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系统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运行检修管理规程
DLT 547-9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7—9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07-14批准1994-11-01实施1总则1.1光纤通信是通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一种先进实用的通信手段。
在电力系统运用光纤通信具有其它通信方式不能比拟的一些优点。
鉴于电力系统光纤电路日益增多,为了加强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光纤通信的管理,更有效地为电网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直埋光缆、管道光缆(含利用缆沟、廊道敷设方式的光缆)、架空光缆(含同杆架挂、自承式光缆)、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架空地线缠绕光缆(GWWOP)、架空地线加绑光缆等敷设方式的光纤通信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1.3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管理手段,提高光纤通信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运行设备和电路传输性能符合技术标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电力调度、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电网调度自动化及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1.4本规程是电力工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业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2光纤通信电路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2.1管理体制2.1.1光纤通信电路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区段服从全程、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努力做好本单位所辖电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电路畅通。
2.1.2光纤通信电路实行部、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地区局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所辖范围内光纤通信电路的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光纤通信总站、光纤通信中心站、光纤通信枢纽站和光纤通信站。
2.1.3在光纤通信电路较少的网局、省局、地区局,可暂不设光纤通信总站和中心站,但应指定有关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予以管理。
2.2职责划分2.2.1国电通信中心负责部属光纤通信电路及部属北京地区光纤通信电路的管理指挥和运行维护。
2.2.2光纤通信总站应负责全网、全省光纤通信电路的运行维护、管理指挥。
《四川省电力公司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

四川省电力公司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按照建设“一强三优"的发展目标,使四川电网成为一个坚强的电网,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四川省电力公司系统所属设备的大修和技术改造规划,消除设备隐患,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依据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和四川电网设备实际情况,特制定四川电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一、老旧架空输电线路改造技术原则1 改造范围1.1 运行30年及以上并一直承担四川电网供电主要任务的110kV、220kV输电线路。
1。
2 线路本体(杆塔、导线、架空地线、金具)已严重老化和锈蚀,给电网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1.3 线路输送能力不能满足供电负荷发展的需要,已严重制约电网发展要求。
1。
4 35kV及以下的老旧线路参照本原则。
2 老旧线路改造技术原则2.1 110kV、220kV老旧线路改造原则上按轻重缓急、以条次为单位分批进行滚动改造。
2。
2 老旧线路改造应积极推广使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3 老旧线路改造应在原线路通道内,不涉及线路路径的改迁,具备实施条件。
2.4 老旧线路改造必须满足原线路设计和运行技术条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3 老旧线路改造技术标准3。
1 杆塔3。
1。
1 钢筋混凝土电杆钢筋外露;普通钢筋混凝土杆有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缝隙宽度超过0。
2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有裂缝;处理方法:应进行更换。
3。
1。
2 钢筋混凝土电杆表面保护层锈蚀脱落,出现麻面和风化;处理方法:进行表面防腐补强。
3.1。
3 拉线猫头塔出现严重变形、扭曲情况;处理方法:更换为自立铁塔。
3.1。
4 架空输电线路跨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其绝缘子为单串.处理方法:两侧杆塔改造为独立挂点的双悬垂串绝缘子结构3。
1.5 拉线棒锈蚀后直径减少2mm至4mm;处理方法:更换为经防腐处理的拉线棒(缠玻纤布和刷沥青漆)。
3。
2 基础深埋式基础塔脚出现严重锈蚀;处理方法:对每个塔脚开挖进行防腐处理后,对四个塔脚分别采取混凝土浇铸,基础顶面露出地面高度300mm。
供电线路运行、维护及抢修规范

供电线路运行、维护及抢修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AA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三.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四本规范适用于AA所属供电线路的10--11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
第二章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GB 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T 2900.51-1998架空线路术语GBJ 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4286-2002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2-19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626-2004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110~500kV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防措施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导则》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一节AA电力工程公司AA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经理、工程师职责AA电力工程公司AA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应设有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经理、工程师,从事线路运行和检修管理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一. 线路运行维护项目组经理、工程师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输电线路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文件等。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7—9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 547—941 总则1。
