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有效避免和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以及《东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东委办发〔201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以及重大项目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出台或审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之前,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开展系统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从源头上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和激化。
第三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出台或实施的前置条件,未经风险评估的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事项不予出台或实施。
第四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以人为本、公开民主、客观公正、预防为主、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镇委、镇政府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
各部门、各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稳定的事项负责,协调和督促分管部门切实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为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政法办、维稳办、司法所、人大办、纪检监察办、规划建设办、重点工程办、规划所、房管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环保分局、人力资源分局、社会保障分局、经济贸易办、教卫办、**医院、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农业办、安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质量技术监督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各村(社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重大决策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重大决策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决策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协调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第二章评估范围第三条评估范围。
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或部门、单位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或问题做出的决定,在做出决定前都要就该决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章评估主体第四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该决策作出部门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党委、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作为评估主体,承担评估责任,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多个部门联合作出决策的,由牵头部门或指定其中一个部门商其它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指定评估主体对该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重复评估。
第五条重大决策提出部门在向重大决策作出部门提交《决策草案》时,一并提交该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未提交稳评报告的,一律不予审议、审核、批准。
第四章评估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就该决策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以及化解、管控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或评估,作出低风险准予实施、中风险暂缓实施、高风险不予实施的结论。
第七条重大决策事项重点从该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1.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社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社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1. 引言社区在面临重大决策事项时,为了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有必要进行风险评估。
本文档旨在提供社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办法。
2. 定义和范围2.1 社区重大决策事项:指对社区整体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规划、社区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事项。
2.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对社区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以便采取措施预防和化解潜在风险。
3. 风险评估流程3.1 信息收集阶段:- 收集与决策事项相关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包括社会经济状况、居民意见、环境影响等。
3.2 风险识别和分析阶段:- 识别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居民抗议、冲突激化等。
- 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3.3 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阶段:- 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包括风险识别、分析结果和建议措施等内容。
3.4 风险应对和控制阶段:-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包括公众参与、沟通和协商等。
4. 技术支持和组织机制4.1 技术支持:- 需要借助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 考虑邀请社区居民参与评估工作,以充分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
4.2 组织机制:- 设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门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评估工作。
- 建立风险评估结果的反馈和监督机制,确保评估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5. 实施和监测5.1 实施:-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序推进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5.2 监测:- 对决策实施后的社会稳定状况进行监测,及时调整和完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
6. 结论社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确保社区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提供了一套实施办法,可帮助社区对决策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不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以实现社会稳定和安全。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
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决策的重要性增加,评估决策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的风险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证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和社会影响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投资、扩张等重要决策。
三、评估内容及方法
1.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对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具体评估内容包括:
- 事项的涉及范围和目标
- 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其潜在风险
- 相关利益相关方的观点和建议
- 确定风险等级和评估结果
2.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 资料搜集和分析
- 专家访谈和意见征询
- 风险矩阵分析
- 模型建立和模拟测试
四、评估报告和决策
1. 评估报告
评估完成后,制定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结果、风险等级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并提交给相关决策机构。
2. 决策
决策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和相关分析结果,综合考虑各个因素,做出最终的决策。
在决策过程中,应注重社会稳定风险的控制和利益平衡。
五、实施与监督
公司应建立相关的实施和监督机制,确保评估结果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六、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办法应及时进行公示并适用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以上是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公司的决策过程提供指导和支持。
谢谢阅读!。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XX市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阻碍重大事项实施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XX市实际,制定《XX》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
