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经贸委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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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24•【字号】阿行办发〔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阿行办发〔2020〕4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行署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7月24日阿勒泰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安排部署,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地区“4+2”产业布局,加快谋划旅游产业、社会治理、提升城市服务能力等领域信息化重点项目,打造具有阿勒泰特色的数字经济体系,推进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助推阿勒泰地区以旅游业为主体产业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分工方案如下:一、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地区重大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一)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工作机制建立专题研究、统筹协调、合力推动的议事工作机制,将数字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以地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行署主要负责同志和地委、行署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地区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景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行署常务副专员兼任。

牵头单位:地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二)成立数字经济项目建设专班坚持统筹谋划、分布实施、问题协同、应用支撑的原则,成立由行署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专班,统筹推进地区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加快实施基于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行业应用,保障项目质量和应用成效。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3.10.12•【字号】阿行办发[2013]108号•【施行日期】2013.10.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阿行办发〔2013〕10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曹志文(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副组长:李伯成(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简庭卫(行署副秘书长)郭绍文(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魏秋生(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哈布力·达列力汗(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玉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柯(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阿依恒·阿斯勒汗(地区教育局局长)海拉提·兑色巴依(地区科学技术局局长)程勇(地区公安局局长)哈吉木拉提·赛依提汗(地区民政局局长)海拉提·加合甫(地区司法局局长)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局长)巴合提·布兰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新泰(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阿德勒汗·木海(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志国(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郑象礼(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波(地区水利局局长)乔立平(地区农业局局长)哈德别克·库西肯拜(地区林业局局长)托肯·阿不都克里木(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杨瑞清(地区商务局局长)巴合提·吐斯别克(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拜山别克·托合道别克(地区卫生局局长)李庆华(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俞光新(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许玲(地区审计局局长)颜文源(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唐海基(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赵燕群(地区统计局局长)史发强(地区旅游局局长)王忠校(地区粮食局局长)韩德生(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艾丁·哈再孜(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塔斯恒·XXX扎力汗(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毛伟(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冉文生(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叶尔扎提·托肯(地区检察分院院长)苏里堂哈孜·努尔苏里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木拉提·卡开(阿勒泰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玮(地区行署法制办公室主任)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行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伯成(兼),副主任郭绍文(兼),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1.07.13•【字号】•【施行日期】201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新区建设指挥部,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的《阿勒泰地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阿勒泰地区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阿勒泰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需要,解决企业融资渠道狭窄问题,改善企业负债结构,根据国家支持债券市场发展、扩大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阿勒泰地区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以满足经济增长的需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积极引导企业转变观念,优化融资结构,支持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新型直接融资工具,扭转过度依赖信贷资金的局面,实现多元化融资格局。

从阿勒泰地区中小企业实际出发,利用1-5年时间,使具有发行企业债券能力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债券达到5亿元。

二、总体安排重点发展银行间企业债券市场中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

(一)针对即将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特点,鼓励有承销资格的银行分支机构积极介入,并积极向其上级银行推荐。

(二)针对中小型企业,要求所辖商业银行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予以重点遴选、培育,条件成熟时推荐给其分行进行考察,利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具实现企业“抱团融资”。

(三)针对有能力、有市场、有前景的小型企业,应建立债券发行企业后备资源库,实行重点辅导、动态管理,对发债意愿强的小企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平台,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5.25•【字号】•【施行日期】201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阿勒泰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新区建设指挥部,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制定的《阿勒泰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阿勒泰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地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3号)和自治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组织领导、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群防群治)、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地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一)地区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7.11.06•【字号】阿行署发[2007]33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的通知(阿行署发〔2007〕3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已经2007年11月2日行署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新修订的《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共十七章、九十四条。

这是行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行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基本保证,对于行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服务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则》的重要性,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要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抓好《规则》的贯彻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行署办公室负责督查各(市)、行署各部门学习贯彻执行《规则》情况,定期向行署报告。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行署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及地委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实行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行署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正文:----------------------------------------------------------------------------------------------------------------------------------------------------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北屯建设指挥部,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行署决定对地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主任:沙布尔·艾提江(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副主任:刘颂东(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刘斌(地委委员)叶林(行署副专员)孙斌(行署副专员)委员:罗建新(地委副秘书长)颜文源(行署副秘书长)杨建新(行署副秘书长)陈维斌(行署副秘书长、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玉新(行署副秘书长、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燕群(行署副秘书长)徐银海(地区政协工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韩传江(地区纪检委副书记、地区监察局局长)徐建德(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巴合提·夏米西(地区建设局局长)买卫杰(地区财政局局长)王克勇(地区交通局局长)陈鸿江(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波(地区水利局局长)张治华(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阿德勒汗·木海(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阿依恒·阿斯勒汗(地区教育局局长)杨宗泽(兵团农十师建设局局长)杜新民(地区地震局局长)莫立波(地区绿化委员会副主任)于俊全(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副处长)钱治江(地区建设局副局长)乌东军(地区文物局局长)黄斌(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建新(阿勒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翠萍(新疆电信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总经理)赵作林(地区消防局防火处副处长)徐金武(阿勒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符彦鸣(阿勒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地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仍设在地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巴合提·夏米西(兼),办公室副主任:钱治江(兼)。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安监局、发改委、国土资源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安监局、发改委、国土资源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安监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矿区与矿山企业【发文字号】阿行办发[2007]78号【发布部门】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07.07.04【实施日期】2007.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安监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阿行办发〔2007〕7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地区安监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安监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拟制的《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四日地区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地区安监局、地区发改委、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环保局)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07〕117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的规定,尾矿库安全度分为四级,即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

危库指安全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发生垮坝事故的尾矿库;险库指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隐患,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垮坝事故的尾矿库;病库指安全设施不完全符合设计规定,但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要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有效监控运行状况;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使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阿勒泰地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阿勒泰地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阿勒泰地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8.03.24•【字号】阿行办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阿勒泰地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办发[2008]3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地区建设局制定的《阿勒泰地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阿勒泰地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地区建设局)为切实做好地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地区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地区建设领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一)节能目标以公共建筑为重点,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50%的节能标准,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全面实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行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热计量收费制度。

研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工程应用技术。

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及低能耗、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工作。

(二)减排目标“十一五”期末,地区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设市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不超过15%,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力争达到100%。

(三)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科学编制城乡规划,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污水处理工作机制,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系,扎实做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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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经贸委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9.04.29
【实施日期】2009.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经贸委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北屯建设指挥部,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
(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二○○九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商贸流通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根据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在县级城市实施“五个一”工程的通知》(新经贸市建〔2009〕242号)精神,从2009年起,在全地区各县(市)组织实施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即:一个综合性批发市场、一个中型超市、一个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一个配送中心、一条特色商业街。

为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地区市场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各个县(市)实施“五个一”工程,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区市场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宋柯(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成员:杨效国(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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