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微博诽谤)律师拟定版本
要求停止诽谤的律师函模板

要求停止诽谤的律师函模板[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电话号码][日期][被诽谤者的名字][被诽谤者的地址]主题:要求停止诽谤的律师函尊敬的[被诽谤者的名字]先生/女士:我代表我的客户[你的名字]先生/女士,特此致函,要求您立即停止对他的诽谤行为。
根据我所了解,您在[具体时间]开始,通过[具体渠道]对我的客户进行了一系列的诽谤行为。
这些诽谤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言论、散布谣言、捏造事实等。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客户的声誉和名誉,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
我要提醒您,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诽谤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个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我的客户有权要求您停止诽谤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要求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1. 停止一切对我的客户的诽谤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公开场合、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虚假言论、散布谣言等。
2. 在[具体时间]之前,向我的客户公开道歉,并承诺不再进行任何对他名誉的侵犯行为。
3. 在[具体时间]之前,删除并销毁所有与我的客户相关的虚假言论、谣言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交媒体上的帖子、评论等。
如果您不履行上述要求,我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保护我的客户的合法权益。
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等。
请您认真对待此函,并立即采取行动停止诽谤行为。
我希望您能够理解并遵守法律,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请您在收到此函后的[具体时间]内回复,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解决此事。
如果您需要咨询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您的合作与理解。
此致[你的名字][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你的律师执业证号码]。
律师函(诽谤指控)

律师函(诽谤指控)
亲爱的先生/女士,
我代表我的客户,针对最近您发表的一篇关于他的文章,我们认为其中所含有的内容构成了对他的诽谤。
我们要求您立即停止传播这些涉及诽谤的信息,并删除所有相关内容。
根据我所了解,诽谤是指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散布虚假和贬低他人名誉的信息。
在这篇文章中,您明确提到了我们的客户,并对他的品格和行为做出了贬低和诽谤性的描述。
这些不实的指控已经对他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根据相关法律,诽谤行为是违法的,且会引发法律后果。
如果您不立即采取行动停止传播和删除相关信息,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我们的客户的权益。
这可能包括起诉您并追究您的法律责任,以恢复我们客户受损的名誉。
请您认真考虑我们的要求,并立即采取适当的行动。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我们愿意与您进行进一步的沟通。
请注意,此函仅作为我们对诽谤指控的初步举措,并不影响我们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
我们期待您尽快的回复。
此致,
你的名字
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联系方式。
律师函(诋毁集团声誉)律师拟定版本

律师函(20XX)粤正民律意函字第号北京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广东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成都XXXXX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X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集团”)之委托,指派本律师就我方与贵司“XXXXX引擎系统”搜索结果链接涉嫌侵犯XXXXX集团合法权利一事,专致此函:一、根据委托人XXXXX集团提供的侵权链接等相关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明以下事实:贵司运营的XXXXX引擎系统(PC端https://XXXXXXXXcom/、手机端https:///)以关键字检索方式而链接到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信息:http://*******************http://**************************上述链接对应网页内容指向委托人XXXXX集团,对应网页之内容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据证明。
上述内容涉嫌诽谤,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平台,贵司没有尽到对传播内容进行审查的义务,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二、根据XXXXX集团之授权,本律师结合以上事实与理由,并本着妥善解决纠纷,免除双方诉累之目的,郑重函告如下:1、贵司应在收悉本函之日起24小时内,删除和屏蔽上述链接内容(包含PC端及手机端)。
2、如贵司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委托人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法律措施:(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贵司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并赔偿委托人的高额经济损失。
(2)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包括但不限于:向贵司所在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举报。
特此函告!广东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号:二○XX年XX月XX日。
律师函(诋毁公司)律师拟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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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函
(20XX )XX 律函字第 号
北京XXXXXXXXX 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XX 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X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委托,指派本律师就我方与贵司经营的“XXX 博客”发布信息的侵权事宜,特致函如下:
一、根据北京XXXX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侵权链接、营业执照、免责申明等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实以下事实:
1、近期我委托人发现,贵司经营的“XXX 博客”经过多名用户发布了严重侵犯我委托人的内容,具体链接如下:
1)标题:XXXXX 就是个大骗子,骗我父母多少血汗钱!!!u
链接:http:/***********************
2、“XXXX ”为我委托人北京XXXX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名称,上述用户用绝对肯定语气诋毁我委托人,系别有用心的利益团体为诋毁我委托人的声誉并干扰我委托人正常经营而捏造,严重背离事实真相,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诽谤和名誉侵权。
作为媒介,贵司没有尽到对内容的审查责任,导致严重失实的内容信息在贵网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侵害。
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已发布、传播的,应立即停止传输。
三、根据北京XXXX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授权,本律师结合以上事实与理由,并本着妥善解决纠纷,免除双方诉累之目的,今正式函告贵司如下:。
诽谤诬陷起诉律师函模板

诽谤诬陷起诉律师函模板
律师函模板
尊敬的__________(被诬陷者姓名):
我们代表您就涉及到您名誉的言论予以起诉的要求。
我们获悉您在网上对我们客户进行诽谤诬陷。
经我们核实,您发布的个人言论不仅内容虚假、荒谬,而且对我们客户的名誉和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我们的客户对此非常愤怒和不满,诉诸法律作出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已向有关公权力机关提出起诉请求。
同时,我们在此请您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在您的主页、论坛、微博等所有发布该有害信息的地方向有关公众鸣谢声明,承认其间指控的不实及有误,表明矛盾已得到化解,以减轻甚至消除对我方人士声誉的威胁和损害。
我们相信在名誉受损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在真相层面上付出更多代价,因此凭借社会责任感和法律信仰,我们竭尽全力维护合理权益,最大化保护客户利益。
但同时也希望您能够慎重考虑,尊重真相、尊重法律,并秉承着公正
正义的原则,化解可能已经引发的矛盾,顺畅解决纠纷,并以和平的
方式加快您自身的化解过程,在更广阔的未来上取得更好的进展。
敬请务必知晓我们将在法律诉讼程序中不遗余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 clarification,请不要迟疑与我们联系。
恳请您严格遵照上述要求,期待您的积极回应。
律师函(参加活动导致争执,利用粉丝毁谤)律师拟定版本

