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为使政府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精干的干部职工队伍,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制度1、按时作息,准时办公,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2、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明确职责,树立全局观念,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星期五下午下班以后才能离岗,统一乘车回家,星期一早上8点30分在***门口集合统一乘车返乡。
提前离岗或不按时归队的视作旷工,按50元/天从大财政列支的各项补助中扣发,统一乘车时间内未及时赶到的,其改乘的班车车票乘车补助不予报销,按乘车时间赶到,但因车辆紧张需改乘客运车辆的,除报销当次车票外,另按10元/人﹒次发放乘车补助。
4、每个干部每月下村不得少于20天,住村不得少于8天。
下村和住村少于规定的天数,少一天,扣一天下乡费,依次类推。
5、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凡有事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不允许电话请假。
一般干部请假先写出书面请假条,报经组长同意后再由乡长审批,党政领导请假由书记审批,书记、乡长不在时,由受委托领导审批。
假条审批后要在当天交办公室登记,返岗后及时销假。
6、无故不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补助50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报请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
7、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开会,凭上级部门办公电话或文字通知到办公室登记,并按有关规定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学习或会后要及时返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或推迟到岗的需按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
无故提前离岗或推迟到岗的,一律视作旷工。
8、凡是乡里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元;迟到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作缺席,当场兑现。
凡不履行本职义务,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领导安排,经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的,实行待岗处理。
乡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乡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基层政权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适用于乡镇的各项行政管理、经济运营、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乡镇领导班子是全面负责乡镇内部控制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核和批准乡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工作。
第四条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乡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乡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具体细则由乡镇领导班子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经乡镇人大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第六条乡镇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全面、有效、科学、合理、公开。
第七条全面:乡镇内部控制要覆盖乡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全面的管理覆盖。
第八条有效:乡镇内部控制要严格执行,确保管理的有效性,防止出现失误和漏洞。
第九条科学:乡镇内部控制要遵循科学的管理方法,依据客观规律,坚持科学决策。
第十条合理:乡镇内部控制要合理分工、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人员的作用,实现最优化管理。
第十一条公开:乡镇内部控制要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管理措施和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十二条乡镇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化管理、绩效管理等。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是乡镇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财务审计、政策审计、绩效审计等方面。
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检查、评估和改进乡镇管理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内部监督是乡镇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包括行政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等方面。
通过内部监督,可以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乡镇管理的纯洁和廉洁。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是乡镇内部控制的必备环节,要对各种风险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和管理,确保乡镇管理工作的风险可控。
2024年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六篇)

2024年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一、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以及非财政预算外收支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实行分类预算管理和政府调控制度。
二、对于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需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进行报销。
若费用已由召集会议的单位全额承担,则不得再次报销。
对于上级安排的其他费用报销,必须凭借上级文件方可办理。
所有公费培训、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均需经过书记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据此报销差旅费用。
三、报销发票的办理需严格遵循程序,必须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确认,并经书记、镇长审批通过。
对于重大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必须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开支。
同时,每月____日前必须完成上月发票的签字程序,逾期将不再予以报销。
每月____日前,出纳与财政所必须结清上月账务,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每次罚款____元。
特殊情况除外。
四、财务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需及时、准确地完成财务收支、结算和报表编制等工作。
同时,根据领导安排及时扣除违规干部职工的罚款。
如因工作疏忽导致罚款未能及时扣除的,将由责任人员代为缴纳。
五、对于看望患病或受伤住院的干部、职工以及老干部、老党员等所产生的费用,每人次开支不得超过____元。
对于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因病故所产生的开支,每人次不得超过____元。
2024年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二)一、首问责任制规定,当服务对象(包括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或亲自来访咨询时,首位接触的工作人员需承担接待、处理或协助处理相关事务的责任。
二、对于来访者或来电者提出的、属于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若相关手续齐全,应立即处理或解决。
若手续不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文件,避免让办事人多次往返或无效奔波。
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事项,需明确告知处理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三、对于涉及其他镇属部门而非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将事务转交给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处理(确保交接至站所长或分管领导层级)。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工作日上班、节假日和晚上值班均执行考勤。
考勤实行签到制,由办公室负责,接受全员监督.在正常工作日规定的上午上班时间和下午下班时间,均须到办公室签到,上午签到延迟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有效.因公务不能参加签到的,应提前报告并及时向办公室人员说明,由办公室人员在签到簿上注明。
凡需在明光办事或中心工作期间到北六个村(詹郢、抹山、吴郢、卞郢、沙坝、大纪村)开展工作的,可以不直接到办公室签到,但事前必须向办公室人员说明情况,由办公室人员代签并登记办事内容。
节假日、双休日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加班的,一日折算二日计入考勤,可抵扣事假时间,也可根据本人意愿适时安排调休。
出勤每月末统计一次,由办公室集中汇总考勤情况并公示。
考勤设满勤奖,出勤当月在22天的可享受满勤补贴22元。
每少签一次扣当月满勤补贴2元,旷工一次扣发当月的满勤补贴.二、值班制度乡政府实行夜间、双休日轮流值班制度。
值班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卫生检查、防火防盗、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汇报处理.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当日值班,经带班领导同意可以调整。
带班领导要填好当日的值班表,第二天早上交办公室存档。
值班人员每人每月享受20元的值班补贴。
压滤机滤布厂家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并扣发当月的值班补贴.如因擅离职守或不尽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要提前书面向乡主要领导申请,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口头请假,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条应及时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假期满后,请假人员要到办公室销假。
