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类学校教师管理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培训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本细则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师管理制度,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教师职责与义务第四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五条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尊重学生个性,关爱学生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安排,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学校内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学校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二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进修第十五条学校为教师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等。
第十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学习,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十八条学校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教师待遇与保障第十九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
第二十条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教师身心健康。
第二十一条学校关心教师生活,为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培训教师的管理制度

培训教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培训机构的教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教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为学员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对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其教学水平和服务态度达到相应要求。
第六条培训教师管理应完善相关制度,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第七条教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和进步。
第二章培训教师的选拔与聘用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招聘制度,依据教师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选拔。
第九条招聘教师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人员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和素质符合要求。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认真核查教师的相关证件和资格,确保其具备从事培训工作的相关资质。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教师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开展工作。
第三章培训教师的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定期为教师提供业务培训和专业培训,提升其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应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服务态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考核评价活动,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培训教师的待遇与激励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合理的教师薪酬制度,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应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老师管理制度培训学校老师管理制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含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含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培训学校老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学校老师管理制度1老师管理制度一、备课1、老师要认真订立教学计划,包含教材分析、同学基本情况分析;依据课标的要求,确定本学期思想教育、基本学问和基本技能及本领培育的要点;分析教材的重、难点;提出落实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2、老师要认真布置学期教学进度并填写教学进度表。
3、老师要认真进行备课试讲,做到:一备教材、二备同学。
4、适时按教学进度提前两周写好教案,没有教案老师不得进入课堂。
5、老师课前要进行复备,明确教学目的,完善教学设计,增补课堂习题。
6、做好课后的教学回顾,反思课堂教学效果,积累阅历,查找不足,不绝完善教学方案。
二、上课1、老师上课前要做好准备,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拖堂,中途不离开课堂,不接听电话。
2、老师课上要组织好教学,要组织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细心布置有条不紊,制造出融洽和谐的教学环境。
3、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要求同学发言先举手,发言声音要亮,要耐性听取同学的发言,不轻易打断、否定同学的发言。
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同学,要耐性进行教育,不得把同学撵出课堂。
4、老师上课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确,学问精准,重、难点突出,并结合教材进行思想教育。
5、老师的.课堂教学必需体现“以老师为主导,以同学为主体”。
6、课堂教学各环节联系紧密,时间调搭配理。
7、课堂习题配备适当,有梯度,使不同层次的同学都能得到训练。
8、老师板书工整,设计合理,老师语言要富有启发性和趣味性,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
9、老师要适时写出教学小结,不绝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不绝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二、教育教学第四条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八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职业道德第九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公正无私,关爱学生。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家长,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第十一条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继续教育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分,逾期未完成者将按照规定处理。
五、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教师应接受学校进行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价,认真听取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六、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教师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1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
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培训中心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7、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
