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施宇20091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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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政治制度的演进和特点

俄罗斯政治制度的演进和特点

俄罗斯政治制度的演进和特点俄罗斯是一个政治体系比较复杂的国家,由于人民和政府长期矛盾重重,其政治制度的演进历程也异常艰辛。

那么,俄罗斯政治制度的演进和特点具体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从史料中透露出一些关键信息,探究一下其中的脉络。

一、初期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展开俄罗斯的政治制度源于早期的农业国家时期,当时的俄罗斯是由众多的神权国家和游牧国家组成的。

这种国家的组织形式是囊括了各行各业的贵族阶层,他们在一个强大权力的保驾护航下,实行统一的政治和经济政策。

此时的俄罗斯没有像现代国家那样的选举,国家的治理权全部在君主及其权臣的手中。

总的来说,这种政治制度的演变呈现出“权利下放”和“权力集中”的双重状态。

随着时代的变迁,俄罗斯的统治者们逐渐意识到了制度上的问题,开始推行一系列的政治改革。

这其中包括了沙皇改革和十月革命。

沙皇改革是俄罗斯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也被认为是成为现代国家的阶段之一。

在这个阶段,俄罗斯开始推行经济和政治的现代化改革。

十月革命则是俄罗斯的新兴政治力量取得胜利后的结果。

俄罗斯在此阶段所实行的新政治制度,是在社会的变化和群众的要求中逐渐形成的。

二、现代化改革的阶段随着现代化的推进,俄罗斯的政治制度也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在此阶段,俄罗斯的总体国家构架逐渐走向了现代化。

现代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的政治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这个阶段的政治制度演变以“功能分工”和“行政分权”为特点,促进了俄罗斯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繁荣和进步。

俄罗斯的社会环境在此阶段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进展。

在当时的环境下,经济和政治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随着科技和产业的发展,俄罗斯的社会分工逐渐趋于多元化。

相应的,政府也制定了更为繁复的法律法规,并划分了更多的政府部门,以保障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三、当代政治制度的状况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的俄罗斯政治制度具有了更加完善的构架和更高的效率。

俄罗斯的政治处理机制现在正在继续发展,并在群众的要求和经济力量的推动下持续改进。

俄罗斯政治发展的过程特点和趋势

俄罗斯政治发展的过程特点和趋势

俄罗斯政治发展的过程、特点和趋势——评《当代俄罗斯:政治发展进程与对外战略选择》陈兆德2011-02-04 10:18:31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年第6期苏联在1991年解体后,俄罗斯作为原来最大的加盟共和国在国际社会以独立国家的身份成了其合法的继承国,并仍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

10多年来,俄罗斯社会经历了激烈的社会动荡和社会转型。

现在,俄罗斯已逐步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但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和民族关系等方面的矛盾还很多:俄罗斯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早已确立,但政治转型过程尚未完成,政治民主、政治效率和政治秩序的目标还未实现;俄罗斯务实外交的方略已渐趋形成,但仍有一些制约的因素不利于其大国外交的实施。

因此,对俄罗斯的政治发展与对外战略进行跟踪研究就十分必要。

加之俄罗斯是地跨欧亚的政治大国,又是我们最大的邻国,而且在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俄两国具有大致类似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政治模式,研究俄罗斯政治发展进程及其经验教训,对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范建中等同志撰写、时事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的《当代俄罗斯:政治发展进程与对外战略选择》一书(以下简称《当代俄罗斯》),以大量的历史事实,深入的理论分析,阐述了俄罗斯政治发展的过程、特点和趋势,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当代俄罗斯政治走向的好书,值得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特别是从事国际政治教研工作和外事工作的人们认真读—读。

重点突出显主题。

这是本书的一个鲜明特点。

《当代俄罗斯》一书没有泛泛研究俄罗斯的全貌,而是着重研究当代俄罗斯政治发展的过程、特点和趋势。

在研究俄罗斯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作者没有对俄罗斯的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作面面俱到的叙述性介绍,比如对其政府机构、司法制度、人事制度、地方政权、基层社区等问题基本没有涉及,而是突出重点,集中阐述俄罗斯的国家权力体制、联邦制度、政党制度、利益集团、政治思潮等问题。