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依照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范围依照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XX市市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牵涉面广、阻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阻碍社会稳定咨询题的重大事项,本事项评估主要在XX地区(XX区、XX区)进行调查。
三、工作原则1.保密性原则。
实施单位对风险评估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将严格保密,在未经委托单位授权的情况下不会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会利用此数据并进行侵害相关利益方权益的行为。
2.标准性原则。
实施单位的方案设计和实施的全过程均依据国内或国际的相关标准进行。
3.规范性原则。
实施单位在各项风险评估工作的过程和文档,都具有很好的规范性,可以便与项目的跟踪和控制。
4.可控性原则。
评估工作所使用的工具、方法和过程都会在实施单位与委托单位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实施进度遵守进度表的安排,保证双方对评估工作的可控性。
四、评估内容对《XX》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1.评估合法性。
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本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大辛庄办事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和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山东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事处党委依据职能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时,应当按照本办法之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本办法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前实现先期分析、预测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作出风险评估结论,采取措施防范、化解和控制社会稳定风险,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工作过程。
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是指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重大统一执法行动等。
第三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当坚持法治、民主、科学的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应评尽评。
凡是按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评估不得作出决策。
(二)全面客观。
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科学客观评估,实事求是反映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
(三)查防并重。
即全面查找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解释引导,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四)统筹兼顾。
把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统筹考虑发展与稳定、整体和局部、当前与长远以及不同利益和各方面的关系,审慎作出决策。
第五条办事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重大决策事项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该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机制。
某街道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某街道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一、背景介绍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
在某街道的政府决策中,为了更好地评估决策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制定了本《某街道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二、目的与原则1.目的:本办法旨在通过系统评估,全面了解该重大决策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避免产生不可预料的社会风险,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原则:评估应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独立的原则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估内容与方法1.评估内容(1)社会影响评估:综合考虑重大决策可能产生的经济、环境、民生等方面的社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就业影响、收入分配影响、环境污染影响等。
(2)社会矛盾评估:重点评估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并分析可能引发的原因和影响范围,找出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
(3)社会稳定评估:综合考虑重大决策可能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社会组织稳定性造成的影响,采取科学的指标体系,进行系统评估。
2.评估方法(1)数据收集:通过调查问卷、专家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确保评估依据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2)定量分析:采用数学模型和统计方法,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准确把握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和影响程度。
(3)定性分析:结合专家意见和实际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对决策可能的社会风险进行合理预估。
(4)风险评估报告:根据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估结果,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向决策者提供详尽的评估结果,并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评估程序与实施步骤1.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任务及目标;(2)制定评估计划,并明确评估内容和方法;(3)组织调查采集数据;(4)数据分析与研究;(5)编制风险评估报告;(6)报告反馈与讨论;(7)确定风险评估结果;(8)结果应用与监督。
2.实施步骤(1)明确决策事项和评估目标;(2)组建评估专家组,确定评估组成员;(3)制定评估计划,明确评估时间和评估内容;(4)数据收集,采用合适的方法和工具进行调查研究;(5)数据分析,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6)编写评估报告,提供详细的结果和建议;(7)报告反馈和讨论,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讨论,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处理;(8)根据评估结果和讨论意见,提出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为从源头上规避、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为实现园区科学发展、率先赶超、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先就园区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主动维稳的理念,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的总体要求,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事件的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评估原则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前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统一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
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而、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
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职工群众承受能力, 统筹考虑职工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以职工群众是否拥护作为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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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项,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制定和实施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活动等事项。
第三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事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估结论。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准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科学评估,统筹兼顾。
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确保决策的依法贯彻执行和顺利推进。
(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做到应评估全评估、不评估不决策。
(四)民主决策,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机制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决策程序,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章评估责任主体第五条集团党委负责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一)决策的提出部门;(二)改革的牵头部门;(三)政策的起草部门;(四)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五)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六)其他有关部门。
