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直通车管理办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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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城乡医保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城乡医保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城乡医保管理工作,提高医保报销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医保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报销范围1. 符合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 在我院住院、门诊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

三、报销流程1. 参保人员就医时,需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 医院医保办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审核其医保待遇资格。

3. 医院医保办根据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核算其可报销费用。

4. 参保人员出院或治疗结束后,将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病历等资料提交至医院医保办。

5. 医院医保办审核参保人员提交的资料,确认可报销费用。

6. 医院医保办与参保人员结算报销费用,退还参保人员自付部分。

四、报销比例及起付线1. 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门诊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报销比例。

2. 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

3. 参保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内的门诊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报销比例。

4. 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

五、特殊情形处理1. 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如需转院治疗,需提前向医保办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院。

2. 参保人员在治疗期间,如需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等,需经医保办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 参保人员在治疗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疾病等非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六、监督与责任1. 医院医保办负责审核、结算、支付医保费用,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

2. 医院医保办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医保报销工作规范、有序。

3. 医院医保办对违反医保政策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参保人员对医保报销有异议的,可向医保办或相关部门投诉。

新农合报销流程和手续

新农合报销流程和手续

新农合报销流程和手续
1.首先,参保农民需要先到就诊的定点医院开具相关病历和费用清单等资料。

2.确保所有的医疗费用开具的相关票据齐全。

3.持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新农合办事处进行报销申请。

4.工作人员会核对资料信息,如果资料齐全并符合报销条件,会现场立即计算出个人应支付和新农合报销的金额。

5.参保农民缴纳自己应支付的部分费用后,剩余的部分将由新农合支付给定点医院。

6.如遇特殊情况或大额费用报销,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审核,请耐心等待批复。

7.如有疑问,可向当地新农合办理窗口咨询。

请保存好所有原始票据资料,以备随时查验。

注意事项:
- 务必在新农合定点医院就诊,否则不予报销
- 及时报销,有效期一般为1-2年
- 严格执行新农合规定的自付比例标准
- 重病和大病要及早入院,以降低后期费用
希望以上流程和说明对您有所帮助。

请根据当地实际政策执行,如有更新变化以当地规定为准。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居民参加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旨在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

新农合不仅保障了农民的医疗需求,还针对报销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新农合的参保对象范围。

根据政策规定,农村居民包括农业人口、牧区人口和其他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按照户籍所属区域或者实际居住区域参加新农合。

因此,只有符合条件的居民才能享受新农合的报销政策。

其次,新农合报销政策涉及到的医疗费用范围。

根据政策规定,新农合报销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健费用、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急救费用等。

但是,政策对于报销比例和封顶额度也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基本医疗保健费用可以全额报销,而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则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和医疗项目进行逐级报销,有一定比例的自付部分。

此外,政策还规定了一年的个人起付线和封顶线,即个人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金额后,不再享受报销。

第三,新农合报销政策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农民在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选择定点医院,否则报销比例可能会受到影响。

其次,新农合在报销前需要提供有效的医疗费用发票、明细账单、病历等相关材料。

并且,政策对于特殊病种和特殊医疗项目可能有特殊的报销规定,需要仔细阅读政策文件或者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在实际操作中,新农合的报销流程也相对简单。

农民在就医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医疗费用材料提交给所在村委会或者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

然后,由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复核和报销。

在报销后,农民可以收到报销金额的支付通知,可在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相应的报销款项。

此外,政策还支持农民通过自助查询方式了解报销情况。

然而,新农合的报销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政策的具体细则和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对农民来说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政策对于一些高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封顶额度有一定限制,农民仍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

为了进一步改善新农合的报销政策,政府可以适时地对报销比例和封顶额度进行调整,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新农合报销管理制度

新农合报销管理制度

新农合报销管理制度新农合报销管理制度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农合的报销规定作了一定的调整。

“目前广大患者的就医习惯是不管大病小病,都往县级乃至市级医院跑,造成了县、市公立医院人满为患,而基层医院却相对冷冷清清的情况。

这次调整报销规定,就是发挥新农合制度的杠杆作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起,我省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力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从而缓减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早在2012年便开始了分级诊疗的探索与实践。

这次调整主要是建立健全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参加新农合群众就医时,应做到基层首诊。

基层首诊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等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须转入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由下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原则上转出县外的病人限于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病情缓解后,经上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