俄罗斯的政治转型的特点和前景

俄罗斯的政治转型的特点和前景

俄罗斯政治转型的特点与前景1.1俄罗斯政治转型的特点在传统文化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俄罗斯政治转型既具有转型国家的共性,又有俄罗斯式的个性,西方化与本土化、现代性与传统性,既相互融合、共生,又相互排斥、博弈。

俄罗斯政治转型具有以下凡个特点。

1.1.1根本性制度变迁马克思主义认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继承与共同性,但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是两种根本对立、性质不同的制度。

俄罗斯政治转型前的苏联社会是一个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实行苏维埃制的社会主义国家。

而转型后的俄罗斯,代之以西方政治模式的议会制、政党制、总统制,正如叶利钦所说,“取代苏联的是一个新的国家,一个有着与以前不同的边界、内外政策、政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国家”。

普京上台后,虽然在诸多领域“非叶利钦化”,但是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与发展方向两个方面,他将继续叶利钦的道路,他说道,“通向市场和民主的道路,对于90年代走上这条道路的所有国家来说,都是十分艰难的……尽管有种种困难和失误,我们终于走上了全人类都在走的主千道”,他所走的道路,也没脱离他所说的“人类文明的康庄大道”。

伴随国家根本制度改变的是整体性制度转换。

新制度学派的D·菲尼认为,制度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宪法秩序,即政权的基本规则;第二种是制度安排,包括法律、规章、社团、和合同;第三种是指规范性行为准则,包括文化背景和意识形态。

俄罗斯的政治转型是指从苏联政治制度到俄罗斯政治制度的全面而非个别的转型与转变,是一种整体性制度变迁。

俄罗斯的政治转型主要表现在宪法领域,1993年俄罗斯宪法与前苏联的1977宪法有着完全不同,根据1993年宪法,俄罗斯承认意识形态的多元性,任何意识形态不得规定为国家的或必须遵循的意识形态;承认政治多元化与多党制;国家权力在立法权、执行权与司法权分离的基础上行使,相互独立。

1.1.2从激进到渐进的“民主化”改革政治转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民主化改革,纵观近现代以来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政治转型大体可以分为激进与渐进两种类型。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合法性建设进程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合法性建设进程

俄罗斯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合法性建设进程俄罗斯作为一个重要的国家,其选举制度与合法性建设进程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该主题展开论述,探讨俄罗斯选举制度的特点以及合法性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与进展。

一、俄罗斯选举制度的特点俄罗斯选举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多层次的选举体系——俄罗斯选举由多个层级组成,包括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地方选举等。

各级选举之间有明确的权责划分,总统选举是最高层级的选举,对国家的领导人进行选举。

议会选举则是选举国家立法机构的代表,地方选举则是选举地方政府的代表。

2. 强调党派参与——俄罗斯选举制度注重政党参与,各政党有权派出候选人参与选举。

在议会选举中,通过政党列表选举来确定议会席位分配,候选人由党派提名。

这种制度旨在保证多元化政治竞争。

3. 强调地方自治——俄罗斯选举制度中也强调地方自治的原则。

地方选举的设立使得地方居民有权选举自己的代表,参与地方政治决策。

这有利于地方政权的合法性建设,增强人民对政府的认同感。

二、俄罗斯选举合法性建设的挑战俄罗斯选举合法性建设面临以下挑战:1. 选举权的保障——俄罗斯选举过程中,选民的选举权应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一些问题如选民资格的认定、选民登记及选民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可能对选民的选举权造成负面影响。

2. 选举程序的透明度——选举过程的透明度是评估选举合法性的重要指标。

透明的选举程序能够激发选民和各政党对选举结果的信任。

然而,俄罗斯选举过程中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选举结果统计公正性等方面的争议,可能对选举程序的透明度构成挑战。

3. 选举监督的独立性与效力——选举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与效力对选举的合法性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俄罗斯选举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受到质疑,一些选举监督组织的活动受到限制,可能影响选举结果的监督与评估。

三、俄罗斯选举合法性建设的进展为了提升选举的合法性,俄罗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选民教育和信息公开——俄罗斯加强选民教育和选民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选民的政治素质和参与度。

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概括

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概括

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概括作者:刘洋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24期摘要: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的政治体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过去那种高度集权的政治模式,逐步转变为一种具有俄罗斯特色的民主政治模式。