第 1 页 共 2 页律 师 函(20XX )粤正民律意函字第 号XXX(微博名称:XXXXX ):广东XX 律师事务所受XXX 女士(微博名称:XXXXXX )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阁下发布恶意诋毁我委托人XXX 的言论,严重损害我委托人XXX 名誉等事宜,向阁下严正致函如下:本律师依据我委托人XXX 的介绍及提供的相关侵权截图等诽谤及名誉权损害资料,可知: 20XX 年XX 月XX 日我委托人XXX 发现阁下通过微博账户“XXXXXX ”发布恶意诋毁、诽谤委托人的微博,肆意宣传委托人威胁阁下等不实言论,在委托人关系网广泛传播,已经严重影响委托人生活。
根据委托人描述:因为委托人家乡“XXXX ”与阁下家乡“XXXX ”参加“XX 城市”的评比,因XXXX 在评选过程中输给了XXXX ,为此双方城市的人发生争执,其中XXXX 部分不理智网友用“XXXX 事件”对XXXX 市人民进行攻击,导致双方矛盾加剧,在上述背景下委托人和阁下发生争执,期间阁下多次发布不实信息,阁下口中的所谓委托人断章取义、威胁阁下人身安全,均属于不实言论,其中阁下所添加微信号并不是委托人,委托人完全不知情,但阁下却公然使用该第三方的部分聊天记录污蔑委托人,夸大事实,传递不实消息,并@XXXX 本地13万粉丝的大V ,其中还被11w 粉丝的微博大v 点赞,导致多人评论对委托人进行公然辱骂。
阁下上述行为已经干扰我委托人XXX 的正常生活,对我委托方造成严重名誉侵权。
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阁下这些诽谤信息给委托人带来不可逆转的精神损害,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名誉。
任何人意图通过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依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均应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依《刑法》第246条、《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追究阁下侮辱罪、诽谤罪。
律师函(侮辱人)律师拟订版本

律师函(20XX)XX律函字第号XXX/X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受XXX女士的委托,如下简称“委托人”,指派本律师就阁下发布恶意诋毁、侮辱委托人的言论,严重损害委托人名誉等事宜,向阁下严正致函如下:本律师依据委托人的介绍及提供的微博链接及截图等侮辱、诽谤及名誉权损害资料,可知:阁下近期开始通过微博【账号:XXXXXXX】发布恶意诋毁、侮辱委托人的言论,人肉委托人隐私,未经过委托人允许擅自公开发布委托人照片,并进行评论及侮辱,在委托人关系网广泛传播.这些侵权信息完全属于对委托人的人身攻击、侮辱委托人,干扰委托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已经对我委托人造成严重名誉、肖像及隐私侵权,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阁下这些侮辱、诽谤信息给委托人带来不可逆转的精神损害,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隐私、名誉及肖像权。
任何人意图通过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依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均应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依《刑法》第246条、《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追究阁下侮辱罪、诽谤罪。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律师函(诋毁集团声誉)律师拟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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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函
(20XX )粤正民律意函字第 号
北京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XX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成都XXXXX 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XXXXX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 集团”)之委托,指派本律师就我方与贵司“XXXXX 引擎系统”搜索结果链接涉嫌侵犯XXXXX 集团合法权利一事,专致此函:
一、根据委托人XXXXX 集团提供的侵权链接等相关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明以下事实:
贵司运营的XXXXX 引擎系统(PC 端https://XXXXXXXXcom/、手机端https:///)以关键字检索方式而链接到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信息:
http://*******************
http://**************************
上述链接对应网页内容指向委托人XXXXX 集团,对应网页之内容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据证明。
上述内容涉嫌诽谤,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平台,贵司没有尽到对传播内容进行审查的义务,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二、根据XXXXX 集团之授权,本律师结合以上事实与理由,并本着妥善解决纠纷,免除双方诉累之目的,郑重函告如下:
1、贵司应在收悉本函之日起24小时内,删除和屏蔽上述链接内容(包含PC 端及手机端)。
2、如贵司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委托人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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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20XX)粤正民律意函字第号致:XX用户(XXXXXX)
抄送: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为维护微博用户“XXX”的合法权益(如下简称“委托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之委托,委派XXX律师就贵方涉嫌侵犯委托人名誉权一事,郑重发布律师函。
根据委托人的陈述及证据材料,可知:
20XX年XX月XX日开始贵方在没有取得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在个人微博上对委托人进行诽谤,扭曲事实,引发了评论和转帖中很多人身攻击委托人侵权微博属于对我委托人的恶意诽谤,完全没有任何法律及事实依据,在委托人已经发布事实对上述相关情况多次进行过澄清的情况下,贵方仍然一直未对以上微博内容进行删除。
贵方的上述行为致使以上不实诽谤内容和煽动性文字被大量浏览和转发,对方委托人造成严重的名誉侵权,贵方的上述行为使得委托人不堪其扰,目前精神健康已受到严重损害。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任何人意图通过发布不实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依据《侵权责任法》均应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依《刑法》第246条追究你侮辱罪、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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