1 光纤通信是通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一种先进实用的通信手段.在电力系统运用光纤通信具有其它通信方式不能经拟的一些优点。
鉴于电力系统光纤电路日益增多,为了加强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光纤通信的管理,更有效地为电网服务,特制定本规程.1。
2 本规程适用于直埋光缆、管道光缆(含利用缆沟、廊道敷设方式的光缆)、架空光缆(含同杆架挂、自承式光缆)、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架空地线缠绕光缆(GWWOP)、架空地线加绑光缆等敷设方式的光纤通信电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1.3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采用专业技术管理手段,提高光纤通信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运行设备和电路传输性能符合技术标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电力调度、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电网调度自动化及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1.4 本规程是电力工业规程的一部分,各级电业部门均须遵照执行。
2 光纤通信电路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2.1 管理体制2.1.1 光纤通信电路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区段服从全程、支线服从干线的原则,努力做好本单位所辖电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电路畅通。
2。
1。
2 光纤通信电路实行部、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地区局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所辖范围内光纤通信电路的实际情况,可分别设置光纤通信总站、光纤通信中心站、光纤通信枢纽站和光纤通信站。
2.1.3 在光纤通信站较少的网局、省局、地区局,可暂不设光纤通信总站和中心站,但应指定有关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予以管理。
2.2 职责划分2。
2.1 国电通信中心负责部属光纤通信电路及部属北京地区光纤通信电路的管理指挥和运行维护。
2。
2。
2 光纤通信总站应负责全网、全省光纤通信电路的运行维护、管理指挥。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1. 引言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是电网运行中保障安全稳定的重要装置,其功能的可靠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通信通道的管理。
为了确保通信通道的可靠性,减少通信延迟等现象的发生,本文将对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2. 通信通道管理要求2.1 通信通道选择2.1.1 初次选择通道对于新安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应根据工程要求和防范措施对通信通道进行初步的选择,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置。
2.1.2 临时工程的通道选择对于电网运行暂时需要的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临时安装,并根据临时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通道。
2.2 通道配置要求2.2.1 通道数量配置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的功能,按照标准的技术要求,在满足质量指标的前提下,应设置尽可能多的通道。
2.2.2 通道分配对于不同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应按照工程的具体要求和设计标准,进行通道的分配。
2.3 通信通道建设要求2.3.1 通道建设对于通信通道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通道建设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并尽可能避免通信延迟现象的发生。
2.3.2 通道监测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通道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通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通信通道管理流程3.1 初次通道配置对于新安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应按照工程要求,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次通道的配置,并记录相关的通道配置信息。
3.2 通道配置变更对于需要进行通道变更的情况,应按照规定的通道管理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通道变更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3.3 通道监测处理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通道监测,如发现通道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的通道处理信息。
4. 总结与展望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是电网运行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通信通道的管理对于保证设备功能的稳定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2101003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自动装置技术规范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控制管理规程 (1)

3.9 电力调度控制管理 指调度控制机构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有关规定对电 力系统生产运行、电力调度控制系统及其人员业务活动所进行的管理。一般包括 调度控制管理、设备监控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调度计划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 自动装置管理、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电力通信管理、水电及新能源管理、调度 系统人员培训管理等。 3.10 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 包括各级调度控制机构的值班调度人员(含在线安全分析工程师,下同)、 监控员和有关运行值班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 3.11 调度同意 值班调度员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提出的工作申请及要 求予以同意。 3.12 调度许可 设备由下级调度控制机构调度管辖,但涉及该设备的有关调度业务,下级调 度控制机构需向上级调度控制机构申请,并征得同意。 3.13 委托调度 一方委托他方对其(委托方)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运行和操作指挥的调度方 式。 3.14 委托操作 一方委托他方对其(委托方)调度管辖的设备进行操作。 3.15 调度关系转移 经两调度控制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一方调度管辖的某些设备的调度职权, 由另一方代替或暂时代替行使。转移期间,设备由接受调度关系转移的一方全权 负责,直至转移关系结束。
