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机关职工租车用车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租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公务租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务租车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务租车行为合法、合规;(二)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公务租车费用合理;(三)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租车信息,接受监督,确保公务租车活动公平、公正;(四)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公务租车过程中人员安全,车辆安全。
第二章租车范围与标准第四条公务租车范围:(一)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出行;(二)单位举办的重要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三)单位临时性、应急性公务活动。
第五条租车标准:(一)车型选择:根据公务出行需要,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的车辆;(二)租赁期限:根据公务出行时间,合理确定租赁期限;(三)费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务租车费用标准执行。
第三章租车程序第六条租车申请:(一)因公务需要租车,申请人应填写《公务租车申请表》,详细说明租车原因、时间、车型、行程等;(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
第七条租车审批:(一)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公务租车申请表》报送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审核费用预算,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
第八条租车实施:(一)租车人员凭《公务租车申请表》和审批文件,到指定的租车公司办理租车手续;(二)租车人员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租车公司,确保车辆性能和安全;(三)租车人员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确保车辆安全。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九条费用报销:(一)租车费用凭据包括租车合同、行驶证、加油票、过路费票据等;(二)租车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不得虚报冒领。
第十条费用结算:(一)租车费用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二)租车费用结算后,租车人员应将车辆归还给租车公司。
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用车和租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经济性,减少用车成本,推动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租赁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和租赁应遵循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遵循车辆使用与保养规范,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和租车应遵循节约资源、环保无污染、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行共享出行,提倡使用新能源和低排放车辆。
第二章固定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六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制定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务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合理数量的公务车辆,并做好台账管理。
第八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对公务车辆的使用目的进行明确,确保用车行为符合公务需要。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照行程报备、用车审批、用车登记等程序进行,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务车辆。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限制在公务需要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原则上应由工作人员自行驾驶,如需他人代驾,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应按照时间合理计划,不得擅自延误或超时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用车行为应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文明驾驶,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做到勤洗车、保养好,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车辆的保养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租赁管理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如需租赁车辆,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选用租赁公司,并与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租赁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有其他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租车合同。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租赁期限应合理安排,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租赁。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概述为了规范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使用管理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及其下属各单位、部门,以及租用车的管理。
责任与权限管理者责任1.归还车辆保养、检修及用车记录。
2.对车辆进行使用、管理、保养和维护,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经常考察车辆运行情况,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保养。
4.对车辆问题及时反映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5.保管机关车辆证照、保险、购置税款凭证等。
使用者责任1.做好车辆预定工作;2.使用机关车辆时,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按规定使用车辆;3.确保机关车辆使用安全,不得开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定;4.承担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车损负责,并按要求进行赔付;5.按规定保养机关车辆,并随车携带相关证件和物品。
租车管理1.需要租用车辆的单位或部门,应当提前提出租车申请,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2.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租车费用,并到指定单位缴纳执行。
3.租车时应检查车辆是否符合行车安全要求。
机关车辆管理购置1.机关单位购置车辆的品种、数量、资金来源等应该按照法规、规章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2.对于机关车辆的购置资金,应从单位财务经费中节约或调拨拨款购置。
3.购车后,车辆档案应当建立,并按规定品质、品牌和使用时间进行监管。
4.购置车辆时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单位的环保要求,并按要求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使用1.机关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保养和检查;2.车库中的机关车辆必须按时接受检查、保养,建立车辆档案,并进行定期大修、小修与日常保养等。
车档应记录车辆使用状况、维修情况、油耗信息、保险业务、过户情况等。
3.机关车辆的管理应实现公益性,不得用于任何个人用途,违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肆意改变、撤换车号、号牌、牌照和国有财产标志等。
处理1.对年限、报废和毁损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方式:(1) 交售社会;(2) 拍卖或租赁;(3)对国家或机关有用价值设施采用了采购、移交或赠送… ;3.处理车辆必须分别做好有关规定。
公务租车管理制度

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租车使用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严格节约用车成本,保障国家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节约用车、合理用车、安全用车的原则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借用或出租公务用车。
第四条公务租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必须报废。
第五条公务租车使用应当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车辆。
第二章公务租车管理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公务用车的分配、调配和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用车审批程序。
第九条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严守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条任命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公务用车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调动必须报告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并经过审批批准。
第三章公务租车使用第十三条公务租车使用需提前向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批准后才可以使用。
第十四条公务租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7天。
超过7天的需另行申请,并经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公务租车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使用,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
第十六条公务租车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不得酗酒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的使用管理,加强车辆运营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车辆管理1、车辆保管(1)机关车辆应该严格按照保管要求进行保管,在车辆保管时,必须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车辆相关书面资料,确保车辆安全。
(2)保管机关车辆的具体设备和车库应具备环境清洁、灭火器材齐全、防护门窗完好等条件。
2、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私自出借、抵押、转让国有车辆。
