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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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裁定后一般多久能收到开庭时间?

管辖权异议裁定后一般多久能收到开庭时间?

Never underestimate your power to change yourself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裁定后一般多久能收到开庭时间?正常是两个月可以将案件进行审结,但是最长的时间是不能超过三个月的。

正常法院在收到异议之后会在半个月之内进行裁定。

如果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满意不服放可以提起上诉,而在进行二审的时候法院会按照相关的规定作出书面的裁定。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后一般多久能收到开庭时间?1、法律上没有规定开庭时间,但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两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民事案件六个月内审结。

2、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给予裁定。

3、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二、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间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

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

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人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

被告超过答辩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议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应进行再审 1.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七)项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人民法院可再审。

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章节的规定中第208条明确规定“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申请人根据上述178条、179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认为管辖权异议的生效裁定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是对法律错误适用。

根据上述208条之规定,明确了只有“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才可以申请再审,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在该范围。

关于179条和208条之间的关系,首先,208条作为司法解释和特别性规定,理应效力优先;其次,综合来看,前者应系实体审理判决生效后,具有这一情况时,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

而后者是单就程序性裁定的再审性规定,由此可见本案理应适用208条;最后,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关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的情形,明确删除了管辖错误时,可申请再审的情形,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无论是程序性裁定还是实体性判决,及时出现管辖错误,当事人均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2.管辖权异议裁定的特性决定其不适用再审程序为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不至被拖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程序事项的裁定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对程序问题作出判断的权利授予法院,目的是维护程序正常进行,而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分歧不至于危及诉讼的效率与稳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就是如此,它由法院依职权审查后作出,不经当事人辩论而为之,更尊重的是法院的权威,因此对其进行再审是不合适的。

3.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进行再审,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和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不效率。

管辖权异议法院何时告知原告,审查及处理又是怎样?

管辖权异议法院何时告知原告,审查及处理又是怎样?

管辖权异议法院何时告知原告,审查及处理又是怎样?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在两个时间通知原告,一是立案开始时会审核二是开庭时一方提出管辖权疑议。

(1)管辖异议与案件性质不一致的案件,当事人从另一法律关系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2)案件数个法院有管辖权,受诉法院是其中之一(3)有约定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对管辖约定无异议的。

(4)级别管辖的案件。

热门城市:克拉玛依律师汉中律师松原律师宜宾律师宿州律师延安律师三明律师呼伦贝尔律师中山律师现如今,对于管辖权方面的问题还是有很多人都还不够了解,所以更别说至于管辖权异议法院合时告诉原告了,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辖权异议法院何时告知原告,审查及处理又是怎样的相关内容,详情如下: ▲一、管辖权异议法院何时告知原告两个阶段审查,1、立案开始时会审核2、开庭时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二、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及处理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不享有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从而提出要求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主张和意见。

近年来,管辖权异议案件逐年上升,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事人为了节约诉讼成本、恶意拖延诉讼,出于地方保护等因素。

可见正确处理管辖权异议,关系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是正确裁判案件的前提,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这两条规定原则上规定了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方法,但过于原则,缺乏实际操控性,下面笔者就管辖权异议如何审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粗浅看法,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其中,对被告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裁定,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热门推荐:诉讼时效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财产保全证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的权利,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那在现实生活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应该是多久?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

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二、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管辖权异议二审审理期限

管辖权异议二审审理期限

管辖权异议⼆审审理期限上诉审。

⼆审法院应在⽴案后30⽇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176条:“⼈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审⽴案之⽇起三⼗⽇内作出终审裁定。

被告提出之后,受理法院会对其主张进⾏审理,为了保证审理的效率,⼀般都会设定⼀个期限,不然许多案⼦就会被堆积。

⽆法处理。

那么管辖权异议是多久呢?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

⼀、管辖权异议⼆审审理期限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第⼀百七⼗六条⼈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审之⽇起三个⽉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审⽴案之⽇起三⼗⽇内做出终审裁定。

⼆、管辖权异议⼆审审理期限?⼆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式审理。

经审查认为上诉⼈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的,应在⽴案后三个⼯作⽇内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对上诉⼈的上诉理由有不同意见的,也应在⽴案后⼗五个⼯作⽇内做出裁定。