这个转轨过程,充满尖锐的矛盾和斗争,引起社会的剧烈震荡。

本文主要介绍俄罗斯"总统制为核心、议会权力小、政府缺少独立性"政治特点,并用政党制度特点和联邦制度加以补充。

关键词:俄罗斯政治制度;总统;政党;权利;联邦制俄罗斯政体的特点是总统制为核心、议会权力小、政府缺少独立性,既有苏维埃制度的遗留特征,又有纯粹三权分立民主制度特征的影子,是一种新旧体制混合政体。

一、“总统制为核心、议会权力小、政府缺少独立性”的制度特点1、总统集权制为核心俄罗斯在政治制度基本已定的情况下,在政治体制方面进行调整,从“苏维埃体制”转变为“总统集权制”。

这也就是“总统集权制”的形成、确立和运行阶段。

俄罗斯总统的过分集权,导致许多严重后果。

从总统和议会的权力界限看,总统的权力集中体现在人事任免权和对立法的执行权力上。

控制国家行政机构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政府高级官员的人事任免。

联邦政府有制定重新组建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俄罗斯先规定联邦总统,然后再规定联邦议会、联邦政府和司法。

这个细微差别本身就体现了俄罗斯总统在国家权力体制中的核心地位。

总的说,“总统集权制”的运转在前几年比较正常,而且对稳定局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总统集权制”后来几年的运转却变得异常困难,其弊病也越来越暴露出来。

2、议会权力小(一)俄罗斯议会由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组成。

联邦会议中的两院(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在实际操作上是分别举行会议,分别在各自的成员中选举产生主席和副主席,分别按照各自的规则解决各自活动的内部程序问题。

也就是说,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在职能和内部规则上是完全独立的。

但就其所拥有的权限来看,两者有很大区别。

总的来说,国家杜马掌握着联邦会议的实权,是联邦会议的权力重心。

俄罗斯的政体制度

俄罗斯的政体制度

俄罗斯的政体制度俄罗斯政体制度是俄罗斯联邦的政治组织架构,自古至今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和转型。

当前的俄罗斯政体制度建立在1993年颁布的宪法基础上,是个人崇拜与单一权力集中的国家政体制度。

俄罗斯政体制度中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是总统制。

俄罗斯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任命政府高级官员、签署法律、制定外交政策等。

总统是国家安全和国防的最高指挥官,对国家的各项事务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力。

总统任期为六年,连任次数没有限制。

俄罗斯政体制度中也存在着议会制度。

俄罗斯联邦议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分别是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

国家杜马是议会中的主要立法机构,由民选成员组成,负责通过法律、预算和监督政府行为。

联邦委员会则由联邦主体的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地方政府事务,并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

除了总统制和议会制,俄罗斯政体制度中还有区域自治制度。

俄罗斯由85个联邦主体组成,其中包括22个共和国、46个州、9个边疆区、3个联邦城市以及4个自治区。

这些联邦主体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对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和教育事务有一定的管理权限。

联邦主体的首脑由本地区的居民选举产生,负责本地区的行政管理。

与此俄罗斯政体制度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中央集权化特征。

尽管联邦主体拥有一定的自治权,但中央政府对国家政治、经济和国防等方面拥有较大的控制权。

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安全考虑,俄罗斯政府在一些重要事务上会采取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措施。

俄罗斯政体制度中也存在一定的司法独立。

俄罗斯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机构,负责监督法律的适用和司法程序的执行。

宪法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并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

俄罗斯的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构,拥有一定的司法独立性。

尽管俄罗斯政体制度在理论上具有民主和法治的特征,但在实际操作中,政治权力集中、选举过程不尽公正、司法独立性受到挑战等问题依然存在。

特别是在国家的一些政治事件中,总统和中央政府往往会行使更多的权力,导致其他政府机构的职能受到限制。

现代俄罗斯的政治和社会制度

现代俄罗斯的政治和社会制度

现代俄罗斯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俄罗斯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自古以来一直是世界大国之一。

在苏联崩溃后,俄罗斯走向了一个多元化、自由化的社会和政治制度。

不过,尽管有了明显的进步,俄罗斯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和讨论现代俄罗斯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探讨其中的问题和挑战。

一、政治制度俄罗斯的政治制度是以总统为首的总统制。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拥有极强的行政权力。

