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

五、电子演示文稿
(一) PowerPoint 的基本知识
1、考试内容 演示文档的创建、保存、打包及播放。 2、考试要求 (1) 了解 PowerPoint 的基本功能和运行环境; (2) 了解 PowerPoint 文件的存储格式; (3) 了解 PowerPoint 文件的打包操作; (4) 了解 PowerPoint 文件的放映环境。
1、考试内容 工作表的建立与编辑。 2、考试要求 (1) 了解工作表的结构; (2) 理解单元格地址表示; (3) 熟练掌握数据输入和编辑操作; (4) 掌握工作表格式化的基本操作; (5) 熟练掌握工作表的基本操作; (6) 掌握工作表的打印输出。 (三) 公式与函数的使用
1、考试内容 单元格数据的类型、使用,相对、混合和绝对引用。 2、考试要求 (1) 掌握公式的使用; (2) 掌握单元格的引用; (3) 掌握常用函数的使用; (4) 掌握工作表之间的编辑操作。 (四) 数据处理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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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大纲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旨在遵循网络教育应 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 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全面提高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计 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 部分公共基础课之一。该课程的考试是一种基础水平检测性考试,考试合格 者应达到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相应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要求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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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网络连接
1、考试内容 局域网和宽带网的接入。 2、考试要求 (1) 掌握通过局域网的连接; (2) 掌握通过拨号网络(如 ADSL)的连接; (3) 了解网络故障的简单诊断命令。
(二)统考考务管理系统考点申报使用说明

(一)考点申报流程
图1
(二)统考考务管理系统考点申报使用说明
下面介绍如何使用统考考务管理系统来完成在线考点申报。
一、登录统考考务管理系统登录页面
在IE地址栏中输入以下网址,然后按"回车"键,进入统考考务管理系统的登录页面,如图2。
图14
2、打印申报表
步骤一:选择"考点管理系统"→ "考点申报"/"考点管理",打开图16页面;
图15
步骤二:在图15页面中,单击考点列表下方的"打印申报表",打开图16考点申报表页面,单击"打印"按钮,可以在线打印考点申报表(需连接打印机)。
图16
3、打印申报基本情况表
图4
步骤三:返回系统登陆页面,输入注册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然后单击"登录"按钮,如图5。
图5
三、考点申报
考点单位注册用户后,可以登陆系统开始申报考点。
1、申报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步骤一:选择左侧菜单"考点管理子系统"→"考点申报",见图6所示;
图6
步骤二:在图6页面中单击"新申报",进入图7所示页面;
2、乘车路线为抵达各考场所在单位的乘车路线规范说明;
3、咨询电话为各考场所在单位对外公开的考场考务联系电话。
图12
此时,在图12页面中,对于新建立的考场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① 修改考场信息:单击"编辑",可以修改已建的考场信息,然后单击"提交"按钮;
② 删除考场信息:单击"删除",可以删除已建的考场信息;
(二)统考考务管理系统考点申报使用说明

步骤八:纸笔考试考场情况设置完后,返回图10页面,按照同样的方法,继续填写机(网)考考场情况,如图13所示;
图13
注意:
1、机(网)考考场应设在考点的纸笔考试自有考场所在单位内;
2、"计算机教室名称"应为该计算机教室作为机(网)考考场的考场名称;
统考考务管理系统网址:
1.公网用户:
2.教育网用户:
图2
二、用户注册
步骤一:如图2所示,单击"注册",进入考点申报单位用户注册页面,进行用户注册,如图3;
图3
步骤二:如图3所示,点击链接,阅读《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试行)》,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单击"确定"按钮,完成用户注册,出现图4页面,显示用户申请的帐号和密码,请记录帐号和密码,然后单击"登录系统";
考点申报流程到此完毕。
在统考考务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咨询,请致电010-82029002或者Email至opks@。
各考点申报单位通过统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后,应打印《考点设置申报表》和《考点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盖章后于6月9日前寄往相应的省级电大奥鹏管理中心,由省级电大奥鹏管理中心寄至中央电大鹏管理中心。
图4
步骤三:返回系统登陆页面,输入注册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然后单击"登录"按钮,如图5。
图5
三、考点申报
考点单位注册用户后,可以登陆系统开始申报考点。
1、申报考点
步骤一:选择左侧菜单"考点管理子系统"→"考点申报",见图6所示;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年月考试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部署,以及网考电函[]号《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年月考试工作安排》文件精神,我院年月统考考试工作安排如下:一、考试计划安排、考试和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年月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分钟。
报名缴费时间: 从年月日开始,到本次统考全国可报考总名额(科次)约满为止,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报考。
统考在线作业开放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相关详细流程参看附件《全国网络统考在线作业详细操作流程》、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等门统考课程。
自年月开始,统考已采用新大纲(年修订版)进行考试。
、考试考点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考试对象()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本科学生在入学满一年后方可进行报考,即(含)前入学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统考。
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
各校外学习中心要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严格考风考纪管理,严肃查处考试违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
年网考委在《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号)文件的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年的处理。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年开始,对报考统考后有缺考行为的考生,缺考科目的报考次数将限定为次(不含本次缺考,但含以后的缺考)。
、考试方式四门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考试收费根据“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入口