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

越级诊治报销35%根据实际情况,越级诊治(指病人直接到首诊医疗机构以外的医院看病)未履行转院手续的,报销标准为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35%(扣除自费部分),病人出院时在医院即时结报。

以后将逐年降低越级诊治报销比例并提高起付线,直至取消报销,确保分级诊疗目标实现。

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人员新农合补偿部分,则按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宜卫办发〔2014〕220号)(即:扣除自费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中三级医院报销标准为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为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5%。

合疗报销的规章制度

合疗报销的规章制度

合疗报销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动合疗机构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合疗机构应当依法向合作保险机构报销医疗费用,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合疗机构应当依据本规章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将其向被保险人及相关机构公示。

第四条本规章适用于合作保险机构的合作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第五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定期对合疗机构的报销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本规章的规定,向合疗机构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第二章报销费用范围第七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依据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对合疗机构提出的医疗费用报销进行审核。

第八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将合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存在虚假报销的情况。

第九条合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应当包括诊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合理的医疗费用。

第十条合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不包括参保人员患有的非合疗机构认可的疾病、不合理的医疗费用等。

第十一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本规章的规定,对合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及时支付报销款项。

第三章报销流程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在就诊前应当向医疗机构出具与参保人员相符的有效证件,并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就诊。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在诊疗过程中做好病历记录,对参保人员的病情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诊断。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在就诊结束后,应当向医疗机构出具合作保险机构的报销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交给医疗机构。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参保人员的报销申请,结合病历记录和诊断结果,向合作保险机构出具报销材料。

第十六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对医疗机构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在审核通过后,及时支付医疗机构的报销款项,并向参保人员发放相应的医疗报销凭证。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合作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疗机构的报销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费用报销的审核和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管理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管理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参加新农合患者的住院费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参加新农合患者的住院费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X政发〔2007〕2号)和《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新农合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包括:药品、检查、诊断、治疗项目及各种医用材料等。

第四条新农合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报销实行分类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以下项目为甲类管理项目,其费用100%纳入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1、《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非限制使用的药品。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范围内的以下收费项目:(1)床位费、护理费、抢救费、注射费等一般项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下同);(2)单项费用在200元以下的医技及临床检查、诊断项目;(3)手术费、治疗费、监护、监测费、麻醉费及中医、民族医等治疗项目;3、单项费用200元以下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针头、一次性输液管、一次性引流管、一次性手术包等一次性医用耗材。

(二)以下为乙类诊疗项目,诊疗费用40%由个人自付,60%纳入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1、《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限制使用的药品及全血、浓缩红细胞、冻干血浆等血液制品;2、单项费用在200元以上的医技及临床检查、诊断项目;3、经特种设备进行手术、治疗的项目,包括腹腔镜手术、胸腔镜手术、光量子疗法、射频疗法、超声疗法、激光疗法、微波疗法、磁疗等。

医院农合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农合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农合”)报销工作,确保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参与农合报销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

三、职责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农合基金的结算、支付和监督工作。

2. 医院医务部门负责对农合患者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医院各科室负责对农合患者的诊疗过程进行管理,确保农合报销政策的正确执行。

4. 农合患者本人或家属负责提供相关报销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四、报销流程1. 住院报销流程:(1)患者住院治疗,按相关规定办理住院手续。

(2)住院期间,患者或家属向科室护士站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3)科室护士站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报销条件后,将材料报送医务部门。

(4)医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财务部门。

(5)财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进行结算、支付。

2. 门诊报销流程:(1)患者就诊,按相关规定办理门诊手续。

(2)就诊结束后,患者或家属向科室护士站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3)科室护士站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报销条件后,将材料报送医务部门。

(4)医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财务部门。

(5)财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进行结算、支付。

五、报销标准1. 住院报销标准:(1)起付线:根据农合政策规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

(2)报销比例:根据农合政策规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2. 门诊报销标准:(1)起付线:根据农合政策规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

(2)报销比例:根据农合政策规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农合报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合政策的正确执行。

2. 医院对农合报销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对违反规定、造成农合基金损失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管理制度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对参合患者就诊报销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查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与就诊人员身份是否相符,就诊人员既往报销情况,以及本次就诊报销金额累计是否超过封顶线等项目。

如合作医疗证有字迹不清、涂改、删划等要与县合管办核对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合农民就诊报销过程中其审查、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要有专人、主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参合患者在县级医院住院报销5000元,乡镇级3000元以上时,工作站报告县合管办,并由监管人员查对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转、外诊患者报销由县合管办综合科专人对转(外)诊人员资格、转(外)诊病种、转往医院等转外诊过程进行登记。