(2)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确保车辆在使用中有充足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与无噪音等。
(3)车辆的差旅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行车安全、行车速度、行车时间以及保养要求等要求进行,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
3、车辆维修(1)车辆一切维修工作应进行合法、公正、科学的应急处理,并确保维修过后车辆能够安全使用。
(2)机关车辆的维修保养不得超过原保修期,如有超期保修现象,应当及时送修或调换。
(3)车辆维修保养发生的费用应该由指定的专业维修服务商提供一个比较详细的开票出来,必须形式化、清晰标明维修记录、项目和费用的具体情况,以维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4、车辆报废车辆使用单位应当执行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评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报废。
三、租用车管理1、租车范围:具有消防、安全、救护、通勤等公用职业、行政用途的租赁。
2、租车条件:应与本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车型、租赁期限、金额、付款方式等事宜,并应签署保证金协议、核算方式以及应急预案等。
3、进行租用车时,应对车型、车厢、车内设施以及行业许可证等进行核验,并严格要求租用车辆的保险、行车证、合格证等齐全。
4、租用车辆在正式使用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里程数进行操作,任何违规行为均应受到严厉处理。
5、租用车辆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并在出现故障时及时向车辆出租公司或维修服务部门通知,接受维修或调整。
机关汽车租赁管理制度

机关汽车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汽车租赁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的汽车使用部门,对外出租或委托管理的汽车使用单位。
第三条机关汽车租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做到节约用车,合理使用。
第四条机关汽车租赁管理应与机关财务、车辆管理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维护机关财产安全和行政效率。
第五条机关作出汽车租赁决策时,应当考虑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第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汽车租赁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和数据信息。
第七条机关应当加强对汽车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行车安全。
第八条机关应当鼓励和支持机关干部职工绿色出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
第二章司机管理第九条机关汽车驾驶员应当持有相应驾驶证,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驾驶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机关应当对汽车驾驶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技能和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机关汽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机关规定,文明驾驶,不得酒驾、涉毒驾驶。
第十二条机关汽车驾驶员在工作中应当有礼貌待人,服务周到,保持整洁仪表,尊重乘客。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对汽车驾驶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鼓励表现优秀的驾驶员,惩罚违规行为的驾驶员。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维护、保险和报废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为车辆购买保险,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保养档案,及时记录车辆维修保养情况,以备查阅。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修理厂和维修人员的作用,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第十九条机关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确保车辆符合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1. 引言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部门对车辆租赁和管理的工作流程,确保车辆使用的安全、合规性和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及相关操作流程。
2.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车辆租用和管理工作。
3. 车辆租用程序3.1 租车需求确认当机关部门需要租用车辆时,相关负责人或使用人员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租车需求。
租车需求应包含以下信息:•租车日期和时间•租车地点•租车时长•车辆类型及数量•用车事由3.2 租车方案制定车辆管理部门收到租车需求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租车方案。
租车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推荐车辆租赁公司和相应的车型选择•租车费用预估•租车合同草案3.3 租车合同签订机关部门与车辆租赁公司达成一致后,应签订租车合同。
租车合同中应包含以下条款:•租车双方的基本信息•租金支付方式及金额•租车期限•违约责任条款•车辆使用规定3.4 车辆验收和交付在租车开始前,机关部门应派人去车辆租赁公司验收所租车辆的状态和设备。
验收时应注意以下内容:•车辆外观是否完好•车辆内部设备是否齐全•车辆行驶状态是否正常•车辆必备文件是否完备租车车辆验收合格后,机关部门和车辆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应签订车辆交付文件,并确保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3.5 租车期间管理在租车期间,机关部门应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和规定使用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合理、安全的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水温、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件和数据•确保车辆保养和维修工作按期完成•严禁擅自改装车辆或使用车辆参与超负荷工作4. 租车费用管理4.1 租金支付机关部门应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租金支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预付全额租金•分期支付租金4.2 费用结算车辆租赁期满后,机关部门应及时与车辆租赁公司进行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包括以下内容:•车辆租金•加班费用(如果有)•超里程费用(如果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5. 事故和违规处理5.1 事故处理如果在车辆租用期间发生事故,机关部门应立即通知车辆租赁公司,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体制内租车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制内租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使用安全、高效、廉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经济合理、服务优质、管理规范。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使用原则1. 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2. 车辆使用应遵循先预约、后使用的原则,确保车辆资源合理分配。
第五条车辆审批流程1. 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2. 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 经批准后,办公室安排车辆,并告知驾驶员。
第六条车辆使用要求1. 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且身体健康,具备安全行车能力。
2.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驾驶员不得饮酒、吸烟,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操作手机等。
4. 驾驶员应按时完成车辆交接,确保车辆整洁、油量充足。
第七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3.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不得虚报冒领。
第三章租车管理第八条租车原则1. 租车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租车公司。
2. 租车费用应合理,不得超出预算。
第九条租车流程1. 需要租车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辆租赁申请表》。
2. 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 经批准后,办公室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驾驶员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车辆的使用和归还。
第十条租车费用管理1. 租车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不得虚报冒领。
2. 办公室对租车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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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机关职工租车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租车用车管理,结合本乡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原则:
机关公务车辆主要是保证乡党委政府领导公务用车。
机关各办公室因工作必须和应急用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在外租车:
1、集体到外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政府公务车辆不够的;
2、因工作需要,所到达目的地较远,搭乘客车不便将或误时误事的;
3、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资料、报表等重量在15公斤以上的;
4、职工因疾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的;
5、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的。
6、上级来人检查工作需下村陪同的。
7、受主要领导安排需临时租车的。
二、管理办法
1、各办公室、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外租车时必须向请示分管领导请示,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批后方可租车。
2、租车费用概由租车者本人垫付,实行每月报销一次,不得由车主前来报账领款。
3、各办公室或职工不得私自租车,确需因公租车者,需报主要领导同意,由乡党政办进行统一安排并做好登记。
凡未经登记者,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4、党政副职领导用车每月不得超过400元。
三、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