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入口 篇一:统考考生个人网上报考、缴费操作指南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 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个人网上报考、缴费操作指南 北京希普无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4 日 目录 前言 ....................................... 1 一、 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 .................... 2 1.1 考生注册 ............................... 3 1.2 考生信息查看 ........................... 8 1.3 考生报考 .............................. 10 1.4 网上缴费 .............................. 17 二、常见问题解答(QA) ...................... 26 附录:安全用卡指南 .......................... 29 前言 自 1999 年在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网络教育呈蓬勃发展的趋势,试 点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顺利,取得了可喜的经验和成果。
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进 一步加强网络教育的规范管理,提高网络教育的社会声誉,确保网络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促 进网络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经教育部研究,并依据教育部和网考委的相关文件: (1) 《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教高厅[2004]2 号);(2)《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课全 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 号);(3)《教育部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教高函 [2006]17 号) ; (4)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试 行)》(网考委[2005]1 号);(5)《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试大纲》 (网考委[2005]2 号),决定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实行统考。
网络教育学习指导(电子教材)

网络大学教育与一般大学教育都属于高等教育,它们都遵循相同的教学规律。但网络教育采用了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是“数字化教育”、“网络化教育”,其教学对象、教学范围和学习形式都有着鲜明的特点。
(一)名校名师名课堂
我国的现有的教育资源与教育需求相比仍然比较匮乏,而且分布极不平衡。网络教育运用卫星网络系统或是视频会议系统或是基于Internet之上的直播系统,通过网络化的远程教学管理系统、授课系统(实时/非实时)、学习系统、辅导答疑系统、作业评阅系统、考试评价系统、交流讨论工具、虚拟实验系统及电子图书馆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各种优秀教育资源通过网络跨越了空间距离的限制,使教育成为可以超出校园范围向更广泛的地区辐射的开放式教育。目前国内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网络教育高校都是中国的名牌大学,这些名牌学校更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和教育资源优势,把校内师德高、学术造诣好的优秀教师的最好的教学成果通过网络大学(Network University)传播到四面八方的每个网大学生,实现了分布在全国各地教学中心的学生与著名高校本部学生同听名师一堂课,同享名师之作,使不同地区的学生同样可以接受高水平的教育,真正实现名校名师名讲堂,进一步促进地区间的教育交流。
五、四川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非学历教育课程进修生管理规定……………………18
六、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意见………………………………………………………………………………22
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通知……………………………………………………………………………………26
十三、如何解决平时作业不能录入主观题答案的问题…………………………………76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实施意见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6.12.30•【文号】教考试厅[1996]13号•【施行日期】1996.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实施意见(1996年12月30日教考试厅[1996]13号)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的意见》(教成(1996)10号),逐步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以下简称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考试部分)建成与民办高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相结合,适合国家对试点民办高校教学考核,教考职责分离的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其考核认定学生学习成果、评估检测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功能,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1、遵循“应用性、职业型”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较强动手能力与直接上岗能力的教育规律,研究、建立学历文凭考试的考试要求和考试方法。
2、探索和完善“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严格的学历文凭考试管理制度,使学历文凭考试成为国家扶持、监督民办高校进行高等学历教育的重要手段。
3、在现代教育测量理论指导下,不断提高考试质量,逐步把学历文凭考试建设成一种科学的、规范的标准参照性考试体系。
二、任务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省统考课程考试和学校考试课程考试三部分组成。
1、全国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实行全国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时间考试等。
具体课程由国家教委确定,逐步做到每专业5科。
2、省统考课程包括各试点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主要专业课,实行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统一制订课程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考试等。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克拉玛依电大...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克拉玛依电大考试工作总结克拉玛依电视大学2006年6月克拉玛依电大全国统考考试总结根据全国高校网络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试点高校的网络统考于2006年6月3、4日举行。
新疆电大非常重此项工作,于2006年4月30日下发了新电大教务字[2006]23号文件“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的通知。
我校根据新疆电大的文件精神,在此次考试中做了如下工作:一、领导重视成立考试领导机构1.考点主考:崔传兴2.巡考:新疆电大领导二、考务准备工作1.考务主任:胡勇2.考务成员:一号楼(考务室203):谢小耿、崔建军(笔试)一号楼(304机房):任长普、顾江萍、胡勇(机试)3.考务辅助:邢素云职责:配备教室桌椅和整理教室卫生。
4.保卫:曹宗兵三、考试实施过程1.考试前工作---报名我校承担的是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网络学院及奥鹏远程教育浙江大学的考生,按要求我校及时上报了笔试考场、机试考场的准备工作。
尤其是对机试的条件,我们认真核对考试文件中对计算机配置的要求,及时上报到奥鹏考试中心。
并且按要求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各项考试内容进行了确认。