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六年,连任一次。

除总统外,还有两院制的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以及各级行政机构。

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理想。

总统的权力过于集中,造成制度不平衡,法律的解释和执行主要依赖于政治意志,形成了一种“人治”的局面。

同时,大多数政治党派和社会力量难以发挥作用,缺乏充分代表民意的机制。

这一局面不仅阻碍了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限制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社会制度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私有化进程中,俄罗斯的社会制度出现了深刻的变化。

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力量和新的社会问题。

一些寡头垄断了资源和财富,导致社会贫富分化和贫富差距的加剧,使一部分人处于极端的贫困状态,反映了社会公正的缺失。

同时,社会治安也面临较大的挑战,一些非法组织和犯罪团伙经常活跃于社会中。

此外,俄罗斯的社会治理存在诸多问题。

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不够透明和公正,对于民声的回应欠缺及时和有力。

与此同时,一些社会问题的处理方式往往比较简单粗暴,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过程中,忽视了基本的人权和民主原则。

三、思考政治和社会制度的问题让许多俄罗斯人民倍感不安和不满。

与此同时,俄罗斯也在不断探索和创新新的发展模式,推进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以期达成更好的发展和进步。

在政治上,俄罗斯可以考虑丰富和拓展政治制度,加强多党制和国家立法机关的功能,使民意更加充分地得到体现和发挥。

同时,在政治间的合作与协调中,强化互信和民主原则也将有助于提升制度的公正性、可行性及系统性。

浅析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施宇200915035

浅析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施宇200915035

浅析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施宇(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00915035)摘要: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由社会主义转型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上也逐渐形成了不同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具有鲜明特点的俄罗斯政治制度。

本文把“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作为俄罗斯政治制度一个特点加以说明,政党制度和联邦制度作为另外两个特点加以说明。

关键词:俄罗斯政治制度;总统;政党;权利;联邦制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政治方向由社会主义急转为资本主义,确立了总统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国家,形成了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内阁对议会负责的三权分立和赋予地方自治的联邦制度。

但由于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个人专制政治和当前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国家发展的需要,俄罗斯政治制度运行带上了以总统为权力中心的强烈的个人威权色彩,一般而言,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是“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近年来俄罗斯政党制度逐渐演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的也在变化,因此还需加上“政权党”和“单一制联邦”才能更完整描述俄罗斯政治制度特征。

一、“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权力格局1、强大的总统在地位上,俄罗斯总统是政治权力的核心。

根据俄罗斯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保证人”;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完整;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协调行使职能;确定国家内外政策的基本方向。

在权力上,俄罗斯总统类似于法国总统,集内政、外交、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于一身,除了和法国总统享有相同的权力,如对对议会和政府的解散权力、对政府、司法、军事机构的人事任免、重大会议的主持权、大政方针的决策权、赦免权等之外,俄罗斯总统还享有更大的权力:第一,根据宪法,俄罗斯总统可以“根据联邦宪法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决”,而宪法中没有显示其他机构也有公决权,也就是说提请公决是俄罗斯总统独享的权力。

第二,顺利的任命政府总理的权力。

在俄罗斯,总统可以在国家杜马三次否决总统的提名的候选人资格后,仍然任命总理并解散杜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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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
施宇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00915035)
摘要: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由社会主义转型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上也逐渐形成了不同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具有鲜明特点的俄罗斯政治制度。

本文把“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作为俄罗斯政治制度一个特点加以说明,政党制度和联邦制度作为另外两个特点加以说明。

关键词:俄罗斯政治制度;总统;政党;权利;联邦制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政治方向由社会主义急转为资本主义,确立了总统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国家,形成了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内阁对议会负责的三权分立和赋予地方自治的联邦制度。

但由于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个人专制政治和当前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国家发展的需要,俄罗斯政治制度运行带上了以总统为权力中心的强烈的个人威权色彩,一般而言,俄罗斯政治制度的特点是“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近年来俄罗斯政党制度逐渐演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的也在变化,因此还需加上“政权党”和“单一制联邦”才能更完整描述俄罗斯政治制度特征。

一、“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权力格局
1、强大的总统
在地位上,俄罗斯总统是政治权力的核心。

根据俄罗斯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保证人”;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完整;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协调行使职能;确定国家内外政策的基本方向。

