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
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结题说明

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结题说明一、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结题要求: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公开发表,否则不予结题。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要求公开出版,否则不予结题。
因为著作出版有一个周期的问题,所以允许课题负责人拿完成的书稿加上出版社正式的出版合同申请结题,对这种情况,可以视为课题完成,但不发结题证书,也不拨付后续经费。
著作正式出版后再办理正式的结题手续。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达到以下三个要求之一,否则不予结题:(1)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
(3)送交相关部门领导批阅。
3、博士生课题如果在计划完成时间内,成果已出版发行,可以拿出版物来结题;如果没有出版,可以拿博士生毕业论文答辩前专家的评审意见来结题(以博士生毕业论文申报课题的)。
4、申报时最终成果形式选择为多项的,需同时达到相应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否则不予结题。
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的,论文要发表,并且研究报告要满足结题要求中第2条所规定的条件。
5、所有的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都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省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否则也不能结题。
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结题程序1、重大课题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重大招标课题要求成果打印稿交5份,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成果打印稿3份,由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结题。
2、其它课题按结题要求,科研处仔细审核,论文形式的,要求附上发表刊物的原件1份。
著作要求送交10本书。
研究报告的相关材料也要求是原件。
符合要求后,科研处在《规划课题结题审批书》上签署意见,连同其他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三、省社科规划课题审核审批的时间要求: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报送已完成的成果。
省社科规划办在接收报送成果一个月内反馈审批意见。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结题材料的报送工作。
省社科规划办不接收课题组自行报送的结题材料。
规划办暂时定为每月月初公布上月结题情况。
四、成果要报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1)“成果要报”是结题的必需材料,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在申请和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之后,结项是一个必经的环节。
结项是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成果、经费使用、组织实施等方面的综合检查和评价,是对项目结论和研究成果的公开宣布和发布,是保证社科基金项目质量和管理执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项目结项的要求入手,分点阐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要求。
1.完善的项目结论在结项报告中,必须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结论,即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成果及其对学术界和实践界的重要意义。
结论部分既是对项目研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验证的重要依据,也是承担可以发展学术和实务应用价值的重要使命。
2.科学的经费支出结项报告还需要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资料、票据、账目材料等准备。
在经费支出中要体现科学性,严格按照各类支出项目标准进行实际支出。
如果有退回的经费、结转的经费等情况,也要在结项报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3.规范的组织实施申请人在实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必须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应将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信息,包括研究计划、研究活动、研究人员、研究机构等有关材料进行完备记录。
同时,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情况,也需要详细记录,并进行分析、总结,以决策今后采取何种措施推进课题研究。
4.规范的学术道德在撰写结项报告时,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伪造资料等。
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学术行为的规范,如恩格尔法则、出版道德规范、学位规范等。
5.涵盖的研究领域在结项报告中,需要对项目研究的领域、深度、分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说明。
结项报告在体现项目成果的同时,还要涵盖到有关领域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形成详尽而全面的分析。
综上所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体现了对项目申请人严格的要求和对项目质量的重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质量。
申请人在编写结项报告时,应认真履行结项所需要的各项必要要求,以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为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及有关工作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经批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项目结题分为验收结题和终止结题。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为基础,对合同书中的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综合考察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科研信用等情况。
按照合同书规定正常实施的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验收结题;因故未能按合同书组织实施或无法完成合同书规定任务目标的项目,须按本细则进行终止结题。
第四条项目结题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客观科学的评估机制,保证结题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按省财政科技立项(或者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项目)资助金额大小,结题项目的类型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小型项目。
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资助额度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资助额度100~3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10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小型项目是指资助额度20万元以下的项目。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专项)类型,可另行确定划分标准并制定管理细则。
第二章项目验收结题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验收工作,并对单个项目做重点绩效评价;一般项目、小型项目经省科技厅授权,可委托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但要加强对验收工作的质量控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填写要点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填写要点A表一、封面:项目类别:选择“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1、学科分类:填报2006年度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名称,如“马克思主义(含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经济”等。
2、项目名称:必须同项目申请书内页及B表一致二、表内:请逐项审核,保证填写规范、前后一致,主要注意事项如下:(一)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情况:1、项目类别:选择“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2、学科分类:填写一级至二级学科,如申报伦理学研究项目,可按“哲学伦理学”填写。
3、研究类型: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开发研究、综合研究等。
4、最后学位:填写已经获得的最后学位,不要填写“在职硕士研究生”或者“在职博士研究生”等。
5、担任导师:填写全称,不能填写简称。
正确填写如“硕士生导师”。
6、工作单位:填写至二级院系,如“广东商学院管理学院”。
7、所属系统:高等院校8、通讯地址:统一填写“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邮编“510320”9、主要参加者:(1)申报本次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课题,非课题负责人的,最多可参加两个课题。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负责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也不能参与申报省2007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每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不需太多,且负责人必须征求成员意见后,才可列入课题组。
(3)课题组成员不能为外国或者港澳台人员。
(4)学位:填写已经获得的最后学位,不要填写“在职硕士研究生”或者“在职博士研究生”等。
(二)课题设计论证提要:1、论证不能超过4000字,要严格执行。
2、严格按照提要的三个要点逐项论证填写,每个要点必须加黑或加粗标注,而且必须空两格开始填写,不能顶格填写。
3、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成果和主要参考文献,合计不能超过20项,并且逐项列举清单。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材料及要求【模板】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鉴定结项所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填写并打印;
2、最终成果5套(最终成果电子版需上传至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
3、最终成果简介5份;
4、有阶段性成果的,需提交阶段性成果1套;
5、以系列论文或论文集形式申请结项的,需另外提交论文原件1套。
二、材料的装印要求:
1、申请鉴定结项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2、最终成果必须装上封面和目录。
最终成果是系列论文或论文集的,须将论文复印后按发表的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并装上封面和目录。
