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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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本工程项目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工程监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宣传教育;(二)职业病防治;(三)工作场所环境安全;(四)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五)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六)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第四条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原则如下:(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员参与,共同责任;(三)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四)违章必究,奖惩分明。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工程项目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并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二)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三)监督检查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四)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担任主要负责人,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具体分工的职位,并明确各职位的权责。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工程项目应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宣讲;(二)工作场所安全意识的培养;(三)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四)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说明。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设立宣传教育板块,定期发布安全教育信息,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奖惩。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第九条工程项目应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场所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并提供相关防护设备和培训。

第十条工程项目应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明确各职位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实施专业的职业病体检。

第五章工作场所环境安全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环境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保障工程人员在工作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管辖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人员、工人等。

3. 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二、职责和权限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本制度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4. 工人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穿戴安全鞋等,并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

5.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

保证项目的合理进度,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实际施工中。

2. 工程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和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3. 工程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如防护网、安全绳等。

4. 工程从业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5. 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工程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培训和考试。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 工程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工程从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避免吸入有害物质。

4. 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工程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4篇)

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4篇)

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工地、装修工地、道路工地等。

三、职责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生产部门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3. 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隐患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4. 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责任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1.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2. 实施\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工程项目参与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确保项目工作能够安全高效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含以下要点:1.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组织结构,确定项目经理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2.风险评估与防控: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工作流程的设计、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等。

3.安全培训与教育:对参与项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应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许可证管理、人员出入管理、警示标识标牌设置等。

5.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工程项目中发生的事故的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的时限、责任追究、补救措施等。

6.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7.激励与奖惩: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对安全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者进行惩罚。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有必要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项目职业健康管理主体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和监督项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主管: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 从业人员:应积极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内容1. 职业危害预防(1)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

(2)根据职业危害的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预防,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教育和培训(1)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使其了解职业危害、应急措施等相关知识。

3. 职业健康监测(1)项目部应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定期体检、职业病检查等监测工作。

(2)对患有职业病或患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保障其身体健康。

4. 应急预案(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应急预案,明确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

5. 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项目部应定期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审核,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2)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总结工程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才能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共同遵守制度规定,保障自身的职业健康。

希望各工程项目都能够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共同建设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风险评估、个体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内容,明确责任和操作流程。

2. 工作环境监测和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进行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采取控制措施,如隔离、通风、防护设施等。

3. 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包括工人职业病防护知识、个体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措施等。

4. 健康体检:定期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和健康隐患。

5. 休息和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减少疲劳和劳累,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6. 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7. 资料记录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工人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同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工程部全体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提升工作效率,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一节领导责任1.工程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确保工程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得到充分认知并得以有效执行,订立和组织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政策、目标和计划。

3.确保工程部员工接受必需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供应必需的防护措施和设备,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4.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工程部在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节风险评估和管控1.工程部负责人要组织对工作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管控措施,降低风险程度。

2.建立并完善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不安全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3.配置必需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并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节员工培训和教育1.工程部负责人要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

2.新员工入岗前必需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必需的引导。

3.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四节事故防备和处理1.工程部负责人要建立健全事故防备制度,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2.订立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工程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

3.统一收集、记录和分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

第五节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1.工程部负责人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对违反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嘉奖机制,对发现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的人员予以表扬和嘉奖。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5篇)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5篇)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1)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安全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未经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提高职工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本工程规模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运用较多,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具体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

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技术交底的签字与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检查活动应做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好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应作好记录。

并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评分,总分应保持在____分以上。

安全检查活动记录归档,对提出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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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做好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工程。

三.职责1. 各参建单位负责本公司参建人员职业健康管理。

2. 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对各施工承包商职业健康管理状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各方加强管理工作。

四.实施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应在做好自身职业健康管理的同时,应加强对其他参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参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参建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建人员的职业健康。

具体做法如下:1、设置机构。

各参建单位应当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危害防治工作。

2、管理人员须具备的能力。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3、加强培训。

各参建单位应当对参建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参建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4、健全制度。

各参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参建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参建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5、场所达标。

各参建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相应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6、加强劳动防护。

为参建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参建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降低防护标准;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7、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测。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8、危害整改和治理。

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9、危害公示与知情(1)各参建单位对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2)各参建单位与参建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参建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各参建单位应当依法为参建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10、加强职业健康管理10.1各参建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如高空作业人员、餐饮参建人员等)必须进行针对性的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0.2 各参建单位,必须对办公场所、宿舍、餐厅、活动场所、公用厕所等进行定期消毒,并派专人负责清扫工作。

10.3 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措施。

10.4 员工食堂与食品间应符合有关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

10.5 夏季露天作业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10.6 根据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血吸虫病防治措施,加强对防治血吸虫病的宣传教育,严格控制传染源,预防血吸虫传染病的发生。