3.16 调度指令 值班调度员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调度控制系统值班人员发布的旨在贯彻某种 调度意图的各种指令的总称。 3.17 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有关操作的调度指令。 3.18 单项操作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单一一项操作的指令。 3.19 逐项操作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按顺序逐项执行的操作指令,要求受令人按照指令的操作 步骤和内容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 3.20 综合操作令 值班调度员发布的不涉及其它厂站配合的综合操作任务的操作指令。其具体 的操作步骤和内容,均由接受指令调度控制系统运行值班人员按规程自行拟订。 3.21 直流融冰(略) 3.22 负荷备用容量 为平衡负荷预测误差和瞬时负荷波动而预留的备用容量。 3.23 事故备用容量 为防止系统中发输变电设备故障造成电力偏差而预留的备用容量。 3.24 检修备用容量 为完成发输变电设备检修任务而预留的备用容量。 3.25 状态检修 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为基础,通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状态 决策,达到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检修策略。 3.26 计划检修 为检查、试验、维护、检修电力设备,电网调度控制机构根据国家及有关行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目录
目
录
Contents
01
总则
职责分工
02
0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调控运行
04
0055
现场运行
维护管理
06
07
附录
目录
01 PART ONE
总则
1 总则
➢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控运行、 现场运行、检验维护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四川电网智能变电 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本规定中未尽事宜按 《四川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保护定值 控制字
4 调控运行
➢ 定值及软压板管理
软压板
投退原则
SV软压板
GOOSE出口软压 板
GOOSE接收软压 板
应根据保护装置实际接线和运行状态 确定
装置功能软压板
按照电网调度运行要求,根据现场运 行规程中的软压板操作规定执行
✓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继电保护装置远方操作的可靠性。在
保护远方操作可靠性未经确认前,保护装置远方控制软压板、远方修改
建设管理单位
智能变 电站
设计单位 继电保护设备制造商 系统集成商 安装调试单位 四川电科院
目录
03 PART THREE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3 专业工作界面划分
➢ 一次专业负责一次设备与端子排外侧(含端子排)之间 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
➢ 保护专业负责继电保护装置至端子排外侧端子(不含端 子排)之间设备、连线和回路的专业管理和运维继电保 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附属设施
✓根据本规范内容,修订了适用范围,明确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电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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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系统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运行检修管理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2003年5月1、总则2、引用标准3、管理职责划分4、运行条件5、安全责任6、通道检修7、通道调试8、检查与考核9、附则1: 总则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电力系统各发电厂、变电站、开关站间的复用保护安控光纤传输通道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工作。
本规程规定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及其设备的运行条件及运行、检修职责划分;明确通信专业及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规定在复用保护光纤通道上工作的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手续与执行程序。
本规程所指“复用保护安控光纤通道(以下简称复用通道)”包括光缆、光设备、PCM设备组成的传输通道。
有三种复用方式:一是纤芯复用,即通信和保护专业共用光缆,保护专用光缆中的纤芯;二是专用2M复用,即由通信专业提供专用2M接口供保护专业使用;三是专用PCM复用,即由通信专业提供专用PCM,以64K/S的速率供保护专业使用。
2: 引用标准2.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站部分)DL408-912.2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547-943:管理职责划分3.1 复用通道所在的电业局、发电厂是通道设备的运行维护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及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大修工作。
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跨网、局、厂的协调工作。
3.2设备管理专业划分:复用通道的光设备、PCM设备由通信部门负责;通信设备至保护装置之间的连接电缆(光缆)和与光设备、PCM设备相连的各种接口转换装置由保护部门负责;复用通道的光缆由线路部门负责。
3.2.1纤芯复用方式的管理职责划分:通信专业与线路维护部门的工作界面划分点在变电站内的光纤终端盒。
线路部门负责终端盒、线路光缆及中间接续环节的巡视、维护和消缺工作,通信专业协助线路部门检测光缆的运行情况;从终端盒直接引出纤芯到保护装置的光缆,终端盒至保护装置的光缆由保护专业负责;通信机房光配线架(ODF)引出纤芯到保护装置的光缆,通信专业与保护专业以光配线架(ODF)为工作界面,终端盒至通信机房光配线架的光缆及光配线架(ODF)由通信专业负责,光配线架(ODF)至保护装置的光缆由保护专业负责,通信专业负责进行光纤的测试及熔接工作。
3.2.2专用2M复用方式的管理职责划分:光缆的维护职责划分见3.2.1条规定。
通信专业与继电保护专业以共用光通信设备的数字配线架(DDF)为工作界面,数字配线架(DDF)由通信专业负责,数字配线架(DDF)至保护装置的连接电缆(光缆)和接口装置,由保护专业负责维护。
3.2.3专用PCM复用方式的管理职责划分:光缆的维护职责划分见3.2.1条,保护专用PCM安装于保护机房的,管理职责的划分见3.2.2条。
专用PCM安装于通信机房的,通信与继电保护专业以PCM的音频配线架(VDF)为工作界面,光设备、数字配线架、PCM设备和音频配线架由通信专业负责;音频配线架至保护设备的连接电缆、接口装置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