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职业培训学校师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职业培训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师资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师资选拔与任用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师资选拔委员会,负责对教师进行选拔、考核和任用。
2. 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实践经验;(4)年龄、学历等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
3. 教师选拔程序:(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2)学校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3)师资选拔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拟任用教师名单;(4)学校与拟任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三、师资培训与发展1.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师培训内容应包括:(1)教育教学理论;(2)教学方法与技巧;(3)课程设计与实施;(4)教育教学评价;(5)心理健康教育等。
3.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自身能力。
四、师资考核与评价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 教师考核内容包括:(1)教学效果;(2)教学质量;(3)教研成果;(4)学生满意度;(5)师德表现等。
3. 学校应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师资激励与保障1. 学校应设立教师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和晋升机会。
2. 学校应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3. 学校应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师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行为,明确教师职责,加强教师管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第九条教师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第十条教师应保持教室整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三章教师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教师不得进行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不得泄露学生和学校的秘密。
第十三条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第十四条教师应尊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展现教师风采。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促进专业成长。
第十八条学校应设立教师奖励基金,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条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师德师风、工作表现等。
第二十一条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所有教师,包括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外聘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学校将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据教育部门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师德,对待学生要平等友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创新,不断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学校领导、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和关系,共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当具有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善于处理矛盾和冲突,保持良好的心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的决定,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教师的岗位职责第十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制定教案,保证教学内容的质量和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生动有趣。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私自调课,不得擅自停课,确保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发展,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家长会等,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教师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考核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岗位晋升制度等,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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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教师管理:4.6.1《教务手册》(以教师行政管理、教师考核为主);4.6.2《续班手册》4.6.1专职教师的待遇4.6.1.1专职教师的工资专职教师是学校教师组成部分中最重要、最核心部分。
专职教师业务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学校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力求能充分、公正的考核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教师的敬业精神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根据教育工的特点,依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专职教师工资按教师工作量和工作能力进行核定,教师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获取相应的报酬,充分了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公平体现了教师的劳动价值。
根据专职教师是否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将专职教师分为普通专职教师与职务专职教师。
职务专职教师为除作教学工作外还承担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行政级别为组长以上的专职教师。
普通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课时工资+基础工资+奖金职务专职教师的工资结构:课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4.6.1.1.1专职教师的课时工资:1、学校以课时计算课时工资的计算单位。
根据课程要求的不同每课时为40-50分钟。
2、课时工资部分规定了试用期工资、课时工资、培训工资、代课工资、加班工资、超工作量工资的标准及实施办法。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课时工资为28元。
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课时工资为30元。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学校可根据试用其表现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课时工资教师课时工资采取浮动制,建立学校内部竞争体系,适用对象为所有与学校签定了聘用合同的教师。
每个学期末,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学期考核,以现行课时工资标准为浮动基数,综合各项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结果在原等级上进行相应的上下浮动;课时工资每学期浮动一次。
春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秋季考核后确定的工资标准从1月份开始执行。
课时工资等级标准课时工资划分为:A级(A1-27元、A2-25元);B级(B1-24元、B2-22元、B3-20元);C级(C1-18元、C2-16元、C3-15元)三个级别共八个等级;课时工资浮动总表备注:学校专职教师数不足十五人的,以考核分数为衡量工资晋升或下降标准。