3、成果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
属于阶段性成果的,须在封面上注明。
4、提交多种形式成果申请鉴定结项的,不同形式的成果要分别装订。
5、最终成果要求匿名,成果封面、成果简介及成果本身都不得透露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6、经批准先出版后鉴定的专著直接提交鉴定。
三、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使用说明:
1、注册:打开广东省社科规划网页(网址:******),进入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注册用户账号后退出系统。
2、登录及提交申请:重新进入广东省社科成果数据库,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按提示填写结项材料数据,上传成果电子版后提交申请并打印审批书。
已在网上申报过省社科规划项目或填写过省社科专家数据库的申请者用已有用户账号登陆。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3月。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7月印制
填表说明
一、按照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
二、“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审批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三、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
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择项上划圈或打“√”。
1
一、数据表
2
3
4
5
三、阶段性成果一览表
6
四、最终成果简介
7
8
五、经费决算表
9
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七、成果通讯鉴定意见
八、省规划办意见。
广东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2018-09-03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实施。
在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按规定申请成果结项鉴定并提交结项材料。
一、关于申请鉴定的成果: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
其中,“论文”由已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组成,内容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
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鉴定,必须提交与“预期成果”一致的研究成果。
如“预期成果”包含两种形式的,则须同时提交两种形式的成果。
二、申请结项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含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等)3套;2、结项成果7本;3、电子光盘2张,内容包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结项成果和文献查重报告全文。
三、结项材料的装印要求具体如下: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等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
2、结项成果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1)内容及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项目及成果简介、成果主体部分、附件、封底;(2)封面须注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形式等;(3)项目及成果简介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4)成果主体部分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鉴定的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的稿件,论文如已发表可提供复印件;(5)附件是其他情况的简要说明,包括:阶段性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及时间、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的情况、成果获奖的情况等,由项目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
四、结项成果须进行匿名处理,不得透露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果的姓名、工作单位等相关背景信息。
五、省社科规划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鉴定结项后方可公开出版。
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不受理结项申请,并视情况作出终止项目的处理。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9月注:1、省项目结项成果包括三种: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广泛汲取智慧,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每年将以课题形式组织研究珠三角改革发展有关问题。
为规范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课题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社会机构负责。
第一章课题确定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和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安排,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珠三角各市、省直部门和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成员提出选题建议,并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当年课题,报省领导小组审定。
课题选题围绕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珠三角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兼顾创新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性、实效性。
第二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面向专家库成员发布课题申报通知,接受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专家库成员根据个人研究领域及专长申报课题,填写《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个课题最多只能确定两名负责人,其中至少有1名专家库成员。
如确定两名负责人,则分设课题第一、二负责人(以下所述“课题负责人”均指“课题第一负责人”)。
鼓励课题负责人组织跨学科、网络化的研究团队。
第三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课题立项需要设立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对课题申请(含课题经费预算)进行评审确定课题负责人。
评审组由有关专家和省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第四条确定负责人后的课题,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并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立项通知。
课题负责人须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合同。
第五条对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经省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向委托研究。
第三章课题管理第六条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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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
2018-09-03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实施。
在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按规定申请成果结项鉴定并提交结项材料。
一、关于申请鉴定的成果:
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
其中,“论文”由已发表及未发表的论文若干篇组成,内容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
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鉴定,必须提交与“预期成果”一致的研究成果。
如“预期成果”包含两种形式的,则须同时提交两种形式的成果。
二、申请结项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含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等)3套;
2、结项成果7本;
3、电子光盘2张,内容包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结项成果和文献查重报告全文。
三、结项材料的装印要求具体如下: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用A4
纸双面打印,连同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等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
2、结项成果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1)内容及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项目及成果简介、
成果主体部分、附件、封底;
(2)封面须注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形式等;
(3)项目及成果简介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4)成果主体部分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鉴定的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的稿件,论文如已发表可提供复印件;
(5)附件是其他情况的简要说明,包括:阶段性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及时间、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的情况、成果获奖的情况等,由项目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
四、结项成果须进行匿名处理,不得透露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果的姓名、工作单位等相关背景信息。
五、省社科规划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鉴定结项后方可公开出版。
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不受理结项申请,并视情况作出终止项目的处理。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
注:
1、省项目结项成果包括三种: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专著、研究报告未通过结项鉴定前不能出版。
论文以作为一个项目成果应具有的系统性、完整性为考量标准,论文总数量不限,但其中必须包括有已发表的论文,发表的数量也不限。
2、已发表的论文不需要查重,未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都要求查重。
3、查重机构不限定,查重报告提供的部门也不限定,只要可以提供部门公章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