3.2.4网络管理的规定复用通道设备的网管系统必须具备分级管理功能,一级管理权限不仅能查看网管数据,也能修改网管数据,二级及以下的管理权限只能查看网管数据,不能修改网管数据。
同时,各级网管系统应具备授权进入的设置管理。
复用通道设备的网管系统应设专人管理,各级网络管理员根据授予的管理权限进行工作。
在复用通道设备上进行一级管理权限的网络管理工作,如涉及复用通道的正常运行,必须办理工作票,相应的保护、安控装置必须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
在复用通道设备上进行一级管理权限的网络管理工作,即使不影响复用通道的正常运行,也必须事先制定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时必须执行监护人制度,确保不影响保护通道的可靠运行。
4:运行条件4.1 复用通道应在光缆和设备面板或显著位置标明其复用的保护线路及装置名称。
对于接有保护信号的DDF、VDF端子排或接线板应准确、清晰标注接线位置。
4.2通信机房必须具备温度控制措施,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至+30℃之间,相对湿度不超过75%。
4.3通信机房的防火、防盗、防尘、防小动物措施及防雷接地系统必须满足部颁有关规定的要求。
复用通道设备的接地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要求。
4.4 专用PCM复用方式,一套PCM只能复用一路保护或安控信号。
专用PCM 应具有主钟、从钟和外时钟三种工作方式可供选择。
4. 5 通信机房必须存放运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电路路由图、安装竣工接线图、供电分路连接示意图等运行维护必需的技术资料;管理运行部门对复用通道的重要部件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配备相关测试仪器和检修工具。
4. 6 复用通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能够发出声、光告警信号。
4. 7 通信专业分界点与保护装置连接的电缆(光缆),中间不得开断或增设节点。
连接电缆必须屏蔽,屏蔽层两端应良好接地。
4.8 直流电源的要求4.8.1复用通道的设备必须采用直流浮充方式供电,蓄电池容量的配置应能保证交流停电时,连续工作八小时。
4.8.2直流电源上杂音电压峰~峰值不得大于100mv;4.8.3直流馈电线全程电压降数值必须满足如下公式:U1<U2-U3U1:馈电线压降U2: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U3:光端机和PCM容许的最低电压值4.8.4通信机房应配置直流分配屏,每台光设备和PCM应分别使用独立的开关供电。
并在供电分路开关处悬挂“禁止断电”警示排。
4.9 新、扩建及技改项目的复用通道,工程竣工后,应按基建和技改验收程序,向属地化管理的单位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
未通过验收工程不得投入试运行。
5:安全责任5.1 凡在复用通道上进行工作,事先应向省调提出申请,并说明对复用通道的影响,经省调同意后,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必须附安全措施。
5.2 通信运行人员的安全职责负责复用通道设备的巡视检查,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不得未经许可进行可能中断复用通道的操作。
发现复用通道异常,立即通知电气运行人员,报告上级通信管理部门,并作好记录。
根据电气运行人员的要求,在保护和安控装置投入运行前,对复用通道进行测试,并确认复用通道是否正常。
5.3 通信检修人员的安全职责负责复用通道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消缺。
未办工作票和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不得在复用通道上工作。
按工作票要求,完成属于通信专业人员实施的安全措施,对其所作的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配合保护专业人员对通道进行调试,并对本侧的安全措施负责。
5.4 电气运行人员的安全职责5.4.1负责审查复用通道的检修工作票,核实检修工期是否与上级调度部门批准的期限相符,。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4.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需要通信和保护专业实施配合的,由运行值班长负责通知通信和保护专业,通信和保护专业应积极配合。
5.4.2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通信或保护专业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
5.4.3进行线路检修等有可能影响复用通道的工作,或非通信专业人员在复用通道有关联的装置上工作, 在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前,应通知通信和保护专业。
工作完毕后,应向通信和保护专业核实复用通道是否恢复正常,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
5.4.4进行厂、站用电倒换操作时,电气运行人员应事先通知通信运行人员,对通信电源及复用通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
5.5 保护专业人员的职责负责完成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涉及保护专业的安全措施,对其所做的安全措施负责。
配合通信专业进行通道调试,并对本侧的安全措施负责。
6: 复用保护通道的检修6.1 复用通道设备的年检、大修,应配合线路停电检修同时进行。
每年的检修计划由所在厂、站的主管部门向通信部门下达;并报省公司通信管理部门备案。
6.2通信专业在复用通道上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由通信检修人员会同保护专业一起办理,复用通道的重要性等同于专用保护通道。
6.3工作结束以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安全措施实施人员,按安全措施逐项进行恢复。
经通道测试正确无误后,在检修记录本上准确记录检修及处理的内容和结果,并注明可否投入运行,方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6.4通信运行人员发现复用通道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电气运行人员,并作好记录。
电气运行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员汇报,经同意下达调度命令后,停用相应的保护、安控装置。
运行维护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复用通道的正常运行。
7:复用通道的调试7.1厂、站间进行复用通道的调试工作,由负责该工作的通信部门提前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
相应的保护和安控装置退出运行后,方可进行通道调试工作。
7.2通信或保护专业人员在复用通道上进行调试工作,需要相关专业配合的,应在工作票上注明。
由电气运行人员通知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应积极配合。
8:检查与考核8.1各级主管部门应对复用通道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严格监督考核,严禁无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在复用通道上进行工作。
8.2复用通道运行统计与评价,由省公司通信管理部门按部颁规程进行考核。
9 :附则9.1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9.2四川省范围内联网运行的发电厂、电力公司必须执行本规程。
9.3跨网运行时,由四川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负责与跨网的联系和协调。
9.4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四川省电力公司。
二OO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