一次请事假5天以上或当月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不享当月满勤补贴,请事假天数累计在30天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
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
乡镇机关用电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机关用电行为,提高用电效率,保障用电安全,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用电行为管理。
乡镇机关指乡级组织及其直属机构,所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村(居)委会、卫生院、文化站等单位。
第三条乡镇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责任部门和具体实施人员,确保用电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乡镇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电计划,控制用电成本,提高用电效率。
第五条乡镇机关应当重视用电安全,加强用电设备检查维护,确保用电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发生电气事故。
第六条乡镇机关应当加强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用电意识,推动节约用电,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章用电设施管理第七条乡镇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用电设施的登记备案工作,确保用电设施合法合规。
第八条乡镇机关应当统一管理用电设施,定期进行巡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乡镇机关应当规范使用电器设备,杜绝使用老化、损坏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条乡镇机关应当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第十一条乡镇机关应当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维修管理,建立维修档案,保证维修记录真实可靠。
第三章用电行为管理第十二条乡镇机关应当建立用电申请审批程序,对用电需求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控制用电数量和时间。
第十三条乡镇机关应当制定用电消费监测系统,对用电量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乡镇机关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工作,建立用电档案,记录用电情况和用电记录,确保用电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乡镇机关应当加强用电节能与管理培训,提高用电人员的意识,推动节约用电措施的落实。
第十六条乡镇机关应当建立用电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乡镇机关应当建立用电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用电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用电管理水平。
乡镇街道工作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工作管理,提高乡镇街道工作效率,保障乡镇街道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管理,对于乡镇街道干部和工作人员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对乡镇街道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有关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规划和目标制定,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乡镇街道工作制度第五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七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第九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三章乡镇街道工作管理第十一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管理,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机构的管理,优化工作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乡镇街道工作落实第十六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工作进程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乡镇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乡镇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是指乡镇机关在进行办公会议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它旨在规范乡镇办公会议的召开、议题确定、参会人员组成、会议记录等各个环节,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并保障会议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乡镇办公会议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包括:
1. 会议召开程序:明确会议的召开次数、召开形式(如常规会议、专题会议等)及召开时间等。
2. 会议议题确定:规定会议议题的确定程序、议题的审议与通过方式等。
3. 参会人员组成:明确会议参与人员的范围和资格要求,包括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特邀人员等。
4. 会议材料准备:要求会议相关材料提前准备,确保参会人员对会议议题有充分了解和准备。
5. 会议通知:规定会议通知的形式、时间和内容,确保参会人员能够及时收到并作好准备。
6. 会议记录管理:明确会议记录的形式和内容,包括会议纪要的起草、审议与发布等。
7. 会议决议执行:规定会议决议的执行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会议决议的有效落实。
8. 会议效果评估:定期对会议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会议的改进提供参考。
乡镇办公会议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并注重与其他管理制度的协调配合,以实现乡镇工作的科学决策、高效运行和优质服务。
2023年乡镇干部管理制度_乡镇干部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乡镇干部管理制度_乡镇干部管理制度条例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乡镇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政机关及县财政、农牧、民政、林业、司法、扶贫、人口与计划生育、广电、农机、农技部门设在乡镇的站所或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基层站所)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乡镇党委全面负责本乡镇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制定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双重管理,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协助管理。
农技、林业、广电等单位设在基层的区域中心站所由所在地乡镇党委管理。
第五条乡镇党委对乡镇机关及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考勤、工资待遇、奖惩、后备干部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对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人事关系、调动、交流、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对站所负责人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提出系统内干部交流建议等。
第七条规范干部调动及交流工作。
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动工作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由乡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乡镇党委同意并加注意见后,主管部门方可发文调动,同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因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干部交流时,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在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交流方案,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审批后,在一周内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相关调动手续。
第八条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在任免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时,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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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中和镇
管理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理顺工作关系,使各项工作逐步
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并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值班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家访和记〈民情日记〉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廉政制度》、《上下班点名签到制度》、
机关内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去向告知制度》、
《限时
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以上制度由岳池县中和镇党委负责解释,本系列制度从2011 年3 月
1 日起执行。
中共岳池县中和镇委员会
岳池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二0 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