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成了各项基础工作。
2.考前工作—考前辅导、模拟机考工作(1)做好《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考前辅导工作,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我们有计划地安排了这两门课的辅导。
(2)做好机考模拟测试工作。
机考要求进行模拟测试,时间在5月27日进行。
在此之前进行机器调试。
在考场服务器和考点服务器的调试中做大量的工作。
通过新疆电大建立的QQ考试用户群,得到了即时支持,才保证考试得以按时进行。
3.考试基本情况(1)笔试(大学英语B)考试:在6月3日09:00-11:00按时进行,我校领导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进行考前的培训,要严格执纪,认真做好考试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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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委[2005]1号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下发《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各考区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教高厅[2004]2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的要求,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特制定并下发《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二OO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网络教育统考试点管理办法通知抄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抄送: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2005年1月25日印发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统考试点工作组织严密、要求严格、纪律严明,建立良好的考风,确保考试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教高厅[2004]2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五个文件:《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一,以下简称《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安全保密规定(试行)》(见附件二,以下简称《统考安全保密规定》)、《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阅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三,以下简称《阅卷工作管理办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四,以下简称《统考违纪处理办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过程应急预案(试行)》(见附件五,以下简称《统考过程应急预案》)。
第三条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网考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考办”)。
网考办负责组织落实统考试点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包括组织制定考试大纲及命制试题、建设题库,考试组织过程的监督,信息发布,财务管理,组织建设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并及时向网考委和教育部汇报有关试点的实施情况。
网考办主任、副主任由网考委主任任命。
第四条网考委组织成立统考课程专家组。
统考课程专家组在网考办组织下负责制订考试大纲、命制试题和建设试题库。
课程专家组由学术地位较高的学科专家组成,人选由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和有关单位推荐,网考委主任聘任。
第五条统考试点的考务工作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与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承担,主要包括考点设置与管理、考试报名、考试实施等工作。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对考务工作负有领导和协调责任。
第六条网考委在全国设若干个考区办公室,负责阅卷及相关工作。
考区办公室领导班子由阅卷所在地的网考委委员、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考区办公室原则上设在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学院。
考区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担任网考委委员的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担任网考委委员的网络教育学院负责人担任,主任、副主任由网考委主任任命。
考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网考办指导和协调。
第七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统考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二章大纲制定及试题命制第八条网考办组织课程专家组制定考试大纲和命制试题。
第九条考试大纲应根据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针对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
第十条试卷命题(含题库试题审定)工作采取集中封闭的工作形式,参与命题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为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纪律,网考办要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命题相关的内容和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命制试题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命题工作应严密组织、规范管理,实现命题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
题库建设可采取在高校征集试题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命题工作结束后,考试原始试题载体应在具有安全防盗设施的场所进行保管,存放在安全保密设施中,保管人员不能少于2人,要有监督机制。
命题过程中的相关材料要统一集中管理和销毁。
第三章考点设置与管理第十三条考点申办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满足《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中的考点设置条件,并承诺严格执行网考委制定的考试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根据《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设置考点,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审核后报网考办批准。
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应向网考办报告考务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负责对考点的业务管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定期对考点进行评估检查,并将评估结果报网考办。
网考办对考点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报名第十六条网考办定期公布统考考试计划、考点名单。