第七条涉及多个部门重大事项的责任主体,由项目的牵头部门负责对所开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无牵头部门的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指定牵头评估责任部门。
第三章评估范围和内容第八条评估范围(一)涉及较大范围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山林、水利、矿产资源等开发、处置的决策;(二)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的重大决策;(三)涉及城市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四)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五)涉及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六)涉及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决策;(七)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决策;(八)大型活动的举办;(九)集团党委或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第九条评估内容(一)合法性评估: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2.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3.是否符合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4.是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5.是否经过报批和审查审批程序;6.群众利益是否得到保障。
(二)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2.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3.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兼顾了广大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4.是否兼顾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人民群众特殊困难是否得到解决。
(三)可行性评估:1.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是否有机统一,重大事项的实施是否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是否超出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2.重大事项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3.是否开展宣传解释工作,是否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4.实施方案是否具体、详实和具有可操作性,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
(四)安全性评估:1.是否会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负面舆论过激过热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2.是否超出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3.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和涉及稳定,影响和谐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预案等对策。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成立评估小组。
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的成员应包含以下人员:评估责任单位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群众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等。
评估责任主体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评估程序(一)制定评估方案方案的制定要准确把握评估重点、评估方式,并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单位的责任。
(二)开展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小组就拟实施的重大事项的内容向社会或者实施地区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反映意见和建议的具体途径,经调查后形成民意调查情况汇总表。
民意调查可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三)实施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对重大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社会影响及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相应的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等级的评估意见,对重大事项的实施相应做出不能实施、暂缓实施、慎重实施(或部分实施)、可以实施的评估结论。
(四)编制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小组根据评估结论,制作书面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评估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会议的成员签名后报集团党委,并送上级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五)审核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由风险评估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后报评估责任主体单位。
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对评估内容和评估程序是否完备,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征求意见是否广泛,反映意见是否全面、真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行、有效,各项评估内容的评估结果和风险评价结论是否准确进行审核。
必要时,可以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
经审核确认评估报告存在较大问题的,要退回重新组织评估。
评估责任主体应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公正性负责。
(五)评估备案。
评估报告经审核后,评估责任主体应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建立专项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重大事项名称;2.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名称;3.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4.风险评估方案;5.风险评估报告;6.化解稳定风险的工作预案;7.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送表;8.其他需要备案的内容。
集团公司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认为评估程序或内容以及评估结论存在问题的,有权要求评估责任主体重新实施评估。
第十二条评估结论的运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尊重和运用评估结论,科学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发生。
1.风险特别重大的(I级),不能实施。
责任主体必须及时制定化解稳定风险的措施和预案,切实化解稳定风险,稳定风险降到可实施时再实施。
2.风险重大的(II级),暂缓实施。
评估责任主体必须及时修改完善决策方案,制定化解稳定风险的措施和预案,经再次组织评估确认稳定风险降低后再实施。
3.风险较大的(III级),慎重(或部分)实施。
评估责任主体必须制定化解稳定风险的措施和预案,认真化解,妥善实施。
4.风险一般的(IV级),可以实施。
评估责任主体必须制定防止产生新稳定风险的措施。
第十三条落实维稳责任。
对风险较大(III级)和风险一般的(IV级),经决策机关决定慎重(部分)实施或实施的,评估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应当全程跟踪做好后续化解稳定风险工作。
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
需要对决策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进行调整;需要停止执行的,应停止执行。
第五章考核及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年度考核内容。
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预防、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或在评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尽责、失职渎职等行为,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依据有关问责制的规定,进行问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各子公司应根据评估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并将台帐资料送集团公司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送表附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送表1、评估项目:主要指开展风险评估的具体名称。
2、评估类别:(1)三农方面(①矿产山林水土地草场坟地,②农民工权益,③农产品购销,④农资问题,⑤村务管理,⑥其它);(2)企业及金融方面(①企业改制,②职工权益,③其它);(3)社会管理方面(①医疗改革,②环境污染,③物业管理,④交通运输,⑤学校管理,⑥医保、社保,⑦其它);(4)基础设施建设方面(①征地拆迁,②移民,③重点工程建设,④其它);(5)民族宗教方面(①民族,②宗教);(6)其它。
3、评估内容:简要填写评估的重点内容4、评估过程:简要填写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包括评估方式、方案、工作开展过程等情况。
5、“评估后的主要风险”和“维护稳定的主要对策与措施”均采用条目方式填写。
6、评估结论:(1)特别重大;(2)重大;(3)较大;(4)一般。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年月日10。