在权力上,俄罗斯总统类似于法国总统,集内政、外交、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于一身,除了和法国总统享有相同的权力,如对对议会和政府的解散权力、对政府、司法、军事机构的人事任免、重大会议的主持权、大政方针的决策权、赦免权等之外,俄罗斯总统还享有更大的权力:
第一,根据宪法,俄罗斯总统可以“根据联邦宪法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决”,而宪法中没有显示其他机构也有公决权,也就是说提请公决是俄罗斯总统独享的权力。

第二,顺利的任命政府总理的权力。

在俄罗斯,总统可以在国家杜马三次否决总统的提名的候选人资格后,仍然任命总理并解散杜马。

就政府信任问题上,总统拥有裁决解散政府还是解散杜马的权力。

第三,俄罗斯联邦总统有权提名任命和解职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

在司法体系中,除了法院系统,俄罗斯还有一套检察机关。

由弹劾总统程序也可以看出俄罗斯总统地位稳固,宪法规定对总统的弹劾只能是因为叛国罪或其他重大犯罪,由两院提出指控,再由联邦宪法法院做出裁决。

但俄罗斯宪法同时又规定“联邦委员会关于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职务的决定应在国家杜马对总统提出指控后的3个月内作出。

如果联邦委员会在这段期间内没有作出决定,对总统的指控即为废除。

”此外在俄罗斯,总统几乎不用考虑公决后果。

早在1992年年底和1993年3月,叶利钦发动了两次公决试图解决“府院之争”,其结果严格来说都失败了,但叶利钦不仅没有辞职,反而动用武力,最后还通过公决通过了对总统集权有利的宪法。

因此,公决无法约束总统。

2、孱弱的议会
俄罗斯议会由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组成。

从宪法文本上就可以体现俄罗斯议会的孱弱,首先议会权力被其他权力机构分割,权利范围受限。

例如立法动议权被总统、政府、各主体立法机关、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和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所分割。

法律须经总统签署和公布。

在权力范围
上,议会受到总统和政府的牵制。

例如议会对税收、财政义务变动的法律草案、审议联邦预算外开支的其他法律草案,只能在附有俄罗斯联邦政府结论的情况下方可提出。

其次,两院之间相互牵制。

在许多立法、任免和监督事物中,联邦宪法规定两院都有权力。

这实际上削弱了议会尤其是杜马的权力。

3、无力的政府
强总统制下政府权力一般比较小,俄罗斯政府在俄罗斯政治制度下受到总统和议会双重约束,故“小政府”无须详细解释。

但就当下而言,在梅德韦杰夫继任俄罗斯总统后,普金出任俄罗斯政府总理,似乎把光芒带入了政府,政府的权利在逐渐扩大,这是俄罗斯政治制度最新变化的一个亮点。

但在宪法未作重大改变、政治制度不可能剧烈变革的情况下,俄罗斯“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局面仍将持续。

二、无执政党有政权党的政党制度
1、政党制度建立的三个阶段
俄罗斯于1993年正式实行多党制。

但在苏联解体前已经实行多党制。

从1990年到1993年新宪法颁布之前,出现了各类政党,这个时期街头政治是政党活动主要方式,可以用“多乱杂”来形容俄罗斯政党局面:政党数量庞,各政党没有严格的组织,党员变动、党派聚散频繁,政治纲领和主张从“左”到“右”都有。

从1993年到2001年《政党法》出台前,这个时期,政党逐渐稳定,一些组织较严格、有明确纲领的政党开始在议会内竞选角逐。

此阶段进行了进行三次议会选举,一些小党或被淘汰、分裂或重组,初步形成了左中右三派政党。

从2001年起至今,《政党法》的出台改变了俄罗斯政党数量和质量,政党和政党制度开始稳定。

2004,俄国家杜马通过《政党法》修正案,对政党的规模进行了硬性规定,限制了小党泛滥,对政党组织提出一定要求,这有助于形成有权威的政党。

2、政权党的成因和发展
严格来说俄罗斯并没有真正的执政党派,只是形成了其自身所特有的政权党现象。

俄罗斯的这种“无执政党的多党政治”是由其自身政治的特点所造成的,超级总统制不利于政党制度的形成和政治稳定,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实践证明,总统制对对政治发展的因势利导作用要小于议会制,政党不控制政府组成、不安排总统选举这样的制度设计,这使得要想获得官职的人不需要有政党归属的支撑,他们获得权力后也无需与政党合作。