第十七条报名工作通过报名管理系统进行。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所就读的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报名。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将报考名单与科次等信息提供给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第十八条报名办法详见网考办公布的“统考报名管理办法”。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负责本校学生的免考资格审查,将本校免考学生名单公示并报网考办备案。
第五章考试实施第十九条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按照网考委要求负责考试过程的组织实施。
考试方法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笔试、机(网)考等方式。
第二十条试卷印制在网考办指定的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定点印制单位进行。
试卷印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国保[1990]83号)和网考委制定的《统考安全保密规定》的相关保密条款。
第二十一条试卷的分发、运输、签收、保管应严格执行《统考安全保密规定》,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试卷,试卷只能根据考场指令在考场当众启封。
第二十二条各考点要严格执行网考办制定的考试计划,在规定日期、规定时间组织考试,严禁提前或推迟考试。
第二十三条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组织落实考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考务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检查、完善考务工作各环节。
全体考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网考委的规章制度实施考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务工作正常进行。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对组考工作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监考人员主要从高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中聘请,并须经过岗位培训。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维护考场纪律。
对各种违纪、舞弊行为要及时制止,如实作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凭规定的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十六条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点、核对试卷和记录考场情况,经主考人签字后密封。
考点应按规定要求将试卷和考场记录送至考区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考点在考前和考后要将有关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受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阅卷第二十八条考区办公室负责本考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包括选聘阅卷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落实阅卷地点、组织阅卷和监控阅卷过程,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
考区办公室负责本考区的考试违规认定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网考委在北京、沈阳、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成都和西安等八个城市设立考区办公室。
北京考区办公室分管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等地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沈阳考区办公室分管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上海考区办公室分管上海市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杭州考区办公室分管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等地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武汉考区办公室分管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等地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广州考区办公室分管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港澳台等地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成都考区办公室分管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西安考区办公室分管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区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考区办公室成立阅卷领导小组。
阅卷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高校教师,阅卷工作应严格遵守《阅卷工作管理办法》,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三十一条试卷评阅和登分须在符合条件的阅卷场所内集中进行。
试卷由专人保管,交接试卷要履行登记手续,不得将试卷带出阅卷场所。
阅卷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保守机密,不得拆、撬试卷密封线,评卷期间不会客、不查学生分数。
第三十二条评卷按照网考办统一发布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考区试评小组确定的评分细则进行。
评卷采用按题分组的流水作业方法,不得按试卷份数包干评阅。
阅卷组组长负责核查评阅结果,严防错评、漏评,如有更改须由阅卷组组长和复查人员共同签名。
第三十三条在阅卷过程中若发现雷同试卷,由阅卷组组长组织不少于3名阅卷人员进行鉴定,一经认定即按作弊处理。
由阅卷组组长填写雷同试卷表,由考区办公室统一上报网考办。
第三十四条阅卷成绩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指定系统,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表由考区办公室统一上报网考办。
考区办公室不得对外公布考试成绩和阅卷情况。
第三十五条机(网)考的成绩登录、汇总和上报工作按网考办统一要求进行。
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第三十六条本考试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参加统考的学生、考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的,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统考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网考办向有关单位通报考生违纪或作弊情况。
第三十八条考试工作人员(命题、考务、阅卷及其他相关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致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统考工作,并由网考办予以相应处罚和通报。
考试工作人员营私舞弊,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应当停止其参加统考工作,予以通报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调离考务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发生考点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所造成考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考点作弊现象严重的情况由网考办做出暂停该考点承办统考的资格或取消考点资格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