⼈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应当在⽴案之⽇起三⼗⽇内作出终审裁定;因为法院对当事⼈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异议不成⽴的,是⽤裁定的⽅式驳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百七⼗六条的规定,应当在三⼗⽇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百⼆⼗七条 ⼈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期间提出。

⼈民法院对当事⼈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异议不成⽴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百七⼗六条 ⼈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审⽴案之⽇起三个⽉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审⽴案之⽇起三⼗⽇内做出终审裁定。

管辖权异议是⼀种保护被告的制度,若被告觉得该法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就可以提出异议申请,若是申请理由合理的,法院可以驳回。

因此,被告应当合理使⽤此项权利,许多⼈接着此项权利来拖延案件审结的进度,这是不允许的,同时在⼀定程度上侵害了对⽅当事⼈的权利。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会变吗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会变吗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会变吗、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2、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肯定要变更。

在法律实务中,有诉讼就会有相应的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

而在越来越多的公民在纠纷发生后,选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具体的诉讼程序中,管辖权的异议提起是经常可见的。

那么在具体的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提起?▲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会变吗?这些问题相信都是当事人需要了解的问题,的小编将为大家解答。

▲一、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起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4、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

5、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6、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二、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会变吗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那在现实生活中,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应该是多久?换言之该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

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二、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

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法院多久做出管辖权异议裁定?

法院多久做出管辖权异议裁定?

法院多久做出管辖权异议裁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日常生活中,双方因合同纠纷而对簿公堂的事情屡见不鲜,当事人在答辩期内如果发现法院并无案件管辖资格,可以向上级法院就管辖权提出异议。

上级法院受理后会抓紧书面审查,出具裁决结论,那么▲管辖权异议裁定多久出结果?下面我们一起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做个大致的了解吧。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多久出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法院受理管辖权异议的程序是什么?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

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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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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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因为级别管辖或者是地域管辖等原因,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而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如果是二审的话管辖权异议要怎么办就成为一大难点。

下面的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下▲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大家了解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等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

▲一、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
民事案件二审能不能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因此,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二、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模式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

在实践中,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不须开庭审理,而是由法院单方面依据管辖规则进行审查。

学者将这种由法院主导的处理管辖权异议的模式称为行政化模式,当事人缺乏参与管辖权异议解决的场合和机会,法院对此既不进行开庭审理,也不举行听证。

行政化模式强调法院在解决管辖权异议中的权威作用,带有极强的行政程序的性质,漠视了当事人的诉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结果影响甚微。

行政化处理模式根源于我国的司法传统,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为职权主义模式,强调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导地位,赋予了法院较大的职权;另一方面,在“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下,法院为尽快解决实体争议,
对程序问题的处理往往采取简化模式,不重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行政化处理模式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容易造成对当事人诉权的损害。

因此,这种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模式应予以改进。

参考国外经验,在当事人主义国家,如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规则》第12条第3款规定:“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对所有当事人都应提供合理机会。

”第4款规定:“(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听证并作出决定。

”这种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模式,学者称之为附带诉讼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因当事人提起的管辖权异议被视为一种与本诉相连的附带诉讼,由法院运用诉讼程序去审理。

相较于我国的行政化模式,附带诉讼模式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在双方当事人参与的场合下,对管辖问题进行质证、辩论;其次,对程序问题运用诉讼程序解决,使程序正义的理念贯穿于整个诉讼当中。

因此,建议我国法院在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时也采取附带诉讼模式,当然,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也要求简化和迅速,否则会影响本诉的审理。

针对不同案件,设置灵活的审理模式,简单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作出裁定;对于复杂的、关系到实体问题定性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应开庭审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对于不服管
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因其属于程序问题,不同于其他上诉案件,对其裁定的延迟,会带来对整个案件审理延迟的后果,应规定较短的审理期限。

▲二审管辖权异议多久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

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一般情况下二审时没有权利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但是如果是针对级别管辖提起的管辖权异议的是可以的,因此我们需要清楚管辖权异议是属于级别管辖还是地域管辖,属于级别管辖错误的再提起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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