2004年,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对《联邦政府法》的修正案,取消原来政府总理和部长级官员不得担任政党领导职务的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政权与政党相脱节的局限。

这对“政权党”特别有利,修正案通过后,一大批政府官员和地方要员纷纷加入了“统一俄罗斯”党。

俄罗斯政党政治由无序走向有序。

但目前俄罗斯政党数量任然繁多,党派分裂重组仍在继续,与西方其他国家稳定的政党制度仍有较大差距。

尤其是议会中的多数党还不能组阁,总统不属于任何党派。

而当前俄罗斯中间派政党能够在议会中获胜,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总统的支持。

“统一俄罗斯”就获益于普金的支持,而他们也在策略上选择拥护普京、梅德韦杰夫政府,从而形成了俄罗斯独特的无执政党却有支持总统政策的“政权党”的局面。

三、带有单一制的联邦制
俄罗斯宪法第一条规定俄罗斯为联邦国家。

俄罗斯联邦由共和国、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组成,地位上他们是平等的。

俄罗斯联邦所有主体平等,地方拥有自治权并得到俄罗斯联邦承认和保障。

地方自治在其权限范围内是独立的,地方自治机关不列入国家权力机关系统,联邦议员与地方自治权力机关议员不兼任。

但相对于美国等联邦制国家来说,俄罗斯联邦与各联邦主体的地位并非不可改变,宪法第66条第五款规定“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地位可经俄罗斯联邦与俄罗斯联邦主体相互同意
根据联邦宪法性法律而改变。

”这使得俄罗斯联邦主体有一定权力空间改变联邦地位。

同时这也暗示着俄罗斯联邦制较为脆弱。

同时,俄罗斯联邦制正在受到联邦中央、尤其是联邦总统权力的侵蚀,体现出一定的单一制特征。

为体现各联邦主体平等,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有两名代表参加联邦委员会,国家权力代表机关和国家权力执行机关各一人。

但普金执政后,尤其是在一些地方分裂主义和恐怖事件发生后,他实行了一系列加强中央垂直权力结构、削弱地方势力的变革:第一,改变了联邦委员会的构成,改由地方选举的代表担任。

这意味着地方联邦主体对联邦控制力减少。

第二,取消联邦主体行政长官直选,规定在地方长官和地方议会违反联邦法律的情况下,总统有解除地方长官职务和解散议会的权力。

这一改革削弱了地方领导人的地位和权力,意味着联邦总统拥有地方权力机构领导人的任免权。

第三,重新划分全国行政区域,建立七大联邦区,长官由总统直接任命,他们直接向联邦总统负责,全面协调和处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

设立总统全权代表,重新确立中央与地方预算资源的比例。

第四,重建联邦民族与地方事务发展部、任命自己的嫡系官员担任俄罗斯南方区总统代表。

这些举动,尤其是第二项和第三项,表明俄罗斯联邦对地方控制增强,权力向上收束,其联邦制越来越带有单一制的特征。

【参考文献】
1、凯瑟林•丹克斯:《转型中的俄罗斯政治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2、李渤等:《俄罗斯政治与外交》,时事出版社,2008年版。

3、《俄罗斯宪法》。

现行俄罗斯宪法已经赋予了总统巨大权力,而此次杜马选举又使普京“手中的权力事实上已经同前苏联的共产党总书记及沙俄皇帝拥有的权力不相上下”,他终于摆脱了寡头势力、右翼力量和俄共左翼力量的束缚,可以放开手脚进行他主张的改革,政治上推行“可控制的民主”。

所谓“可控民主”是运用强制或半强制性手段来结束政治混乱,实现政令统一和畅通;以弱化民主制和执行权力膨胀为代价,确立以总统权力为核心的国家政治体系。

“可控民主”是俄罗斯在经历了十多年痛苦的转轨进程后探索出的政治发展道路,它是西方价值观念与俄罗斯传统政治文化结合的产物,它也是俄罗斯在现实中的强国、秩序、稳定、发展与理想中的自由与民主之间做出的两难选择。

“可控民主”的实质是通过加强国家权力以结束社会激进变革所带来的混乱,实现国家的强盛与发展。

这种发展模式是否真的符合俄罗斯的国情与世界发展大势,是否能切实达成既定的目标,会不会“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这些还需要在下一个总统任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在俄罗斯的社会发展实践中得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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