相关规定(1)每新增一名参与考核的教师,C级上浮条件与下降条件中的名次相应增序一位,其余数字保持不变;(2)每减少一名(参加工作两年以上)参与考核的教师,A级、B 级、C1级上浮条件中的名次相应降序一位(当数字降到1时,保持数字1不变),A级、B级、C1级下降条件中的名次相应降序一位,其余数字保持不变;(3)每减少一名(参加工作不足两年)参与考核的教师,C级上浮条件中的名次相应降序一位,其余数字保持不变;(4)每减少一名(参加工作不足一年)参与考核的教师,各项数字保持不变;(5)以上(1-4)数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6)因病假、产假等未能参加学期考核的教师,沿用其请假时的课时工资标准;(7)每周超过1课时,而超过时间不算入学期课时内,超过部分工资为10元/40分钟;培训工资初级培训工资按教师的课时工资标准执行。
(规范培训内容、考核规定考核人数/每小时,超过规定的时间部分为10元/小时。
)中级培训工资为80元/次。
高级以上培训工资为100元/次。
代课工资教师代课工资以代课教师的课时工资为标准;(教师代课必须征得学校同意。
未经学校同意而进行的代课,学校不予发放该代课课程的工资。
)加班工资根据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周一至周日白天(除正常调休时间)为工作时间,晚上教学时间为工作时间,期间安排的工作不视为加班。
周一至周日晚安排的额外工作(开会、培训、教职工活动除外)视为加班。
加班时间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事后经申请另行调休(学校鼓励以调休为主);学校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20元/次(两小时以上)。
超工作量工资幼儿、少儿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6课时/周,中学生教师基本工作量为15课时/周。
凡执教超过此课时数的视为超工作量。
教师凡为超工作量的班级,其课时工资在其原相应班级课时工资基础上增加2-5元/课时。
附则本制度未完善之处由学校另行补充;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6.1.1.2专职教师的基础工资专职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底薪、电话费、交通费、基础底薪:150元/月电话费:10元/班/月交通费:10元/班/月,非在教师日常办公区域开设的班级;4.6.1.1.3职务专职教师的职务工资职务专职教师为除作教学工作外还承担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行政级别为组长以上的专职教师。
根据行政级别的不同,职务工资为200元-500元/月。
组长:2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不同级别的教研小组的负责人)部长:300元/月(分管系列教材的教研部门的负责人)主管:500元/月(分管幼儿、少儿部、中学生部、高级培训部的负责人)4.6.1.1.4专职教师的奖金专职教师的奖金非为两类:1、常规类:全勤奖、年终奖、年功津贴(30元/年)、2、业绩类:1、常规类奖金内容及发放标准:全勤奖:全勤奖用以鼓励员工勤勉守时的工作作风。
(1)全勤奖的奖金金额为:30-50元/月。
(2)全勤奖的考勤范围:代课、培训、会议。
凡以上三项中任何一项出现迟到、早退、旷工,不仅扣除当月全勤奖并按考勤制度给予处罚。
年功津贴:年功津贴用以鼓励员工长期稳定的为学校服务,是学校对员工的忠诚度的表彰,因此有些公司又称之为忠诚奖。
(1)工作满12个月以上员工,享有30元/年的年功津贴,递增五年封顶。
(2)年功津贴每年3月份、九月份统一调整一次。
(3)教师因特殊原因离职后又返回学校工作,工龄的计算以新工作之日开始计算。
(4)年功津贴发放形式:年底与年终奖统一发放或每月随工资发放。
年终奖:年终奖用以评定员工在一年工作中的业绩。
可以以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作为普通员工的年终奖发放标准,以年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管理人员、市场人员的年终奖的发放标准。
(1)年终奖的考核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2)到12月31日,转正后工作期间不足3个月的员工不予发放年终奖。
(3)到12月31日,工作期间超过三个月不足12个月的员工可以工作月份比例作为年终奖的发放依据。
(4)有特殊表现或贡献的员工,可另行核发年终奖。
2、业绩类奖金内容及发放标准:巩固率奖:执行办法参见《续班手册》拓展奖:(1)凡教师通过自身努力开辟新的教学班级,按班级总收费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学校不再另行支付开辟教学班级的各种费用支出。
教学论文奖(适用于全体员工)(2)a.免费示范课:授课时间原则上为四次,不占用正式课时,正式开班人数为16-30人,当幼儿班人数低于16人,少儿班人数低于20人,即开设小班(单个学生费用较高),但班级总收入为20人(16人)的收入。
班级正式开课时,如果报名人数(或收入)达到相应标准,对授课教师奖励100元,超过标准人数后的人数,对授课教师给予奖励,并对跟踪该班教学与招生工作的教师予以嘉奖。
班级正式开课时,报名人数与奖励标准关系如下:b. 幼儿园示范课幼儿园示范课是学校收入的另一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少儿班强大的潜在生源。
免费示范课授课时间原则上为四次,不占用正式课时,正式开班人数为20-30人,当人数低于20人,即开设小班,但班级总收入为20人的收入。
班级正式开课时,如果报名人数(或收入)达到20人,对授课教师奖励50元,超过20人后的人数,对授课教师按15元/人给予奖励,并对跟踪该班教学与招生工作的教师予以嘉奖。
各教学点的幼儿园大班毕业生如果继续进入少儿业余班学习,对该点(或该班级)教师按20元/生进行奖励,进入少儿实验班学习,按10元/生进行奖励。
对于各教学点的幼儿园班级或整园新参与学习的学生,对授课教师按5元/人给予奖励。
c. 新生招生新生招生为两个含义,一是在自己班级中招来新生插班,二是通过各种方式招来新生进新班或插班,凡新报名学生(学校安排插班不除外)按5元/人给予教师奖励。
教学论文奖:凡教学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奖励1000元/篇;凡教学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奖励500元/篇;凡教学论文在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奖励300元/篇;教学竞赛奖:凡在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200元(或等值物品);凡在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50元(或等值物品);凡在支持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奖励100元(或等值物品)。
学生培训竞赛奖: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50-50元/人;凡教师辅导学生在省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20-40元/人;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市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00-30元/人;其他单项奖: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另行设立单项奖。
优质服务奖:主要考核指标:电话教学、学期展示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评价系数考核标准:(1)电话教学电话教学作为一项教学常规,每学期每生至少进行一次电话教学。
须认真填写电话教学单,每月底和工资单一起上交检查。
如未按时交电话教学单,取消当月电话补贴。
电话教学时,教师须用全英语与学生交流,每生每次时间不低于4分钟。
电话教学单须如实填写,学校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取消当月电话补贴,当月电话教学成绩记零,学期德育考核成绩记零,并给予记过处分。
教师每月发放电话教学费用10元/班。
4.1.6电话教学考核标准与分值(2)学期展示课所有的实验班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展示课,业余班鼓励教师开展学期展示课。
在班级授课进度到达第8周/16周时,教师须与各教学点负责人落实上示范课的时间、地点与内容,同时将计划上交给学校。
教师如有在规定的班级未开展学期展示课,该班的巩固奖减半,且该教师此项目的成绩计零。
学期展示课考核标准与分值(3)学生评价学生评价是指按规定填写学生评价表。
教师须在期末完成学生评价表的填写,上交学校盖章检查。
学生评价的主要对象为实验班的学生,业余班的学生使用成绩单进行评价。
学生评价的主要内容。
学生评价的考核标准与分值(4)周教学计划周教学计划是指填写周教学计划表。
教师须在授课前将计划表贴在教室外供家长了解。
如果未填写周教学计划表,扣除教师奖金5元/次。
周教学计划考核标准与分值(5)问卷反馈学期末学校向家长发放《家长意见问卷调查表》,收集反馈意见,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学校将针对反馈意见,对教师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
考核细则优质服务奖每年度发放一次,教师春季与秋季考核成绩的总和为该项目的年度成绩。
优质服务奖设立特等奖1名,奖励1200元;一等奖5名,奖励800元;优秀奖8名,奖励500元。
凡受到重大社会正当理由投诉者,取消参评资格。
优质服务考核成绩、春季考核成绩、秋季考核成绩三项的总成绩为年度奖的评奖依据。
4.6.1.1.5特殊时期专职教师的工资规定因为学生进入复习考试期间或五一、十一、寒假期间,教师当月的课时数严重不足时,学校保证每位专职教师的最低工资不低于4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