10.7各参建单位必须发放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10.8 承包合同指定的施工承包商负责对施工现场必要的固定和临时性厕所、饮水休息处、医疗场所等人性化设施的设置。

11、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各参建单位对遭受职业危害的参建人员,应及时组织救治。

12、其他规定(1)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场所均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和危险物品标识;(2)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3)在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监督检查时,施工承包商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13、职业健康危害识别(包括但不限于):序号职业病类型相关作业级别预控措施1矽肺随时装运作业、喷浆作业、喷砂作业、保温作业中2水泥尘肺水泥搬运、搬料、拌合、浇捣作业中3电焊尘肺手工电弧焊、气焊作业中4锰及其它化合物中毒手工电弧焊作业中5氮氧化合物中毒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中6一氧化碳中毒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中7苯中毒油漆作业中8甲苯中毒油漆作业中9二甲苯中毒油漆作业中10五氯酚中毒装置装修作业中11中暑高温作业中12手臂振动病操作混凝土振动棒、风镐作业中13电光性皮炎手工电弧焊。

电渣焊、气割、气焊中14电光性眼炎手工电弧焊。

电渣焊、气割、气焊中15噪声聋木工圆锯、平刨操作、无齿锯切割作业中16白血病油漆作业。

中1.目的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亡与兴衰,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搞好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的各施工承包商现场废气、粉尘、废水、噪声污染、水土保持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的管理。

3.责任3.1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各自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水土保持、固体废物等污染的防治和对大气、污水、噪声、水土保持、固体废物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和处置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提出的工程建设三同时的规定,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2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和监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对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管理工作。

4.规定4.1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4.1.1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粉尘、施工过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4.1.2定期的对路面进行洒水,防止路面扬尘。

4.1.3重点区域应进行路面硬化。

4.1.4油漆和稀释剂要密封保存好,防止挥发,并采用环保型油漆。

4.1.5袋装水泥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装卸时小心,轻拿轻放,并尽量采用罐装水泥罐装水泥在装卸、运输中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1.6喷砂除锈过程中粉尘的控制严防泄漏,严格按照喷砂除锈作业程序执行。

4.1.7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的场所装设通风装置和排气设施。

4.1.8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绿化,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改善大气质量和工作环境。

4.2对生活污水排放的控制4.2.1提倡节约生活用水,发现水龙头损坏及时报修,禁止长流水。

4.2.2办公生活污水根据国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的要求,通过管网排到指定场所,处理合格后排放。

4.2.3施工现场生活污水直接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的下水道排放到指定的场所,处理合格后排放。

4.3施工现场废水排放的控制4.3.1提倡节约施工用水,发现供水设备损坏时及时修理,禁止长流水。

4.3.2在施工中不用含磷洗涤剂进行洗涤。

4.3.3应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水污染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不得使用国家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

4.3.4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

4.3.5为了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存放可溶性有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雨、防流失的措施。

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不得在水体清洗。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

4.3.6禁止向水体排放和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4.3.7施工现场在做基础沉降工作时所产生的泥水必须经过沉清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

4.3.8显影液收集后交有环保资质的单位处理。

4.3.9现场锅炉碱洗、酸洗时产生的含碱、酸的废水,必须经中和处理后,PH值达到6-9后方可排放。

4.3.10所有施工废水通过管网排向指定的场所,处理合格后排放。

4.3.11岸边施工应先做好围堰,使高泥沙悬浮物沉淀后排海,减少泥沙对海水的污染。

尽量缩短海水取水管道的施工期。

4.3.12各单位应对产生水污染物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环境的指导和培训。

4.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和排放标准4.4.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内容4.4.1.1在工程建设活动期间主要声源为挖土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打桩机、试运行设备和冲管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排放。

4.4.1.2工程建设施工中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高于GB12523-1990《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并采取控制措施,尽量减少环境噪声排放。

4.4.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和措施4.4.2.1在施工中的噪声控制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4.4.2.2对噪声源的重点设施、设备采取合理安排布局,加强设备润滑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并按设备操作规程,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4.2.3在采购设备时应考虑设备使用要求中有关设备运行噪声的控制。

4.4.2.4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

对特殊施工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和消音措施。

4.4.2.5相关方对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环境文件和操作技能的指导。

4.4.2.6建筑、安装、调试中出现短期异常环境噪声污染,应采取措施减少环境噪声的排放影响。

4.4.2.7机械设备必须定期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运行中发现异常噪声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运行。

4.5其他环保要求:4.5.1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

4.5.2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随意排入海域。

4.5.3各单位应制定对有毒化学品、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资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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