求和工作环境特点,制定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二十条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应覆盖员工的健康知识、工作技能、工作行为规范等方面。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三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管理职责: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为保证各参建职工的安全,项目分部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对参建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健康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使用:1、防护用品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2)眼、面防护用品类;(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4)皮肤保护用品类;(5)其他用品类。
2、各分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三、职业健康事故:1、事故报告:(1)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____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3)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6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为了认真贯彻《____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广场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各部门在总经理、工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广场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____制度,按照《____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____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定期、不定期____对各部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六、依法____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七、依法____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八、____开展对广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64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广场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
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十一、体检是对广场在岗和转岗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一种早预防早治疗的一种福利待遇,是一项抵御疾病危害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
十二、体检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卫生防疫站出据的体检报告和健康证。
十三、由职工医院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并将持续跟踪他们的身体情况和健康指导,住院治疗、观察期间,按工伤处理,病历要长期保存。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
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二、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
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三、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五、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六、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七、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八、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九、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____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十、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
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升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派人员,包括在岗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的原则和目标1.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采取先防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减少危害;(2)全员参与,共同推进。
责任明确,工作协同,形成全员参与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制;(3)合法合规,科学管理。
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制度和标准;(4)环境优化,设施健全。
改善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卫生设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5)防护措施,控制危害。
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有效控制职业危害物的暴露。
2.目标(1)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职工的伤害风险;(2)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水平;(3)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4)建立科学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体系;三、职责与义务1.企业(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3)做好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环境检测、评价和监测工作;(4)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培训;(5)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6)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防控机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7)组织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8)建立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职业卫生事故;(9)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负责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职业卫生环境检测和评价工作,及时报告监测结果;(4)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5)组织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并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7)及时处理职业卫生事故,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8)提出改善工作环境和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RHD-QB-K48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1 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 项目部经理饶文举对本项目部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安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1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组长:饶文举副组长:何先瑜薛志国赵峰涛朱广君孙长江成员:孙建洪宋鹏张新张洪德康小卫熊建波何乾龙冯亚峰杨天福樊军高勇高体忠陈明忠陈友乐任亮王建华胡乐远袁振洲张小斌任辉2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2.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报告。
2.2制定和修改经理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 技安处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
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 工程部负责各项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中毒等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 安质部负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
内容含第一部份: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现场急救及指挥现场;第三部份:急性职业中毒诊疗常规。
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
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
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 安质部负责对各个够本工段岗位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安处。
7 经理部工会负责宣传、维护职工及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收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女工四期保护、女工结婚、分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8 综合部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告知新进人员其作业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9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1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1.1所有隧道、桥梁的施工,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1.2职业病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项目建设竣工,需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2 各经理部施工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按照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3 所涉及《职业病目录》中的职业病种类:3.1尘肺(钻孔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硅肺),3.2职业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苯胺、硝基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3.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3.4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3.5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4 应按照规定向作业工人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5 严格执行职工上岗前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转岗职业卫生培训。
6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7 认真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8 对班组岗位落实职业病防治防护措施不力,对个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应及时纠正、整改。
必要时给予处罚。
9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防治措施9.1防粉尘措施:配备功能先进的混凝土搅拌站,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袋式除尘器,可使料斗作业点粉尘降为零。
水泥库设置通风设备,搬运时加强抽风或通风,改善作业环境。
洞内配备大功率通风机,并配合洒水将洞内粉尘降低,同时运输车辆配置净化装置,将烟雾消除。
在选用袋式除尘器应考虑以下几点:防爆结构设计、采用防静电滤袋及结构措施、设置安全孔(阀)、设置检测和消防措施、设置接地措施、配套部件防爆、防止火星混入除尘器、控制入口粉尘浓度和加入不燃性粉料。
9.2防噪音措施:防治噪声危害主要从消除或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着手。
例如对拌合机械等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修建隔音棚或隔音墙,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尽量减少机械使用数量或错开使用时间,对超出噪声限值的设备及时修理或更换。
施工机械要在四周有围挡或封闭的场所进行修理。
9.3防中毒措施:9.3.1防苯中毒: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苯;改革工艺,减少接触,如采用电喷漆;加强通风排毒和个人防护,定期测定苯的浓度;经常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急需进人检修时需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进人可能存在苯的场所,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毒面具。
9.3.2防铅中毒:铅作业工人进入生产车间时务必戴好防尘口罩,穿好工作衣,戴上工作帽,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进食;车间内打扫卫生时,应先洒水再清扫,坚持湿式清扫;采用适当的生产工艺,包括加料、出料包装等方法,以减少空气污染,贮存中注意温、湿度,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对粉尘、有毒蒸气或气体的操作在密闭情况下进行,辅以局部吸风,有热毒气发生时,可采用局部排气罩,控制职业性铅有害因素的扩散;采取远距离操作、自动化操作,辅以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直接接触。
9.4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防护措施:电焊等操作工施工时配备特制防护眼镜片面罩,可根据个人眼睛情况及电流强度选择吸水式滤光镜片或反射式防护镜片;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操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 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2 员工变更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岗位时,单位违反职业卫生如时告知等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 加强对员工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掌握职业病防治方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器材和用品。
4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业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
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7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进行岗位轮换。
8 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按照下列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8.1接触粉尘和致癌物作业的职工,档案保存至职工离职后30年;8.2接触放射性作业的保存至离职后20年;8.3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保存至离职后5年。
9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病防治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2 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安排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制度1 单位应当请地方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其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向劳动者公布。
2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 在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 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 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