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者,移交审核科,由审核人员再次核对有关情况并按报销标准计算应报销金额,逐级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在农村信用联社领取补助资金。

五、县域内就诊报销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

参合患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实行“在哪看病,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

门诊必须在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或村级定点卫生室就诊,方可动用门诊家庭账户进行报销。

六、符合大病二次补助范围的参合患者,由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其住院医药费用后,填写大病二次补助登记表。

年末(11月1日——11月15日),根据具体大病二次补助实施方案,办理补助手续。

七、慢病患者由具备诊断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开具诊断书,建立慢病门诊病志并到县合管办审核备案。

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由诊治医生详细记载病程记录,治疗方案等内容,将每次就诊治疗相应的报告单、处方、正规收据粘贴在慢病门诊病志的相应位置,病志交给患者自己保存(如有丢失,患者自行负责),每半年患者携带病志到诊疗单位审核报销一次(上半年6月1日—6月5日;下半年12月1日—12月5日)。

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站在垫付完补助资金后,汇总慢病参合患者报销登记表,将诊断书、门诊处方(第二联)、门诊正规收据、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慢病报销凭证等装订成册,一同报县合管办审核,县合管办将审核后将应拨付补助资金报财政局复核,由信用联社将慢病补助款项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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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患者住院报销有关事宜及流程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我院成立了医保及新农合患者报销的资金池,方便患者在医院实行当天出院,当天结算,减少参合及医保患者来回往返辛苦及负担。

医院根据每个地区医保及农合报销政策与各地签署报销协议,对患者的住院总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费用先从医院的资金池中支付给患者。

然后相关报销资料准备完善后,汇总给各地的农合及医保部门,农合及医保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打回我院账号,对我院资金池进行回填。

一、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门急诊就医→住院处办理入院→病区经主治医生确认身份→持相关证件到医保办登记→住院治疗住→院处办
理出院→医保办报销。

注意事项: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为急症抢救在门诊留观或住院时,请主动表明身份,未及时携带医保卡的患者,请于24小时内出示医保卡,经工作人员审核属实后,费用按医保患者处理;24小时后出示医保卡的自出示之时起,医疗费用按医保患者处理,之前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2、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严格遵守住院处各项规定,不
得私自离院,患者离院1小时不能召回者,视为挂床,一切费用自理。

3、医保患者请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持医保卡、身份证、住院收据、住院清单及诊断书到医保办办理报销。

二、农合患者
1、新农合报销直通车
新农合协议规定要求,新农合报销直通车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实行当天出院,当天结算,减少参合农民来回往返辛苦及负担,根据每个地区农合报销比例进行总费用比例报销。

报销费用先从医院的资金池中支付给患者。

然后资料准备完善后,汇总给各地的农合部门,农合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打入我院账号。

1. 医嘱通知病人出院当天,各临床科室专员认真审核患者费用,打印出院结算单,并将新农合患者出院结算单、出院证、诊断证明于当日12时前送往结账室,通知患者或家属于当日15时后持预交款收据、户口本、身份证到结账室办理结算手续。

(通知病人出院,病历可以先不完成,费用审核无误后,科室直接出院结算,不影响病人当日报销,随后请按规定时间提交病历。

由于患者自身原因未做到当日结算,科室作好记录并要求患者签字确认。


2.科室按照质管科要求于患者出院3日内完成住院病历,送往病案室归档。

3. 科室专员按照各区县合疗办要求准备合疗资料,并寄往各区县合疗办,并追回报销回款。

将认真统计合疗患者出院办理情况,月终汇总。

二、非直通车农合的报销流程
农合患者就医流程:门急诊就医→住院处办理入院→疗区经治医确认身份→持相关证件到农合科登记→住院处办理出院→农合办报销
注意事项:
4、新农合患者入院后,必须填写“住院通知单”2日内将本通知单送交新农合办备案,没有备案都药费不予报销。

5、农合患者入院后必须将“新型农会合作医疗证”、户口本和身份证放在病房已备查房时使用。

6、患者住院时所用的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必须是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范围以外的不予报销。

7、新农合患者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结算收据原件、总费用清单、诊断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上述相关证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者不予报销,经我院农合办审批合格后,持我院农合办报销凭证到财务科领取报销金。

一、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二、报销流程: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指南
住院报账程序:
医院直接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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